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8592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9-22 |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5101000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部门
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玉溪市公安局主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起草本市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行政规定,参与拟订城市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境内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法定权限内对机动车辆、驾驶人依法进行管理,排查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与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力量一道,通过不懈努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厅交警总队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主线,按照市局“5+5+5+5”工作框架和“五场硬仗”的决策部署,面对人、车、路等交通要素连续多年快速增长与警力无增长等种种困难,全力出击,有效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为推动玉溪跨越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一是以全省、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综合情况通报制度》为抓手,落实落细隐患排查整治、路面秩序严管、农村安全防控、宣传警示曝光和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成效五项工作,力争保持第一梯队。二是抓好中心城区疏堵保畅工作,不断优化完善中心城区智能交通科技管控建设,加快推进设施优化项目建设。三是组织开展好冬春季整治、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拆板行动)等省厅、总队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四是提前谋划、部署2020年春运和“两节两会”交通安保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2.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3.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4人。其中:行政编制29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6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7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退休人员在社保部门决算数中反映。
实有执法执勤车辆编制49辆,在编实有执法执勤车辆48辆,交警直属大队已报废待更新一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15,01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06.34万元,占总收入的98.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5.89万元,占总收入的1.3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112.2万元,下降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497.08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辅警工资薪酬标准调整和社保缴费比例调整。为保证部门预算平衡,综合考虑全市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水平后,在依法保障辅警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适度调降了绩效考核奖标准。因支出预算需求减少,所以财政拨款减少;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财政拨款项目经费2019年只有65万元,较去年减少107万元,降幅较大;交警支队以前年度由本级财政承担的办案业务性质的项目经费,由上级转移支付承担,总体项目收入支出逐年减少。
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615.11万元,下降74.9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直属大队2018年将以前年度在往来款核算项目经费清理后计入其他收入,导致其他收入大幅增加,2019年以上资金已清理完毕,不再存在往来款核算应当确认收入的资金,因此其他收入减少。二是来自于上级机关和市内非市级财政的业务补助性质的其他资金大幅减少;2018年检测中心机构改革收入数并入交警支队,2019年改革完成后,没有此项支出减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15,27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6.48万元,占总支出的66.67%;基本支出变动的基本情况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87.03万元,下降1.27%,与上年基本持平,变动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调出和死亡,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增加833.11万元,增幅32.42%,增加原因是2018年车管业务成本和辅警人员工资均作为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口径调整为基本支出,导致增加基本支出,同步减少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5,092.85万元,占总支出的33.33%;与上年对比减少1139.30万元,下降6.94%,主要原因分析: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财政拨款项目经费2019年只有65万元,较去年减少107万元,降幅较大;2018年车管业务成本和辅警人员工资均作为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口径调整为基本支出,导致增加基本支出,同步减少项目支出;交警支队以前年度由本级财政承担的办案业务性质的项目经费,由上级转移支付承担,总体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86.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6.08万元,增幅7.9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6870.63万元,比上年减少87.03万元,降幅1.27%,与上年基本持平,变动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调出和死亡,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69.76万元,比上年增加833.11万元,增幅32.42%,增幅原因:2018年车管业务成本和辅警人员工资均作为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口径调整为基本支出,导致增加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大幅增加,同步减少项目支出。
