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8604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9-22 |
玉溪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31201000
玉溪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2019年部门决算绩效公开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公安局是市政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既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及领导指挥机关,又是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情况;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贯彻执行的情况。
⒉直接立案受理和组织、协调对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处置,以及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侦破;直接受理或组织、协调对全市反映突出、影响较大的治安案件的查处。
⒊直接受理或领导和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⒋直接立案受理和组织、协调对全市重特大经济案件的侦破、处置工作,依法坚决打击危害金融、财税秩序等经济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秩序。
⒌负责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工作;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督促全市看守所的管理和执法活动。
⒍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的开展,指导全市保安服务行业的管理和组织保安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⒎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市城乡道路交通、机动车辆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参与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维护交通秩序。
⒏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市公安机关的机要通信、计算机管理监察和科学技术 工作,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的建设,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市安全技防工作。
⒐负责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 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⒑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市公安派出所、刑侦体制的改革工作。
⒒组织实施对前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贵宾的警卫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
⒓指导武警玉溪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⒔领导森林公安局的业务工作。
⒕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公安局(本级)
2.玉溪市看守所
3.玉溪市公安局水务治安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1人。其中:行政编制35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8人。
实有车辆编制79辆,在编实有车辆79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2,810.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20.91万元,占总收入的98.7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9.19万元,占总收入的1.27%。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649.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6.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其它收入减少276.98万元,主要原因其它单位经费补助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2,92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91.85万元,占总支出的68.89%;项目支出7,130.19万元,占总支出的31.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68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4.27 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改革性补贴、综合考评奖、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加班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996.42万元 ,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同时缩减了项目经费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91.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69.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压缩了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30.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6.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专项办案转移支付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该项目属于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95.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4%。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765.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压缩公用经费,专项办案转移支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食品安全专项补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9,57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3%。主要用于市公安局所属各部门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公安事务、公安执法办案及公安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种专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市公安局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死亡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4.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87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6万元,完成预算的52.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31万元,完成预算的9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8.0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接待次数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51万元,下降1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60万元,下降45.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2万元,下降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9万元,下降42.7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接待次数减少,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07万元,占3.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31万元,占86.82%;公务接待费支出10.18万元,占10.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07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3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出入境管理支队赴泰国引渡犯罪嫌疑人差旅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3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8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及市内各县区到我局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及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来宾。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0.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58.