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41160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2-09-26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6101000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配套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评估、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及食品安全标准的释疑。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的调查,开展全民营养计划。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和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9.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和机制,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根据省、市部署安排抓好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改革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传承与发展政策,指导中医医疗综合改革。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防控干预措施和关怀求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玉溪市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玉溪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贯彻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采取及时有效措施,控制了疫情蔓延发展,2020年1月25日易门县确诊首发病例,全市共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4例;自去年2月8日以来无新增确诊病例,未发生本土聚集性病例。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压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责任。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等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相继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组织机构,完善了医疗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措施方案。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启动和调整全市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紧紧围绕疫情监测、流调、检测、诊疗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先后制定了新冠肺炎防治专项工作方案、防控应急预案、医疗救治方案及“五早”防控措施、重点人群监测排查、隔离医学观察、精神卫生机构疫情防控、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监所换勤人民警察核酸检测、境外入玉人员管控、秋冬季疫情防控等一系列防控工作机制及措施。
2.全面完成健康扶贫任务。玉溪市健康扶贫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省、市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及《玉溪市健康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紧盯问题抓整改,加大宣传培训,加强督促指导,突出合力攻坚,全市健康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全市127家县及县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省级要求的36种大病病种全部纳入专项救治范围,并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做到“应治尽治”。二是精准签约,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签尽签。常住可追踪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确诊患有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已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三是结合“百日总攻”、“百日提升”和“百日巩固”行动,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制定《玉溪市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实做细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的通知》,建立以村医、计生宣传员为主体的高危(边缘)返贫分困户预警预报网,加强对因病致贫返贫人群及边缘人群的跟踪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纳入参保的边缘人口5307人,给予“一事一议”医疗救治边缘人口58人,给予农村低保补助边缘人口1744人,给予临时生活救治边缘人口187人;给予慈善等其他救助边缘人口1人。选派3名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帮扶279户1225人。筹集资金37.28394万元,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组织生产,解决脱贫困难。元江县健康扶贫取得阶段性成果,成功创建健康扶贫省级示范县,国家级健康促进县。二是建立健康扶贫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长效机制。从加强对空白点风险较高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监测、对因病致贫返贫人群及边缘人群的跟踪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对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工作的统筹协调3个方面做实做细全市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
3.扩容提速健康产业。一是健康产业投入增幅扩大。全年重点实施“双提升”工程、县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中山大学澄江市医院建设项目、玉溪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等18个工程。健康产业新增到位投资总金额为21.18亿元,增长20.05%;申报专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储备项目共30个,资金需求86.25亿元;落实专债资金8.00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基建类)共4个项目申报成功,争取国债资金9.46亿元。二是健康城市建设初见成效。玉溪市国家健康城市试点通过全国爱卫办评价,红塔区、江川区、高新区3个示范区共建成健康社区70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01平方米/人,社区15分钟健身圈设施覆盖率达100%。三是纳编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中山大学澄江教学医院项目顺利推进,基础工程项目基本完成。玉溪市传染病医院项目开工建设,玉溪市妇幼保健院迁建、玉溪市中医院提质扩容项目等等建工作顺利展开。四是信息化建设步伐持续加快。成功开发部署“健康玉溪”APP。正式启动运营玉溪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部署县、乡级医疗机构外联点76个,开具处方量1331次,有效促进三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群众就医体验不断改善。
4.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是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市9家县级综合医院全部通过提质达标验收,20家公立医院修订医院章程,建成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7个。启动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澄江市、新平县、元江县3家中医医院通过2020年度省级达标验收。“五大中心”建设有序推进。市第三人民医院、江川区、澄江市、通海县、华宁县和新平县等6个县级人民医院均通过国家胸痛中心认证。市第三人民医院、江川区、通海、澄江、易门、新平、元江等7个县级人民医院通过省级卒中中心验收。市第三人民医院、通海、新平等3个县级人民医院通过省级创伤中心验收。2020年完成“1个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2个市级危重新生儿(儿童)救治中心、8个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8个县级危重新生儿(儿童)救治中心”的建设任务。其中,华宁县人民医院创建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通海县人民医院、华宁县人民医院、新平县人民医院创建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省级专家组复评。二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成效。2017年以来,我市先后制定《玉溪市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和《玉溪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全省率先全面启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峨山县、新平县被列为首批国家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组织峨山县、新平县做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绩效评价工作(网络直报)和医共体监测评价工作(线下)。红塔区、通海县被列为省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通海县以通海县人民医院作为牵头医院共同组建独立法人的通海县医疗服务共同体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药物制度得到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峨山县医共体在第八届医共体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峰会暨第二届全国县域中医医共体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荣获第三届“寻找县域医共体实践价值案例”银奖。易门县医共体重点完善了药品设备耗材供应保障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三是薪酬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全面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全面实施医共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人头打包付费。DRG付费改革深入实施,持续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玉溪市作为全省唯一开展药品联合限价采购和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药款医保资金清算抵扣的州市,2017年至2020年11月累计节约采购资金33047.20万元。制定出台《玉溪市关于建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强玉溪市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强基层绩效改革。