日常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三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92.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85.38万元,降幅为27.02%,主要原因分析: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财政拨款项目经费2019年只有65万元,较去年减少107万元,降幅较大;2018年车管业务成本和辅警人员工资均作为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口径调整为基本支出,导致增加基本支出,同步减少项目支出;交警支队以前由本级财政承担的用于办案业务费性质的项目经费,由上级转移支付承担,总体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合计 | 资金用途说明 |
5,092.85 | ||
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 734.38 | 资金全部用于执法办案业务费与交警执法执勤装备与信息化系统建设 |
辅警人员工资性支出 | 1,176.16 | 支付辅警人员工资薪酬 |
中心城区道路路改扩建项目保通经费和高速公路五位一体预警系统建设经费 | 561.10 | 资金全部用于中心城区道路路改扩建项目保通经费和高速公路五位一体预警系统建设经费 |
九溪车管所建设项目资金 | 1,114.17 | 资金全部用于交警支队九溪车管所建设硬件设备与网络环境建设 |
社会化考场考试服务配套费 | 640.7 | 资金全部用于社会化考场租赁与购买考试配套服务 |
道路交通案件涉案车辆停车场租用费 | 47.20 | 道路交通案件涉案车辆停车场租用 |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 | 100.00 | 由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以及主流媒体、新媒体合作 |
智能交通二期项目建设 | 569.31 | 用于交通诱导及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公安专网集成指挥平台系统项目、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项目系统建设 |
上级补助办案业务经费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建设经费 | 149.83 | 上级以补代奖用于补助业务办案费以及党建工作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61.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7%。与上年对比减少741.12万元,减幅5%,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检测中心机构改革收入数并入交警支队,2019年改革完成后,没有此项支出减少收入641万元。二是2019年考试中心智能交通二期建设项目和九溪车管所改造建设项目部分子项目因招、投标流(废)标,延误项目签约推进,未能及时形成有效的项目支出。剔除人员增资调整影响,净减少100.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096.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5194.27万元,比上年减少3.39万元,减少原因是职工亡故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日常公用经费3395.39万元,比上年增加1189.57万元,增幅54%,变动原因:;项目支出4506.73万元,比上年减少2018.4万元,降幅30.93%,变动原因: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财政拨款项目经费2019年只有65万元,较去年减少107万元,降幅较大;2018年车管业务成本和辅警人员工资均作为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口径调整为基本支出,导致增加基本支出,同步减少项目支出;交警支队以前由本级财政承担的用于办案业务费性质的项目经费,由上级转移支付承担,总体项目收入支出减少。2019年考试中心智能交通二期建设项目和九溪车管所改造建设项目部分子项目因招、投标流(废)标,延误项目签约推进,未能及时形成有效的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离退休生活补助113.10万元,比上年减少11.11万元,降幅9.11%,减少原因是:行政退休人员病故,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21.60万元,与上年持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缴费466.94万元,比上年减少81.83万元,减少原因是:政策性减费降税降低社保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38万元,比上年减少2.17万元,降幅11.70%,减少原因是在职职工亡故,缴费支出减少。死亡一次性抚恤48.53万元,用于发放符合国家政策的职工(含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2万元,比上年减少1.58万元,因在职职工亡故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5.86万元,比上年减少2.61万元,降幅1.11%,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员医疗补助146.28万元,比上年减少1.63万元,降幅1.10%,与上年基本持平。变动原因是:政策性减费降税降低社保缴费比例。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502.11万元,比上年增加4.89万元,增加原因是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正常变动。购房补贴支出21.59万元,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基本与去年持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17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上年无此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3.41万元。增加原因是:该资金为财政统筹盘活部门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后,按原用途以财政拨款授权额度形式下达部门,交警支队用于弥补办案业务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3.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预算数34.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98.93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0.00万元,48辆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62.90万元,直属大队80辆警务摩托预算19.52万元,公务车租车经费预算16.51万元。支出决算为187.32万元,完成预算的140.3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34.56万元,决算为2.20万元,完成预算的6.36%,比预算节约支出32.36万元。