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8900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1-09-24 |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701000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拟订全市烟叶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烤烟科学技术的研究与信息的收集、使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烤烟生产的整体水平,实现提质增效,促进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烟草工商企业支持和投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发展全市烤烟生产的扶持政策措施;协调烟草工商企业与县区政府、财政、银行、保险等部门的关系,解决烤烟生产和烟叶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协调水利、烟草等有关部门,抓好烟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和申报工作,督促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不断改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对烤烟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督促检查落实全市发展烟叶产业的政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烤烟收购质量监督检查及烤烟专卖执法检查。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种植计划调控,烟叶生产布局优化。一是调优计划。综合考虑工业需求、生产条件、烟农意愿、种植水平、烟叶质量、税利贡献等因素,市级预下达2020年烤烟生产收购计划,全市规划种植面积56.7万亩、烟叶收购量153.1万担。加大烟叶计划分配的市场化改革力度,调增红塔区到10万担、峨山县到20万担收购计划,通过增量的示范效应释放竞争压力。同时,实行单产差异化分配,平均单产计划K326品种2.8担、NC297品种2.6担、云87品种2.6担。二是维护计划严肃性。各县(市、区)开展烟叶种植收购管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落实“插牌管理”要求,据实调整合同,合同涉及9个县(市、区)63个乡(镇)410个村委会60845户烟农。
2.强化扶持政策保障,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市级召开会议专题研究 2020年烤烟生产扶持政策及相关问题,出台《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20年烤烟生产工作的通知》《玉溪市2020年烤烟生产收购管理千分制考评办法》《玉溪市2020年烤烟商品有机肥推广实施方案》《玉溪市2020年“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工作方案的通知》,为烟农增收、特色优质烟叶产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进一步调整规范县乡村组烤烟生产组织奖励政策,工商扶持资金达3.17亿元,各县(市、区)制定“以烟养烟”扶持政策,原则上县区每年保证按不低于上年烟叶税的10%安排用于扶持烤烟产业发展。
3.深化政工商协同,满足红塔原料需求。围绕全力保障红塔品牌发展需求,把确保品种纯度作为烟叶生产科技措施之首,制定基地单元“一品一策”、“一地一策”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基地共建、生产共抓、质量共管、品牌共创的协同机制,通过政策宣传、广泛动员,各级提纯烤烟品种的氛围更加浓厚,着力提升烟叶质量,保障红塔烟叶原料需求,安排种植K326品种20万亩,KRK26品种1万亩,NC297品种2万亩,云87品种33.7万亩。同时坚持“三个优先”:总量优先,2020年在全市烟叶收购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计划调拨红塔烟叶110万担,比去年增加6万担;好烟优先,全市55万担K326、3万担KRK26、5万担NC297的所有国内计划全部调拨红塔集团;扶持政策优先,增加K326品种补贴投入标准400元/亩,对KRK26积极争取优于“2260”项目扶持政策。
4.聚集各方力量,科学抗旱促移栽。面对烤烟生产前期严重干旱的严峻形势,全市上下聚集各方力量,从政府财政、烟草补贴等多渠道筹措抗旱资金,以科学抗旱移栽为中心,制定烤烟集中移栽工作计划、抗旱移栽、抗旱保苗等工作方案,落实批次播种精准育苗、最佳节令集中移栽和膜下苗移栽技术推广应用,积极推广移栽覆膜机械化,保障了烤烟实现最佳节令适时集中移栽。全市移栽节令更加科学合理,移栽进度更集中,谷雨至立夏累计移栽烤烟42.94万亩,相当于75%左右的烤烟集中在20日内移栽。
5.狠抓技术落实,提升生产整体水平。严把育苗关,落实育苗点303个,按3个批次以上分批播种,苗龄与移栽期基本吻合。严把整地质量关,加大机械耕作、起垄、移栽、覆膜力度,全市整地理墒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严把集中移栽关,以片区为单位,集中统一供水、统一供苗、统一移栽,全市5月14日完成烤烟移栽56.7万亩。推进中耕管理,狠抓“增肥追肥、揭膜破膜、培土填塘”三项关键措施的落实,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37.3万亩,烟蚜茧蜂防治烟蚜技术实现了100%全覆盖,应用高效无人机植保0.58万亩。强化跟踪问效,开展了烤烟生产千分制检查考评,市烟草公司派出九个督导组分阶段进驻各县(市区)督导,红塔集团派出100余人深度介入、全程参与指导烟叶生产。今年总体上技术推广进步大、效果好,栽后烟苗成活率高、长势好。
6.提高收购质量,确保收购平稳有序。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压实责任,协同商业工业,着重做好前移收购质量管理关口、前置专业化分级服务工作,开展入户预检分级指导,以优化等级、提升纯度、加快进度、增加烟农收入为目标,建立入户预检、预约交售等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考核制度等,从源头提高收购质量,保护烟农和企业的利益,实现平稳收购,圆满完成烟叶收购153.1万担的总量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
2019年3月29日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63号)明确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为玉溪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1名(副处级);设内设机构2个(正科级):综合科、产业发展科。2019年7月8日,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领导职数的批复(玉机编〔2019〕6号),将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名副主任(副处级)领导职数调整设置为常务副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2020年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目前在岗干部2名,其中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1名,党组成员、副主任1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1,00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91万元,占总收入的46.2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38.62万元,占总收入的53.78%。总收入同比减少362.03万元,下降26.55%,收入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人数减少及项目资金减少,总体收入同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1,87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09万元,占总支出的7.00%;项目支出1,741.55万元,占总支出的93.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67.21万元,下降33.89%,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人数减少,日常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84.48万元,增长28.33%,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云南省烟草工业扶持资金于2020年完成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09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67.21万元,下降33.89%,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人数减少,日常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66%。人均日常年支出21.85万元/人,人均人员经费年支出7.94万元/人,人均日常公用经费年支出13.91万元/人。单位在岗临聘人员2名,其日常支出从131.09万元列支,临聘人员未在单位在职在编人数内。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1.