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2503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2-07 |
玉溪市统计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1000000
玉溪市统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玉溪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维护并管理全市经济运行和发展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严格组织实施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小康监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4.组织实施一产、二产、三产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经济贸易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审批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和依法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8.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和地方调查队队长;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规范使用中央、省级拨付的统计经费。
9.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收集、整理、对比、分析和研究各地统计资料;组织开展市内外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督办、机要、档案、保密、意识形态、综治维稳、考核、老干、培训、后勤、信访、机关自身建设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劳动工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规范使用中央、省级拨付的统计经费;指导统计系统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2)统计制度法规科。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在统计工作中的宣传、贯彻;督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工作;做好依法治市全面工作;承担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城乡划分等国家统计标准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3)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统计科。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对全市和各县区生产总值进行统一核算,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工作任务,整理、编辑、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编辑、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城市基本情况统计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制度;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进行统计基础分析。
(4)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开展粮油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进行统计基础分析。
(5)工业统计科。负责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进行统计基础分析。
(6)能源统计科。负责能源生产、消费及销售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区能源消费总量及单位GDP能耗核算;组织编制全市及各县区能源平衡表;计算各县区绿色发展指数,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县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开展好节能、资源和环境等考核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进行统计基础分析。
(7)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进行统计基础分析。
(8)服务业统计科。负责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以及除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开发以外的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统计工作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建立并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配合做好新兴产业统计;综合整理和提供贸易、服务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进行统计基础分析。
(9)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负责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工资统计、研发创新、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人才统计并组织有关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专项调查和统计监测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年鉴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进行统计基础分析。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玉溪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统计分析研判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紧扣目标任务,做好经济运行监测研判工作
2020年,市统计局紧扣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认真做好经济运行监测研判工作。前三季度,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回升,经济运行态势稳中向好。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518亿元,同比增长2.8%,增速比全国(0.7%)高2.1个百分点,比全省(2.7%)高0.1个百分点,比上半年(1.3%)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0.7亿元,同比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642.9亿元,同比增长2.5%;第三产业增加值754.4亿元,同比增长2.9%。预计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
2.深化统计改革,做好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工作
(1)是做好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强化基础指标的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对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培训学习,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认真做好41项核算基础指标的月度监测,及时预警、分析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密切关注各行业发展动态,确保联网直报单位真实反映各行业发展水平。
(2)是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新部署,积极推进服务消费统计、农业农村统计、新兴服务业统计改革,健全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科技统计和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统计调查方法。开展“三新经济”试算,健全主要农产品统计,特别是高原特色农业统计,强化人口动态统计监测,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
(3)是改进完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表制度。深化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系研究,研究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网络直播销售、大数据应用、现代服务业等统计方法。
(4)是按照省统计局统一部署,有序开展5年度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试点,2019年度 GDP年报编制、小康监测、2018年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及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等工作。
3.发挥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依法统计
(1)是全方位多层次深化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学习,重点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集中宣讲学习。以红河州泸西、建水经济普查违纪违法案件为鉴,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意识。(2)是严格依法审批,认真做好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备案。继续严格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管理。2020年共办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行政备案3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3)是强化监督管理,认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2020年全市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06家单位。(4)是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玉溪市统计局共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5起,共涉及53个统计违纪违法单位。完成对3起23个单位的统计违法处罚,相关责任人已按要求向市纪委监委移送了处理建议的执法检查或统计违纪违法立案查处工作。
4.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动统计督察整改工作
及时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玉溪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玉溪市统计督察整改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截至10月底,《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提出33项整改措施中涉及玉溪市为责任单位的15项整改事项,除(十三)第二十三项整改措施:各州(市)党委和政府要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以及有关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本项工作待省级对应文件出台后即按程序报批审议发文”未完成(省至今也没有出台文件)外,其余14项整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5.七人普工作顺利开展,四经普后续工作圆满完成
(1)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截至2020年10月,玉溪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两员”选聘、注册、小区图绘制、户口整顿、清查摸底、宣传动员等前期准备工作。全市9个县(市、区)政府、75个乡镇(街道)、709个村(居)委会全部成立人口普查组织机构。全市共落实普查经费2455.41万元,落实各级人普办工作人员1301人,落实普查办公用房2500平方米。摸底完成972453户。
(2)是四经普后续工作圆满完成。召开玉溪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成果发布会,发布《玉溪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1-6号,审核通过我市各县(市、区)普查公报。
6.深化统计服务,提升统计监测预警能力
