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6056 | 文     号 |   |
来   源 | 财务科 | 公开日期 | 2024-09-19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6101000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配套政策措施。
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评估、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及食品安全标准的释疑。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的调查,开展全民营养计划。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和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和机制,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根据省、市部署安排抓好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改革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传承与发展政策,指导中医医疗综合改革。
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防控干预措施和关怀求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推进玉溪市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
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指导玉溪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玉溪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群众健康为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人代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第六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为中心,围绕“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日常头疼脑热在乡村解决”的目标,让优质资源沉下去,让医疗水平提起来。2023年4月,玉溪市获中央财政支持全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组建了玉溪市中医联盟,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局正式挂牌,新平县总医院荣获全国2021—2022年度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加大优质资源的引进,市政府与中大附一院合作签署共建云南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协议书;积极推进市校合作,市政府与云南中医药大学签订市校合作协议。推进《玉溪市献血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工作。在全省率先建成“听障人士120无障碍报警平台”并投入使用。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对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市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两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9 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中,100%设立精神科和眼科,设立老年病科从55.56%提升至77.78%,设立临床营养科从“零”提升至44.44%;启动HPV2 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全市累计接种HPV2疫苗37626剂次,其中,初一年级女生免费接种第一剂次10241人,覆盖率99.82%;打造4个老年友好型社区,建成2家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卫健委的大力支持下,入选全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获得中央、省级财政6.25亿元支持。市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公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全面启动示范项目建设,以打造“12492”工程为重点,重塑玉溪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挥优质资源辐射带动作用,研究制定《玉溪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分别由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和玉溪市城市中医医疗集团,推进市域优质资源提质扩容。围绕2023年年底在全省率先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目标,印发《玉溪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压紧压实各县(市、区)建设主体责任,摸清底数,每周调度、每月督导,精准攻坚。DRG付费改革成效进一步凸显。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市累计使用医保资金结算药品货款超过69.5余亿元,有效提高医药企业资金周转,降低药品购销领域的腐败风险。
2.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推进市县级综合医院能力提升。一体推进等级医院评审、县医院提质达标建设、薄弱专科建设。目前,玉溪市9家县(市、区)人民医院均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已全部通过第一阶段提质达标验收,5个县级人民医院已通过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建设验收。玉溪市人民医院心内科和重症医学科列为“十四五”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玉溪市人民医院肝胆外科、眼科、消化内科、医学检验科、呼吸内科、麻醉科,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玉溪市儿童医院新生儿科列为“十四五”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已建省级薄弱专科15个,2023年申报省级薄弱专科建设项目11个。积极探索中医药统筹发展。组建“玉溪市中医联盟”。7个县(市、区)中医医院均成功创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积极培育中医特色专科,目前,有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13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22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22个,市中医医院骨伤、推拿、针灸3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通过省级答辩,待国家级答辩。推进1个市级、7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基层服务稳步增强。在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累计建成70个慢病管理中心,33个心脑血管救治站,26个卫生院建成胸痛救治单元。华宁县在全省率先启动“心电一张网”建设。开通市县级医院与71家基层卫生院远程视频问诊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强化家庭医生签约质量。2023年全市家庭医生签约94.46万人,其中脱贫人口签约9.15万人,实现4类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以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应签尽签”,并按计划开展服务。
3.全力抓好卫生项目建设。1—10月累计完成投资17.87亿元,同比增长93.2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2%。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2个,落实资金3.5亿元。完成向上争资78080.62万元。第三季度卫生和社会工作工资总额132879.28万元,增速6.90%。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11月投入使用,元江人民医院、红塔区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加快,市传染病医院重新选址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坚定不移推进与中山大学合作办医,高位推动市中山医院建设项目,省卫生健康委已明确将玉溪市中山医院纳入首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健康大脑”与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信息化项目整合工作。