2019年年初公务接待预算数是依据市财政局人均公务接待定额标准*预算申报时部门实有人数测算,随着中央政治局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越来越严格,越来越细化,厉行节约的风气深入人心,综合近三年交警支队公务接待支出,呈逐年稳定下降态势,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是符合交警支队工作实际的,也能充分满足交警支队公务接待需求。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支出均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决算支出均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5.12万元,完成预算的187.12%,比预算超出86.19万元,超预算的具体原因:1.为确保全市辖区“路畅人安”,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大面积交通拥堵发生,交警支队常态化在中心城区和高速公路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万无一失,春节、国庆等人、车、物流密集交汇的重大节庆和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期间,以及雨雪、霜冻、雾天等交通安全隐患大幅增加的恶劣天气里,交警支队全部执法执勤车辆必须全天候、长时段进行巡逻、警示、疏导、执勤。执法执勤均需长时间启动车辆,所以车辆燃油消耗大,自然磨损快,维修成本高,执勤执法车辆运行成本远远高于普通行政单位公务用车运行成本。2.交警支队在用车辆车龄长、车况老化,车辆运行的维修、保养、油耗等方面的经费支出也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根据交警支队车辆运行经费支出分析,支队(本级)及直属大队执法执勤车辆的实际每车每年运行经费为2.7万余元,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每车每年运行经费高达5万元。财政部门按每辆车每年1.31万元核定预算(含车辆保险、燃油、维修等一切支出),无法保障交警部门基本警务活动需求。3.统筹支付的车辆保险费用中第三者责任险比例提高较大,车辆保险金额大幅提高;4.因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要求的执勤活动增多。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47万元,下降2.8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6万元,下降1.63%,基本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1万元,下降52.28%。随着中央政治局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越来越严格,越来越细化,厉行节约的风气深入人心,综合近三年交警支队公务接待支出,呈逐年稳定下降态势,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是符合交警支队工作实际的,也能充分满足交警支队公务接待需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12万元,占98.82%;公务接待费支出2.20万元,占1.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5.1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8辆。主要用于为确保辖区内各类道路“路畅人安”,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大面积交通拥堵发生,常态化在中心城区和高速公路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执法办案活动,所必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接待费用于接待符合国家公务接待规定的各县(市、区)来交警支队请示汇报工作、参加会议的人员,以及上级部门各类检查组、其他地州兄弟单位来访交流、业务对接人员,中央、省级媒体采风人员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8.17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以及“三公”经费、辅警人员工资、工会费、物业管理支出、车管业务牌证耗材成本等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业务正常开展的基本性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190.91万元,增幅53.9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部分主要为2018年作为项目支出的车管业务成本,2019年财政预算口径调整为基本支出。二是辅警工资经费由项目支出调入基本支出,三是工资福利费用政策性增资。剔除车管成本、辅警工资支出等由项目支出调入基本支出的变动影响后,机关运行成本基本保持稳定,且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比上年一般性支出压减5%。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产总额11468.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30.8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3321.84万元,累计折旧6559.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30.74万元,无形资产原值2111.08万元,累计摊销338.76万元。其他资产281.47万元,其中:公共基础设施原值245.11万元,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172.95万元,长期待摊费用204.18万元,受托代理资产(交警支队民警职工抗旱扶贫捐款)5.1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99.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5.9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715.87万元,增加原因一是2019年交警支队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在用盘盈的办公楼及附属构筑物进行资产清查核实,并分摊相关待摊费用后,补录有关固定资产,高速交巡警大队新增南溪加水站综合业务用房317.74万元;二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交付使用,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变动。在建工程减少316.17万元,减少原因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交付使用,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增加1251.65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交警支队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在用盘盈的办公楼所占用的土地进行资产清查核实,并分摊相关待摊费用后,补录相关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204.