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82399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6 |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62008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部门主要职责是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自闭症、脑瘫等类别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举办职业高中教育,鼓励视力、听力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继续深造,同时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让学生掌握一技之长,为融入社会奠定基础;对全体残疾学生实行康复教育和康复训练,实现“缺陷补偿、功能代偿”;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对县区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和社区康复训练提供指导和帮助。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玉溪市委、市政府、市教育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及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学校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主要领导“四个不直管”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体育局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2)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特殊教育的重要举措,推进实践活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进一步增强了特殊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为推动玉溪教育之变,为构建“一极两区”贡献特校力量。
2.扎实推进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细落实,“五抓五融”党建引领学校发展。
(1)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部长会议和省委、市委组织工作部署,聚焦重点任务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2)扛稳压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把基层党建列入党政联席会重要内容,党组织书记把抓基层党建作为第一责任,落实党组织书记季度抓党建具体任务清单。
(3)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全覆盖加强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持续推进“智慧党建”信息化平台管理使用,组织开展“云岭先锋”APP操作培训,推广运用网上党支部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抓好“学习强国”APP推广运用,增强学习实效。
(4)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升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党内关爱激励机制,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学校党组织被评为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被命名为“玉溪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
(5)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形成了“五抓五融”的党建引领学校发展的总体思路。抓思想建设,把党建工作融入到落实立德树人当中;抓规范管理,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提升办学质量当中;抓载体创新,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打造特色教育当中;抓示范引领,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加强队伍建设当中;抓文化建设,把党建工作融入到促进内涵发展当中。形成了党建+德育+红色文化的育人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办学育人水平提高。
(6)四化联动抓党建,五项融合促发展。一是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常态化。二是五项融合促发展。即把党的政治优势和学校改革发展优势相融合,把学校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相融合,把党的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相融合,把党员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相融合,把学校党建目标和学校发展目标相融合。
(7)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入推进“育禾苗感党恩”行动计划、“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师德宣讲,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齐心协力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
3.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1)强化使命担当,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抓实抓细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三是严格落实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任务。四是认真开展校内半年、年度监督检查。认真研究学校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开展政治生态评价。
(2)加强制度执行,强化权力制约。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管”、末位表态制度等。二是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三是组织开展“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学习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人管物管钱,让权力无法“任性”。
(3)保持“严”的定力,持续正风肃纪。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重要岗位、重要节点,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4)强化监督执行,紧盯“关键少数”。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推动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排查各部门领域风险项目。三是围绕涉及人、财、物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加强审核把关、监督检查。四是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日常监督力度,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5)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二是持续做好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三是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四是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关注“清风云南”“碧玉清溪”“玉溪党风廉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五是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以案促改,深刻汲取教训及其警示,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清正廉洁的自觉性。
4.注重全盘统筹,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1)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聚焦教育教学根本中心,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3)聚焦融合教育发展趋势,送教上门和特教班工作逐步形成体系。
(4)聚焦教师队伍建设,筑牢特殊教育发展基石。
(5)聚焦后勤保障,为学校发展打下夯实基础。
(6)聚焦安全红线,织牢校园安全防火墙。
