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41575749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30 |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076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076号提案的答复
赵艳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玉溪辖内开展地震巨灾保险的提案》(提案编号:T20240076),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巨灾保险意义及玉溪试点经验
玉溪市地处川滇菱块体东南端,位于云南地震山字型构造位置,域内地震断裂带纵横交错,小江断裂、曲江断裂、普渡河断裂等多条地震断裂带穿境而过,是地震活动强烈的地区之一。全市国土面积均位于Ⅶ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地震活动具有强度大、分布广、成灾重的特点,历史上发生过多次破坏性地震。自1900年以来,玉溪市境内共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17次,特别是1970年1月5日发生在通海、峨山间的7.8级大地震,造成15621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除2008年汶川8.0级大地震、1976年唐山7.8级大地震外,中国大陆损失最严重的一次大地震。2018年8月13日、8月14日在通海县发生5.0级地震,造成通海县、江川区与华宁县共13个乡镇(街道)89个行政村(社区)不同程度受灾,直接经济总损失4.94亿元。通海、华宁、峨山、新平、元江5县被列为2024年重点县。
2017年玉溪市委、市政府经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接,通过多方共同努力和积极争取,并经省人民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地震局和省保监局五部门于2017年8月3日下发了《关于印发玉溪市政策性农户地震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云民救〔2017〕12号)。该方案明确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6:2:2比例共出资1873万元,玉溪市人民政府与诚泰保险公司签订了《云南省玉溪市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合作协议》,为全市48.03万农村房屋购买1年保险。并在2018年8月13日、14日理赔兑付通海县四街镇两次5.0级地震1600万元保险赔款。
玉溪市境内多条断裂带穿境而过,且地震活动强烈,地震发生风险较为严峻。2017年的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以及2018年两次5.0级地震理赔款兑付,为玉溪实施巨灾保险项目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对于玉溪市巨灾风险管理、提高财政救灾支出效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2024年巨灾保险项目推进情况
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不断研究和推进巨灾保险项目。2024年1月16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防震减灾局、国家金融监管局玉溪监管分局并邀请诚泰保险、人保等保险机构召开农房地震保险专题会议,研究2024年农房地震保险事宜。1月29日,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防震减灾局与诚泰保险公司研究农房地震保险方案。拟定了《玉溪市地震综合保障方案》,明确巨灾保险的责任内容、保险概述、分档赔偿限额、分项年度累计赔偿限额及年度累计赔偿限额合计。8月16日,市应急管理局再次与诚泰保险对接研究,制定了《玉溪市综合巨灾保险保障方案》,重新明确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保险赔付项目、赔付时限5个方面内容。此方案保障区域为全市一市两区六县;保障对象为全市城乡居民自建房、保障区域内的所有自然人及参与灾害救援救助的工作人员;年保费1873万元,最高保额30200万元;保费来源为财政预算和全市城乡自建房居民自筹。目前,该方案正在汇报争取中。
三、目前存在的困难
玉溪市在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一个年度结束后,市人民政府及时向省人民政府上报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的请示》,省人民政府收文后,交由省财政厅研提意见并同意了省财政厅提出的意见:“一是建议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房地震保险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建议进一步扩大保险责任,让农户自担一部分保费,逐步构建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使这项政策具有可持续性。三是如玉溪市仍要继续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可根据玉溪市自有财力情况自行组织开展。”
目前,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和财政预算及居民自建房各承担50%保费筹措计划,并根据与保险机构对接最新的年保费1873万计算,财政预算需承担936.5万元,全市54.5024万居民自建房承担另外936.5万元,理论上每栋均需承担保费约17.2元。
由于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统筹“三保”与防风化债压力加大,玉溪市、县两级财政难以承担政策性巨灾保险政府部分投保费用,且在群众自筹方面,因点多面广、群众政策宣传度、项目实施资金筹措可能面临积极性不高、覆盖面不全、参与性不强等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打算
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将持续汇报和推进巨灾保险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玉溪市实际不断调整和完善巨灾保险方案,确保项目实施后通过保险乘数效益,最大限度保障抗震救灾处置工作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防震减灾局等部门积极向省级对口部门汇报争取支持;保险机构主管部门指导相关保险机构参考省内外巨灾保险经验,研究更符合当地财政实力、灾害种类、赔付项目等更优方案。
三是强化防震减灾救灾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灾害防范意识和对巨灾保障模式认知,提高群众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巨灾保险原则的认可度、支持度和参与度。
2024年10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玉溪市应急管理局何远航,0877-2050543)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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