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628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6-01-27 |
我市全面完成冬春救助工作 全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我市全面完成冬春救助工作 全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为扎实做好2025—2026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及时将党和政府关怀落到实处,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度过冬春关键时期,玉溪市于近日组织开展2025—2026年度冬春救助资金与物资的发放工作。截至2026年1月26日,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910万元、省级和县级冬春救助物资7305件已全部发放到位,累计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22063人。
一是及早推动、精心组织。7月中旬将冬春救助工作纳入全市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班重点培训内容,通过细化政策解释、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各项救助政策精准落地、规范实施,9月初便部署各县(市、区)开展受灾群众生活状况初步摸排,9月下旬,正式印发冬春救助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细化实施步骤,为全面有序开展救助奠定扎实基础。
二是严格程序、精准救助。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执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在前期入户摸排基础上,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确定救助对象和分类救助标准,突出重点群体关怀,对特殊困难家庭予以倾斜救助,确保应救尽救、不漏一人、靶向施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打卡到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助款物及时、规范、精准发放。
三是协同发力、提升效率。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发改部门、金融机构之间协同联动,优化流程、提升救助款物发放效率。1910万元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于1月26日通过“一卡通”平台全部发放到位,惠及受灾困难群众115806人;7305件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于1月20日全部发放到6257名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下步,玉溪市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关注冬春救助工作的实施效果,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对全市冬春救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最大程度发挥救助款物的社会效益,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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