4.持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健康县城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全市指挥体系,全方位、多角度的督查体系高效运转。2023年3月,红塔区和江川区作为国家卫生城市主战场通过国家现场评估;9个县(市、区)顺利迎接省级第三方暗访,新平县通过全国爱卫办复审暗访。9个申创国家卫生乡镇通过市级评估;9个县(市、区)实现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达标县和“四害”四项密度达标县覆盖率两个100%的目标,“四害”密度控制水平均达到国家C级标准,均通过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省级考评。推进健康细胞创建工作,年内创建健康乡镇10个(累计32个)、健康村83个(累计248个)。创新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活动。在8月份组织的满意度测评,全市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度为96.45%,全省排名第一。
5.不断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抓实民生工作。连续5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修订《玉溪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医疗救援应急队伍和卫生应急队伍;1—10月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7起、处置上报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164起,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实施HPV2 疫苗“健康惠民工程”,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接种HPV2疫苗38010剂次。打好第五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截至10月底,全市各类人群艾滋病病毒(HIV)抗体筛查200.7万人份,筛查人次数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例为89.2%;新报告艾滋病感染者100%首次随访率;全市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发现率94.2%,治疗率94.3%,治疗有效率97.3%;未发生艾滋病经母婴传播和因输血传播感染。新报告丙肝抗病毒治疗率73.3%,既往丙肝病例抗病毒治疗率49.2%,各项指标居全省前列。关爱“一老一小”。截至10月底,全市活产数11395人,孕产妇死亡率8.78/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48‰;婴儿死亡率2.11‰。落实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坚持“两癌免费、多病同查”,1—10月分别为35108名、24437名低收入适龄妇女提供免费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健康指导。加强医疗资源供给,优化老年人健康服务,全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达83.97%;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92%。打造4个老年友好型社区。新平县被省卫健委命名为2023年度医养结合示范县。建成4家医养结合示范机构、2家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加强人口家庭工作。落实生育支持项目,下拨生育补助配套资金1482.49万元。全市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助完成发放5686人次,发放资金919.816万元。加强托位建设,目前,全市共有托育机构94家,开放托位数6254个,在托婴幼2453人,每千人口托位2.75个。完成托育机构备案16家。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底线。
6.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和综合监管。推进《玉溪市献血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工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市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事项累计法定办理时限压缩86%,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达100%。持续推进电子证照申领,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措施,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优化营商环境,截至10月底,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394件。推进职业健康工作,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核心指标常规监测县级覆盖率达100%,截至10月底,全市完成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企业131家;分别建成省、市、县级健康企业3家(省级待评10家)、15家、41家;创建25家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积极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全年共查处卫生行政案件374件,罚没金额145.95万元,其中,共查处非法行医23起,罚没收入90.71万元。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全覆盖,五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
7.党建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加强调查研究,促进学用转化,大力提升卫生健康工作水平。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全覆盖建设9个县(市、区)医共体党委。推动澄江市人民医院党委整建制转入市中山医院党委并运行。加强临床医技科室党组织建设。开展党建示范点建设。大力开展“云岭先锋”党建示范医院创建,选育5家基础较好、示范引领作用发挥较好的医院党组织,4家通过省卫健委初审。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清廉医院”示范点创建。2023年集中完成第一批18个示范医院的创建。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亮晒比拼争先进位”为抓手推动任务,向市委承诺完成7项主要目标,组织委属单位党组织向委党组承诺52项,通过月调度、月通报方式进行亮晒,形成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创先争优、争先进位的良好局面,在推进工作中不断取得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和党建办公室,包括: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财务科、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行政审批科、疾病预防与防治艾滋病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药政科(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与老龄健康科、中医管理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传科教科、人事科、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科(玉溪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
2.玉溪市妇幼保健院(玉溪市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玉溪市妇产医院)
3.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卫生监测检验中心)
4.玉溪市中心血站
5.玉溪市急救中心
6.玉溪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7.玉溪市人民医院
8.玉溪市中医医院