5.有力推进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2020年7月以来,各县(市、区)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众参与”7个专项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努力推动城乡环境大改善、群众面貌大提升、整体形象大改观。江川区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重点,推动全区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易门县把健康县城和健康村镇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峨山县动员和引领群众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人人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6.不断增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一是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率由180.6/10万降至136.68/10万,连续14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艾滋病发现率、治疗率、有效率“三个90%”防治目标,艾滋病得到有效遏制;麻风病、疟疾等传染病在全省率先实现消除任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率和及时处置率均达100%。二是公卫保障水平持续跃升。组织完成了26个村卫生室能力提升建设,15个乡镇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新平县戛洒镇中心卫生院、华宁县盘溪镇中心卫生院通过社区医院验收,新平县漠沙镇中心卫生院、戛洒镇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86.20%,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0.05%,在管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为96.40%。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性性成果。华宁县、峨山县、元江县命名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目前,全市所有县(市、区)100%建设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其中国家级示范区3个(红塔区、新平县,易门县),其余县区为省级示范区,我市继昆明之后,首个100%覆盖地州。大力推进“健康惠民工程”,全市共接种Hib疫苗132043剂、23价肺炎疫苗243684剂;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率达97.43%、听力筛查率达99.31%;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85.14%。三是职业健康监管更加到位。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圆满完成。完成230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和数据上报任务。全市2020年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任务数1375人,完成1410例,完成率达102.50%。新平县完成尘肺病主动监测202人的体检工作。市人民医院哨点筛查数据如期收集,呼吸系统疾病就诊13309人,拍摄DR或高仟伏胸片6133人,发现尘肺样改变26人。组织职业病防治宣传300余人次,发放资料20596余份。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3140份,组织放射流量监测服务735人,发现职业禁忌症60人、疑似职业病6人,发现尘肺样改变26人;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完成率达102.60% ,随访率达102.60%。四是妇幼(老龄)服务成绩斐然。免费发放叶酸16143人次,完成率达105.51%;孕产妇死亡率19.69/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3.96‰和 5.21‰。走访慰问百岁老年人73名和90名困难、失能、空巢老人,在全市71个乡镇树立72名“孝亲爱老”典范,制作72块“孝亲之家”牌匾。五是人口家庭服务成效明显。加强出生人口统计监测,认真落实“奖优免补”政策,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积极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出台《关于建立玉溪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玉溪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市总人口229.21万人,岀生1875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4.20%。计划生育扶补118764人,发放扶补资金4113.64万元,市本级配套经费416.94万元。我市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通过省级评审。
7.做好做实平安玉溪建设工作。2020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成员单位职责,努力完成相关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没有发生“一般事故”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医疗机构结合“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相关要求,全面完成“五项建设”(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和医调机制)达标工作,抓好安保制度、警务室、监控设施、一键式报警装置、防撞设施、安保人员、安保装备、应急处置小分队、门禁系统等方面的建设和完善。全市20家参与“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15家建立警务室,保卫科独立设立10家,保卫科人数47人,18家聘请正规保安公司358人,20家建立消防控制中心。全市25个卫生健康行政和医疗卫生单位建立视频监控室,安装摄像头数量4373个,其中高清摄像头3154个,占72%,总投资约1537.42万元,确保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
8.纵深推进管党治党。
一是人才工作成效显著。坚持党管人才根本原则,在新冠疫情常态条件,高标准完成卫考、护考、医考、定考四项考试任务,参加考试人员46894人;组织转岗全科医生、规范化、“5+3”、“3+2”培养培训361人。选拔培养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名医专项”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1人“云南省优秀医疗卫生人员”表彰15人,“卫生行业专家工作站”13个,“兴玉名医”20名;选拔任用优秀干部24人。二是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持续深入开展公立医院党建品牌建设,按照“一院品牌、一支部一特色”要求,打造一批具有医院特色、亮点特点的党建工作新品牌。玉溪市人民医院“党建引领凝心聚力打造人民满意医院”、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全心党建”、玉溪市儿童医院“举先锋旗帜,托明天太阳”、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红色杏林五心行动”、江川区人民医院“动车党建”、易门县人民医院“医+N”党员示范引领工程等党建品牌。三是“智慧党建”工作全面推进。充分运用发挥“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等学习平台拓展党建工作阵地,全面推行党员“掌上”学习时政要闻、知晓支部动态、监督党务公开。四是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和“两个责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向行业顽瘴固疾开刀,认真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把一些长期普遍存在的医德医风问题集中整治,取得了进展。维护良好政治生源,持续开展“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强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1200余人次观看收看《行风整治专题警示教育片》《红色通缉》《激浊扬清在云南》等警示教育专题片13场次;深入开展扶贫领域暨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等专项整治。
9.精心组织“十四五”规划编制。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做好与省和市“十四五”规划对接,找准玉溪卫生健康事业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坐标。坚持发扬民主、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充分听取市政府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将调查研究贯穿始终,编制“十四五”总体规划及5个重点专项规划。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
3.玉溪市妇幼保健院(玉溪市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玉溪市妇产医院)
4.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卫生监测检验中心)
5.玉溪市中心血站
6.玉溪市急救中心
7.玉溪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8.玉溪市人民医院
9.玉溪市中医医院
10.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11.玉溪市儿童医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83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4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3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1067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1059人。
实有车辆编制72辆,在编实有车辆8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215,85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81.70万元,占总收入的11.5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90,176.77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88.1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98.37万元,占总收入的0.37%。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51,347.05万元,下降19.2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4,688.23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政府对卫生领域投入明显加大,2021年有所回落,此外,上年收到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收财政拨款1.40亿元,市医院建设项目3,253.00万元,本年无此项收入。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8,060.52万元,增长4.43%,属于医疗收入的正常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34,719.34万元,下降97.7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市人民医院其他收入含国开行抗疫专项债债务预算收入1.44亿元,本年度无此项收入。妇幼保健院减少迁建项目债务预算收入、疫情防控短期借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232,81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578.00万元,占总支出的88.30%;项目支出27,241.85万元,占总支出的11.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35,279.75万元,下降13.1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578.00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950.10万元,增长0.96%,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的温和上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245.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332.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241.85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37,229.84万元,下降57.75%,主要原因是市人民医院房屋建筑物购建、专用设备购置费等比上年度减少1.18亿元;市妇幼保健院本年度未发生土地款支出、疫情防控设备及物资支出,此外,上年收到疫情防控经费、应急物资储备经费,本年不涉及。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工程建设支出和土地款1.10亿元本年未支出;市人民医院上年度3,302.00万元为医院传染病医院土地款及扩容提质项目建设财政拨款,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支出1,372.29万元,主要承担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爱国卫生运动、及“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等项目。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5.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1.25万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4.66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97.85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31.56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672.82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0.20万元、计划生育服务支出6.00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0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19.38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9.51万元、其他支出13.06万元。
