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8675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20 |
玉溪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400000
玉溪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24〕21号)文件,玉溪市民政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按照规定权限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5.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8.承担玉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科、老龄工作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玉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
2.玉溪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
3.玉溪市救助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4.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5.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6.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突破,特色亮点工作抓创新。持续优化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规范开展专项事务管理,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抓好民生保障,社会救助更有力度。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面,认定和监测低收入人口19.76万人,将14092名脱贫人口、4566名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0261名困难残疾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全市按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供养资金,及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在全省首创建立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依法依规办理社会救助承诺制度和特殊救助对象款物代管协议制度,1085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签订承诺书,484名受托方与乡镇民政部门签订委托协议,推动社会救助监管方式优化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精准性,与17个部门共享41项信息,实现“人找政策”和“政策找人”相互结合、双管齐下。深化社会救助体系改革,红塔区、新平县“物质+服务”试点持续累积服务类社会救助经验,江川区、易门县低保城乡统筹及新平县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带动全市困难群众救助服务质量提升。
二是持续改善养老服务,养老供给更有深度。以项目为支点,优化提升养老供给能力,争取中央预算资金6,000.00万元启动红塔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市老年养护院投入运营。争取省级支持养老服务体系项目资金2,674.00万元,推动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5个、建设老年幸福食堂项目11个,实施90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54家老年幸福食堂和4个公办养老机构设施改造升级,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养老机构覆盖目标,县级失能照护机构100%覆盖、乡镇(街道)60%覆盖、社区日间照料设施100%覆盖。以事业产业相协同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作《玉溪市养老康养产业推介》招商项目宣传册,到北京推介玉溪市康养产业发展招商项目。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举办玉溪市养老机构中、高级护理员培训2期和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培训1期,举行第三届玉溪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按时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和100周岁以上长寿补贴资金,惠及58万余人次。探访全市1446名低保老年人中完全失能老年人,将符合条件有意愿接受集中照护的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实现集中照护。
三是强化社会福利保障,民生事业更有温度。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发放资金682.00万元保障428名孤儿等儿童基本生活。实施“添翼计划”项目第8期、第9期,救助帮扶50名儿童。创新儿童养育模式,玉溪市儿童福利院首次实现院内“集中养育”和“类家庭养育”两种模式并存,10名儿童进入类家庭养育。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深入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投入145.00万元设立6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玉溪市入选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以试点为契机搭建“市、县、乡、村”四级救助管理服务体系,将部分福彩销售站点发展为求助引导点,福彩公益驿站发展为临时救助点,打通救助服务“最后一米”,玉溪市救助管理站荣获全国民政先进集体。抓实“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工作。制作“一老一小”分布图,适时动态更新,通过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包保责任机制、共同参与机制等措施,各级各部门用心用情用力兜底线、优服务。2024年9月启动“温暖玉溪·益路童行”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走访关爱活动,采取“物质+服务”的方式,走访慰问700名家庭困难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全市各级各部门投入资金224万余元,走访慰问留守老年人1356人次,探访关爱覆盖率达100%,全市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日常生活有保障、遇困有人帮、生活质量有提升。
四是社会组织不断壮大,慈善社工健康发展。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开展宗教团体规范运行指导。围绕“两壮两新”、制造业全产业链发展引导登记成立相关社会组织,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引导玉溪市银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助力慈善事业、乡村振兴,第一批与玉溪结对帮扶的社会组织与各县(市、区)签约,全年开展帮扶项目10个。实施“五社联动”项目杻合多元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投入160.00万元在峨山、江川、澄江等县(市、区)实施“五社联动”项目,以社工示范站为平台开展服务基层“一老一小”、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活动。营造慈善事业发展浓厚氛围,开展第九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新修订的《慈善法》宣贯,市、县慈善组织联合开展公益市集,2024年筹集慈善款物1,310.75万元,云南省活发集团董事会主席李明定获评首届“云岭慈善奖”捐赠个人奖。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碧玉清溪”地方特色主题即开票于2024年9月7日面向全国上市发行,广泛宣传玉溪。
五是专项事务规范开展,行政管理更加高效。地名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发展,与楚雄州联合开展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暨平安边界创建,完成“楚玉线”及“红通线”、“江通线”、“通华线”界线联检。完成全市76个乡级行政区审核,“乡村著名行动”带动群众采集各类地名信息4100余条,发布玉溪市“每周学地名”41期,树立“七彩地名我来讲”玉溪品牌。深化殡葬改革成果,积极推进生态安葬,全市所有墓区设立节地葬区域,强化调度保障清明节祭扫,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优化提升婚姻登记服务,对全市婚姻登记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在全市9个县(市、区)建立户外婚姻登记点,倡导婚育新风,组织100对新人举办“七夕”集体婚礼。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实有7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5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9辆(市民政局2辆、市救助管理站2辆、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3辆、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2辆),实有车辆9辆(市民政局2辆、市救助管理站2辆、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3辆、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2辆),超编0辆。其中属于财政供养车辆4辆(市民政局2辆、市救助管理站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9,046,167.5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6,694,615.69元,政府性基金33,92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6,234,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252,0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10,945,551.81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9,661,825.50元,增长225.88%,主要原因是新增上级提前下达的项目资金257,560,000.00元(中央和省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31,140,000.00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专项资金11,780,000.00元、中央老年人福利项目经费9,000,000.00元、省级高龄津贴补助5,310,000.00元、儿童福利类补助资金330,000.00元),新增上年结转收入10,945,551.81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9,437,066.51元,其中:本年收入370,614,615.69元,上年结转收入8,822,450.82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6,694,615.6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3,92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6,915,404.51元,增长237.21%,主要原因是新增上级提前下达的项目资金257,560,000.00元(中央和省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31,140,000.00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专项资金11,780,000.00元、中央老年人福利项目经费9,000,000.00元、省级高龄津贴补助5,310,000.00元、儿童福利类补助资金330,000.00元),新增上年结转收入8,822,450.82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9,046,167.5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9,437,066.51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4,123.