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8548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13 |
玉溪市统计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1000000
玉溪市统计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统计局2025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维护并管理全市经济运行和发展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严格组织实施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小康监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4.组织实施一产、二产、三产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经济贸易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审批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和依法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8.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和地方调查队队长;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规范使用中央、省级拨付的统计经费。
9.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收集、整理、对比、分析和研究各地统计资料;组织开展市内外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要、文秘、会务、信息、档案、保密、安全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规范使用中央、省级拨付的统计经费;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统计制度法规科(统计执法支队)。管理全市统计标准,承担统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城乡划分工作;负责统计法治工作,组织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及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预防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市统计执法队伍管理及统计执法业务培训。
(3)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统计科。组织对全市和各县(市、区)生产总值进行统一核算,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城市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监测;整理、编辑、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统计数据发布;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4)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5)工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的抽样调查、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6)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能源生产、消费及销售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能源消费总量及单位 GDP 能耗核算;组织编制全市及各县(市、区)能源平衡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碳排放核算相关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7)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8)服务业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交通运输能源消费以及除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开发业以外的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9)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工资统计、研发创新、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人才统计、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市统计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
(1)玉溪市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协助市政府组织实施经济、人口、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做好全市普查工作的宣传和贯彻,负责普查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指导;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负责管理全市普查、专项调查和基本单位统计信息及数据资料,做好统计信息和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预测研判、整理编辑、开发利用;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维护;负责统计数据联网直报系统和统计地理信息建设;负责指导全市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2)玉溪市统计局数据服务中心。承担市统计局统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辅助做好统计报表的数据处理工作。参与建设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开展数据质量核查辅助工作,开展统计分析服务保障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各专业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负责统计专业应用软件的管理、使用、维护,为全市统计人员使用和维护统计软件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实施高质量发展、新经济统计调查和重点产业监测,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汇总整理高质量发展、新经济统计调查和重点产业数据。协助市统计局开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统计监测和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统计调查等工作。协助市统计局开展全市统计科学课题研究工作,开展统计预测、统计监测、数据质量评估评价方法及应用研究。
玉溪市统计独立编制机构数为3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局机关,故玉溪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玉溪市统计局数据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由局机关合并统一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后续工作,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准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和省级经济普查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对全市及各县(市、区)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进行核算。对各行业增加值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评估,将普查数据与各专业年报数据、2023年GDP数据、经济发展态势以及“四经普”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数据的合理性、结构和趋势等,确保各专业(行业)增加值总量、速度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相符。二是稳妥有序发布数据,深化拓展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提前做好数据发布准备,严格按照数据发布公示制度、发布日程和工作流程对外发布普查数据,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做好数据解读和说明。围绕本次普查目标,聚焦反映高质量发展新进展、新成效,深化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深入系统的开展专题分析研究,最大限度的挖掘数据价值。认真落实“五经普”资料开发应用计划,加强普查资料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数据共享。三是按时间节点展开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准备阶段,按上级要求开展试点,落实调查方案,选聘培训调查人员,操作使用数据处理软件,区域划分与绘图,开展住房单元核实。调查登记阶段,开展现场调查,检查验收,进行事后质量抽查。做好数据发布和共享准备。四是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及省统计局农村处要求,广泛征求市涉农部门、各县(市、区)统计局意见,认真开展前期调研,做好“四农普”重点关注问题提纲、玉溪农产品目录新增建议清单,对乡表中“镇区经济社会情况”部分普查指标及镇区普查范围梳理、提出意见建议。
2.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以“提供第一手资料”为要求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以“送统计知识上门”为抓手开展各类调研走访培训工作,以“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要求”为目标提供丰富的统计产品,通过多平台、多形式传播统计信息,不断拓展数据发布内容,丰富数据发布和解读形式,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着力打造一批有思想高度、有思维深度的统计分析报告精品。一是提升监测分析“高度”,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聚焦全市重点任务和重大战略实施情况,全面准确反映进度、质量等方面的新进展。二是提高选题“精度”,准确把握统计分析重点热点。深入开展对宏观经济走势、区域发展分化、经济增长落力、产业结构转变等问题的跟踪研究,关注经济运行中的新问题新情況,深刻揭示变动原因,提出政策建议;及时监测全市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动向性、突发性、趋势性问题,进行预测预警。三是挖掘数据“广度”,为分析研究提供新的资源手段。深挖现有数据资源,利用微观数据库、投入产出表、经济普查和人口普查等新数据资源,尝试开发构建大型宏观经济模型,提升量化分析水平。
