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821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6-02-09 |
玉溪市统计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玉溪市统计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统计局2026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维护并管理全市经济运行和发展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严格组织实施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小康监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4.组织实施一产、二产、三产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经济贸易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审批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和依法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8.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和地方调查队队长;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规范使用中央、省级拨付的统计经费。
9.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收集、整理、对比、分析和研究各地统计资料;组织开展市内外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要、文秘、会务、信息、档案、保密、安全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规范使用中央、省级拨付的统计经费;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统计制度法规科(统计执法支队)。管理全市统计标准,承担统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城乡划分工作;负责统计法治工作,组织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及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预防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市统计执法队伍管理及统计执法业务培训。
(3)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统计科。组织对全市和各县(市、区)生产总值进行统一核算,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城市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监测;整理、编辑、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统计数据发布;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4)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5)工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的抽样调查、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6)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能源生产、消费及销售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能源消费总量及单位 GDP 能耗核算;组织编制全市及各县(市、区)能源平衡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碳排放核算相关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7)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8)服务业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交通运输能源消费以及除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开发业以外的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9)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工资统计、研发创新、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人才统计、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市统计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
(1)玉溪市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协助市政府组织实施经济、人口、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做好全市普查工作的宣传和贯彻,负责普查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指导;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负责管理全市普查、专项调查和基本单位统计信息及数据资料,做好统计信息和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预测研判、整理编辑、开发利用;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维护;负责统计数据联网直报系统和统计地理信息建设;负责指导全市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2)玉溪市统计局数据服务中心。承担市统计局统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辅助做好统计报表的数据处理工作。参与建设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开展数据质量核查辅助工作,开展统计分析服务保障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各专业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负责统计专业应用软件的管理、使用、维护,为全市统计人员使用和维护统计软件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实施高质量发展、新经济统计调查和重点产业监测,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汇总整理高质量发展、新经济统计调查和重点产业数据。协助市统计局开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统计监测和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统计调查等工作。协助市统计局开展全市统计科学课题研究工作,开展统计预测、统计监测、数据质量评估评价方法及应用研究。
玉溪市统计独立编制机构数为3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局机关,故玉溪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玉溪市统计局数据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由局机关合并统一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经济运行动态监测预警。紧紧围绕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强化经济运行跟踪监测和预测预判预警,为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围绕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做好相应统计监测工作,配合做好“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进行推广”、“建立资源经济领域统计监测体系和强化动态分析”相关工作。严格落实《云南省开发区统计报表制度(试行)》,做好开发区季度、年度统计监测工作。按照市委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重点做好产业链、园区经济、文旅体融合发展、开放型经济、国有经济、新型城镇化、民生等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做到市委、市政府的指挥棒指到哪里,统计监测和统计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2.按节点推进人口抽样调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调查登记阶段,组织调查人员认真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的职责,扎实做好抽样框整理、住房核实和调查登记工作,坚决抵制各种干预调查数据的行为,不重不漏、准确采集每一条信息,确保调查源头数据真实可信。数据处理阶段,负责审核汇总调查数据,发布全市主要数据公报,编辑出版、管理调查数据,清晰呈现人口数量、素质、分布等核心信息,为政府部门制定规划提供基础数据支撑。组织开展调查数据开发应用,针对老龄化、人口流动等社会关注问题,形成专项分析报告,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旅居云南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向发改、民政、教育等 部门开放相关数据接口,推动调查数据在公共服务、政策制定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最大化发挥数据价值。
3.抓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夯实“三农”数据基础。开展农普宣传、农普网站制作和维护、农普数据及相关信息发布等,营造良好普查氛围。对接财政,做好普查经费预算,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展开。及时起草玉溪农普方案和工作计划,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普查工作。配合做好全省综合试点工作,精准开展“两员”选聘与培训,联合乡镇筛选熟悉农业生产的农村干部,分批开展培训,确保全员掌握普查标准和设备操作,为现场调查打下坚实基础。
4.深化统计改革举措落地实施,完善统计制度体系。以国家和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统计改革的工作方案》为遵循,布局谋划,积极与主管部门会商,细化具体措施抓好《决定》提出的“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加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优化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办法,逐步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优化服务业核算”、“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等涉及统计部门改革任务落实。推进国民经济统一核算改革,提高全市和区级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统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加强新经济统计,推进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调查制度的实施。深化科技和创新领域统计改革,加强研究与试验发展统计调查及创新调查。探索开展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及时反映数字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规模、速度、结构情况。研究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和核算制度,加强碳排放领域统计监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碳排放统计核算。