9.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10.玉溪市儿童医院
11.玉溪市中山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抚仙湖院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
3.玉溪市妇幼保健院(玉溪市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玉溪市妇产医院)
4.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卫生监测检验中心)
5.玉溪市中心血站
6.玉溪市急救中心
7.玉溪市人民医院
8.玉溪市中医医院
9.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10.玉溪市儿童医院
11.玉溪市中山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抚仙湖院区)
纳入玉溪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37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8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4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3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03人(离休6人,退休1197人)。
年末其他人员188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80辆,在编实有车辆7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470,599,336.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618,069.13元,占总收入的16.2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064,459,859.4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3.5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21407.50元,占总收入的0.1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2,804,424.10元,增长4.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8,507,745.39元,增长28.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25,503,824.14元,增长1.25%;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207,145.43元,下降21.07%。主要原因是玉溪市中山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抚仙湖院区)单位经费增加14,229,733.07元,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有)经费增加13,847,074.02元,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费增加13,458,075.34元,玉溪市妇幼保健院经费增加19,443,691.58元,玉溪市人民医院经费增加88,136,434.65元,玉溪市中医医院经费减少24,168,018.86元,玉溪市儿童医院经费减少24,110,419.04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439,936,959.09元。其中:基本支出2,120,532,678.63元,占总支出的86.91%;项目支出319,404,280.46元,占总支出的13.09%;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140,231.58元,增长1.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678,475.73元,下降0.69%;项目支出增加60,818,707.31元,增长23.5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玉溪市中山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抚仙湖院区)单位经费增加14,229,733.07元,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有)经费增加13,827,307.72元,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费增加15,349,441.01元,玉溪市妇幼保健院经费减少6,413,967.64元,玉溪市人民医院经费增加21,910,105.35元,玉溪市中医医院经费减少8,913,032.36元,玉溪市儿童医院经费减少14,005,682.61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20,532,678.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6773,149.04元,占基本支出的46.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3,759,529.59元,占基本支出的53.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9,404,280.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3,920,297.3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金额 |
玉财政法〔2022〕86号特定项目社2022061经费 | 119,594.00 |
玉财行〔2023〕32号市二院昆华医疗联合体韩芳专家团队工作站经费 | 4,000.00 |
玉财社〔2022〕293号玉溪市卫健委专家科研工作经费 | 8,100.00 |
玉财社〔2023〕158号重大会议、活动卫生保障补助资金 | 23,000.00 |
玉财社〔2022〕324号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第一批)补助资金 | 500,000.00 |
玉财社〔2022〕230号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经费 | 100,000.00 |
玉财社〔2022〕156号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运用结果评价)中央转移支付补助结算专项资金 | 63,100.00 |
玉财社〔2021〕162号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补助资金 | 9,012.20 |
玉财社〔2022〕334号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精神疾病)中央补助经费 | 689,548.30 |
玉财社〔2021〕281号2022年提前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 | 85,330.35 |
玉财社〔2023〕167号新冠患者救治费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11,730.00 |
玉财社〔2023〕139号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24,366.00 |
玉财社〔2023〕122号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省级补助资金 | 502,992.00 |
玉财社〔2023〕121号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中央补助资金 | 1,156,063.00 |
玉财社〔2023〕146号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健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 | 2,415.00 |
玉财社〔2021〕220号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健人才培训)中央补助资金 | 61,457.91 |
玉财社〔2022〕326号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健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 | 32,510.61 |
玉财行〔2023〕32号玉溪市儿童医院卫生行业专家工作站项目经费 | 2,300.00 |
玉财行〔2023〕32号玉溪市儿童医院“兴玉名医”一次性特殊生活补贴经费 | 50,000.00 |
玉财社〔2023〕158号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 | 498,200.00 |
玉财社〔2023〕230号2023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补助资金 | 678,222.24 |
玉财社〔2022〕20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30,600.00 |