为进一步抓实我校师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全方位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将安全教育的面扩大到学生生活、学习的各个方面,形成网格化,确保了师生的安全。一年来,未发生一例安全事故,继续保持“云南省平安校园”、市级“法治示范学校”、“无邪教校园”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二级预算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度收入合计3,349.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9.98万元,占总收入的99.7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75万元,占总收入的0.29%。与2020年度收入3,010.95万元对比增加了338.78万元,增长11.25%。主要原因是:教职工工资收入、各种缴费有所提高,其中:根据云教函〔2020〕76号及玉人社复〔2020〕211号文件我校新招聘82名教师,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度支出合计3,62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6.96万元,占总支出的82.21%;项目支出644.25万元,占总支出的17.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0年度支出2,911.27万元对比增加了709.94万元,增长24.39%。主要原因是:1.教职工工资收入、各种缴费支出有所提高;2.根据云教函〔2020〕76号及玉人社复〔2020〕211号文件新招聘82名教师,人员经费支出增大;3.其他公用经费支出以及设施维修维护增加导致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76.96万元。与2020年度2,240.17万元对比增加了736.79万元,增长32.89%,主要原因是:1.教职工工资收入、各种缴费支出有所提高;2.根据云教函〔2020〕76号及玉人社复〔2020〕211号文件新招聘82名教师,人员经费支出增大;3.其他公用经费支出以及设施维修维护增加导致支出增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66.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4.25万元。与2020年671.10万元对比减少了26.85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1.从2021年10月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降低,导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2.县区残联康复训练费拨入资金较上年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资金257.34万元,用于办公、教育教学、师资培训、水电、交通差旅、物业管理、零星修缮、校园绿化美化、设施设备添置等方面的支出。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54.57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
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5.08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物资发放支出。
4.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14.06万元,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支出。
5.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5.90万元,用于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支出。
6.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6.39万元,用于购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的支出。
7.残疾在校学生生活费补助经费39.87万元,用于残疾在校学生生活补助支出。
8.送教上门实验项目补助经费60.00万元,用于县区送教上门教师送教康复课时发放支出。
9.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专项资金0.09万元,用于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支出。
10.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文具费0.33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文具费的发放支出。
11.其他专项资金190.62万元,用于专项招聘教师一次性补贴、师资培训经费及县区康复训练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7.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1%。与2020年同期2,911.27万元对比增加536.31万元,增长18.42%。主要原因是:1.教职工工资收入、各种缴费支出有所提高;2.根据云教函〔2020〕76号及玉人社复〔2020〕211号文件新招聘82名教师,人员经费支出增大;3.其他公用经费支出以及设施维修维护增加导致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718.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6%。主要用于:(1)基本支出2,265.23万元,(2)项目支出453.63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6.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专户存量资金上交返还项目款: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经费6.88万元,党支部建设经费0.11万元,元江县残联康复训练经费4.00万元,江川区残联康复训练经费6.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完成预算的36.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的70.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1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审批公务接待范围及开支标准,缩减接待批次及人数。2.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外出审批,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燃油费用及其他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3万元,下降5.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7万元,增长26.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9万元,下降43.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审批公务接待范围及开支标准,缩减接待批次及人数。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的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外出审批,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但由于车辆老旧,导致修理费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万元,占73.67%;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占26.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送教上门及日常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地州特殊教育学校交流学习及县区残联工作衔接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资产总额3,915.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41万元,固定资产3,878.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6.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3万元;出租房屋87.00平方米,账面原值15.7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7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915.08 | 36.41 | 3,878.67 | 2,818.13 | 27.18 | 1,033.36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得分93.91分。本次下达特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是按照我校在校就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6,000.00元/生.年执行,受助学生560人。下拨资金302.60万元,支出资金178.79万元,结余资金123.81万元,完成率是59.08%。资金的下达确保了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残疾学生入学率逐步提高。2021年资金结余123.81万元,结余原因为:结余原因为:预留资金支付已签合同待支付工程款及维持2022年年初的学校正常运转。
2.项目二残疾在校学生生活费补助经费
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得分93.01分,2021年残疾在校学生生活费按人均2,000.00元的补助标准,受助学生人数249人,下拨资金49.80万元,支出资金39.87万元,结余资金9.93万元,完成率是80.06%。在项目款资金支出中确保专款专用,已按标准足额补助学生生活费资金 。2021年资金结余9.93万元,结余原因为:我校从去年10月开始改变补助方式,按实际支出列支,所以造成资金结余。在项目资金支出中确保专款专用,不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该补助资金,结余资金已全部上缴财政。
3.项目三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中央资金
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得分90.00分。根据云政发〔2016〕7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所下达的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7.12万元用于向特殊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所有教科书都按照《玉溪市红塔区小学(初中)非免教材征订目录》、《玉溪市红塔区高中新课标教材征订目录》进行征订。为残疾学生完成学业提供优质、更好的教育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补助资金切实减轻了残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保障了在校义务教育学生不因贫辍学。2021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于2021年12月8日下达,由于下达时间较晚,无法形成支出。该笔资金在2022年用于为我校在籍学生购买教科书。
