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037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2 |
玉溪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401000
玉溪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30号)文件,玉溪市民政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县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工作,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玉溪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贯彻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开展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级福彩公益金。
12.贯彻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玉溪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民政局会同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玉溪市行政区划图。
(3)与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民政局、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玉溪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有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在江川区、易门县实施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在新平县实施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试点。及时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60.00元/人·月、4,770.00元/人·年,特困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858元/人·月。2021年全市预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43亿元、特困救助供养资金4,720.00万元,保障56137名城乡低保对象、4017名特困对象基本生活;实施临时救助580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735.00万元。严格落实“四个不脱”要求,17501名原建档立卡户纳入城乡低保兜底保障,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加强重点对象监测,摸底排查脱贫不稳定人口3464人、边缘易致贫人口5705人、突发严重困难人口429人,纳入救助5955人。全面推广使用“找政府”APP救助、“一部手机办低保”等平台,2021年全市民政系统累计受理申请救助事项1020件。
2.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健康发展。健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救助保障机制,成立玉溪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并入12345热线;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金471.01万元,保障386名孤儿的基本生活。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42名孤儿发放助学金39.80万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实施“金秋助学”、“关爱留守儿童”、“安全小课堂”等慈善项目。
3.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健全完善政策机制,制定《玉溪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玉溪市促进养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政策文件,编制完成《玉溪市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建设规划》。推进省政府十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启动县(市、区)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全覆盖改造提升工程,实施2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和4个老年人幸福食堂建设,8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工建设,全市投入运营养老机构达到65个,在建和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48个,“三级一有”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目标基本实现。举办玉溪市2021年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云南省玉溪赛区选拔赛,提升养老护理技能。完成全市63家运营养老机构1375名入住服务对象和358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投保工作。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化,实现“办事通+高龄津贴申请”应用平台互联互通。发放高龄津贴标准2,680.44万元,惠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5.47万名。
4.基层自治能力不断提升。完成2021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村干部每人每月补贴达到“543”标准(即“正职”5,000.00元,“副职”4,000.00元,“委员”3,000.00元)。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打造了42个优秀村规民约示范村(社区),推进“三清单一行动”,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做好易地扶贫集中搬迁社区治理,新成立社区1 个。
5.社工和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成效初显。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新登记社会组织36个,注销37个,办理变更登记165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减轻企业负担433.50万元。推进党建引领“三社联动”,投入资金125.40万元实施“三社联动”项目和社区“金点子”提案大赛,在24个城乡社区开展基层治理和服务老年人、困境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困难群众服务。投入资金153.00万元资金向13个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74个、村(社区)社工室244个,选拔“兴玉社工”人才5人。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全市注册志愿团体2059个,实名认证志愿者350673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5.58%,申报志愿服务项目39174个,建成志愿服务站点500多个。
6.专项行政管理更加规范高效。江川区大街街道析置为星云、宁海2个街道,通海撤县设市(区)、抚仙湖保护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有序推进。完成“昆玉线”“玉思线”联检暨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深化殡葬制度改革,火化信息与统计、医保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实现跨区域办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玉溪市民政局。
2.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玉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2)玉溪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3)玉溪市救助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4)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5)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6)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民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其中:局机关2辆、救助站2辆、市福利中心3辆、市福彩中心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民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611.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0.19万元,占总收入的87.5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48.17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2.4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9万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收入减少2,238.04万元,下降38.26%,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市福利中心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中央补助资金2,570.00万元,2021年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民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25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9.73万元,占总支出的41.39%;项目支出3,666.69万元,占总支出的58.