2.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项目支出41.49万元,主要承担打击非法行医、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项目。其中:卫生监督机构支出1.8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6.22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55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0.87万元。
3.玉溪市人民医院项目支出16,828.94万元,主要承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项目。其中:食品安全监管支出4.00万元、综合医院支出13,969.81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40.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7.98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30.79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810.83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55.53万元。
4.玉溪市中医医院项目支出1,578.84万元,主要承担中医医院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项目。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41.34万元、中医(民族)医院支出449.43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5.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66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3.22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9.80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18.28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00.11万元。
5.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支出211.53万元,主要承担精神、神经系统疾病的治疗、科研和教学等项目。其中:精神病医院支出17.79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33.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0.5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3.33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9.80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11万元。
6.玉溪市儿童医院项目支出753.29万元,主要承担儿童疾病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等项目。其中:食品安全监管支出4.00万元、儿童医院支出299.82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0.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8.0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428.05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42万元。
7.玉溪市妇幼保健院项目支出4,471.79万元,主要承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项目。其中:妇幼保健机构支出4,399.5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8.65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6.35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51万元、其他支出2.69万元。
8.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支出1,299.05万元,主要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等项目。其中: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5.04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223.1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85.66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664.32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88.14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46万元、其他支出7.29万元。
9.玉溪市中心血站项目支出492.00万元,主要承担血液质量保障、输血技术人员培训、输血科学研究等项目。其中: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88.00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400.00万元、其他支出4.00万元。
10.玉溪市急救中心项目支出192.63万元,主要承担应急救护、卫生服务保障等项目。其中: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0.00万元、应急救治机构支出16.17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66.46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6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78.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02%。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3,324.18万元,下降10.62%,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经费4,636.87万元,今年无此项支出,其他一般公共财政预算项目小幅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项目。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4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86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9%。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健康方面,如医疗卫生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奖优免补资金等项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补助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2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是专户清理后重新拨付至单位各项卫生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94.20万元,完成预算的160.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9.24万元,完成预算的19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预算的21.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购入负压救护车等专用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大幅超过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4.79万元,下降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01万元,下降5.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8万元,下降35.9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急救中心上年度增拨2辆负压救护车,本年度增拨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下降。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要求,逐年压减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24万元,占97.45%;公务接待费支出4.96万元,占2.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1.64万元,购置车辆3辆。其中,市急救中心购置1辆负压救护车,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市疾控中心购置车辆2辆,购买冷链车2辆,用于疫苗运送。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6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2辆。主要是用于公共卫生服务的所需救护车、采血车,用于日常卫生健康机要通信工作等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疫情防控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5.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23万元,增长26.55%。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6.95万元,增长31.96%。主要原因本年收到财政奖励工作业务经费40.00万元,增加机关后勤服务经费25.75万元,卫考项目80.00万元列入机关运行经费核算,其他工作业务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8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资产总额 202079.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71,568.23 万元,固定资产109,015.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546.4万元,无形资产13,448.78万元,政府储备物资 2,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44.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635.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063项,账面原值2,803.52 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6万元;出租房屋28平方米,账面原值5.0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9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 | 流动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总额 | 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2079.2 | 71568.23 | 109015.79 | 62918.57 | 828.57 | 12486 | 32782.65 | 0 | 5546.4 | 13448.78 | 250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7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6101111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合并new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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