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4.18万元,增加原因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交付使用,因为该教育基地是借用社会化驾驶人考场,该考场房屋、土地均属于该国有企业,为满足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需求所产生的房屋功能改造支出无法计入交警支队固定资产,因此划分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8万元,该车辆系2016年车改时已批准处置并按规定拍卖,因相关文件误将此车划分为市公安局所属,导致未能及时核销账务,2019年资产清查核实时发现,予以核销;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468.19 | 1430.88 | 6752.77 | 4264.32 | 1131.21 | 1357.24 | 1230.75 | 1772.32 | 281.4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4.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3.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4.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6.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7.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07%。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交警支队(本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一:车管所警务云数据备份项目建设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22万元,构建了统一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备份、归档、容灾、图形化报表等功能,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RPO、RTO可按需求定制。快速备份,确保备份成功率,最终实现了各核心业务数据多层保护。2019年实现一次应急数据恢复,确实验证了容灾效果提升。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项目验收已交付使用后续手续未完成。项目评价得分:88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二:主流媒体宣传合作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73.99万元,开办报纸、广播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各一个,同广播电台合作开展实时路况信息提示,运营“玉溪交警”微信公众号,影视作品摄制制作,制发交通安全宣传品。全年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327期、1364条,中央级采用55篇,公安部采用15篇,云南日报和云南广电采用,宣传专项经费比上年整体减少51万,下降34%,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绩效较好。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用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的各类素材、作品具有一定局限性,缺少创新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进一步加强各种素材的灵活运用,提高各类交通安全活动,工作制作策划效率,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项目评价得分:85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三:车驾管电子档案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16.53万元,已交付使用,全面实现网上异地查询档案,无需群众到车管所实地查询复印,发生数据库崩溃,成功通过电子档案系统恢复档案数。提高机动车和驾驶证档案管理水平,实现电子档案与实物档案的动态一致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设备交付使用但项目责任主体未提交资产清单,资产管理不到位,后续应当加强资产管理和日常维护。项目评价得分:85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四:高速公路卡口设备购置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36万元。预算执行完成,项目位于易门至武定高速K208+770米处,建成区间测速系统一套,覆盖易武高速(易门段)单项3条机动车道和1条非机动车道;完成K190+0米处测速卡口升级改造系统1套。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数据传输未能通过终验仍在调试,设备未正式移交,无法取得证据数据。项目评价得分:83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五:车管业务耗材成本支出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53.6万元。项目充分保障了车驾管业务印刷表格、档案袋、电动车相纸、表格等业务耗材,保障车管基本业务耗材储备与供应,有效维护车管业务运行,服务广大市民出行需求。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业务工本费支出绩效设置不够科学合理,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注意日常业务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为科学设置绩效指标提供基础数据支持。项目评价得分:85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六:玉溪市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运维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30万元。项目实施提高了玉溪市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日常运行和管理维护水平,确保了全年工作日能开馆接待交通参与者参观学习,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强化“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局稳定。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警示教育基地的设备老化,运行维护成本不断增加,警示教育作品陈旧化,需要不断创作更新,投入的资金压力增大,应当创新运营模式,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项目评价得分:83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品制作费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25万元。策划制作了4部交通安全案例警示教育、工作成效汇报、交管工作纪实等电视专题片。制作专题片类视频4部,总时长40分钟。制发宣传单150000份,制发宣传册40000册,制发宣传海报10000张。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用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的各类素材,作品具有一定局限性,缺少创新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进一步加强各种素材的灵活运用,提高各类交通安全活动,工作制作策划效率,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项目评价得分:85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八:机动车号牌制作及配送服务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10.40万元。