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8671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2-20 |
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0200000
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落实玉溪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及办法,规范玉溪市房屋租赁市场;负责红塔区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审验,发放《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负责红塔区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跟踪管理,采集公布房屋租赁价格及信息;负责市直公房租赁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红塔区辖区范围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根据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玉编办〔2019〕34号),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设立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坚持党建引领,推进物业管理与城市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聚焦《玉溪市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三年行动任务责任清单》重点任务,进一步压实属地物业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强化物业管理综合监管,持续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推动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覆盖率;完成《玉溪市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制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制定;多部门联动扎实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积极指导培育规上企业,推动发展物业服务业。
二是推动智慧物管小区管理新模式。推动建设玉溪市智慧物管服务监管平台,提升设施设备智能化管理和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三是持续推动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街道积极推动老旧小区业主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居民小区,采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办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引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引入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服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提供秩序维护、保洁等基础服务;探索信托制、信酬制物业管理模式。
四是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按计划推进既有小区停放充电设施增设工作。加大对县区督促指导力度,压实属地乡镇(街道)责任,对无物业服务小区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优化方案、补齐短板。督促属地持续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工作,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隐患巡查、发现、劝阻、制止、报告责任。
五是持续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探索推动建立健全商品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商品房租赁信息化监管及资金监管机制,加强住房租赁企业资金监管及市场监测,持续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76,870.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76,870.0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元。
较上年对比减少61,625.38元,下降2.25%。主要原因分析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76,870.09元,其中:本年收入2,676,870.0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76,870.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较上年对比减少61,625.38元,下降2.25%。主要原因分析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76,870.0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76,870.09元,其中:基本支出2,676,870.09元,较上年对比减少61,625.38元,下降2.25%。主要原因分析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60,000.00元,较上年对比减少16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分析为2024年增加了玉溪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专项资金,本年无此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支出2,676,870.09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963.84元,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16,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2,963.8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0,000.00元。用于单位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及就业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慰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74,975.64元,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4,537.49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9,726.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11.95元。用于单位职工医疗及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1,789,930.61元,其中: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89,930.61元。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83,000.00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174,804.00元,2210203购房补贴8,196.00元。用于单位职工购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0元,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因公出国(境)费,不存在增减变化原因。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元,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10人次。
较上年对比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公务用车,不存在增减变化原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地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故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资产总额7,264,236.67元,其中,流动资产7,161,721.42元,固定资产102,515.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较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193.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963.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0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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