玉财社〔2022〕142号2021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转中央补助资金 | 32,000.00 |
玉财社〔2022〕156号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补助结算资金 | 305,000.00 |
玉财社〔2022〕144号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第二批)补助资金 | 70,000.00 |
玉财社〔2022〕334号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 | 6,855.00 |
玉财社〔2023〕139号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央财政补助(第二批)资金 | 61,908.00 |
玉财社〔2023〕167号新冠患者救治费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29,810.00 |
玉财社〔2023〕241号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市级补助资金 | 295,260.00 |
玉财社〔2023〕122号玉溪市儿童医院医务人员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项目省级资金 | 559,524.00 |
玉财社〔2023〕121号玉溪市儿童医院医务人员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项目中央资金 | 1,285,995.00 |
玉财社〔2023〕226号承担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及援沪医疗队临时性工作补助项目资金 | 6,300.00 |
玉财社〔2022〕326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20,700.00 |
玉财社〔2021〕220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13,700.00 |
玉财行〔2023〕32号玉溪市妇幼保健院“兴玉名医”一次性生活补助项目经费 | 50,000.00 |
玉财行〔2023〕32号骆志玲行业专家工作站专项经费 | 39,139.50 |
玉财建〔2022〕21号玉溪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建设经费 | 20,920,297.32 |
玉财社〔2022〕20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 | 249,000.00 |
玉财社〔2023〕230号玉溪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经费 | 72,683.50 |
玉财债〔2020〕20号玉溪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 | 10,748,988.17 |
〔其他资金〕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业务工作委托协议书 | |
〔其他资金〕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事业收入专项资金 | 30,928,454.81 |
玉财社〔2021〕162号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补助资金、 | 8,955.40 |
玉财社〔2023〕144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 34,525.00 |
玉财社〔2022〕156号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 753,846.40 |
玉财社〔2023〕166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资金 | 2,800.00 |
玉财社〔2023〕43号特定项目社2023067专项经费 | 4,320.00 |
玉财社〔2023〕84号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社2023011专项资金 | 35,536.00 |
玉财社〔2022〕334号特定项目社2023068专项经费 | 38,000.00 |
玉财社〔2023〕121号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中央补助资金 | 396,382.00 |
玉财社〔2023〕122号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省级补助资金 | 172,462.00 |
玉财社〔2023〕241号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市级补助资金 | 91,000.00 |
玉财社〔2022〕111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经费 | 112,127.00 |
玉财行〔2023〕32号玉溪市急救中心普正武专家工作站专项资金 | 12,960.00 |
玉财行〔2023〕32号玉溪市急救中心“兴玉名医“生活补助经费 | 50,000.00 |
玉财社〔2022〕324号提升玉溪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项目经费 | 410,060.00 |
玉财社〔2023〕230号玉溪市急救中心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补助资金 | 160,000.00 |
玉财预〔2023〕1号急救中心事业收入专项资金 | 1,276,899.91 |
玉财预〔2023〕1号重大会议、活动医疗救护保障经费 | 25,000.00 |
玉财社〔2023〕122号新阶段疫情防控临时性补助(省级)资金 | 61,672.00 |
玉财社〔2023〕121号玉溪市急救中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资金 | 141,744.00 |
玉财预〔2023〕30号新阶段疫情临时性补助(市级)资金 | 32,500.00 |
玉财行〔2023〕4号人才发展省名医培养专项资金 | 28,323.00 |
玉财行〔2023〕239号2022年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省名医)专项经费 | 120,000.00 |
玉财行〔2023〕4号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抽检项目专项资金 | 2,831.50 |
玉财行〔2023〕63号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 | 68,187.00 |
玉财社〔2022〕111号2022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结算(饮用水地方病疟疾)专项资金 | 25,069.40 |
玉财行〔2023〕32号玉溪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培育支持计划(兴玉名医)项目经费 | 50,000.00 |
玉财预〔2022〕号(2023)疾控中心核心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及自有资金安排支出项目经费 | 2,887,352.34 |
玉财社〔2022〕253号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食品安全)省级结算补助资金 | 170,000.00 |
玉财社〔2023〕144号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 | 613,693.56 |
玉财社〔2022〕144号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食品安全)省级补助资金 | 115,040.60 |
玉财社〔2022〕156号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 | 704,227.60 |
玉财社〔其他资金〕中疾控慢病项目经费 | 10,000.00 |
玉财预〔2023〕1号玉溪市2023年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市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 | 68,136.00 |
玉财社〔2022〕334号特定项目社2023049专项资金 | 2,351,819.89 |
玉财请〔2023〕2号防艾工作经费 | 41,242.43 |
玉财社〔2021〕162号社2021053专项资金 | 889,002.94 |
玉财预〔2023〕1号特定项目社2023018专项资金 | 831,009.00 |
玉财社〔2023〕177号特定项目社2023080专项资金 | 21,762.60 |
玉财社〔2021〕281号特定项目社2022038专项资金 | 1,974,680.81 |
玉财社〔2023〕43号特定项目社2023048专项资金 | 2,266,018.40 |
玉财预〔其他资金〕无号艾滋病委托协议经费 | 7,800.00 |
玉财社〔2022〕313号特定项目社2023036专项资金 | 7,950,000.00 |