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4.48万元,增长28.33%,主要原因是2020年烤烟生产项目资金比2019年增加,其中:玉财农〔2018〕256号云南省烟草工业扶持资金490.86万元、玉溪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经费478.62万元、有机烟叶生产补助资金174.15万元、玉财农〔2019〕289号特需烟叶生产扶持资金170.00万元、太平洋防损防灾费90.00万元、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工作经费322.89万元、玉财农〔2019〕292号打击涉烟犯罪工作经费15.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81%。与上年对比减少56.20万元,下降5.68%,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人数减少,日常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7.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14万元、绩效工资18.60万元、奖金4.3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5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54万元,其中:办公费1.65万元,租赁费41.00万元,差旅费6.43万元,培训费11.21万元,劳务费7.93万元,会议费3.41万元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9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01.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5%。主要用于烤烟生产项目支出,其中:玉财农〔2018〕256号云南省烟草工业扶持资金490.86万元、特需烟叶生产扶持资金148.64万元、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13.07万元、有机烟叶生产补助资金149.14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64万元、购房补贴0.3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8万元,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完成预算的55.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预算的9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预算的38.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未统计全口径数据。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22万元,下降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3万元,增长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1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逐渐老化、运行成本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在日常运转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把控好接待标准、陪餐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万元,占52.62%;公务接待费支出2.22万元,占47.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县(市、区)烟草服务中心及乡镇汇报烤烟生产工作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69.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08万元,占57.79%;固定资产70.34万元,占41.4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29万元,占0.76%;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69.71 | 98.08 | 70.34 | 0.00 | 36.29 | 0.00 | 34.05 | 0.00 | 0.00 | 1.29 | 0.00 | |
填报 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召开动员会议,组建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严格按照《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预算部门开展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对照目标设定完成情况,认真开展自评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玉溪市人民政府烟草产业办公室内部控制制度。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系统为支撑,突出规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经济和业务活动运行流程、制约措施。基本建成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预防腐败,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根据绩效分析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客观、清晰的概括性评价,通过评价,完成任务较好。充分调动基础种烟积极性,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实现烟农增收、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同时保障红塔集团优级质原料的需求。不断强化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年度的烟叶工作提出了有效性、战略性的意见建议。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烟草产业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支撑和财税收入主要来源,是当前和今后相当一个时期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可替代的支柱产业。2020年玉溪市在全市9县区收购烟叶153.1万担,继续执行县乡村组烤烟生产组织奖励16元/担的政策,其中县(市、区)2元/担和乡镇(街道)2元/担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村委会(社区)8元/担和村(居)民小组4元/担继续用于奖励抓烟的村组干部(不含派驻国家公职人员),保持农民种烟的积极性、调动基层抓烟干部的积极性,最终稳定烟区规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保障红塔集团优质原料的需求,实现烟农增收、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促进玉溪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与年初目标无差异。
项目 一 2020年玉溪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评价得分:92.35分,项目评价等次:优。
为规范玉溪市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贩售假私非卷烟违法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进一步净化辖区市场,规范和维护全市卷烟市场经济秩序。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订的《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目标责任书》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卷烟市场管理面临的形势,制定了《玉溪市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玉溪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会议2次(上下半年各1次),参会人员30余人;开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培训1期30余人;与玉溪日报社开展宣传合作协议1年。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为解决机构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经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2019年7月3日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4名干部于2019年7月31日调入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但工作仍然在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后经与市财政对接协调,同意4人的差旅费等费用仍然在市烟草服务中心报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701111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表20210924022054298202109240450207892021110302573127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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