3.围绕统计现代化改革,全面深化制度方法创新。一是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基础数据收集、评价指数测算和评价结果分析等工作,以科学、客观和有效的评价考核方式反映和衡量各地高质量发展成果。完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补充和开发统一核算所需的行业或领域统计资料、财务资料和行政记录,做好投入产出、资金流量等基础性工作,提高核算质量。二是积极主动研究“三新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核算方法、社会事业发展统计调查、现代化产业体系统计监测等统计重点领域改革,探索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高技术制造业、服务消费市场、县域社会经济等领域统计发展方向,积极推进民营经济、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核算,持续提升统计调查质效。三是持续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强化联网直报单位业务培训和服务指导,深入企业检查使用情况,开展联网直报单位规范化交流活动,激发做好统计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四是逐步健全基层基础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各项统计业务工作制度和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制度执行,营造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数的良好氛围,通过制度建设提升统计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统计机构(人员)建立并严格实施数据采集审核报送、统计资料管理、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统计业务岗位责任、统计工作保密、统计人员考核等制度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确保统计工作有序开展。
4.围绕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巩固提升统计督察整改、省委巡视整改成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常抓不懈,确保督察整改、巡视整改见底清零。对整改完成的事项,做好跟踪评估,及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形成防治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二是持续加强统计法律普法教育。结合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活动,运用撰写发表署名文章、制作动漫微视频、举办法治征文、开展“送法入企”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宪法》《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三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做好2025年度执法检查、统计部门“双随机”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做好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与以联网直报企业数据质量监测、入退库检查、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检查,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规范监督,并对立案查处案件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查。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组织、巡察、审计等监督的贯通协同,进一步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整体合力。四是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对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全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增强基层统计人员在实际统计工作中更好地应用统计法律法规开展依法统计工作和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工勤编制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2024年人才引进1人,调出1人,辞职1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2024年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0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01.2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1,416.70对比增加384.57万元,增长27.15%,主要原因是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01.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01.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1,416.70对比增加384.57万元,增长27.15%,主要原因是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01.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0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1.27万元,与上年1,329.74增加421.53万元,增长31.7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50.00万元,与上年86.96万元对比减少36.96万元,下降42.50%,主要原因是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项目经费及五经普经费共计50.00万元,2024年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86.9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2010501行政运行支出1220.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市统计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市统计局正常工作运转;2.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支出14.5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保障市统计局正常工作运转;3.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支出5.70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用于保障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常工作运转;4.2010550事业运行支出89.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市统计局数据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市统计局数据服务中心正常工作运转;5.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7.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市统计局离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缴纳市统计局事业人员医疗保险;1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9.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1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大病医疗保险;12.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85.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13.2210203住房补贴支出4.8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发放在职人员住房补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统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0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0.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统计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统计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5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统计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0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8.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8.8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践行一线工作法,到基层调研指导、服务等工作增多,为保障公务出行,财政统一提高标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费44.30万元。玉溪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将完成国家抽取的23000余人次的入户清查和调查任务,掌握2020年以来全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全市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专项统计业务:为了解全国国民经济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填报要求和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进行统计调查工作。主要:第一产业调查,第二产业调查,第三产业调查。
2.专项普查活动:普查是指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为详细调查某项重要的国情、国力,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大规模的全面调查,其主要用来调查不能够或不适宜用定期全面的调查报表来收集的资料,来搞清重要的国情、国力。普查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的全面调查。普查一般是调查属于一定时点上的社会经济现象的总量,但也可以调查某些时期现象的总量,乃至调查一些并非总量的指标。普查涉及面广,指标多,工作量大,时间性强。为了取得准确的统计资料,普查对集中领导和统一行动的要求最高。主要: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统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7.79万元,与上年177.31对比减少19.52万元,下降11.00%,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市过紧日子的相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原则,结合实际对部分经费开支进行压缩。玉溪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和玉溪市统计局机关合并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玉溪市统计局资产总额753.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8万元,固定资产749.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2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资产年报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1000111
玉溪市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doc
玉溪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1%人口抽样调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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