索引号 | 5304002021122506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2-07 |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0600000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玉室字〔2019〕28号文件“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科学技术局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溪市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科技创新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制定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创新重大科学工程等的规划、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事关全市科技创新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的领域,推动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
(2)统筹协调全市农业、工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推进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拟订科技创新战略,推进高层次战略合作体系建设,促进产业持续发展,指导企事业单位和部门的科技创新工作。
(3)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4)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5)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孵化平台认定的申报,编制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实施管
理。
(7)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区的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参与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全市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
(8)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来玉溪工作各类外国人才的审批、管理和服务,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的出国(境)培训交流工作。
(9)牵头建立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配合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基金等)并监督实施。编制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管理市级各项科技创新经费;制定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
(10)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2)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科技活动,组织实施科技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部门和县区的科技创新管理工作。
(13)承担玉溪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动建设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玉溪市科学技术局设 7 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高新技术科、发展计划与财务科、农业科技科、社会发展科、科技合作与外国专家科。
2.玉溪市科学技术局单位3个。
(1)行政单位1个(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机关)
(2)直属事业单位2个(玉溪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玉溪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全市科技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委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质提能,全面增强科技供给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擎作用,为科技赋能玉溪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1.打好创建迎评“收官战”,着力构建创新发展新格局
全力冲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科技部拟于今年4月启动创新型城市评估验收工作,对标对表,切实做好迎评迎检各项工作。一是把思想和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科技、产业创新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咬定指标不松劲,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对所有指标继续实行挂图作战不销号,已经完成的争取更优,预计完成的确保完成,不能完成的竭尽全力缩小与目标值的差距。二是认真总结近3年来的创建工作成效、特点、特色,收集梳理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形成自总结评估报告。邀请专家召开自评估总结工作会,在专家指导下对照评估验收要求进行查缺补漏。三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玉溪创新型城市建设支持,确保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顺利通过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评估验收,以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玉溪全域创新,构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做强“长板”补“短板”,加快催生创新发展新动能
一是全力以赴“育主体”,着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开展科技型初创企业“育苗”计划,打造“小微、科小、高新、领军”递进培育模式,建立科技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科技型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引领重点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5户,科技型中小企业50户,确保科技型企业持续增长,总量稳居全省第二。加大调研督查,做好科技服务,“面对面”,“手把手”解决企业申报难题;加强与省科技厅对接汇报,邀请省高促会对申报企业培训指导,加强与税务、财政、安监、质监、环保等部门的合作,切实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工作。挖掘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力量,依托区块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嫁接科技金融、科技保险服务内容,加大科技金融、科技保险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力度,切实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指导和帮助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2021年计划在揭榜制项目、重大研发项目申报方面实现新突破。二是坚定不移“抓产业”,着力提升产业创新水平。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依托创新链提升价值链,提升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按照市委王力书记“说到玉溪,就想到生物医药;说到生物医药,云南一定是玉溪”要求,围绕打造国际一流生物医药产业研发生产基地、全国知名高端疫苗产业制高点和研发生产基地目标,深入实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倍增行动计划,督促玉溪高新区加快玉溪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重点支持沃森持续做大做强,加快mRNA新冠疫苗等在玉溪实现产业化,打造“双百亿”企业,支持嘉和、泽润、九洲等企业在研产品快速上市,推进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进程;创新发展以民族药、特色药为代表的中成药,持续推进中药材标准化、规范化、有机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重点培育和打造三七产业链,支持恒古骨伤愈合剂等独家品种深度开发,重点培育维和、赛灵等骨干企业,推进玉产中药品牌化发展推进玉产中药品牌化发展。确保生物医药产业增加值持续增长。三是多措并举“强载体”,着力夯实创新创业基础。坚持盘活存量、做大增量、提升质量并重,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对创新创业的承载能力。支持玉溪高新区创建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发挥创新资源云集优势,在更高层次上提升创新水平和发展层级。加快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研发中心、科创中心,研发“专精特新”产品,撬动企业研发投入增量,启动云南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先进锂电池云南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玉昆钢铁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质增量上水平,争取一批众创空间申报为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提高孵化成功率。做好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抓好省级星创天地申报,力争申报省级星创天地2个。四是千方百计“聚人才”,着力激活创新发展动力。借脑引智,用足用好全市 16 家院士专家工作站,推动企业产品竞争力增强和创新能力提升,加大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力度,推荐3家以上企业申报院士专家工作站。抓好创新人才培引,做好省“两类”人才培育申报和市级学科技术带头人培养选拔工作;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拥有领先专利技术和科研成果、能推动玉溪重点产业技术突破、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金融发展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强化加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管理服务,积极推荐相关单位申报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力争在引进国外智力上取得突破。
3.打造科技兴玉“升级版”,全力塑造创新发展新优势