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90,228.62元,下降5.8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减少,在2024年预算数基础上压减10%的工作业务经费,导致运转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58,792,943.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8,205,633.13元,增长296.07%,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上级提前下达的项目资金257,560,000.00元(中央和省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31,140,000.00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专项资金11,780,000.00元、中央老年人福利项目经费9,000,000.00元、省级高龄津贴补助5,310,000.00元、儿童福利类补助资金330,000.00元);二是新增财政拨款上年结转项目支出8,822,450.82元。三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市民政局与市委社工部、市卫健委函商后,原由市民政局预算的原离职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326,700.00元自2025年起由市委社工部进行预算,原由市卫健委预算的敬老节慰问、宣传等3个项目1,560,000.00元自2025年起由市民政局进行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201行政运行3,969,070.89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工资津补贴、公用经费支出。
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8,640.5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工作业务费支出。
2080206社会组织管理1,714,431.59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资津补贴、公用经费、社会组织法人变更注销清算审计经费支出。
2080209老龄事务1,560,000.00元,主要用于敬老节慰问、敬老爱老宣传报道支出。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113,042.79元,主要用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殡葬管理中心工资津补贴、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05,38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89,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4,578.4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10,000.00元,主要用于已去世职工家属生活补助支出。
2081001儿童福利723,280.00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10,215,157.99元,主要用于老年人长寿保健补助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以及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在院老年人福利支出。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5,552,691.54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1006养老服务2,239,319.05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补助支出。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798,884.0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支出。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7,0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194,356.02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000,000.00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五保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950,184.00元,主要用于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离职村办干部、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的生活补助、春节慰问城乡特困户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99,158.1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73,154.3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95,171.3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持。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0,346.56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经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208,280.00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3购房补贴119,016.00元,主要用于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290804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2,836,387.24元,主要用于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
2290808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131,450.00元,主要用于彩票市场调控支出。
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9,485,178.99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事业、儿童福利事业、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等。
23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48,230,000.00元,主要用于上级提前下达的到各县(市、区)的项目资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类)—02(款)—09(项)”老龄事务支出1,360,000.00元,主要用于敬老节、春节慰问支出。
2.“208(类)—10(款)—01(项)”儿童福利支出379,2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3.“208(类)—10(款)—02(项)”老年福利8,675,700.00元,主要用于对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的长寿保健补助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4.“208(类)—10(款)—06(项)”养老服务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运营维护补助。
5.“208(类)—11(款)—07(项)”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798,884.0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支出。
6.“208(类)—19(款)”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2,000,000.00元,其中: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000,000.00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7,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7.“208(类)—20(款)—01(项)”临时救助3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临时救助补助。
8.“208(类)—21(款)—02(项)”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
9.“208(类)—25(款)—02(项)”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942,000.00元,主要用于特定项目补助717,000.00元、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135,000.00元、春节慰问经费90,000.00元。
10.“229(类)—60(款)—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4,411,500.00元。市级民政部门留成使用的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殡葬事业发展,支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5,180,000.00元,具体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社会公益类9,231,500.00元,包括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经费7,050,000.00元、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示范站项目181,500.00元、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500,000.00元、基层民政服务站试点建设项目300,000.00元、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补助1,200,00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39,23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5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84,232.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具体为采购复印纸117,000.00元,老年养护院综合楼采购家具1,605,000.00元,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及儿童福利院采购空调33,000.00元,采购车辆保险、维修和加油服务68,200.00元,采购物业管理服务1,228,032.00元,老年公寓和城乡福利院采购大米、食用油、蔬菜、水果、肉类、蛋类及牛奶等物品供应零售服务2,088,0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2,4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0.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因公出国(境)预算数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编制,管理模式为市财政集中编制、总额控制、集中管理,由市财政统一编制预算,单位不再细化到年初预算中。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6,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0.8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560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外省、市部门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县级单位汇报工作等公务往来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6,4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4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预算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较高。2025年我单位将继续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市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8,679,200.00元
