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2429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2-05 |
玉溪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31500000
玉溪市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玉溪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办公室(玉溪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保密、应急指挥等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局信访工作。负责协调、联系驻玉监狱、戒毒所、省监狱管理局玉溪监狱管理科工作。其他专项工作:全面深化改革、政务公开、消防等工作。
2.依法行政与立法科。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直部门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其他专项工作:市局机关依法执政。
3.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和争议。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本局“放管服”和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其他专项工作:诚信体系建设。
4.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承办市政府、市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玉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其他专项工作:国家安全防线。
5.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承担玉溪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其他专项工作:禁毒、防艾、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6.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其他专项工作:特殊人群专项办、反恐怖工作,防风抗旱、森林火灾、抗震救灾、地质灾害。
7.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证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其他专项工作: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河(湖)长制。
8.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其他专项工作:安全生产、民族团结示范,农民工服务。
9.律师工作管理科。负责指导、管理律师工作。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初审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其他专项工作:“双拥”(主要是军民纠纷、法律服务),统战工作。
10.装备财务科。负责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财务、预结算、工资、福利、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其他专项工作:对口援藏工作。
11.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其他专项工作:综治维稳,反邪教。
12.政治部(警务部)。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和警务工作。受县区委委托,协助县区委组织部门管理县区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县区司法局选调人员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党建,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分解立项,“挂帮包”和脱贫攻坚工作,依法执政。
13.党建办公室。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管理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法律援助中心。除本职工作外,承担局机关涉法涉诉相关统计上报工作。
15.玉溪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接受当事人有关法律咨询,做好庭审前和庭审的组织工作,制作和送达法律文书;做好仲裁调研宣传工作;按照不同行业组织建立仲裁员名册,联系协调与仲裁工作相关部门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司法局内设14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依法行政与立法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科、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政治部(警务部)、党建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任务清单,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全局、把方向、促落实。
(2)抓好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两次召开全市司法系统队伍建设会议,通报司法系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充分应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坚持“严”的总基调,确保队伍纯洁。认真组织开展“五学五比五提升”活动,增强队伍“四化”建设。
(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起来,开展“以案促改”,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纪律作风警示提醒谈话,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4)坚持问题导向,以市委巡察“回关看”反馈问题为抓手,认真进行整改,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2020年4月8日至5月13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局党委先后4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3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和工作安排,5次召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具体问题,2次召开全市整改工作推进会进行整改落实,确保了整改全过程的高标准、严要求和压力传导。
2.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促进依法行政
(1)全面履行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制定2020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下发法治督察计划分工方案,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各项工作,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学习民法典专题培训。完成省、市2019年度法治成效考核,玉溪市被依法治省办考评为优秀等次。对全市各级各单位落实“五五”依法治省各项指标任务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2)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及政府立法。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会议,抓好中央及省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及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市政府领导班子学法活动。参与市人大相关立法调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立法工作。
(3)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调研,推进行政复议办案系统应用及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落实,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1件,受理157件,已办结134件;全市行政机关参与行政应诉162件,无因不服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被判败诉案件。共录入办理案件信息317件,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110件。
(4)强化行政执法的规范和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做好6家单位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155件,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市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3950卷。配合抓好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五个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走在全省前列。
(5)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点和《玉溪市“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方案》,做好市人大对“七五”普法执行情况报告,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暨“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围绕经济发展做好烤烟栽种、收购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开展重点法治集中宣传,完成第二批民主法治村命名和第三批民主法治村创建命名工作。
3.紧扣市域现代化治理,增强防范化解风险水平
(1)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市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抓好10个市、县(市、区)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和74个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动建设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抓好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监督评议。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成立玉溪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3次,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安全管控,预防和下降重新违法犯罪。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719人,累计解除12765人,现在册1954人。
(3)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及安置帮教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942个调解组织,做好10601名调解员管理。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12005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9%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113件230人。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加强信息核查,衔接率达100%。全市在册安置帮教对象8096人。
(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做好社区服刑涉黑涉恶人员管控,狠抓行业乱象整治及监管,做好涉黑涉恶律师代理辩护工作。
4.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民生保障
(1)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做好律师年度考核,抓好全市律师执业教育培训,组织召开玉溪市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指导完成我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高质量推进2020年法考玉溪考区考务工作。共担任法律顾问1271家,办理刑事辩护1080件,民事、经济代理5756件,提供法律援助2078件,代写法律文书4141件。
(2)巩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好785个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构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的融合发展。抓好10个法律援助中心、10个公证处、5个司法鉴定机构和6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