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72.05万元,增长57.02%。主要原因是2021市福利中心支付老年养护院建设经费2,786.15万元、养老院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建设资金72.7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89.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76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分析是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人员新增5人,增加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2.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7.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66.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15.29万元,增长152.63% ,主要原因是市福利中心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在市本级开展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等民政项目工作及市福利中心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1.局机关项目支出211.78万元,主要是开展玉溪市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建设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付尾款8.00万元、玉溪市创建文明城市市直单位创文工作经费4.00万元、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基地)建设支出1.98万元、民政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支付尾款9.51万元、市本级2021年村(社区)换届选举补助经费17.96万元、社会工作人才奖励补助经费58.30万元、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2.07万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设施设备购置费5.99万元、“三社联动”项目经费86.00万元、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17.97万元。2.市救助站中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支出74.30万元。3.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支出3,317.23万元,主要为儿童福利类项目支出101.89万元,用于院内儿童日常生活、就医、就学等费用;老年福利类项目支出18.52万元,用于院内“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生活、就医、娱乐等费用;老年公寓运营费用项目支出269.81万元,用于维护老年公寓正常运转;养老服务类项目支出2,794.75万元,用于玉溪市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等费用;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131.04万元,用于残疾“孤儿助学”、添翼计划项目补助、救助站改造项目、老年养护院综合建设等费用。4.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支出63.38万元,主要为玉溪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行经费16.80万元及设施设备配置费46.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0.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56%。与上年对比增加2,871.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市福利中心支付老年养护院建设经费2,786.15万元、养老院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建设资金72.7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具体款、项级科目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委托重庆大学编制《玉溪市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建设规划(应对老龄化规划)》,合同总额20.00万元,2021年支付尾款8.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6%。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以及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4.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0.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5.46万元,资本性支出2,809.78万元。
具体款、项级科目分别为:
(1)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支出486.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日常工作开支;
(2)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支出120.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工作业务费、玉溪市创建文明城市创文工作经费、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基地)建设、民政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开支;
(3)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科目支出83.22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单位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开支;
(4)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目支出17.96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2021年村(社区)换届选举方面的经费开支;
(5)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支出162.80万元,主要用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单位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开支;
(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114.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休人员离休金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开支;
(7)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15.88万元,主要用于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开支;
(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支出99.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9)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支出5.6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调动转出和在职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抚恤-死亡抚恤科目支出22.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病故人员(1人)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11)社会福利-儿童福利科目支出88.60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儿童福利院孤儿生活开支;
(12)社会福利-老年福利科目支出14.59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城乡社会福利院在院老人生活开支;
(13)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科目支出845.36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单位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开支;
(14)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科目支出2,794.75万元,主要用于市福利中心老年养护院建设及养老院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建设资金支出;
(15)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科目支出176.99万元,主要用于市救助管理站单位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开支,救助管理工作专项补助经费开支等;
