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943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13 |
2023年1—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3年1—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据各县(市、区)上报统计,1—10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45起、死亡5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1起、死亡人数减少35人,分别下降40.79%和40.23%。1—10月全市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人、下降50%。
10月份,全市发生各类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两项指标降幅均为71.43%。
一、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1—10月各行业事故情况分别是:
(一)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共发生事故23起、死亡27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0起、死亡人数减少24人,分别下降46.51%和47.06%。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22起、死亡2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0起、死亡人数减少24人,分别下降47.62%和48%;仓储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建筑业: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分别下降36.36%和27.27%。其中:土木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两项指标降幅均为25%;房屋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两项指标降幅均为75%;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建筑物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33.33%。
(三)商贸制造业:共发生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事故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分别下降18.18%和30.77%。其中:化工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两项指标降幅均为66.67%;工贸行业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分别上升60%、33.33%。
(四)采矿业:共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25%,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
(五)农林牧渔业:农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50%,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
(六)其他行业:共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分别下降60%和66.67%。
二、县(市、区)事故分布情况
10月份,有2个县区发生事故,其中:红塔区发生事故1起、峨山县发生事故1起。1—10月各县(市、区)事故情况如下:
事故起数 | 同比 | 死亡人数 | 同比 | |||
+,- | +,- % | +,- | +,- % | |||
合计 | 45 | -31 | -40.79 | 52 | -35 | -40.23 |
红塔区 | 13 | -10 | -43.48 | 15 | -11 | -42.31 |
江川县 | 3 | -6 | -66.67 | 3 | -11 | -78.57 |
澄江县 | 2 | -3 | -60.00 | 2 | -3 | -60.00 |
通海县 | 4 | -3 | -42.86 | 4 | -4 | -50.00 |
华宁县 | 3 | -2 | -40.00 | 5 | 0 | 0.00 |
易门县 | 2 | -5 | -71.43 | 2 | -6 | -75.00 |
峨山县 | 6 | 0 | 0.00 | 7 | 0 | 0.00 |
新平县 | 8 | 1 | 14.29 | 10 | 3 | 42.86 |
元江县 | 4 | -3 | -42.86 | 4 | -3 | -42.86 |
三、10月份主要特点
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10月份全市有2个行业发生事故,其中:建筑业发生1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工贸行业发生事故1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其余行业未发生事故。
四、工作建议
当前已经临近岁末年终,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人流、物流频繁,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意愿强烈,“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加之逐步入冬,静电、低温等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逐步显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2020年11月全市发生各类事故6起、死亡10人;2021年11月,发生各类事故8起、死亡9人;2022年11月,发生各类事故10起、死亡11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吸取经验教训,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结合年末岁尾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深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细化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内容,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安全生产盲区漏洞,确保年末岁尾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行业,抓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管理方式粗放、安全基础工作薄弱企业;突出安全风险分级辨识、管控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走过场企业;突出有限空间、动火用电、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及管理;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
(三)严格开展执法,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坚持眼睛向下、力量下沉,把监管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末梢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倒查责任、精准问责,对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和地区该通报的通报、该发函的发函、该约谈的约谈。
(四)加强应急值班,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送管理制度,保障信息畅通高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队伍等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能及时赶赴现场投入抢险和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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