(3)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效能。在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和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抓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完成玉溪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发挥仲裁解决商事纠纷的优势作用。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56件,办理各类公证7172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796件,受理仲裁案件70件。
(4)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做好依法治省办对我市依法防控疫情专项督查,督促行政执法领域依法防控责任落实,保障好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引导群众通过“12348”热线电话咨询和网络申请法律服务,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人员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优先办理减免费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财政差额供给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 43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3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9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5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51.4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下降45.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我单位有两名退休同志,人员下降导致相应人员经费工资支出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51.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51.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1.49万元(本级财力2150.99万元,专项收入48.6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1.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本级财力安排下降6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我单位有两名退休同志,人员下降导致相应人员经费工资支出下降;专项收入增长48.6万元,收费成本补偿下降34.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玉溪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预算经费结构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251.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5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1.49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5.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我单位有两名退休同志,人员下降导致相应人员经费工资支出下降;项目支出380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下降一个项目,该项目实施期到2020年截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178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212.8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5.96万元,基层司法业务100万元,普法宣传20万元, 公共法律服务163万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7.5万元,法制建设10万元,事业运行2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1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4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0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1.8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0.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5万元(住房公积金110.07万元,购房补贴3.43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100万元,项目名称为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经费,其中红塔区红塔区司法局10万元、江川县司法局8万元、澄江市司法局8万元、通海县司法局11万元、华宁县司法局10万元、易门县司法局10万元、峨山县司法局9万元、新平县司法局29万元、元江县司法局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实务180万元,项目名称为专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编外协勤人员经费,红塔区司法局30万元、江川县司法局18万元、澄江县司法局13.2万元、通海县司法局22.8万元、华宁县司法局15.6万元、易门县司法局16.8万元、峨山县司法局18万元、新平县司法局25.2万元、元江县司法局20.4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司法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司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万元(其中玉溪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261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司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较上年增长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经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2021年打造完成人民调解升级版,实现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使人民调解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2022年扩大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实现矛盾不上交。2023年建立特色的个人调解室,培育具有影响力的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专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编外协勤人员经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2021年完成180万元专项资金下发,在资金上继续给予支持和保障,为社区矫正协勤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确保项目长期持续实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作用,辅助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下降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作用,辅助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下降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作用,辅助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下降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和资金效益,提升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水平和质量。
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惠民政策,适时降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扩大援助范围。
普法工作经费项目的绩效目标:2021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年,积极谋划“八五”普法,根据中央、省普法规划,及时启动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民守法普法成为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4月,计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5月-7月,运行维护好普法新媒体平台:玉溪司法局网页、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和云南法制报合作开办“走进玉溪司法”栏目,全年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好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按照省相关要求,计划开展普法阵地建设(宣传栏、电子大屏、法治文化园等)。8月举办全市“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全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宣传工作需要,计划拍摄法治宣传短视频、微电影,全年计划印制2批法治宣传资料。2021-2023年总目标是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基础更加牢固、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积极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推进、向横向拓展,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增强重点对象、重点地区、重点部门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治化建设成效明显;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厉行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党员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成为常态;全民践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蔚然成风,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法律援助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惠民政策,适时降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扩大援助范围。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对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评查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评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专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编外协勤人员经费】
主要用于安排全市150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编外协勤人员工资。每年安排资金180万元,由市、县(区)按1:1比例承担,市级承担18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6.17万元(其中公用经费80.21万元,工作业务经费65.95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4.67万元,下降9.1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我单位有两名退休同志,公用经费及工作业务经费按照相应在职在编人员数核定,人员下降导致经费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31500111
玉溪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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