(16)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科目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补助费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反映政府在医疗卫生方面的医疗保障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具体款、项级科目分别为:行政单位医疗27.6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2.2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3.1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7.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117.43万元、购房补贴科目支出10.4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反映在院城乡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及医疗救治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购买在院城乡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日常生活用品的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17万元,支出决算为14.23万元,完成预算的74.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年初单位未预算(年初预算由财政统一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9万元,完成预算的96.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的31.3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再加上受疫情影响,公务活动减少,公务接待大幅下降,“三公”经费支出随之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81万元,增长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下年度为0.00万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4万元,增长85.0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市救助站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救助护送等工作暂停一段时间,因此2020年市救助站接待其他省市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次数大幅减少;2021年按照民政部及省民政厅的工作要求,2020年积累的部分求助人员由救助站于2021年开展护送,故接待费比2020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9万元,占85.65%;公务接待费支出2.04万元,占14.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本部门开展养老服务、行政区划、婚姻、殡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救助、监督检查等诸多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行政区划、婚姻、殡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监督检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诸多民政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7万元,下降8.0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加强了出差任务的统筹安排,减少了因公出差批次,故差旅费较上年减少;二是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根据“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控公务接待次数,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故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 20.42万元、印刷费 1.60万元、水费0.92万元、邮电费2.96 万元、物业管理费 7.58 万元、差旅费 8.00 万元、维修维护费1.41 万元、会议费1.40万元、培训费10.09万元、公务接待费 0.90 万元、劳务费 9.61万元、委托业务费 62.36万元、工会经费 8.07 万 元、福利费 6.5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2万元、其他 交通费用 26.44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5万元、办公 设备购置 2.00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民政局资产总额13,846.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4.87万元,固定资产8,901.9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194.88万元,无形资产1,494.7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0.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5.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85.8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9万元;出租房屋2,676.49平方米,账面原值700.0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846.40 | 254.87 | 8,901.90 | 8,028.59 | 23.24 | 0.00 | 850.07 | 0.00 | 3,194.88 | 1,494.75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3.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0.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0.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抓好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评审,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对已纳入我局绩效目标管理范畴的项目支出,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绩效自评和第三方评价及项目核查。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专题培训,提高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民政局2021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年初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21年整体支出和预算绩效目标均已如期实现。通过绩效管理,强化了单位制度建设,提升了预算管理质量,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意识,有效提升了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政事业发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自评为优。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二是各相关科室对资金绩效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成果应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完善绩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道路;加强宣传培训和交流调研工作,督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深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事后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经费项目绩效情况:2019年11月下达200万元资金(玉财社〔2019〕262号),用于位于聂耳音乐广场负一层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装修项目,2021年支付了文化宣传装饰项目尾款1.79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建成占地1246平方米的社会组织服务场所,为社会组织提供了培训、交流、资源链接、能力提升、项目对接等服务,基地建成投入使用以来,每周都有社会组织在基地开展活动或培训,共提供了100多场次的活动、培训等服务,新孵化了社会组织30多个,各社会组织承接了服务老年人、困境儿童、残障人员、禁毒人员等服务项目,活跃在基层,为群众提供了积极、专业的服务,提升了民政基层服务水平和社区治理成效。
2.项目二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经费(市本级)项目绩效情况:妥善解决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精简退职的1957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10名老职工的生活。2021年共对10个原市直部门精简退职老职工发放补助资金2.0724万元。
3.项目三2021年玉溪市创建文明城市市直单位创文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确保我市2023 年成功创建成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针对空巢老人、困难群体户、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不同情况,开展入户慰问、知识普及、心理疏导、亲情抚慰等关爱服务等活动,改善困境家庭的生活环境,抚慰空巢老人、困难群体的心理、生理健康,为促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4.项目四市本级2021年村(社区)换届选举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印制换届选举指导手册等相关宣传材料,举办2021年新当选村(社区)干部培训。保障2021年全市9个县(市、区),706个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村(社区)“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圆满完成,提高党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提高基层政权执政能力,促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5.项目五社会工作人才奖励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对2020年申报评审的5名“高层次人才培育支持计划”兴玉社工人才发放生活补助,对2020年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储备计划”社会工作者取得资格证书的申报人员发放奖励金,落实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激励政策。促进玉溪市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构建和谐玉溪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6.项目六福彩公益金“三社联动”项目补助资金绩效情况:项目实施方式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全流程管理,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共同协作进行社区服务,共同参与社区治理,让基层群众的实际困难得到有效解决。 各项目立项方认真执行项目,严格完成项目指标,取得较好服务成效,初步形成政府“搭台”社会组织来“唱戏”的形式,形成“政社互动”多元社区治理合力,社区治理水平得到提升。
