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766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2 |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400200300000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是市公安局主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起草本市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行政规定,参与拟订城市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境内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法定权限内对机动车辆、驾驶人依法进行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法制科、科技科、交通秩序管理科、交通事故处理科、财务装备科、宣传教育科、车辆管理所、指挥中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2.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将“最大限度少发事故、少死人、安全高效通行”作为目标,以深化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统筹推进预防事故保安全、规范执法护稳定、便民利企促发展、从严治警强政治“四项建设”,努力实现“四个下降、一个零发生”目标,全面提升全市交通安全现代治理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深化“玉溪之变”,加快“一级两区”现代化建设,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9人,其中:行政编制116人,工勤人员编制2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8人。
车辆编制19辆,实有车辆1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33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36.7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单位资金)0.5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44.29万元,增长18.0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因市财政库款不足导致部分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未支付成功,形成负债,负债金额纳入2023年预算编制数,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36.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36.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36.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73.79万元,增幅23.0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因市财政库款不足导致部分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未支付成功,形成负债,负债金额纳入2023年预算编制数,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37.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3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0.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2.63万元,下降9.1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三公经费和业务工作经费按要求比例压减;二是调动、退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245.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86.42万元,增长64.5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因市财政库款不足导致部分项目经费未支付成功,形成负债,负债金额纳入2023年项目预算编制数,导致项目支出增加。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9.50万元,下降99.84%,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红塔区中心城区设施优化项目经费由高新区管委会承担部分未安排,导致单位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01行政运行(项)支出3,108.2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
2.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911.3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交通安全宣传专项经费、落实“放管服”改革车驾管业务专项资金、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设施优化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红塔区中心城区摩托车考试综合服务项目专项经费。
3.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19信息化建设(项)支出329.6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公安信息网络构建科技兴警等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42.8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行政编制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和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1.6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事业编制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7.7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承担部分。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1.6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在职人员退休、死亡等原因记实职业年金财政承担部分。
8.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131.5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医疗保险财政承担部分。
9.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0.8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承担公务员医疗补助部分。
10.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1.5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承担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230.9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承担部分。
12.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3购房补贴(项)8.8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支付的购房补贴。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2023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25.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6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无增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历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公务接待较上年无变化,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15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15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变化,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45.96万元;全面纳入绩效评价的一级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45.96万元,项目绩效评价覆盖率100.00%。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一)“放管服”改革车驾管体系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总体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坚持系统协调推进各项便民利企举措,打造“一体化管理、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结”车驾管便民服务新模式以及“足不出户网上办、减少等候预约办、规范有序叫号办、假日急需自助办、共建共享社会办、流动服务上门办”六位一体服务途径,构建全领域、高质量的车驾管体系,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车管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公安交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行9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并结合玉溪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创新推广驾驶人手机自助体检服务(马上检APP),在48个警邮中心测试优化后逐步延伸至各乡镇、街道、社区,让群众足不出户自助办理驾驶人体检、照相业务,全力推动全市公安交管“放管服”工作创新发展,助力玉溪公安交警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为玉溪“一极两区”建设贡献公安交管智慧和力量。