玉财社〔2023〕226号医务人员(授沪医疗队)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 | 2,400.00 |
玉财社〔2023〕121号(第一批)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中央补助资金 | 418.00 |
玉财预〔2023〕30号(第一批)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市级补助资金 | 96.00 |
玉财社〔2023〕122号(第一批)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省级补助资金 | 182.00 |
玉财行〔2023〕4号2022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 56,295.00 |
玉财社〔2022〕260号2022年度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尘肺病攻坚行动奖补)专项资金 | 460,000.00 |
玉财社〔2022〕224号2022年度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地方病攻坚行动奖补)专项资金 | 150,000.00 |
玉财社〔2022〕327号提前下达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麻风及水监测)专项资金 | 26,020.00 |
玉财社〔2022〕111号2022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结算(饮用水地方病疟疾)专项资金 | 129,980.00 |
玉财社〔2022〕322号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 | 550,000.00 |
玉财社〔2022〕158号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 | 250,127.52 |
玉财行〔2023〕293号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助 | 420,000.00 |
玉财行〔2023〕293号两类人才特殊生活补贴 | 12,000.00 |
玉财教〔2022〕140号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项目专项资金—马军 | 6,620.00 |
玉财行〔2023〕32号 卫生行业专家科研工作站专项经费 | 9,595.00 |
玉财行〔2023〕32号 兴玉名医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 | 400,000.00 |
玉财社〔2023〕158号取消药品加成补助专项资金 | 5,149,800.00 |
玉财社〔2023〕158号定额补助专项资金 | 4,000,000.00 |
玉财社〔2023〕158号重大活动、会议卫生保障经费 | 9,142.50 |
玉财建〔2023〕45号 新冠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专项经费 | 3,000,000.00 |
〔其他资金〕科教项目等专项资金 | 2,293,555.18 |
〔其他资金〕医院新大楼等房屋建筑物构建 | 15,765,096.89 |
〔其他资金〕其他资产购置项目支出 | 51,508,500.74 |
玉财社〔2022〕324号 2023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 | 500,000.00 |
玉财社〔2023〕159号 2023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结算补助资金 | 400,000.00 |
玉财社〔2023〕182号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技术扶持项目经费 | 20,000,000.00 |
玉财社〔2023〕230号“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学科能力提升项目经费 | 240,923.50 |
玉财社〔2023〕230号玉溪市市县一体化肿瘤防治中心建设项目经费 | 169,900.00 |
玉财社﹝2022﹞156号妇幼健康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 29,680.00 |
玉财社〔2023〕144号 2023年职业病防治中央补助资金 | 50,004.72 |
玉财社〔2023〕144号 2023年妇幼卫生健康中央补助资金 | 20,000.00 |
玉财社〔2023〕84号 2023年艾滋病防治市级补助经费—感染性疾病科 | 118,900.00 |
玉财社〔2023〕43号 2022年脑卒中防治中央补助资金 | 51,680.21 |
玉财社〔2023〕43号 2022年新冠等重点传染病监测中央补助资金 | 22,400.00 |
玉财社〔2023〕43号 2022年艾滋病防治中央补助资金 | 431,146.41 |
玉财社〔2023〕43号 2022年流感监测中央补助资金 | 32,800.00 |
玉财社〔2022〕334号 2023年结核病防治中央补助资金 | 2,421.20 |
玉财社〔2022〕334号 2023年脑卒中防治中央补助资金 | 9,121.00 |
玉财社﹝2021﹞162号结核病防治中央结算资金 | 34,614.55 |
玉财社﹝2021﹞281号结核病防治中央补助经费 | 27,027.49 |
玉财社﹝2021﹞281号艾滋病防治中央补助经费 | 162,100.00 |
玉财社﹝2021﹞281号脑卒中防治中央补助经费 | 353,156.22 |
玉财社﹝2021﹞281号新冠等传染病监测中央补助经费 | 77,520.00 |
玉财社〔2022〕334号 2023年新冠等重点传染病监测中央补助1资金 | 32,000.00 |
玉财社〔2022〕334号 2023年艾滋病防治中央补助资金 | 81,620.00 |
玉财社〔2022〕334号 2023年流感监测中央补助资金 | 32,800.00 |
玉财社〔2022〕334号 2023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央补助资金 | 51,895.00 |
玉财社〔2023〕139号 2023年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12,815.00 |
玉财社〔2023〕167号2023年新冠患者省级救治费用补助 | 6,172.00 |
玉财社〔2023〕226号援沪医疗队临时性工作补助经费 | 9,000.00 |
玉财社〔2023〕121号 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中央补助资金 | 9,934,670.00 |
玉财社〔2023〕122号 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省级补助资金 | 4,322,482.00 |
玉财社﹝2021﹞220号麻醉医师培训中央资金 | 19,200.00 |
玉财社〔2022〕157号麻醉科医师培训中央结算补助资金 | 9,600.00 |
玉财社〔2022〕326号 2023年提前下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补助资金 | 6,856,775.81 |
玉财社〔2022〕326号 2023年提前下达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央补助资金 | 56,000.00 |
玉财社〔2022〕326号 2023年提前下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中央补助资金 | 16,560.00 |
玉财社〔2022〕327号 2023年提前下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补助资金 | 1,767,420.00 |
玉财社〔2023〕146号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结算补助资金 | 46,000.00 |
玉财社﹝2021﹞133号医学领军人才补助资金-曾勇 | 11,132.91 |
玉财社﹝2021﹞133号医学学科后备人才-卢永新 | 2,749.11 |
玉财行〔2023〕4号2022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童宗武 | 500.00 |
玉财行〔2023〕4号2022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李燕萍 | 8,316.00 |
玉财行〔2023〕4号2022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张锡光 | 19,040.00 |
玉财行〔2023〕4号2022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张勇 | 4,070.00 |
玉财行〔2023〕4号2022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纳强 | 18,300.00 |
玉财行〔2023〕4号2022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董绍兴 | 99,080.00 |
玉财行〔2023〕4号2022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董辉 | 100,000.00 |
玉财社〔2022〕331号临床药学中心建设专项资金 | 46,200.00 |