此项目为车管所业务拓展业务,不断延伸服务半径的正常配套项目。在玉溪市红塔区完成机动车号牌本地制作72825副,制成后直接邮寄给群众,压缩了群众等待领取牌证的时间,避免了群众办理车管业务的交通往返。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继续拓展业务,延伸服务半径,深入落实放管服便民利民措施。项目评价得分:85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九:车管所九溪办公区大厅服务柜台及设施采购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16万元。车管所将于2019年5月前搬迁到九溪正式对外开展便民服务,按照全国一等车管所政务服务大厅要求,规范配置了业务受理柜台、储物柜、办公桌椅、休息区沙发、填单台椅等,科学设置了功能分区,项目已通过验收。确保了群众办事环境规范、整洁、秩序井然,车管业务体验舒心、服务满意。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无。项目评价得分:85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十:车管所九溪园区日常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年初预算数226万元,全年执行数167.78万元,结余58.22万元。项目主要用于支付九溪车管所物管费、运行成本、本项目的建设对江川区经济发展,产业升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带动了当地交通、餐饮、商业服务等行业经济发展。符合我市发展规划的要求,对促进城市经济繁荣,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项目结余资金规模较大,存在预算粗放,资金使用进度不细的情况。项目责任部门应当提高预算精准度,确保财政资金预算规模适度,避免形成较大结余。项目评价得分:88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十一:车管所排队叫号系统、一卡通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38.34万元。项目通过验收,已完成支付。项目的建成是九溪车管业务大楼综合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标志,轻松实现了对门禁、通道、考勤、访客、梯控、停车场、巡更以及视频监控系统的有效管理。完善了大厦的智能化管理,为办事群众、职工提供了一个高效、便捷、安全、可靠、舒适、节能环保的工作环境。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设备交付使用但项目责任主体未提交资产清单,资产管理不到位,后续应当加强资产管理和日常维护。项目评价得分:89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十二:远程查验监管系统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年初预算数37.43万元,全年执行数29.82万元,结余7.61万元。机动车远程查验监管系统,实现对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机动车安检机构、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机构的查验工作情况纳入远程监管,所有相关数据和电子资料存放数据库,以备事后追溯检查;同时,在此基础上,实现实时预警、违规查验证据采集和信息反馈等功能,实现对机动车查验检验过程的实时监管。2019年完成机动车远程查验监管系统建设,应急容灾率提高,节约纸张,提高了异地网上查阅档案便捷度,项目通过验收,已完成支付。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设备交付使用但项目责任主体未提交资产清单,资产管理不到位,后续应当加强资产管理和日常维护。项目评价得分:85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十三:智能交通二期系统电子警察抓拍子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124.4万元。项目于2019年5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建设的160套电警抓拍系统,覆盖中心城区50个路口,全天候24小时对路口进行实时监控。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自投入使用至2019年8月26日,共抓拍路口车辆交通违法37218起,卡口上传车辆数据1.2亿余条,为集成指挥平台过车查询、车辆轨迹查询、大数据分析提供数据来源,通过电警视频监控还原了路口交通事故现场660余起,为交通事故处理提供了事实依据,通过卡口过车抓拍轨迹查询侦破肇事逃逸案90余起,有效的打击了交通事故逃逸的违法行为,全面实现设计初衷和预期目的。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项目中原设计采用视频检测技术来检测信号灯状态,经试用下来看容易受外界环境干扰,效果不是很理想,后改成红灯检测器来实现。设备交付使用但项目责任主体未提交资产清单,资产管理不到位,后续应当加强资产管理和日常维护。项目评价得分:88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十四:车管所科目一考试系统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16万元。项目实施目的是延伸下放交管业务,大力推行“就近办、便捷办”.加强智慧监管建设。2019年初完成科目一考试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容灾系统存储设备扩容,项目通过验收。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设备交付使用但项目责任主体未提交资产清单,资产管理不到位,后续应当加强资产管理和日常维护。项目评价得分:89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十五:智能交通二期系统项目监理费进度款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10.15万元。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量认真审核,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工程质量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工作方法进行检查,工程质量满足要求,支付监理服务进度款至80%。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项目文档需要进一步完善希望按照规范要求,继续做好照片,设备随机文件及电子文件材料收集建档,备份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档案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使档案更好地为项目运行、维护、管理服务。项目评价得分:83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十六:车管所档案密集架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74.76万。九溪档案室实际建成519立方米档案柜体,采购电子保密柜3组,档案室建成投入使用便于规范管理档案。新建档案室可装档案77.85万份,可存放已增加未上架26.9597万份,还可以存放50.8903万份。新增档案密集架预计可存放未来5年增加的车驾管档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于10月份完成实际搬迁,导致档案入库时间比绩效时限指标延误一倍。项目评价得分:88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十七:九溪车管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21.84万元。