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2451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2-0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0000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设10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科)即: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文博科、产业发展科(宣传推广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管理科、机关党委(人事科)。10个市直文化事业单位,即参公事业单位玉溪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事业单位玉溪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玉溪市图书馆、玉溪市文化馆、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玉溪市博物馆、玉溪市文物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在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下,坚持政治底线和安全底线,以“十四五”规划为龙头,以打造国际高质量康养新高地为目标,以新业态新产品打造为重点,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快构建全域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格局,在政策中找机遇、找出路、谋发展,千方百计实现市委、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实现全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1.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文化旅游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党领导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进一步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提供坚强保障。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找准风险点,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开展好“寻标对标达标创标”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添活力创品牌。加强文化旅游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健全完善单位长效机制。
2.认清形势,强化规划引领。全市文旅系统要以“十四五”规划为龙头,把准目标方向、理清发展思路,加强对《“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的学习研究和宣传,了解“十四五”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施路径和措施,提升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约束力,要学规划、懂规划、用规划,吃透地区优势、市场主体和支撑项目,找差距、补短板,通过规划引领“照单抓药”,将规划主要指标任务分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适时评估等机制,确保规划的落实,全力做好“十四五”开局工作。
3.抓好市场主体,紧盯经济指标。抓住大滇西旅游环线和昆玉红旅游文化带建设机遇,理清全市文化旅游市场主体情况,对市场主体的大小、强弱、经营领域以及存在困难和问题摸清情况,梳理掌握中央、省、市扶持政策措施,对企业精准施策、精细服务,做到领域全覆盖、信息全掌握、服务全方位,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4.发挥地域优势,打造玉溪“健康生活目的地”。围绕建设国际高品质康养旅居新高地的发展定位,瞄准高端化、特色化、国际化、智慧化方向,推进“文、游、医、养、体、学、智”全产业链发展。
5.着力推进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全市文旅系统必须强化“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要抓项目”的鲜明导向,按照“懂政策、懂项目、懂市场、懂金融”的要求,加强对寒武纪乐园欢乐大世界、果香四季国际旅游度假区、抚仙湖国际生态健康科技示范园等8个在建重大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确保项目保持高效投资。加大对华侨城·世博旅游集团、功夫动漫、绿汁中俄友谊小镇等签约项目落地的跟踪服务,完成前期工作,尽快实现开工;加快红塔区聂耳音乐小镇、江川区抚仙湖欢乐度假区、华宁县华宁象鼻温泉旅游文化度假区、易门县森林驿站山里人家、新平县戛洒欢乐水世界、元江县元江府等项目开工建设入统,为把旅游文化产业打造成千亿级支柱产业,迈出坚实的一步。
6.培育旅游文化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运用5G技术、互联网、大数据、AI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动能,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发展理念创新、业态创新、服务创新、消费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实现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发展。
7.推进“聂耳音乐之都”建设,唱响玉溪花灯。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改变文化项目打造方式,以市场为主体推进“唱响玉溪花灯”落地实施。
8.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加快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档次。加强广场文化建设,丰富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启动探索广场“夜”经济文化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好文化资源共享惠民演出、公益培训、公益活动。加大花灯、滇剧等地方戏曲的普及、推广和传承力度,办好玉溪花灯大舞台和小剧场,唱响玉溪花灯,持续推进戏曲进学校、进乡村、进军营。继续推进“中华诗词之市”建设。
9.文旅融合发展,做好文化保护与开发并进。加强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革命遗址保护和开发利用,强化重要文化遗存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组织研学旅游、非遗文化、文物遗址等旅游线路开发。
10.强化文化旅游行业执法和监管。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完善诚信体系,严惩市场乱象,确保文旅市场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8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0人,其中:行政编制 34人,事业编制336人。在职实有35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5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07人,其中: 离休6人,退休 201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97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72.7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438.49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增加256.12万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182.38万元(主要是本年新增预算项目图书购置经费50万元、文物保护经费85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10万元、退货中心经费20万元等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72.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72.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72.77万元(本级财力9772.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5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1.3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187.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8.49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增加256.12万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182.38万元(主要是本年新增预算项目图书购置经费50万元、文物保护经费85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10万元、退货中心经费20万元等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72.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97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7.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6.12万元,增加0.03%,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增加40.71万元(人员工资及公积金等增加),公用经费增加215.41万元(主要是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临聘人员增加支出44.1万元、机关后勤购买服务增加31.8万元以及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本年将非税收入列入基本支出等);项目支出894.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2.38万元,增加26%,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新增预算项目图书购置经费50万元、文物保护经费85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10万元、退货中心经费20万元等项目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942.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2.0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的工作业务经费,如演出比赛活动、文化旅游宣传活动、综合业务活动、培训、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681.28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图书馆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工作业务经费以及图书购置经费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2344.05万元,主要用于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工作业务经费以及演出经费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501.89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文化馆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及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 文化创作与保护263.24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工作业务经费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 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1.5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业务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商品退货监理中心专项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113.47万元,主要用于信息中心及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及项目经费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物保护469.47万元,主要用于帽天山保护及文物保护。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博物馆690.39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博物馆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工作业务经费及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 其他文物支出188.17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文物管理所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工作业务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59.37万元,主要用于文旅系统事业性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4.6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52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7.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行政及参公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68.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9.4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80.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41.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购房补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50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5.87万元)。
津贴补贴34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33万元)。
奖金23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05万元)。