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买专用材料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70.03万元,印刷费33.89万元,咨询费28.61万元,手续费0.21万元,水费37,77万元,电费263.66万元,邮电费1.81万元,物业管理费219.66万元,差旅费44.7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07万元,维修(护)费215.8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0.35万元,培训费99.97万元,公务接待费7.8万元,专用材料费203.8万元,被装购置费42.69万元,专用燃料费2.11万元,劳务费1228.69万元,委托业务费52.87万元,工会经费136.31万元,福利费144.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88万元,其它交通费用461.89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119.3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3.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9.4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7.2万元,其它交通工具购置1.66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0.8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溪市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44,654.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01.2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63,016.2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9,512.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813.38万元,无形资产原值6,353.2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5,206.89万元,其他资产20.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625.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33.7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1,463.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090.17万元,无形资产减少917.54万元,其他资产增加20.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10.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2万元;出租房屋3972.94平方米,账面原值743.6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6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 工程 | 无形 资产 | 其他 资产 | |||||
小计 | 房屋 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4654.18 | 5101.24 | 29512.12 | 20565.34 | 575.62 | 1650.89 | 6720.27 | 0 | 4813.38 | 5206.89 | 20.5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4.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7.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2.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提高局机关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制订了《玉溪市公安局绩效管理办法》。2019年度我部门组织对6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密项目49个。同时也组织了绩效评价小组对部门整体支出做了自评。
(三)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如下:
1.突出政治建设,忠实履行使命,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过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专项调研37次,设立工作示范点35个,开通了12389举报投诉平台,走访群众1564人,解决265条问题,听取377条建议。
2.突出大庆安保,强化工作措施。2019年查破邪教案件11起,打掉邪教团伙7个,毁窝点12处,全力守住了暴恐案件“零发生”的底线。
3.打造扫黑除恶玉溪战斗模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全市共受理治安案件20903起,同比上升5.7%。破3235起,同比下降25.4%。
4.毒品2019年全市共破毒品案件475起,同比下降16.5%,缴获毒品581.66千克。
5.坚持专群结合,着力固本强基,不断增加公安社会治理能力,坚持改革强警,打造数据警务,智慧公安推动工作变革。
(四)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食品安全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5万,实际到账5万,执行0.4万。由于资金2019年12月底才到账,项目于2020年实施,绩效自评于2020年进行。
2.项目二2019年度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3万,实际到账3万,执行3万。该项目切实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限制,提高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截止2019年末,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98%; 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2019年全市统一购买10万册《云南省居住证》用以免费发放给自愿申领的群众,保障流动人口的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项目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研判基地一体化建设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10万,实际到账10万,执行0万。由于该项目于2019年底申报,目前还处于建设论证阶段,拟于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于2020年底开展绩效自评。
4.项目四移动警务建设项目应用拓展服务租用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80万,实际到账80万,执行126.84万(市级财政保障80万元,部门自筹46.84万元)。该项目由中国移动玉溪分公司一次性提供466台移动警务终端给我单位使用,每台移动警务终端包含壹张SIM-KEY卡,同时提供20张SIM-KEY卡作为备用卡,目前,民警移动警务终端配备率为100%,登录使用移动警务超市5600余次,建立蓝信群68个,疫情防控期间利用核查即录入APP“数计盒”功能共核查人员42.07万人,发现新冠肺炎高风险人员18人。有效支撑市局机关移动警务信息化工作,大大提高了民警在开展移动办案,数据查询,采集上传,信息比对,移动办公等工作的工作效率,达到了目标要求。
5.项目五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10万,实际到账10万,执行10万。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中共查破涉枪刑事案件102起,涉爆刑事案件6起,对111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查处涉枪治安案件36起,涉爆治安案件19起,打处违法犯罪嫌疑人57人;共收缴各类枪支2183支、 仿真枪166支、枪支零部件80件、子弹53114发(其中军用子弹11716发、猎弹618发、小口径弹526发、气枪铅弹8751发、射钉弹22811发、其他子弹8692发)、雷管57501枚、炸药8416公斤、黑火药7590公斤、索类爆炸品8413米、炮弹14发、手榴弹地雷39枚、管制刀具9368把、弩14把、易制爆化学品990公斤、烟花爆竹25062箱、礼花弹621枚。删除网上涉枪涉爆违法信息461条,落地核查线索4条、查破案件4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人。
6.项目六法制业务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10万,实际到账10万,执行10万。对于项目支付进度3月底完成40%(支付聘请的2名律师费4万元),6月底完成60%,9月底完成80%,10月底度完成90%,11月底全部完成。积极推动地方公安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创新完善执法管理机制手段,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强化执法质量考核和案件评查工作,切实提高执法监督效能。强化执法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民警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7.项目七传输专用线路租金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140万,实际到账140万,执行164.37万(市级财政保障140万元,部门自筹24.37万元)。传输专用线路78条,租用线路数据对接率100%,数据对接,线路信息正常运转时效率100%,民警使用满意率90%。玉溪市公安局线路传输业务服务租用项目充分保障了市公安局和各县区、省厅、公安部数据对接,确保警务平台正常运行、社会治安防控视频通畅以及全市110指挥中心的良好运转,为反恐、禁毒、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侦控提供最强大的保障。存在的问题:现有租赁线路还不能完全满足玉溪公安的大数据平台和数据对接的运用,希望市财政加大这方面的投入。
8.项目八DNA数据建库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120万,实际到账120万,执行120万。 DNA数据库全市共检验录入前科人员DNA样本11694份,未知名尸体、失踪人员亲属、被拐儿童214份,录入现场物证3607份。通过DNA数据库查中案件199起,查中前科人员181人。按照《法庭科学DNA数据库建设规范》(GB/T21679-2008)实时准确的采集DAN数据率100%。 存在的问题:由于各地受经费不足影响,2019年暂未开展男性家族建库工作。项目实施周期偏长,招标内容集中。改进措施:在2020年的项目执行中提前开展,细化招标分包,分步骤进行。