4.项目四送教上门实验项目补助经费
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得分98.50分。通过送教上门服务,确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为我市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少年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康复服务,为全市教育精准扶贫提供有力支持。下拨资金60.00万元,支出资金60.00万元,结余资金0.00万元,完成率是100.00%。(1)截至2021年9月,共计招收送教上门残疾学生382人,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9.53%,入户率100.00%,并建立起送教学生“一人一案”台账。(2)对全市399名送教教师开展送教上门业务培训,市特殊学校巡回指导教师多次深入6县2区1市开展送教上门业务培训及指导,培养出一支有经验的、稳定的送教队伍。(3)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送教上门工作,2021年累计为382名送教学生提供12000个学时的优质的教育康复服务,让每个残疾孩子都能得到良好的康复和教育,每个家庭都能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4)通过送教上门服务,确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为我市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少年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康复服务。培养出一支有经验的、稳定的送教队伍,为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学生长期提供优质的教育康复服务,为这些特殊孩子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项目五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为良,自评得分87.00分。2021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按照特殊教育1,250.00元/生.年的标准测算,本年度下达资金11.00万元,支出资金0.00万元,结余资金11.00万元。结余原因:根据玉财教〔2021〕247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10月起,补助标准为小学寄宿1,000.00元.年/生,小学非寄宿500.00元.年/生,初中寄宿1,250.00元.年/生,初中非寄宿625.00元.年/生。由于资助标准调低,故有结余,结余资金已上缴财政。
6.项目六特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上级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得分92.44分。2021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按照特殊教育1,250.00元/生.年的标准测算,本年度下达资金70.16万元,支出资金38.15万元,结余资金32.01万元。结余原因:根据玉财教〔2021〕247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10月起,补助标准为小学寄宿1,000.00元.年/生,小学非寄宿500.00元.年/生,初中寄宿1,250.00元.年/生,初中非寄宿625.00元.年/生。由于资助标准调低,故有结余,结余资金将在2022年继续使用。
7.项目七农村义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得分98.30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发挥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受助的学生及其家庭来说,有助于减轻其家庭的经济负担,不仅能让学生安心学习,也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物质保障,有较为积极的社会效益。2021年下达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为14.24万元,支出13.95万元,结余0.29万元,完成率是97.96%。结余原因是:本年该项目补助资金是用2020年12月提前下达的2021年专项资金,结余0.29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2021年下达中央资金11.91万元,已全部收回。根据玉财教〔2021〕365号文件要求 ,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提高补助标准为1,000.00元/年/生,但提标资金未及时到达,因此将在2022年春季学期补发。
8.项目八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得分90.00分。该项目属于国家政策支持的领域和范围,符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有助于减轻受助的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安心学习,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物质保障。2021年到位资金0.31万元,支出资金0.00万元,结余资金0.31万元。结余原因是:2021年秋季学期无高一新生,按资助政策比例测算,资助人数减少,故产生结余,结余资金已全部上缴财政。
9.项目九特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得分97.14分。该项目属于国家政策支持的领域和范围,符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有助于减轻受助的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安心学习,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物质保障。2021年到位资金4.86万元,支出资金3.47万元,结余资金1.39万元,完成率是71.40%。结余原因是:2021年秋季学期无高一新生,按资助政策比例测算,资助人数减少,故产生结余,结余资金将在2022年继续使用。
10.项目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得分97.50分。2021年到位资金0.85万元,支出资金0.85万元,结余资金0.00万元,完成率是100.00%。项目资金用于学校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保障职业高中在校学生不因贫辍学,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切实减轻残疾学生家庭经济。下一步的措施:我单位将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提前预算,提前计划,资金到位及时实施。
11.项目十一特校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得分97.50分。2021年到位资金0.85万元,支出资金0.85万元,结余资金0.00万元,完成率是100.00%。项目资金用于学校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保障职业高中在校学生不因贫辍学,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切实减轻残疾学生家庭经济。下一步的措施:我单位将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提前预算,提前计划,资金到位及时实施。
12.项目十二义教“三免一补”文具费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为良,自评得分88.08分。2021年到位资金1.07万元,支出0.33万元,结余0.74万元,完成率是30.84%。结余原因:下拨资金含送教上门学生文具费,而根据《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文具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附件1的备注“市特教文具费不含送教上门学生”,故造成资金结余,结余资金已全部上交财政。
13.项目十三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得分97分。2021年到位资金0.09万元,支出0.09万元,结余0.00万元,完成率是100.00%。改项目资金已全部专项用于学前困难学生补助,为残疾学生完成学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减轻了残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保障了学前学生不因贫辍学。
14.项目十四2021年特殊教育补助中央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为中,自评得分70分。2021年下达特殊教育补助中央专项资金12.00万元,该项目用于玉溪市特教班试点工作师资培训及相关会议,2021年资金未形成支出,未支出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原定于赴省外学习特教班先进经验的计划,时间后延;该资金于2021年12月已签合同并开发票录入“一体化支付平台”,财政未审核通过。该项目资金于2022年2月已支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二级预算单位,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6200801111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表2022092109160968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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