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79288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2-26 |
玉溪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400000
玉溪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批复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政办发〔2011〕 66号),我局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县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贯彻优抚法规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承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市优抚工作,承担玉溪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4.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指导军供站、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体系,组织核查、评估和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 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6.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工作。
7.拟订全市行政区域发展规划,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的审批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
8.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
9.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福利机构的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的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玉溪市民政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救灾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规划财务科、老龄工作科、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五位一体”战略总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5577”总体思路,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提升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双拥优抚安置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社会组织监管体系、民政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为玉溪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作出贡献。
1.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提高灾害预防和应急救助力。
3.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4.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5.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
6.加强村(居)委会自治,夯实基层民主政治基础。
7.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创新发展。
8.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
9.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断提升民政风清气正工作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分别是玉溪市民政局机关、玉溪市救助管理站,玉溪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玉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玉溪市烈士纪念园管理所、玉溪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行政单位1个,全额供养事业单位6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其中:玉溪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 32人,事业编制70人。在职实有10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9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4人。玉溪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32名,现在职33人;市救助管理站事业编制7人,现在职7人;玉溪市军队干休所事业编制17人,现在职16人;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于2012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事业编制30名,现在职30人,其中工勤人员3名,中心核定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76名,其中后勤管理人员4名,保育员23名,养老护理员49名;玉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事业编制5名,现在职5人;玉溪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现在职2人(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预算);玉溪市烈士纪念园管理所事业编制3名,现在职3人;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事业编制5人,在职4人。
离退休人员 102人(含军休离退休人员),其中: 离休 16人,退休 86人。其中,玉溪市民政局机关退休28人,离休1人;市救助管理站退休3人,玉溪市军队干部休养所退休 8人,军休离退休人员62人(离休15人、退休4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11辆。其中:财政供养(计委核编)车辆4辆(局机关2辆,救助站2辆);实有车辆11辆(局机关2辆,救助站2辆,军队干休所2辆,市福利中心3辆、市福彩中心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17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58.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01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173.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173.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58.76万元(本级财力10,146.7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的收入12.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5,01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173.7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146.76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12.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5,0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8.62万元(含工作业务经费248万元),占总支出的17.13%;项目支出12,575.14万元,占总支出的82 .87%。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说明,主要用于以下科目中。
1.“208(类)-02(款)”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266.26万元,主要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单位基本支出、拥军优属、老龄事务、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
2.“208(类)-08(款)”抚恤支出594.39万元,主要反映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3.“208(类)-09(款)”退役安置支出410.75万元,主要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4.“208(类)-10款)”社会福利支出1,734.74万元,主要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5.“208(类)-11(款)”残疾人事业支出275.22万元,主要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6.“208(类)-15(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20.00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7.“208(类)-19(款)”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500.00万元,主要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8.“208(类)-20(款)”临时救助支出135.96万元,主要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9.“208(类)-21(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30.00万元,主要反映特困人员(五保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0.“208(类)-25(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141.7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1.“208(类)-27(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7.7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210(类)-11、13(款)”医疗卫生支出361.2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13.“221(类)-02(款)”住房保障支出115.07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
14.“229(类)”其他支出5015万元。
(1)市级福彩公益金预算3200万元:按《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精神用于全市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项目支出,按当年收支平衡预算,主要用于市县相关项目的建设和补助,解决民政事业项目基本投入。
(2)市社会福利彩票管理中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全年预算1815万元。
主要收入来源为福利彩票电脑票发行业务费收入以及“中福在线”即开型视频彩票发行业务费收入,根据2017年收入情况分析,中心2018年预计新增5个中福在线销售厅,发行业务费收入有保障。
① 人员经费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福彩中心在职在编员工及无固定期限人员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等的支出。
②日常公用经费285万元: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中心日常开支的办公费、交通运维费、会议培训费和接待费等;二是中心自营的中福在线销售厅日常运营支出,包括劳务派遣费、安保费、日常办公费、销售厅改造大型修缮等。
③购买劳务派遣等服务支出220万元:用于支出福彩中心购买劳务派遣人员的经费支出。
④“中福在线”多功能体验大厅购置及建设730万元:用于进行“中福在线”汇溪路销售厅新厅的建设和改造升级以及“中福在线”多功能体验大厅购置尾款的支付和房屋产权手续办理的相关费用开支。
⑤办公设备及站点展示柜、“中福在线”东风北路销售厅灯光点亮工程购置支出8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办公设备的采购以及即开票展示柜的采购、灯光点亮工程采购的支出。
⑥民政综合楼及中福在线东风北路销售厅食堂配套设施改造支出100万元。
⑦销售渠道建设费100万元(中心使用部分):用于福彩中心直接使用投入站点建设及彩票营销推广。
⑧销售渠道建设费200万元(补助县区):用于补助县区民政管理福彩站点工作及推广彩票业务相关支出。