绩效工资286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0.8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66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3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3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36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44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7万元)。
住房公积金58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87万元)。
办公费27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万元,项目支出0.24万元)。
印刷费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万元)。
水费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7.2万元)。
电费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万元,项目支出43万元)。
邮电费3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6万元,项目支出14.4万元)。
物业管理费13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3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差旅费15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万元,项目支出42.7万元)。
维修(护)费1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万元,项目支出27.9万元)。
租赁费20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18万元,项目支出7.88万元)。
会议费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万元)。
培训费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公务接待费3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4万元)。
专用材料费2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万元,项目支出7.28万元)。
劳务费2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44万元,项目支出19.46万元)。
委托业务费29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19万元,项目支出89.07万元)。
工会经费7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4万元)。
福利费7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1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6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6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8万元)。
离休费9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91万元)。
退休费53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76万元)。
生活补助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2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5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2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5万元)。
大型修缮9.4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47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万元)。
其他支出49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9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金额495万元。
其中:1.澄江帽天山化石地保护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澄江帽天山化石地的保护。
2.县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专项资金60万元(澄江市3.5万元,峨山县7.5万元,红塔区4.5万元,通海县7.5万元,易门县5.5万元,华宁县7.5万元,江川区3.5万元,元江县12.5万元,新平县8万元),主要用于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补助,每人每年0.5万元。
3.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35万元(江川区30万元,华宁县40万元,峨山县20万元,元江县30万元,澄江市15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文物的保护。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10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图书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补助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10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文化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补助资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博物馆10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博物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补助资金。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6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每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0.5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商品退货监理中心的退货费用。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物保护469.47万元,主要用于帽天山化石地保护300万元,文物保护(市对下)135万元,玉溪市市文物管理所文物保护专项资金9.47万元、考古专项经费25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全省第十二届歌舞乐展演的专项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中华诗词之市、中国最佳楹联文化城市评估检查验收专项经费50万元,“两馆一院”(图书馆、纪念馆、聂耳大剧院)日常运行维护经费150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40万元,主要用于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参加云南省第十六届新剧目展演20万元,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1年聂耳小分队巡演专项资金2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9.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85万元,较上年增加1.33万元,增长2.3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近年我单位都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24万元,较上年减少3.1万元,下降7.8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0次,共计接待4600人次。
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及各单位严格加强对公务接待的审批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61万元,较上年增加4.43万元,增长24.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1万元,较上年增加4.43万元,增长24.3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老旧,车辆的修理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1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6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基本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制化。
(二)帽天山化石地保护专项经费30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加强化石地和地质公园内的地貌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及其他自然资源保护,做好化石地及地质公园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做好化石地保护的科普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三)文物保护经费(市对下)经费135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对9个县(市、区)存在风化、破损、倒塌、白蚁病虫害等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立项,并开展修缮工作。
(四)地方配套中央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博物馆)1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提高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博物馆展示水平和社会服务质量、优化讲解队伍、提升讲解水平,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制定社会教育计划,采取展厅展示内容与课堂教学内容相结合的方式,把博物馆建设成为青少年教育的“第二课堂”,依托传统文化节日,开展社会教育和文化体验实践活动。改造科普电影院,增设多媒体设备以及青少年活动场所,宣传地方文化特色,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更好地给予全市人民文化体验感、参与感。完成“澄怀韵秀——云南玉溪藏古代书画精品展”1次省外巡展;完成“中国的声音——聂耳与国歌爱国主义教育图片展”5次省内巡展,完成引进省内临时展览9次,搭建两馆展览交流的平台,满足社会各界观众的需求。
(五)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地方配套补助经费1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60小时,全年举办各种公益讲座不低于24次(含科普、少儿及流通),全年举办各种展览不低于24次(含科普、少儿及流通),全年开展业务辅导培训不低于1次,60—80人次,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社会满意率和读者满意率≥85%,逐步增设多样化服务,重点增加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
(六)图书购置专项经费5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尽最大程度满足社会各界各层次读者阅读需求,读者满意率85%以上,保证图书馆藏书体系不断壮大和更新。
(七)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旨在通过公益演出、公益培训,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大力宣传玉溪市“聂耳精神”和“玉溪精神”,促进我市文化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充分发挥文化馆(站)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举办玉溪市“碧玉清溪是我家”摄影作品展、美术作品展、书法作品展、少儿书画优秀作品展,笔濹纸张原料使用费,春节书赠春联材料和劳务费等公共文化事业支出。
(八)2021年聂耳小分队巡演专项资金2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2021年是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华诞之年,策划创作一台以“追寻先辈足迹,传承红色记忆,展望未来新时代”为主题的文艺晚会节目,通过“红色文艺轻骑兵”巡演的方式,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进军营开展演出,用文艺的形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激发全市干部群众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精神,凝聚推动玉溪跨越式发展强大精神力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面向大众的公益性的文化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先进文化理论研究服务体系、文艺精品创作服务体系、文化知识传授服务体系、文化传播服务体系、文化娱乐服务体系、文化传承服务体系、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等七个方面。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 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传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文字等;传统音乐、舞蹈、诗歌、戏剧、曲艺、杂技、美术、书法等;传统手工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集中反映各民族生产、生活的传统民居建筑、服饰、器皿、用具等;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手稿、经卷、典籍等文献和谱牒、碑碣、楹联等;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6.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了物业管理费30万元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压减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的日常运转,包括局机关的日常开展工作的工作业务经费、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培训费、会议费、租车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0111
附件1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1103035259100.xlsx
附件2: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3: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