7.项目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指导成立玉溪市乡镇(街道)社工站督导中心,并对督导人员开展督导培训,派遣市内社工督导人才开展社工站督导服务。建设玉带街道社工站示范点,开展“五社联动”服务,培育社会组织,提供日常服务与社工站能力建设专业服务,为全市社工站建设提供可参考的示范样板和专业服务模式。
8.项目八玉溪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补助(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绩效情况:完成设施设备购置相关工作,2021年按购置合同支付尾款5.99万元。项目的实施保证了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的办公条件,为基地正常运转提供了基本保障。
9.项目九流浪乞讨人员中央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2021年开支74.30万元,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服务336人次,为救助对象中的年老年幼、精神或肢体障碍者提供接护送返乡服务174人次,有效的保障求助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对45名流浪未成年人履行临时监护责任,维护其身心健康,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并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10. 项目十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运行经费绩效情况:2021年开支16.8万元,保障了基地的正常运转,顺利开展了社会组织创业孵化、扶持、三社联动等工作,被服务的社会组织满意度较高,较好的推进了基层社会服务工作。
11. 项目十一玉溪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设施设备配置补助资金绩效情况:全年开支46.58万元,购置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设施设备(空调、电子屏幕、桌椅等)200余套。为孵化社会组织提供了良好的办公条件,成功搭建“三社联动”工作服务平台。
12.项目十二中央、省下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儿童福利院在院儿童养育、医疗救治、康复、特教等业务支出,通过此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儿童福利院在院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
13.项目十三公益金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添翼计划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完成全市20名家庭困难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救助工作。通过此项目的实施致力于让社会残疾儿童共享福利机构医疗康复教育资源,改善残疾儿童成长环境,提高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生存能力,减轻家庭经济和精神负担。
14.项目十四玉溪市救助管理站规范化提升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救助管理站接待大厅维修改造提升,1至3楼救助对象住宿区域改造,食堂、车棚、过道等维修改造。通过此项目的实施使得改造后的救助站做到功能完善、配置合理、条件适宜,为求助人员提供更人性化的窗口服务、更好的站内照料服务、更安全的人身财产保障。
15.项目十五玉溪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玉溪市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中水处理站迁扩建项目等相关建设支出。养护院主体大楼已于2021年11月5日封顶,目前,已完成地下室土方开挖,电梯井结构施工,消防管、通风管安装,阻尼器安装,屋面女儿墙,外墙抹灰等,室外景观、海绵工程已完成初步方案设计。
16.项目十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孤儿助学”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发放年满18周岁、在校孤儿的相关补助费用。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对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学年1.00万元助学金。
17.项目十七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运营补贴、玉溪市老年养护院建设补助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养老服务机构居住环境,购置设备设施,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支付养护院在建项目进度款等方面。通过此项目的实施使玉溪市养老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夯实,从业人员素质、服务质量等进一步提升,更好满足不断增长的、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18.项目十八市级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儿童福利院在院儿童养育、医疗救治、康复、特教等业务支出,通过此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儿童福利院在院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
19.项目十九省级福彩公益金儿童福利机构康复设施建设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儿童福利机构康复设施建设相关支出。通过此项目的实施有效发挥儿童福利机构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面的传统优势,强化儿童福利机构康复设施建设,让更多残疾儿童享有儿童福利机构的优质康复资源。
20.项目二十老年公寓运营费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改善服务对象生活、居住环境和条件,合理支出所需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保洁费、设施设备维护费等经费。通过此项目的实施保障入住老人健康居住、安享晚年;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各种有益活动、丰富老年人生活;维持中心正常运转。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为确保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管理符合中央、省、市有关方针政策,符合福彩公益金支持返乡和使用范围,符合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工作重点,使福彩公益金得到全面监管,支持项目得到有效实施。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云南瑞文会计师事务所对“玉溪市2018-2020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共计8,077.22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较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除极少数情况外与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相符,符合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工作重点,产出完成质量较高,具有一定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综合考量,评价等级为良。通过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相关支出管理科室,促进加强支出管理和下年度预算编审工作。
(五)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玉溪市财政局委托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至2021年10月对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玉财投〔2021〕14号),“二、绩效评价结论: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5.69分,评价等级为“良”。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并认真开展了整改落实工作,《玉溪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报告》已按规定时间报送市财政局。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充分重视绩效运行监控中发现的执行问题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效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401111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pdf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