九溪车管所食堂建设完成,配齐相关就餐设施,能提供优质的便民利民服务环境,满足车管所工作人员、办事群众共400人就餐需求。项目通过验收,已完成支付。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设备交付使用但项目责任主体未提交资产清单,资产管理不到位,后续应当加强资产管理和日常维护。项目评价得分:88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十八:智能交通二期系统光纤网络子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13.18万元。该项目是智能交通二期项目的子项目,是智能交通二期项目的重要支撑,也是2018-2019年交警支队重点推进的项目,与交警支队整体绩效目标紧密结合,于2019年10月完成项目全部安装调试,网络传输速率明显提升,交通违法信息采集反馈及时。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建立规范的巡检记录表,定期将光纤测试情况记录成册。项目评价得分:86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十九:玉溪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配套服务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890万元。 认真落实“放管服”工作措施,滿足玉溪及周边州市人民群众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求,2019年预算收入3600万元,支出890万元,产出比为4:1。实际支付考场配套服务费640万元,经人大预算调整案批准调整预算250万用于支付新增辅警工资差额。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预算年中调整金额较大,导致原考试配套服务费资金在2020年预算执行时缺口较大,应加强预算的严肃性,减少预算调整资金规模和调整次数。项目评价得分:85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二十:放管服综合应用平台专网系统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年初预算数116.12万元,全年执行数114.32万元,结余1.8万元。实际建成机动车查验监管音视频集中管理平台一套,配套20台PDA、自主选号机6台、20台WIFI版执法记录仪,节约财政资金1.8万元,项目通过验收,已完成支付。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加强资产的后续管理与日常维护。项目评价得分:88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二十一:室内标识、标牌、过道背光牌、警营文化宣传墙采购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15.45万元。实际完成九溪车管所综合楼标志牌240余套,审验区145余套,业务办证楼110余套,其他标志牌240余套,中标价38.63万元。2019年项目通过验收,支付15.45万元,结清尾款。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无。项目评价得分:85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二十二:车管所九溪光伏发电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55.99万元。屋顶光伏电站以高效节能的绿色建筑为目标,实际采购太阳能组件功率90000W,配套逆变器、交流汇流箱、以及线材若干,建成小型气象站1套,总中标价93.32万元。项目已完成通过验收。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设备交付使用但项目责任主体未提交资产清单,资产管理不到位,后续应当加强资产管理和日常维护。项目评价得分:85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二十三:智能交通二期系统交通诱导及气象发布子系统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203.5万元。交通信息诱导系统主要由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信息管理及发布控制系统、传输网络系统、前端诱导显示系统等组成。2019年完成主城区的主要入口、交通密集区域经常性拥堵路口、交通流汇聚的主要道口的前端诱导显示屏配置,共建设17套前端交通诱导及气象信息发布LED屏、后端管理系统,同时还与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外挂系统对接进行数据交互,实现交通诱导路况信息和气象信息的实时发布显示,于 2019 年12月9日完成了竣工验收。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应加强研究如何更好地兼顾交通安全宣传、交通管制信息发布与交通诱导信息发布,确保交通高峰时段发布交通诱导信息,其他时段用于交通安全宣传等信息的发布。项目评价得分:86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二十四:智能交通二期系统专网集成指挥平台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218.08万元。系统已按要求实施完成,功能模块达到设计要求,实现了交通态势等综合数据共享交换、统计分析研判、数据汇聚和数据资源可视化监管等功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财政资金保障到位,但支出进度滞后,部分统计功能、定位信息和视频监控的控制界面仍需优化。在以后的项目中应当尤为关注支出进度。项目评价得分:88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二十五:事故防控疏导保畅工作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863.63万元。资金全部用于支付2019年在岗辅警工资(年均人数约460人),按时足额发放辅警工资,总体保障了辅警队伍的稳定,有力维护了春运期间,两会、国庆等节假日,特别是“70周年大庆”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中心城区及玉溪辖区内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辅警都是当月末考核,次月10日以前发放工资,所以当年第12个月的工资,以及次年预算批复前的1-3月,工资均无资金保障,需要预付基本工资。项目评价得分:85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二十六:九溪车管所室外标线标识采购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项目资金规模13.44万元。采用热熔画线工艺设置所区室外交通标线标识系统,项目2019年建成,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由于近年车驾管业务变化过大,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出台较多,各种标识、标牌更新较快,建议每年设置部分专项经费用于更新。项目评价得分:88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二十七:车驾管业务自助处理终端系统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项目资金规模年初预算数65万元,全年执行数59.2万元,结余5.8万元。建成使用自助服务终端,完成安装调试,项目通过验收投入使用,可提供多种自助服务,灵活机动在全中心城区机动布点,服务半径延伸,减少窗口排队等候。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设备交付使用但项目责任主体未提交资产清单,资产管理不到位,后续应当加强资产管理和日常维护。项目评价得分:85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2.高速大队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一:二次事故防范预警系统前端设备建设专项经费