玉财社〔2023〕27号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心血管内科 | 5,000,000.00 |
玉财行〔2023〕36号2021年度卫生行业专家科研工作站专项经费 | 300,000.00 |
玉财行〔2023〕36号2021年度”兴玉名医“补助经费 | 250,000.00 |
玉财预〔2023〕1号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有资金专项经费 | 487,654.00 |
玉财预〔2023〕1号医疗事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经费 | 122,500.00 |
玉财请〔2023〕2号医疗事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2022)经费 | 38,000.00 |
玉财预〔2023〕1号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提标升级及国家健康县城创建三年行动工作经费 | 100,000.00 |
玉财请〔2023〕2号爱国卫生运动经费 | 17,238.00 |
玉财预〔2023〕1号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市级配套补助资金 | 148,600.00 |
玉财社〔2023〕134号爱国卫生运动专项资金 | 399,984.05 |
玉财社〔2023〕159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957,222.70 |
玉财社〔2023〕167号特定项目社2023073专项资金 | 92.00 |
玉财预〔2023〕1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市本级专项资金 | 199,900.00 |
玉财社〔2023〕139号特定项目社2023063专项资金 | 192.00 |
玉财社〔2023〕122号特定项目社2023060省级专项资金 | 112,974.00 |
玉财社〔2023〕121号特定项目社2023059中央专项经费 | 259,655.00 |
玉财社〔2023〕161号特定项目社2023074专项资金 | 3,955,930.23 |
玉财社〔2022〕302号特定项目社2023038专项经费 | 21,000,000.00 |
玉财社〔2023〕161号特定项目社2023081专项资金 | 6,000,000.00 |
玉财社〔2022〕207号特定项目社2022070专项资金 | 10,195,379.55 |
玉财预〔2023〕30号新冠医务人员临时市级补助资金 | 59,600.00 |
玉财预〔2023〕1号市级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补助经费 | 28,094.41 |
玉财社〔2023〕128号计划生育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 20,545.00 |
玉财预〔2023〕1号全国敬老月(敬老节)活动专项经费 | 160,000.00 |
玉财预〔2023〕1号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提标升级及国家健康县城创建三年行动工作经费 | 96,000.00 |
玉财社〔2022〕111号特定项目社2022055专项资金 | 204,000.00 |
玉财社〔2022〕327号特定项目社2023045专项经费 | 480,200.00 |
玉财预〔2023〕1号特定项目社2023016专项经费 | 305,953.07 |
玉财社〔2021〕73号加大执业(助理)医师培养力度补助经费 | 467,786.00 |
玉财预〔2023〕1号特定项目社2023071专项资金 | 957,300.00 |
玉财请〔2023〕2号办公用品购置经费 | 34,078.94 |
玉财社〔2022〕144号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第二批)资金 | 54,587.00 |
玉财社〔2022〕156号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 143,217.70 |
玉财社〔2022〕332号提前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 33,244.00 |
玉财社〔2023〕43号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经费 | 25,898.00 |
玉财预〔2023〕1号特定项目社2023019资金 | 4,110.00 |
玉财社〔2023〕177号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经费 | 23,024.00 |
玉财社〔2023〕159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 | 294,268.07 |
玉财社〔2023〕230号玉溪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资金 | 1,070,100.05 |
玉财社〔2023〕121号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中央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 | 12,857.00 |
玉财社〔2023〕122号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省级补助资金 | 5,594.00 |
玉财社〔2023〕241号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市级补助资金 | 3,000.00 |
玉财社〔2023〕150号玉溪市中山医院2023年开业筹备期工作经费 | 3,748,643.08 |
玉财预〔2022〕号单位资金新增专用材料采购资金 | 1,102,748.02 |
玉财预〔2023〕1号血站事业收入专项资金 | 6,251,265.53 |
玉财预〔2022〕号新增设备资金 | 185,120.00 |
玉财建〔2022〕90号玉溪市中心血站实验楼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 349,862.16 |
玉财预〔2023〕1号特定项目社2023023专项资金 | 30,000.00 |
玉财社〔2023〕43号特定项目社2023058专项资金 | 490,000.00 |
玉财社〔2022〕334号特定项目社2023057专项资金 | 450,000.00 |
玉财社〔2023〕177号特定项目社2023083专项资金 | 30,764.00 |
玉财社〔2023〕122号新阶段疫情防控临时性补助(省级)资金 | 81,046.00 |
玉财社〔2023〕121号新阶段疫情防控临时性补助(中央)资金 | 186,275.00 |
玉财预〔2023〕30号新阶段疫情防控临时性补助(市级)资金 | 42,800.00 |
玉财行〔2023〕4号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 | 30,000.00 |
玉财行〔2023〕32号市直有关单位2023年第一批存量资金安排支出(温伟波专家工作站) | 9,037.50 |
玉财行〔2023〕32号市直有关单位2023年第一批存量资金安排支出(兴玉名医项目) | 150,000.00 |
玉财社〔2023〕158号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及工作业务经费(定额补助专项资金) | 3,000,000.00 |
玉财社〔2023〕158号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及工作业务经费(取消药品加成补助专项资金) | 1,548,200.00 |
玉财社〔2023〕158号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及工作业务经费(重大会议、活动医疗救护保障项目) | 16,000.00 |
玉财行〔2023〕4号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直有关单位2022年结转资金的通知(2022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平绍生) | 77,836.00 |
玉财社〔2022〕156号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补助结算资金 | 55,766.00 |
玉财社〔2022〕111号2022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结算资金 | 14,966.88 |
〔其他资金〕玉溪市中医医院事业收入自有资金 | 75,374.00 |
玉财社〔2023〕230号 2023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补助资金—学科能力提升项目 | 588,006.55 |
玉财社〔2022〕313号2022年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升重大公共卫生能力补助资金 | 1,360,000.00 |
玉财社〔2022〕334号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 | 378,900.00 |
玉财社〔2023〕139号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预拨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 | 24,874.00 |