(1)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的统计服务指导,分析全市、各县和各行业经济发展的优势和潜力,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的建议;加强对企业统计工作的调研指导,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不断创新统计服务方式,编印《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领导干部手册》和《玉溪统计年鉴》,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宣传“数据玉溪”应用客户端,认真做好维护、更新工作,得到各级各部门使用者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2)是完善重点领域统计监测。按照上级统计部门部署,适时建立反映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印发各统计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办法17项,客观反映玉溪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果。适时建立“三新”经济核算制度拓展资料来源渠道,全面真实反映全市新经济发展态势。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七大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监测,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时效性。
(3)是分析写作得到上级肯定。2020年多篇信息被省统计局采用,共有 30篇信息被市委、市政府采用,其中:《2019年小康监测预测评价分值未达满分指标的情况报告》分析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我市1-5月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较快亟须关注三个问题》等信息被市委《信息专报》采用。
7.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基础统计能力
(1)是积极参与各级干部教育调训和统计业务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达155人次,省级以上培训60人次,全局干部职工56人参加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中心学习,每人均完成不少于50学时的学习课程。
(2)是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统计业务交流沟通,强化对县、市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全市目标任务,各专业科室坚持每季度对县(市、区)开展业务至少1次,年内与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业务交流至少2次。组织全市统计系统业务培训17次,共计472人次参加各项统计业务培训。
(3)是按照统一核算要求,加强对部门统一核算业务培训,重点对核算方法制度、数据报送、质量审核、统计法律法规等进行培训。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按季度通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及相关专业数据情况,健全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抽查监督制度,定期对部门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调查制度规定要求,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切实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8.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是加强政治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2020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16次;召开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文件精神7次;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38 次。
(2)是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3)是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修订完善《中共玉溪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玉溪市统计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及单位内控制度,完善玉溪市统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好干部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2020年,分2次完成了22 名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次。
(4)是持续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控“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精文减会切实为基层减负。市统计局印发至县区统计局的文件5个、召开由县区统计局或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8次。有序推进年度同比下降30%的目标任务要求。
(5)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读》为主题为干部职工讲廉政党课1次,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1次。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办文明讲堂6期。
(6)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筑牢全面从严治党根基。制定《中共玉溪市统计局支部委员会2020年工作计划》《中共玉溪市统计局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认真落实玉溪市党建引领市域治理智慧平台建设各项任务,党支部通过“云岭先锋”APP持续规范完善基础党务台账。认真组织实施市统计局党组书记2020年度党建项目。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新一届支委5名。积极组织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坛”“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培训班。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5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超编1人,原因是2020年调入2人,调出1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3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31.1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1710.94万元对比,下降10.5%,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项目经费预算300万元,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年度预算经费40.9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6.4%。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31.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1.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1.11万元(本级财力1531.11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1710.94万元对比,下降10.5%,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项目经费预算300万元,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年度预算经费40.9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6.4%。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31.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3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0.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6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1人,2021年新增购买餐饮服务经费预算36.60万元;项目支出40.90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86.4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入数据审核上报阶段,项目资金使用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4.15万元,同比下降15.2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71万元,同比增长7.2%;3.卫生健康支出92.26万元,同比增长5.6%;4.住房保障支出105.99万元,同比增长10.7%。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1万元,较上年减少4.30万元,下降56.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单位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单位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6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严格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无重大普查项目实施,所以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1万元,较上年减少1.3004万元,下降49.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较上年减少1.3004万元,下降49.8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是由于平台公务用车经费预算增加,公务活动出行以公车平台申请用车为主。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是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主要内容:摸清我市2010年以来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社会大众进行各项课题研究提供数据资源。
2020年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要求,制定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各时间段的工作,调查物资储备、区域划分、样本核实、电子地图绘制、宣传、综合试点、专项试点、业务培训、PDA培训、摸底、入户登记、复查、编码、审核、汇总、上报等各阶段工作,2021年做好事后质量抽查及普查资料整理编印工作,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完成。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专项统计业务:为了解全国国民经济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填报要求和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进行统计调查工作。主要:第一产业调查,第二产业调查,第三产业调查。
2.专项普查活动:普查是指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为详细调查某项重要的国情、国力,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大规模的全面调查,其主要用来调查不能够或不适宜用定期全面的调查报表来收集的资料,来搞清重要的国情、国力。普查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的全面调查。普查一般是调查属于一定时点上的社会经济现象的总量,但也可以调查某些时期现象的总量,乃至调查一些并非总量的指标。普查涉及面广,指标多,工作量大,时间性强。为了取得准确的统计资料,普查对集中领导和统一行动的要求最高。主要: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0.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57%,主要原因分析新增人员1人及新增购买餐饮服务经费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1000111
玉溪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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