2.聚焦“放管服”改革工作存在的难点痛点,在理念转变、软硬件配套、能力提升等方面协同发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突破。
3.紧盯车驾管服务的“末梢”问题,聚焦社会化考场管理盲区,倒逼社会化考场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各驾校、各社会化考场从低价竞争向服务品质竞争的转变。
4.严把驾驶人准入关口,开展现场教育、体验教育、警示教育与网络教育相结合的多元化教育模式。
(二)交通安全宣传专项经费
项目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媒体融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发展要求,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建设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
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3)》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2年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等重点文件及公安部、省、市各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波次行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部署要求,以“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为总目标,以宣传道路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理念为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平台、多渠道,有力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引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共治,筑牢事故源头,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积极构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助推平安玉溪、法治玉溪、美丽玉溪建设。
(三)科技兴警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总体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必须加强交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为城市道路基础建设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以全面提升整个交通行业的管理水平。本项目建设重点以搭建多层级音视频协同指挥调度通道,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公安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在经济效益方面,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推进公安交通管理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本项目的建设,将会发挥出“科技强警”的巨大威力,可以有效地改善交通管理,减少交通事故,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为交通管理、打击现行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更新、更高的技术手段。同时可以精准的将玉溪100万余辆机动车、50万余人次机动车驾驶人的审验、检验状态,违法状态,交通安全提示通过交管12123(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即时动态推送,为数字玉溪的搭建贡献力量。
(四)红塔区中心城区摩托车考试综合服务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总体目标:1.解决群众在红塔区参加摩托车考试需要往返跑、多次跑的问题。目前,红塔区群众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申领业务除需要到驾校报名、培训外,还要参加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考试。因红塔区暂未设置摩托车“一站式”考试服务窗口,群众参加各科目的考试需要往返于红塔大队和各社会化考场。以公安驻地的方式在红塔区中心城区实施摩托车考试综合服务项目可填补摩托车考试服务盲区,实现摩托车考试“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为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车管服务。
2.有效缓解红塔区考试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为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参加摩托车考试,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于1997年将摩托车考试业务下放至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办理。目前,红塔大队每周一、周三各组织两场次摩托车科目二、三考试,以每场次平均完成68人次考试计算,每周可以消化272人次考试。截至2022年8月1日,红塔区摩托车科目二、三考试共积压2050人次,在申请考试人员不增加的情况下,仍需2个月才能全部消化考试积压。在红塔区中心城区实施摩托车考试综合服务项目能有效缓解红塔区摩托车考试积压、等待时间过长等问题。二是根据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玉溪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管理的通告》,我市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在用电动车辆,已办理过登记或已安装临时过渡号牌、领取标识的,设置自2019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止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可在玉溪市辖区除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禁止或限制通行外的道路行驶,过渡期满(2023年4月14日止)全市在册的35.65万辆超标电动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预计超标电动车车主将会选择学驾摩托车,特别是电动摩托车,届时可能迎来一波摩托车考试热。
3.完善车管所南、北一体化布局,弥补南片区车管服务半径不足的问题。目前,交警支队车管所下辖九溪业务区(负责进口车、警车业务、外地车辆转入以及车驾管业务综合监管)、亚太车管分所(负责红塔区北片区车驾管综合业务受理)、春和便民服务站(负责全市大中型汽车登记业务),在红塔区中心城区实施摩托车考试综合服务项目能有效提升红塔区南片区车管综合服务能力,构建南片、北片2个“业务极中心”,整合47个社会化服务站、9个警邮合作网点形成“强中枢、广分布”的现代化车管服务体系,强化业务监管效能,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同时,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
在红塔区中心城以车驾管社会服务站的模式建设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社会服务站和建设车驾管便民服务站(含驾驶人理论考场、业务大厅、自助服务区、群众等候区、办公室、机房、监控室、卫生间等所需功能区),提供摩托车考试“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实现摩托车驾驶人报名、考试、制证“一站式”高质量服务。
(五)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设施优化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总体目标: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纪要(一)》要求:一是要突出重点,切实分清轻重缓急,有效解决10条拥堵路段和20个拥堵路口问题。二是加快智能化交通系统建设,把交通安全运行和促进商业繁荣充分结合起来,分时段设置停车区,优化红绿灯配时,充分融入和助推玉溪智慧交通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区交通安全和畅通水平,确实建成改善人居环境的重点工程,便民惠民的民心工程。
项目设置完成新建和改造的红绿灯控制路口数、预算资金结转结余率、增加行人过街申请系统数量3个数量指标、项目符合国标和行业标准验收率1个质量指标、项目达到初验期限、项目资金支付比率80.00%以上的时间节点2个时效指标、总投资限额1个成本指标;(非市政工程施工期)东风路晚高峰现有交通拥堵节点减少数量、行人过街安全感提升率、机动车依法礼让行人率3个社会效益指标;群众安全感问卷测评满意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专业名词解释
交通控制:就是采用能够与时刻变化着的交通情况相适应的设备如交通信号机等,准确地指挥交通,使之达到安全、畅通的目的。
交通管理:就是制定交通规则,作为车辆和行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规,同时根据当地的交通情况,采取某些限制措施,这些交通法规和限制措施通过交警的管理及设立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予以执行。
专用设备交通设施:是指为城市交通系统保障安全正常运营而设置的轨道、隧道、高架道路、车站、通风亭、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道路标线等设施。
出行:人、车从出发点到目的地移动的全过程。出行具有的特点如下:移动必须有目的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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