玉财社〔2023〕167号新冠患者救治费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11,965.00 |
玉财社〔2023〕177号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经费(艾滋病防治) | 4,385.03 |
玉财社〔2023〕43号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经费 | 484,000.00 |
玉财社〔2023〕226号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援沪医疗队) | 8,100.00 |
玉财社〔2023〕241号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市级补助资金 | 935,500.00 |
玉财社〔2023〕121号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中央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 | 4,074,391.00 |
玉财社〔2023〕122号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省级补助资金 | 1,772,730.00 |
玉财社〔2022〕134号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结算补助资金(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师带徒)) | 21,685.00 |
玉财社〔2022〕134号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结算补助资金(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 804.00 |
玉财社〔2022〕134号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结算补助资金(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骨干师资、规培) | 94,242.00 |
玉财社〔2022〕134号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结算补助资金(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中医护理) | 16,610.00 |
玉财社〔2022〕325号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传承) | 7,790.00 |
玉财社〔2022〕325号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 | 70,000.00 |
玉财社〔2022〕325号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中药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 433,000.00 |
玉财社〔2022〕325号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 | 86,540.40 |
玉财社〔2022〕325号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州市级中医医院) | 191,624.00 |
玉财社〔2022〕325号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卓越中医药师资(中医规培师资)培训) | 60,000.00 |
玉财社〔2023〕126号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结算补助资金(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 | 18,300.00 |
玉财社〔2021〕220号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20,068.37 |
玉财社〔2022〕133号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第二批)(高层次卫生人才-学科带头人) | 20,113.00 |
玉财社〔2022〕133号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第二批)(高层次卫生人才-医学学科后备人才) | 30,317.18 |
玉财社〔2022〕133号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第二批)(建设标准化临床技能中心) | 4,000,000.00 |
玉财社〔2022〕224号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第六批)(云南省中医特色专科资金) | 746,113.12 |
玉财社〔2022〕326号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4,821,140.10 |
玉财社〔2022〕327号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 | 1,305,833.12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912,126.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27%。与上年相比增加83,801,802.31元,增长26.76%,主要原因是新增玉溪市中山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抚仙湖院区)单位经费增加14,229,733.07元,2023年收到特定项目(疫情相关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7,681.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其中: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582,000.00元、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19,594.00元、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71,018.50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69.40元,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两类人才特殊生活补助、省级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383,6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其中: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6,620.00元、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377,032.00元,主要用于卫生行业专家科研工作站、兴玉名医特殊生活补贴、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等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568,378.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9%。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393,818.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0,584,39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644,918.6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50,378.51元、2080801死亡抚恤694,873.3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8,478,85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2%。其中:2100101行政运行7,579,008.91元、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70,553.73元、2100103机关服务948,847.66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665,822.05元、2100201综合医院17,842,772.96元、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4,712,768.88元、2100205精神病医院3,801,100.00元、2100206妇幼保健医院20,920,297.32元、2100207儿童医院498,200.00元、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6,452,986.61元、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0,199,924.20元、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5,308,525.36元、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19,194,417.29元、2100405应急救治机构9,262,233.63元、2100406采供血机构7,721,049.69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162,966.58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2,448,381.03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67,676,973.78元、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000,595.40元、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28,094.41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545.