一是提高站位,高标准编制完成“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聚焦省“十四五”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重塑云南支柱产业优势、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数字化发展等重点任务和玉溪“十四五”打造“两区一高地”,即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区、全国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国际高品质康养旅居新高地等远景目标,加快编制完成玉溪“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十四五”发展目标:到2025年,具有玉溪特色、适应玉溪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创新主体有活力、创新发展有动力、创新体系有支撑力,综合创新能力排名全省前茅,努力成为滇中地区重要的创新极、全省科技创新大格局中的新高地。到2035年,建成高水平的创新型城市,力争排名全国创新型城市前列,区域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能力强、创新效率高、创新效益好,基本实现依靠质量与创新的内涵型增长,成为引领未来区域创新发展的高地、区域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引擎。“十四五”主要任务:科技创新驱动产业“ 内涵式” 增长。科技推动卷烟及配套产业、矿冶及装备制造产业、传统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转型升级,科技引领生物医药产业、信息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加速升级。增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科技创新平台提质增效。塑造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新格局。打造创新发展经济增长极,打造玉溪“双创”升级版,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持续深化国内科技合作,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科技赋能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科技支撑“美丽玉溪”建设,科技推动“健康玉溪”建设,科技支撑“平安玉溪”建设,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不断提升公民科学素养。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治理改革。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科技政策落实机制,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二是合作联动,高效率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打造上下联动协同创新共同体,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玉溪科技创新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推动一批重大科技项目落地玉溪。联动各县(市、区)加快县域科技创新多点发力,发挥玉溪高新区、红塔区的创新辐射带动作用,凝聚各县(市、区)的创新策源能力,共同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课题,共同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协作攻关,共同解决制约创新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带动全市创新能力上档升级,提高整体创新水平。打造内外联动协同创新共同体。内引外联,广泛开展科技合作,在“科技入滇”、“科技入玉”上出实招,加大与中科院所属院所及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力度,力争在对接交流、招商引资合作项目落地等方面实现新突破;重点加强省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力争在校企等产学研合作方面取得成效,推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积极吸引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入驻玉溪。三是主动作为,高质量推进科技创新各项工作。做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打好“绿色食品牌”,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培育“玉系”产品”,推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紧紧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对科技的需求,引领传统农业向高科技农业方向转变,加速农业科技成果在农业农村推广应用,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特色产业的优化升级,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加强科技特派员和特派团申报管理,组织我市拥有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到贫困乡镇和生产一线开展科技培训。全力支持红塔集团全产业链塑造玉溪卷烟工业新优势,鼓励卷烟配套企业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发展满足传统卷烟优势产品、创新品类和新型烟草制品发展需要的配套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配套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快矿冶、装备制造、传统建材、生物医药等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精深加工、新产品开发、节能降耗、技术装备水平,为玉溪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09.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09.5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5.95万元,增幅28.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相比2020年项目预算增加,分别是市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经费30万元;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本级)补助经费54.2万元;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补助经费100万元; 市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下)补助经费120万元; 刚性(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补助经费20万元;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下级)补助经费24.4万元,共348.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09.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9.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9.55万元(本级财力1509.5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5.96万元,增幅28.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相比2020年项目预算增加,分别是市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经费30万元;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本级)补助经费54.2万元;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补助经费100万元; 市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下)补助经费120万元; 刚性(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补助经费20万元;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下级)补助经费24.4万元,共348.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09.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0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36万元,增幅3.33%,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人员变动,退休人员新增2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34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8.6万元,增幅59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2020年实施项目增加,分别是市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经费30万元;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本级)补助经费54.2万元;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补助经费100万元; 市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下)补助经费120万元; 刚性(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补助经费20万元;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下级)补助经费24.4万元,共348.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57.0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3.1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基础研究-科技人才队伍建设98.6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本级)补助经费54.2万元;刚性(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补助经费20万元;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下级)补助经费24.4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机构运行167.8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运行155.5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150万元,主要用于市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经费30万元;市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下)补助经费12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9.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3.