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339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2-02-25 |
玉溪市文化馆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0300000
玉溪市文化馆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文化馆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文化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文化馆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辅导、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示范性群众文艺创作、展览、讲座等活动,繁荣群众文化。
2.培训县区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文艺、美术、书法、摄影、编辑等业务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
3.开展群众文化调查研究;开展群众文化艺术理论、学术研讨和阵地宣传教育活动。
4.编辑出版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性刊物和群众文化年鉴。
5.负责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工作方案;负责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管理、实物征集和数据库建设。
6.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和有关活动资料、史料,建立艺术档案。
7.组织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逐级申报工作。
8.建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培训和管理工作。
9.督促检查保护单位(个人)的传承保护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工作。
10.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举办展示、展演活动,开展推介、宣传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文化馆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创作部、美影部、培训部、演出部、非遗部、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充分发挥区域中心馆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指导县(市、区)工作。
(1)建立县(市、区)指导员联系制度;(2)建立市、县(市、区)文化馆馆长、非遗中心主任联席会议制度;(3)开展基层文化馆站业务骨干、文艺志愿者培训;(4)抓好百千万文化工程。
2.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
(1)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2)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惠民巡演活动;(3)组织开展“聂耳音乐之都”建设系列活动——“玉溪花灯小剧场”群众性文艺演出;(4)组织开展“碧玉清溪是我家”系列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创作展览活动;(5)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玉溪市公共文化讲堂进基层(红塔区)活动;(6)组织开展全民艺术普及活动;(7)开展群众性文艺精品节目创作。
3.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开展省级项目、国家级传承人申报工作;(2)开展非遗保护活化利用;(3)指导非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程;(4)开展校园传习示范区建设工程。
4.加强数字化建设。
(1)加强数字文化服务建设;(2)加强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建设。
5.做好场馆修缮和综合保障工作。
(1)开展电路改造工程(二期);(2)录音棚建设项目;(3)建设志愿服务站。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7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1.1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7.50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3人,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1.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1.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1.18万元(本级财力760.8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0.3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7.50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3人,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1.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7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67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3人,人员经费增加较多;项目支出26.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3万元,增长69.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物业管理费用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518.8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文化馆的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4.6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6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4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5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49.7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3 购房补贴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文化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1万元,较上年减少2.69万元,下降38.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文化馆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文化馆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万元,较上年增减少2.00万元,下降40.00%,2022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40人次。
减少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因疫情影响,预计接待人次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文化馆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1万元,较上年减少0.69万元,下降34.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较上年减少0.69万元,下降34.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且因疫情原因,外出用车时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0.0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旨在通过公益展演、公益培训,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大力宣传玉溪市“聂耳精神”和“玉溪精神”, 促进我市文化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文化馆(站)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举办玉溪市“碧玉清溪是我家”摄影作品展、美术作品展、书法作品展、少儿书画优秀作品展,春节书赠春联和写生创作培训班等免费开放活动。
(二)物业管理费用专项资金10.33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对文化馆免费开放场所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经常性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转。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保洁服务工作,承担绿化带、绿化苗木工作,承担出入口控制、视频监控、消防值班、秩序维护等安保工作等服务(包括单位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一年的春节前后需要大扫除一次。
(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6.0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激励其认真履行传承义务,积极开展传承工作,对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式保护、活态式保护、研究式保护、传播式保护等工作都具有深远意义,切实促进全市非遗保护工作,提升文化馆的公众服务意识。更好的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基本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补助,明确传承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市级非遗传承人开展所属非遗项目保存、传承、传播、展示、交流等工作的经费补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文化馆资产总额178.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70万元,固定资产25.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65万元,其他资产137.8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0万元,增长4.7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6万元,增长5.1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0300111
3.玉溪市文化馆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101104581801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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