5.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筑牢数据质量根基。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统计业务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规范数据采集审核、统计资料管理等业务流程和制度执行。持续开展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办好分层级业务培训,围绕重点指标、平台操作、统计台账、统计资料搜集、整理和保管及报表报送要求等内容,以现场培训、座谈交流和“点对点、一对一”上门辅导等形式,为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点餐式”培训,进一步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6.深入推动统计监督执纪工作,规范统计行为秩序。加快推进刚性制度建设,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组织、巡察、审计等监督贯通协调,健全统计执法部门与统计业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增强防惩统计造假的整体合力。持续加强统计普法教育,重点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开展系列宣讲。积极做好2026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统计执法检查方案,确保统计执法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巩固提升统计督察整改、省委巡视整改成效,持续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形成防治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7.多方联动凝聚统计工作合力,提升统计整体效能。加强与省统计局的沟通汇报,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现场汇报工作,业务科室主动请示汇报,进一步争取政策支持包括全国性的试点工作、推介发展成效、争当先进典型。加强和职能部门的协作服务,强化沟通衔接,用好联动机制,持续开展统计进部门再培训工作,指导部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统计制度、改进调查方法,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主管作用,共同推动规下企业培育、督促入库,更好实现部门统计数据资源共享。加强对县(市、区)统计部门的指导联系,加大对市县、乡镇各级统计人员开展纵向培训指导力度,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市县、乡镇各行业统计工作规范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工勤编制1人)。2025年末在职实有45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工勤编制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2025年调出1人,调入2人,退休1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2025年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383952.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383952.3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18012677.14元对比减少2628724.79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383952.35元,其中:本年收入15383952.3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83952.3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18012677.14元对比减少2628724.79元,下降15.00%,主要原因是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383952.3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383952.35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3952.35元,与上年17512677.14元减少4588724.79元,下降26.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2460000元,与上年500000元对比增加196元,增长392.00%,主要原因是2026年新增玉溪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经费24496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2010501行政运行支出7458126.02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市统计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市统计局正常工作运转;2.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支出1307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保障市统计局正常工作运转;3.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支出24496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玉溪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正常运转;4.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10400.00元,主要用于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开展,用于保障该项工作正常运转;5.2010550事业运行支出1015122.75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市统计局数据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市统计局数据服务中心正常工作运转;6..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40200.0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市统计局离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8504.64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0000.0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9.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48580.64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1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206.14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缴纳市统计局事业人员医疗保险;1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07505.7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1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922.43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大病医疗保险;13.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92576.0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14.2210203住房补贴支出50508.0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发放在职人员住房补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4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89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统计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10.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统计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统计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25.00%,2026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6年将继续践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统计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2026年玉溪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经费2449600.00元。2026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将全面摸清我市“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专项统计业务:为了解全国国民经济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填报要求和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进行统计调查工作。主要:第一产业调查,第二产业调查,第三产业调查。
2.专项普查活动:普查是指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为详细调查某项重要的国情、国力,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大规模的全面调查,其主要用来调查不能够或不适宜用定期全面的调查报表来收集的资料,来搞清重要的国情、国力。普查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的全面调查。普查一般是调查属于一定时点上的社会经济现象的总量,但也可以调查某些时期现象的总量,乃至调查一些并非总量的指标。普查涉及面广,指标多,工作量大,时间性强。为了取得准确的统计资料,普查对集中领导和统一行动的要求最高。主要: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统计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19332.67元,与上年1577892.57元对比减少58559.9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市过紧日子的相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原则,结合实际对部分经费开支进行压缩。玉溪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和玉溪市统计局机关合并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玉溪市统计局资产总额521,072.14元,其中,流动资产21739.7元,固定资产484,924.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408.05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11052.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06355.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747.22平方米,账面原值9582698.19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资产年报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
玉溪市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玉溪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经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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