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425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2-03-01 |
玉溪市统计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1000000
玉溪市统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维护并管理全市经济运行和发展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严格组织实施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小康监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4.组织实施一产、二产、三产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经济贸易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审批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和依法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8.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和地方调查队队长;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规范使用中央、省级拨付的统计经费。
9.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收集、整理、对比、分析和研究各地统计资料;组织开展市内外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督办、机要、档案、保密、意识形态、综治维稳、考核、老干、培训、后勤、信访、机关自身建设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劳动工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规范使用中央、省级拨付的统计经费;指导统计系统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2.统计制度法规科。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在统计工作中的宣传、贯彻;督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工作;做好依法治市全面工作;承担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城乡划分等国家统计标准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3.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统计科。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对全市和各县区生产总值进行统一核算,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工作任务,整理、编辑、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编辑、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城市基本情况统计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制度;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进行统计基础分析。
4.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开展粮油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进行统计基础分析。
5.工业统计科。负责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进行统计基础分析。
6.能源统计科。负责能源生产、消费及销售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区能源消费总量及单位GDP能耗核算;组织编制全市及各县区能源平衡表;计算各县区绿色发展指数,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县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开展好节能、资源和环境等考核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进行统计基础分析。
7.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进行统计基础分析。
8.服务业统计科。负责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以及除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开发以外的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统计工作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建立并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配合做好新兴产业统计;综合整理和提供贸易、服务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进行统计基础分析。
9.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负责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工资统计、研发创新、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人才统计并组织有关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专项调查和统计监测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年鉴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进行统计基础分析。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玉溪市统计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玉溪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市统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议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继续加强能力水平建设,提升统计服务质效,认真履行“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三大职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经济运行预警监测。对GDP统一核算45项基础指标的监测研判,定期监测县(市、区)经济运行、各行业经济运行和纳规纳限情况,加大对联网直报企业上报情况和企业经营发展数据的监测分析力度。坚持按月分析汇报经济运行情况,定期参加部门联席会议。
1.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经济运行预警监测。对GDP统一核算45项基础指标的监测研判,定期监测县(市、区)经济运行、各行业经济运行和纳规纳限情况,加大对联网直报企业上报情况和企业经营发展数据的监测分析力度。坚持按月分析汇报经济运行情况,定期参加部门联席会议。
2.精心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工作。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安排,加强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等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研究应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探索新产业体系监测方法,有序推进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年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试点、县域经济发展等统计领域改革工作。
3.努力实现统计服务提质增效。不断优化统计服务广度和深度,以“送统计知识上门”为抓手开展调研走访,以“提供第一手资料”为要求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以“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为目标提供更加丰富的统计产品。
4.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与日常数据质量核查的有机结合,定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建立部门联合“双随机”制度,形成统计执法检查合力。积极参与玉溪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利用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加强对统计造假行为的威慑,维护统计法权威。
5.着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部门、园区、联网直报单位“六位一体”的统计规范化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考核验收,促进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升级。强化和规范部门统计,建立部门对口联系制度。坚持强化统计人员培训和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6.持续抓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按照省统计局统一部署要求,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资料编印等后续工作。适时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7.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以案促改,推动以案促治理、以案强监管、以案建制度,一体推进统计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持续净化统计系统政治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0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03.6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1,531.11万元对比减少127.50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2021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项目经费预算40.90万元,2022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年度预算经费16.50万元,比去年减少24.40万元,下降59.66%。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03.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3.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3.61万元(本级财力1,403.61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1,531.11万元对比减少127.50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2021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项目经费预算40.90万元,2022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年度预算经费16.50万元,比去年减少24.40万元,下降59.66%。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3.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0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11万元,与上年1490.21万元对比减少103.10万元,下降6.9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项目支出16.50万元,与上年40.90万元对比减少24.40万元,下降59.65%,主要原因是2022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入资料印刷阶段,所需项目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2.71万元,与上年1154.15对比减少151.44万元,下降9.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91万元,与上年178.71万元对比增加27.20万元,增长15.22%;卫生健康支出91.64万元,与上年92.26万元对比减少0.62万元,下降0.67%;住房保障支出103.35万元,与上年105.99万元对比减少2.64万元,下降2.4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1,002.71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和工作业务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91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1.64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支出103.35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方面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1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统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统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2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继续严格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所以公务接待费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统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严格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总体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统计分析研判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主要绩效完成:1.认真组织实施统一核算改革等系列改革工作;2.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资料编印等后续工作;3.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预警预测;4.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5.不断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6.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统计干部队伍;7.努力实现统计服务提质增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专项统计业务:为了解全国国民经济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填报要求和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进行统计调查工作。主要:第一产业调查,第二产业调查,第三产业调查。
2.专项普查活动:普查是指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为详细调查某项重要的国情、国力,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大规模的全面调查,其主要用来调查不能够或不适宜用定期全面的调查报表来收集的资料,来搞清重要的国情、国力。普查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的全面调查。普查一般是调查属于一定时点上的社会经济现象的总量,但也可以调查某些时期现象的总量,乃至调查一些并非总量的指标。普查涉及面广,指标多,工作量大,时间性强。为了取得准确的统计资料,普查对集中领导和统一行动的要求最高。主要: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2.65万元,与上年240.35万元对比增加2.30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新增购买餐饮服务经费预算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19.98万元,水费0.80万元,电费3.00万元,邮电费4.84万元,差旅费14.01万元,维修(护)费9.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1.50万元,委托业务费53.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0万元,培训费5.00万元,印刷费8.50万元,物业管理费7.79万元,工会经费13.71万元,福利费13.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统计局资产总额825.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825.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949.60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24万元,下降13.08%,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4.0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4.0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6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1000111
玉溪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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