9.项目九移动警务建设项目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79万,实际到账79.04万,执行79.04万。通过4G执法记录仪和无线网络,实现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的实时传输,建立视音频资料集中管理系统,规范视音频资料管理 。目前,玉溪公安执法记录仪平台总容量达90.92T,当前空间使用率达29.78%。使用空间中,图片66608个、视频206246个、音视频31363个。基于执法记录仪的应用,2019年,群众对我市公安机关在110接处警、案件受理、交管窗口等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达96.78%,达到预期目标。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运营商上行传输信道带宽窄,多台设备在同一基站范围内使用会出现卡顿现象,建议由运营商扩容带宽。
10.项目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30万,实际到账30万,执行30万。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2019年全市统一购买10万册《云南省居住证》用以免费发放给自愿申领的群众,保障流动人口的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限制,提高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截止2019年末,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98%。
11.项目十一玉溪市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运行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13万,实际到账13万,执行13万。该项目2019年11月底前项目预算执行进度80%,成本控制额13万,消除社会隐患,提高了群众安全感,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90%。
12.项目十二禁毒、戒毒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100万,实际到账100万,执行65万。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赌源截流机制建设,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加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综合治理毒品突出问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浓厚氛围。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毒品案件475起,同比下降16.5%,抓获犯罪嫌疑人439人,缴获毒品581.662千克。共查处吸毒人员1854人次,收戒吸毒人员1547人,收治病残吸毒人员242人,基本做到应收尽收;推进吸毒贫困人员精准脱贫行动,全市共计建档立卡吸毒贫困人员108名,已脱贫103人,脱贫率95.4%,处于全省较高水平。
13.项目十三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136.8万,实际到账136.8万,执行136.8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补助,全市190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每年共需经费114万元。按照省关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每月生活补贴待遇不低于2000元的要求,全市190名专职工作人员每年配套经费从114万元增加到136.8万元,涉及每年新增预算22.8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136.8万元已经拨付给下属单位,县区已全部支付并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了目标。
14.项目十四警犬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50万,实际到账50万,执行50万。完成警犬基地警犬饲养、训练以及犬疾病防治等工作,在使用方面,大队完成玉溪市“两会”、南亚合作论坛、财富论坛、孙小果案件庭审等在玉溪举办的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出动人员120余人次,警犬120余头次,为会议的成功举办贡献了力量。其中在大庆安保工作中,大队自9月20日起至10月2日每天派出6人4犬到玉溪市高铁站,配合高铁站的工作人员对开往北京的列车进行乘客安检;同时派出警犬到北京参加大庆安保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刑事侦查方面,大队出动警力30人次、警犬30头次参与案件侦破工作。
15.项目十五九溪民警培训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500万,实际到账500万,执行500万。完成玉溪市民警培训学校(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总面积为5328.8平方米(包括主席台建设602平方米,僵住高度12.55米,露天靶场2699.9平方米,建筑高度8.7米,网球、羽毛球场1540.2平方米,建筑高度9.9米)投入使用。项目完工后承担全市公安机关各警种的教育、培训和技能体能训练工作、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完成各项技能培训,囤集警力应对突发事件以及保障各项公安工作的需要。
16.项目十六公安出入境证照签发制作成本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84万,实际到账84万,执行67.74万,预算资金执行率达到80.64%。2019年,共受理公民出国境业务82885件,其中普通护照申请45077件、港澳通行证及签注27000件、大陆证及签注10801件,受理前往香港定居申请7人。新增备案国家工作人员1833人,对重点人员开展双重核查32人次,杜绝违规办证和骗领证件等事件发生。
17.项目十七市公安局办公区绿化用水管网改造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7万,实际到账7万,执行0万。该项目资金于2019年12月底到账,项目还没有实施,2020年开始实施。绩效自评于2020年底进行。
(五)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食品安全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由于2019年由于资金不到位没有开展,资金2019年12底才到账,项目于2020年实施,绩效自评于2020年进行。
2.2019年度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经费项目评价等次为良,切实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限制,提高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3.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研判基地一体化建设经费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底申报,目前还处于建设论证阶段,拟于2020年内完成项目建设,绩效自评于2020年进行。
4.移动警务建设项目应用拓展服务租用项目评价等次为优,有效支撑市局机关移动警务信息化工作,大大提高了民警在开展移动办案,数据查询,采集上传,信息比对,移动办公等工作的工作效率,达到了目标要求。
5.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经费项目评价等次为优,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社会法治建设和玉溪社会稳定。
6.法制业务经费项目评价等次为优,积极推动地方公安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
7.传输专用线路租金项目评价等次为良,保障市局和省厅、公安部数据对接,并保障社会治安防控视频通道的畅通及110指挥中心运转,为社会案件侦控提供最基本的保障。
8.DNA数据建库经费项目评价等次为优。
9.移动警务建设项目经费项目评价等次为优,从根本上预防并遏制执法随意性,更加有利于调查取证、更加有利于执法监督、更加有利于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
10.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经费项目评价等次为优,保障流动人口的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提高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11.玉溪市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运行费项目评价等次为优。
12.禁毒、戒毒专项经费项目评价等次为优。
13.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经费属于转移支付给各县县区,绩效公开由下级单位公开。
14.公安出入境证照签发制作成本补助经费绩效评价为良等次,保障了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及公民出入境出行的便利。
15.警犬专项经费绩效评价为优等次,完成警犬基地警犬饲养、训练以及犬疾病防治等工作。
16.九溪民警培训学校建设工程绩效评价为优等次。
17.市公安局办公区绿化用水管网改造经费,该项目资金于2019年12月底到账,项目还没有实施,2020年开始实施,绩效自评于2020年进行。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相关保密规定,“20402”科目下的“2040204”、“2040205”、“2040206”、“2040207”、“2040209”、
“2040210”、“2040211”、“2040213”、“2040214”共9个项级科目涉及内容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溪市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公安机关补助的办案(业务)费。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拨款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无法按原计划完成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公务事务、执法办案和公安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公安(科目代码20402):反映公安预算科目的市公安局所属各部门的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核算公安局各部门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信息化建设等核算市公安局所属各部门公安行政管理、执法办案、开展公安业务及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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