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64,753.7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820,184.57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763,196.07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82,536.93元、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60,000.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医疗保险、绩效、公用经费,医疗卫生健康方面,如医疗卫生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奖优免补资金等项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83,554.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7,196,465.72元、2210203购房补贴487,088.3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补助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612.00元,决算为2,231,090.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906,231.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62%,完成年初预算的3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9,752.00元,决算为1,142,958.6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23%,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860.00元,决算为181,900.1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5%,完成年初预算的90.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1,900.1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612.00元,支出决算为2,091,923.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890,3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7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9,752.00元,决算为1,119,468.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860.00元,决算为82,134.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市机关事务局调入1辆公务用车,用中央重大传染病计免经费(玉财社〔2021〕281号)购买上汽大通疫苗冷藏车1辆,2023年新增单位玉溪市中山医院增加公务车4辆,造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41,474.51元,增长120.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890,32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2,661.31元,增长2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8,493.20元,增长,144.1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市机关事务局调入1辆公务用车,用中央重大传染病计免经费(玉财社〔2021〕281号)购买上汽大通疫苗冷藏车1辆,2023年新增单位玉溪市中山医院增加公务车4辆,造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4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用中央重大传染病计免经费购置转运疫苗冷链车1辆,2023年新增单位玉溪市中山医院新购3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4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的所需救护车、采血车及日常卫生健康机要通信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2,026.50元,比上年减少764,373.97元,下降16.31%,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其中工作业务经费压缩15.00%。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89,644.68元,印刷费64,577.95元,水费33,791.00元,电费43,141.78元,邮电费62,246.78元,物业管理费189,236.73元,差旅费547,933.49元,维修(护)费119,044.99元,会议费43,236.00元,培训费135,442.16元,公务接待费31,158.00元,劳务费159,317.48元,委托业务费821,399.00元,工会经费197,191.44元,福利费124,602.6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94.41元,其他交通费664,007.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160.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资产总额2,116,726,217.13元,其中,流动资产739,316,355.44元,固定资产1,042,006,792.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3,894,421.87元,无形资产145,004,753.3元(净值),其他资产24,699,267.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912,032.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011,347.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96,043.00元;报废报损资产774项,账面原值11,758,722.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122.34元;出租房屋15,307.44平方米,账面原值13,576,625.7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295,918.8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533,066.0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875,806.9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59,900.3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797,358.7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687,996.4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597,313.7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6101111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公开报表2024092010590054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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