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及取得的成效:预算执行完成。二次事故防范预警系统前端设备在杨武-大开门建设3套、杨武隧道前建设1套、马鹿箐隧道前建设1套、元江一号和二号隧道前分别建设1套,共计建立6套预警系统,该系统能以权威、震撼、针对性强的方式对后续来车进行及时预警,能极大地减少二次事故的发生概率。评价得分:95分,项目评价等级:优。
项目二:交通管理警务信息化专项经费
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全部用于保障执法办案差旅费和支付公安信息网络运行费、高速设备维修、事故司法鉴定及弥补公车运行经费,确保了2019年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评价得分:88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三:高速公路事故防控疏导保畅专项经费
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全部用于保障执法办案差旅费和支付公安信息网络运行费、高速设备维修、事故司法鉴定及弥补公车运行经费,确保了2019年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评价得分:87分,项目评价等级:良。
项目四:执法建设专项经费
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2019年5月-9月。分别对化念及杨武原有的预警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立安装3套机动车高速公路自燃事故消防自救水箱,大大减低了辖区高速公路危险路段发生伤亡事故的风险,增加了驾驶人避险自救的安全设施;做到预警到位处置得当,为广大的驾乘人员提供安全的行车环境。评价得分:91分,项目评价等级:优。
3.直属大队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一:交通设施正常维护及道路标线渠化整治专项经费
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科学合理配置信号灯,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心城区交通设施不合理、不科学、不规范和道路资源分配不均衡、不合理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问题,交通系统安全运转,维护了城市交通秩序,保障了行车安全,提升了城市形象,营造了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评价得分:93分,项目评价等级:优。
项目二: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专项经费
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结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要求,对交通事故进行相关检验鉴定,按照鉴定起数支付鉴定费,2019年委托相关部门共鉴定412起,违法嫌疑人采血263起,支付检测鉴定费用25.7万元。确保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了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评价得分:95分,项目评价等级:优。
项目三:宣传费及少年交警学校专项经费
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通过培养一个小交警,使其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带动一个社会的原则,将少年交警工作与中小学素质教育、“三生教育”、社团活动相结合,持续广泛地开展交通指挥手势比赛、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征文演讲、文艺汇演、征文朗诵、少年交警进直播间、交通安全讲演比赛等活动,在促进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出行和成长环境的同时,也成为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宣传力量,有效促进了“文明交通、点亮玉溪”工作的开展。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的改进措施:用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的各类素材、作品具有一定局限性,缺少创新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进一步加强各种素材的灵活运用,提高各类交通安全活动、工作制作策划效率,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评价得分:95分,项目评价等级:优。
项目四:南片区交通设施维护、道路标线渠划专项经费
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2019年在中心城区南片区范围内增设一体式人行信号灯30套,路段式行人过街申请系统2套,新建分车道标志杆件及基础2套,中央隔离护栏1095米,交通标志牌及交通标志杆16件,更换老旧指路标志1块,更换标志牌反光膜12块,人行隔离柱更换66根,确保车辆在城市道路上安全、舒适、高效、顺畅地通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评价得分:95分,项目评价等级:优。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详见附表11-12)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日常开展情况
交警支队在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指导下,按照市财政局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的精神和操作规程指引,结合工作实际交警支队制定了《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交警支队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任组长,对部门整体绩效工作负总责,党委副书记、政委为副组长,具体负责交警支队绩效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支队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在分管业务范围内对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负责。2019年,对照部门中长期规划与重点工作安排,在年初制定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形成了较完整的项目推进计划与方案。年中按照绩效工作要求,开展中期绩效跟踪,及时发现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因素、问题,分析原因修正方案采取措施,确保整体支出与项目支出紧盯绩效目标。年末,开展绩效自评,对部门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逐一开展评价,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为今后的绩效评价工作积累宝贵经验教训。
2.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在开展部门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时,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和要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
