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25166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2-02 |
玉溪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1001000
玉溪市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玉溪市统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整理、汇总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经济贸易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对县区生产总值等主要指标实行下管一级;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8)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9)协助地方管理各县(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从业资格、技术资格培训、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省级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0)组织实施市内外统计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思路,收集、整理国内相关地区统计数据。
(11)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陈豪书记调研省统计局和玉溪重要讲话精神为抓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决策部署要求,落实好稳增长各项措施,面对经济形势困难局面,迎难而上,认真履职,加强分析研判,做好统计预测预警服务,挖掘更多“数据潜力”、创造更多“数字红利”。二是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中央深改组会议精神,不断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真实客观的统计数据。三是持续加强“三新”统计监测,积极将新兴产业、新型业态和新的商业模式纳入统计,解决统计数据有效供给与现实需求的矛盾。四是做好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机构组建、人员抽调、清查摸底等工作,为摸清玉溪经济发展底数打下坚实基础。五是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支持业务骨干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六是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强化统计执法监管,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工作环境。七是继续夯实统计业务基础工作,抓好抓实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加大深入企业调研力度。八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将部门统计作为统计数据的重要来源与支撑。九是加大统计宣传力度,利用“统计开放日”、经济普查宣传等契机,提升统计知晓度和支持度,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统计局
2.玉溪市普查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行政编制23名(含工勤编制2名),事业参公编制34名,实有在职人数51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副县级),县级调研员1名,副县级调研员3名,正科级领导2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其他人员13名;退休人员22人。2018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数73人,财政在编供养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9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8.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2018年总收入1698.6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87%,其中:1、行政运行同比增加4.27%主要是由于工资费用增加;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与上年持平;3、专项统计业务同比减少90.08%主要是由于财政缩减预算经费,经费预算减少;4、专项普查活动同比增加86.64%是由于2018年开始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预算增加;其他社会保障收入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收入、支出2712.99万元,比上年增加818.29万元,增长43.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393.98万元,增加782.19万元,比上年增48.53%,社会保障预算154.31万元,比上年增20.47%,医疗卫生支出72.35万元,比上年减10.22%,住房保障支出92.35万元,比上年增24.41%。执行中收入预算调整为169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302.29万元,社会保障预算176.7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0.17万,住房保障支出89.8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3.70万元,年末结余45.96万元。比年初预算调整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及住房保障计算基数变动增加和项目经费预算中向县区转移支付975.00万元,向县区转移支出经费未列入2018年度单位部门决算报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5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81万元,占总支出的86.57%;项目支出221.92万元,占总支出的13.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2018年支出总额1652.73万元,比去年1823.99万元,减少9.39%,其中:行政运行1302.29万元,同比增加3.36%;项目经费支出277.9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其他扶贫支出、其他科学支出),同比减少4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75万元,同比增加17.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70.17万元,同比增加5.63%;住房保障支出89.82万元,同比增5.15%。
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行政运行和专项普查活动增加,行政运行增加主要是人员调整工资部分,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增加主要是2018年实施经济普查,其他社会保障增加主要是社会统筹增加。减幅明显的是专项统计业务经费,由于财政缩减预算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4.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24%,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行政运行支出增加是因为职工工资薪金调资增加,社会统筹部分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8.4%,项目支出有增有减,其原因:2018年财政预算减少专项统计业务经费支出,当年度下达保证工作业务经费35.00万元;同时,2018年新增经济普查工作而减少2017年农业普查工作,总项目经费预算增加245.00万元,同比增加36.78万元,增长58.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2.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下降9.39%,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基本支出(人员工资、日常公用)增加,主要是专项统计业务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0%。主要用于统计调查开展的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9%。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保障统计调查人员的医疗卫生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贫困监测调查费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主要用于保障统计调查人员的住房保障(类)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28万元,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的3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预算的17.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同比减少主要是2018年开展经济普查工作,县区接待往来减少,业务交流多以经济普查培训业务活动开展,2018年公车费用预算增加,支出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3万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47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6万元,增长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2万元,下降63.2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开展经济普查工作,县区接待往来减少,业务交流多以经济普查培训业务活动开展,2018年公车费用预算增加,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万元,占46.40%;公务接待费支出2.39万元,占53.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调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计调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42%,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统计调查行政运行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玉溪市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1,449.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69万元,固定资产1,379.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2.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22万元,固定资产增9.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评审的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该项目实施内容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摸清全部法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通过普查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衙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其次,2018年项目决算支出还包含:1.专项统计业务费用主要是开展专项统计调查项目的开支;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统计调查人员经费开支;3.其他扶贫支出主要开展贫困监测项目支出;支出情况见下图: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项目绩效自评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通过对项目支出的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评价,绩效自评内容为取得的调查数据产品是否按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设立调查指标,调查数据是否合调查制度,调查报告是否是年度完成,调查成本报表印刷费、培训费等费用是否按财务法律法规执行,同时对调查取得的数据是否对社会发展的有重大意义;项目绩效自评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打分,自评分数为97分。2018年项目支出财政预算安排第四次经济普查项目资金1220.00万元,其中下拨县区975万元,市本级使用支出245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年初整体绩效目标是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真实可信的统计产品和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绩效目标是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和其他调查任务,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绩效的追踪管理及项目资金实施的监督管理,对向下转移资金进行后续的跟踪,在各级党委、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下,2018年完成项目普查登记工作,按普查实施方案后期将对项目实施进行数据质量审核、查验和数据质量审验。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单位部门性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1698.69万元(不含补助县区),支出1652.73万元(不含补助县区),其中:市级项目财政预算收入245.00万元。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设立《玉溪市统计局项目调查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统计调查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
通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确定了单位实施调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2018年较好的完成了调查任务。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专项统计业务:一种统计调查,它是为了某一特定目的,专门组织的一种搜集特定资料的统计调查。其形式主要是问卷调查、电话调查、媒介调查、走访调查、发表调查、座谈等。 专项调查不是单纯的对信息资料的搜集,而是包括了专项调查设计、专项调查资料搜集和整理、专项分析研究和撰写专项调查报告等一个完整过程。
专项普查活动:是指为了全面掌握国家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1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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