1.2025年度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用于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用于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民政部门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具体开展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情况好转的及时调整补助档次或退出保障,并按时足额将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进行发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缓解其生活压力。
2.绩效指标:数量指标,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乡镇民政部门=100.00%;质量指标,救助对象认定准确率≧95.00%、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95.00%;社会效益指标,政策知晓率≧85.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85.00%。
(二)市级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14,411,500.00元
1.2025年度绩效目标: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用于资助以老年人、困难儿童、困难群体等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基本设施建设、设备购置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福利类、社会公益类项目,包括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和社会志愿、婚姻登记能力提升等,提升玉溪市社会福利保障水平。
2.绩效指标:数量指标,殡葬服务体系建设项目≧9个,老年人福利项目≧9个;质量指标,竣工验收合格率≧80.00%;社会效益指标,乡镇公墓覆盖率=100.00%;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85.00%。
(三)老年人福利补贴经费8,675,700.00元
1.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时足额发放保健补助,根据《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云民规〔2023〕2号),从2023年4月1日起,对具有玉溪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按规定标准按时足额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2.绩效指标:数量指标,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补助人数≧4213人;质量指标,获补对象准确率=100.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00%;效益指标,带动人均增收≧50元、政策知晓率≧90.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85.00%。
(四)残疾人两项补助市级补助资金4,798,884.00元
1.2025年度绩效目标: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困难残疾人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6〕153号),按时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2.绩效指标:数量指标,为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覆盖率≧95.00%;质量指标,获补对象准确率=100.00%、补助社会化发放率=100.00%;效益指标,残疾人帮扶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00%。
(五)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维护补助资金2,000,000.00元
1.2025年度绩效目标: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5〕229号),建立公办养老机构运行保障制度,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2.绩效指标:数量指标,补助机构(设施)数≧38个;质量指标,获补对象准确率=100.00%获补覆盖率≧90.00%;效益指标,政策知晓率≧90.00%;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80.00%。
(六)福彩公益金玉溪市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运营项目补助经费7,328,500.00元
1.2025年度绩效目标:新建老年养护院综合楼一幢,配备综合礼堂、活动室、功能室等;实施中水处理站迁扩建项目,建设设备用房,改造污水管网,迁移高低压线路;实施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沥青路面修复工程、场地道路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力管网、弱电及室外照明等;开展老年养护院医疗设备、康复辅助器具、家具及部分适老化用品等设施设备购置及相关服务采购等。
2.绩效指标:数量指标,养老床位数等于100张,建筑面积等于15,756.60平方米;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达100.00%;时效指标,按时完成率达100.00%;社会效益指标,养老设计功能覆盖率达100.0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
(七)福彩公益金添翼计划项目补助经费800,000.00元
1.2025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明确残疾儿童参训对象50人次,建立入院档案;二是精准实施救助,受助对象认定准确率达100%,预计上半年执行一期,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三是制定康复教育计划,提供养育、康复、特教等服务,康复总有效率大于等于85%;四是建立康复训练档案,建档率达100%;五是项目结束后能提高残疾儿童生活质量,残疾儿童家庭满意度达90%;六是组织县区特困儿童参加夏令营,开展研学活动。
2.绩效指标:数量指标,受训残疾儿童人数310人,康复训练建档残疾儿童人数310人;质量指标,受训对象认定准确率达100.00%,残疾儿童受训完成率达100.00%;时效指标,项目按时完成率大于等于90.00%。社会效益指标,康复训练总有效率大于等于90.00%;满意度指标,受训残疾儿童家庭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
(八)“温暖玉溪、益路童行”项目400,000.00元
1.2025年度绩效目标:对孤儿、特困等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实施一对一救助帮扶,并建立跟踪服务机制,确保其生活、教育、安全、医疗康复、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
2.绩效指标:数量指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率=100.00%、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活动≧1次、受益未成年人≧200人次;社会效益指标,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保障;满意度指标,受益未成年人满意度≧85.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13,000.00元(人均公用经费268,000.00元和工作业务经费44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200.00元,下降11.78%,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人均公用经费预算308,200.00元(按照23人测算),2025年人均公用经费预算268,000.00元(按照20人测算);2024年工作业务经费预算500,000.00元,2025年按照要求至少压减10%预算445,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玉溪市民政局(汇总)资产总额144,666,837.6元,其中,流动资产1,419,241.57元,固定资产71,964,45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5,686,368.82元,无形资产14,771,715.57元,其他资产825,060.0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97,029.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28,740.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57,155.1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400111
玉溪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220032020900.xlsx
玉溪市民政局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级补助项目公开文本.doc
玉溪市民政局2025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公开文本.doc
玉溪市民政局2025年老年人福利补贴补助经费项目公开文本.docx
玉溪市民政局2025年市级福彩公益金补助资金项目公开文本.docx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5年老年养护院建设运营项目公开文本.doc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5年添翼计划项目公开文本.doc
玉溪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温暖玉溪、益路童行”项目公开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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