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8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9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3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购房补贴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60.95万元,项目支出348.6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82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5.05万元、津贴补贴127.74万元、奖金95.76万元、绩效工资194.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0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1万元、住房公积金7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9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23万元,项目支出154.2万元),其中办公费22.08万元、咨询费32.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9万元、差旅费66.4万元、租赁费63.3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20.7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劳务费69.14万元、委托业务费57.1万元、工会经费9.88万元、福利费9.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资本性支出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对企业补助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其他支出1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4.4万元),主要用于市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下)补助经费120万元;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下级)补助经费24.4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列入是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市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下)补助经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下级)补助经费。金额144.4万元。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科学技术支出-基础研究-科技人才队伍建设24.4万元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下级)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入选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的,每人每年补助3600元;入选云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120万元市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下)补助经费,主要用于2020年认定“玉溪市金属管材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玉溪市除虫菊生物农药产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玉溪市农机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玉溪市龙门式数控机床光机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个市级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个补助30万,共补助120万。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81万元,较上年减少1.68万元,下降16.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下降26.2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9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规范玉溪市科学技术局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认真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务接待,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制度和审批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31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1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8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本年减少车辆编制1辆,相应运行费用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政策,按照厉行节约原则,规范公车运行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实现大幅下降。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市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经费。按照《玉溪市重点实验室及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玉政办发〔2009〕77号)有关要求和认定评审程序以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18〕24号),2020年认定1个市级重点实验,共补助30万。通过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我市企业科技创新实力,促进科技资源有效配置和综合利用,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显著提高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知名产品、商标的数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补助经费。 基本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突出,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显著,中小企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有力推进,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创新能力居全省前列、在西南地区和南亚东南亚国家有一定影响、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突出的创新型城市,成为云南科技研发次中心和科技成果的孵化、示范、推广基地。1、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1.5%;2、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30户;3、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达210人以上;4、累计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16个;5、累计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59个
(三)市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下)补助经费。 按照《玉溪市重点实验室及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玉政办发〔2009〕77号)有关要求和认定评审程序以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18〕24号),2020年认定“玉溪市金属管材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玉溪市除虫菊生物农药产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玉溪市农机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玉溪市龙门式数控机床光机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个市级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个补助30万,,共补助120万。通过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我市企业科技创新实力,促进科技资源有效配置和综合利用,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显著提高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知名产品、商标的数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科学技术支出:主要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重大项目、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反映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的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债务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债务收入主要包括中央政府性债务收入、地方政府债务收入,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住房保障支出等。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9.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95万元,增长10.52%,增长主要原因是:2021根据工作需求,预算机关购买后勤服务12.6万元,其他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通知》精神,统一按10%压缩部门定额标准公用经费、5%压减工作业务经费。
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具体为:办公经费130.34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7万元,委托业务费44.54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万元(退休人员办公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表2021.2.7.xlsx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补助经费).doc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市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下)补助经费).doc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市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经费).doc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0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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