15.“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65.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说明,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17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8.62万元,项目支出12,575.1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676.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804.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45.3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4、资本性支出848.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5、其他支出3,400.00万元,主要为福彩公益金补助支出及福彩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1)市级福彩公益金预算3200万元:按《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精神用于全市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项目支出,按当年收支平衡预算,主要用于市县相关项目的建设和补助,解决民政事业项目基本投入。(2) 销售渠道建设费200万元(补助县区):用于补助县区民政管理福彩站点工作及推广彩票业务相关支出。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列支的本级项目总计513.09万元。其中:
1、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经费241.7万元。2018年春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1月25日至2月14日开展2018年春节送温暖活动。民政涉及慰问对象为烈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和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城乡贫困群众、低保对象家庭、优抚对象、百岁老人、空巢和失能老人。
2、“八一”建军节慰问经费73万元。
3、全国敬老月(敬老节)活动经费20万元。用于开展一年一度的敬老节活动,组织老年节老年人的节日活动和老龄化社会的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加大老年人文体活动和老龄宣传力度。
4、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维护补助经费20万元。为确保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运营及维护,故预算经费20万元。
5、玉溪市革命烈士纪念园管理经费30万元。革命烈士纪念园维护管理,人员工资、水电、安保、绿化等管理工作经费。
6、解决“三难”问题经费20万元。帮助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组织进行必要的疗养。
7、专项补助经费40万元。
8、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3.78万元。
9、孤儿生活保障补助经费5.97万元。我市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保障福利服务中心孤儿基本生活需要。
10、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费2.69万元。
11、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50万元。用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各县区在产生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县级资金不够时请求市级统筹拨付使用。
12、城乡福利院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生活补助经费5.95万元。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赡养五保老年人共37名,预算安排5.95万元,用于补助开支老年人衣、食、住、医、行等方面,保证中心入住五保老人生活质量。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为7035.05万元。主要用于:
1.专项资金补助经费预算497.17万元。
2.专项事业费267.60万元。
3.社会福利费887.48万元。
(1)孤儿生活保障补助经费47.48万元。保障孤儿基本生活需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补助县区。
(2)80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经费800万元。2007年10月31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决定给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常住户口,年满80周岁以上无退休金收入的老年人发放保健补助。
(3)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服务机构运转经费补助40万元 。
4.最低生活保障金3500万元。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5.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专项事业费20万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现行管理体制要求,安排20万元用于补助各县区,解决受灾群众的吃饭、饮水、穿衣、住房等基本生活困难。
6.城乡困难临时救助经费30万元。临时救助是指对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城乡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在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缓解他们的特殊困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7.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经费330万元。
8.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39.10万元。
(1)专项补助资金67万元。
(2)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费20万元。
(3)提高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离职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18.10万元。
(4)农村离职村办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费34万元。
9.民政管理事务专项经费预算988.48万元。
(1)敬老节高龄老人慰问经费40万元。《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玉政办发[2013]242号)加强老龄工作,加大对特困高龄老人的慰问,向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体现党和政府对特困高龄老人的关怀。
(2)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维护补助经费780万元。为确保全市近70个农村敬老院、10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及近12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及维护,故预算经费800万元。
(3)(社区)民政信息员生活补贴经费168.48万元。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设立村(社区)民政信息员的通知》(玉办发[2013]49号)精神,在全市696个村(社区)各设立1名民政信息员,市级财政每月补助每个村(社区)200元,共需经费168.48万元。
1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75.22万元。
11.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补助经费100万元,用于一般医疗救助对各县区的补助。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按功能科目分组说明,主要用于“208(类)-08(款)”抚恤支出497.17万元,“208(类)-09(款)”退役士兵的安置补助267.60万元,“208(类)-10(款)”社会福利(孤儿保障经费)补助47.48万元,208(类)-19(款)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50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功能科目分组说明,主要用于“208(类)-08(款)”抚恤支出497.17万元,“208(类)-09(款)”退役士兵的安置补助267.60万元,“208(类)-10款)”社会福利(孤儿保障经费)补助47.48万元,“208(类)-21(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补助经费330万元,“208(类)-11(款)”残疾人事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补助支出275.22万元,“208(类)-15(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20万元,“208(类)-19(款)”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500.00万元 , “208(类)-20(款)”临时救助支出135.96万元,“208(类)-21(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30万元 ,“208(类)-25(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141.79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采购预算资金1,308.89万元。局机关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5.00万元;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255.89万元,其中:采购物业管理123.89万元,安防系统升级改造90.00万元,计算机设备维修与保养2.00万元,采购院老年人儿童夏装费9.00万元,采购在院老年人儿童冬装费14.00万元,采购保育护理员职工服装费11.00万元,药品费6.00万元;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共涉及采购项目5项,采购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1,048.00万元,主要为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办公设备采购、“中福在线”体验大厅购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要特别说明增减变动情况)
2018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4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预算数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编制,管理模式为市财政集中编制、总额控制、集中管理,由市财政统一编制预算,单位不再细化到年初预算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7.83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拟新购新车0辆。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2.66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中开支住宿费、用餐费等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八、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2,598.62万元,2017年为2,155.30万元,2018比2017年增加443.32万元,增加20.57%。主要原因是:
(一) 2017年预算在项目里的工作业务经费,今年调整预算在基本支出里(248万元)。
(二)2018年度离、退休生活费用标准较2017年有所提高及人员增加,工资性支出加大。
(三)2018年公用支出定额标准提高,相应的经费就增加。
九、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民政事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支出预算12,575.14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18,290.93万元,2018比2017年度对比减少5715.79万元,减少31.25%。主要是经费预算有增减项:
(一)2018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存在较大缺口,按“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政府信誉-保促发展支出”的预算保障顺序统筹安排,对预算项目资金来源进行了调整和分流,重点保障基本民生、其他民生和保运转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比2017年度预算支出增加47.69万元,主要原因为考虑到福利彩票销售收入相比2017年有所增加,故福彩销售业务费及福利彩票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有所增加。
(三)殡葬改革取得了较大成效,调整减少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民政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66.51万元,2017预算185.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75万元,主要是办公楼搬迁,减少办公室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预算93.48万元,调整增加了工作业务费预算145.15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工会、福利费、工作业务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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