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由交警支队财务科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收集资料,统计指标数据。对照年初预算绩效批复,逐项计算得分,核算自评分后确定自评等级,汇总上报自评表并形成自评报告。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厅交警总队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这一主线,严格按照市局“5+5+5+5”工作框架和“五场硬仗”的决策部署,面对人、车、路等交通要素连续多年快速增长与警力无增长等种种困难,披坚执锐,全力出击,在2015年事故死亡人数断崖式下降107人的基础上,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向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和推动玉溪跨越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玉溪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旧严峻。一是道路交通事故长期高位运行。二是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依然突出。三是路面执法管控还不严密。四是交通需求与交通基础不匹配。整改措施:深入贯彻“生命至上”的理念,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以预防较大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为核心,以COP15交通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不断推进公安交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4321”的工作目标,推动交警队伍能力不断提升、整体素质不断提升,确保队伍零违法。因此部门自评结论:良。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9-1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费超预算的说明
交警支队历来高度重视公车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从紧审批使用公车,但2019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5.12万元,完成预算的187.12%,比预算超出86.19万元,超预算的具体原因:1.为确保全市辖区“路畅人安”,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大面积交通拥堵发生,交警支队常态化在中心城区和高速公路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万无一失,春节、国庆等人、车、物流密集交汇的重大节庆和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期间,以及雨雪、霜冻、雾天等交通安全隐患大幅增加的恶劣天气里,交警支队全部执法执勤车辆必须全天候、长时段进行巡逻、警示、疏导、执勤。执法执勤均需长时间启动车辆,所以车辆燃油消耗大,自然磨损快,维修成本高,执勤执法运行成本远远高于普通行政单位。2.交警支队在用车辆车龄老旧、车况老化,车辆运行的维修、保养、油耗等方面的经费支出也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根据交警支队车辆运行经费支出分析,支队(本级)及直属大队执法执勤车辆的每车每年实际运行经费为2.7万余元,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每车每年实际运行经费高达5万元。财政部门按每辆车每年1.31万元核定预算(含车辆保险、燃油、维修等一切支出),无法保障交警部门基本警务活动需求。3.统筹支付的车辆保险费用中第三者责任险比例提高较大,车辆保险金额大幅提高;4.因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要求的执勤活动增多。综合以上因素,交警支队执法执勤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决算数超出预算数是警务活动对公车运行经费刚性需求的真实反映。
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独立编制部门预算,但未在决算报表中单列的说明
玉溪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是交警支队下设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预算级次为二级预算单位。该单位无人员、车辆编制,也无实有人员和车辆,设立仅为了方便核算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许可考试费的收取和上缴国库情况,同时核算由其承担的项目经费收支情况。年终决算该部门收支均列入交警支队(本级)填报。
关于2019年部门决算执法执勤车保有量填报差错的说明
2019年交警支队(含二级)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数49辆,其中:交警支队(本级)19辆,高速大队16辆;直属大队14辆。实际在用48辆,其中:交警支队(本级)在用19辆;资产属于交警支队(本级)调剂高速大队使用8辆,资产属于高速大队且由高速大队使用8辆,高速大队实际执法执勤车保有量为16辆;直属大队实有14辆。填报2019年部门决算时,因对填报口径理解偏差,导致将高速大队实际保有的16辆车,填报为8辆,导致交警支队2019年部门保有机动车辆变为40辆,比实际减少8辆。今后交警支队将加强数据上报的监督审核,提高数据填报质量,坚决杜绝此类错误的发生。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交通控制:就是采用能够与时刻变化着的交通情况相适应的设备如交通信号机等,准确的指挥交通,使之达到安全、畅通的目的。
交通管理:就是制定交通规则,作为车辆和行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规,同时根据当地的交通情况,采取某些限制措施,这些交通法规和限制措施通过交警的管理及设立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予以执行。
专用设备交通设施:是指为城市交通系统保障安全正常运营而设置的轨道、隧道、高架道路、车站、通风亭、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道路标线等设施。
出行:人、车、或从出发点到目的地移动的全过程。出行具有的特点如下:移动必须是有目的;一个单程为一次出行;不受换成影响,即一次出行可能包括几种交通形式;一次出行必须有且仅有一个出发点和一个目的地)的出发点和目的地。
行驶车速:车辆通过某路段的行程与有效运行时间(不包括停产损失时间)之比所得的速度。用于评价该路段的线形和通行能力或作经济效益分析之用。
通行能力:道路在单位时间内可能通过车辆(或行人)的最大量。
两个教育:第一个教育是指在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积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第二个教育是指校车驾驶人、持有A1、A2、B1、B2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上一个记分周期记1-11分,进入下一计分周期需要参加审验教育的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发生交通亡人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但驾驶证未被注销的驾驶人。
(二)财务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5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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