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908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6-02-12 |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6年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审查抚仙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等相关规划,审查、监督实施星云湖、杞麓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等相关规划;审查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生态保护核心区的建设项目;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范围和权限以及玉溪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查处重大或者跨县(市、区)违法行为;研究制定湖泊保护治理目标,协调、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履行“三湖”保护职责,对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湖泊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治理调查分析、科学研究,为市人民政府提供决策建议;制定抚仙湖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机构规格为副厅级。市湖泊管理局现有机关党委、综合处、抚仙湖管理处、星云湖管理处、杞麓湖管理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其中,综合处下设秘书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规划与生态建设科、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6个科室,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抚仙湖管理处、星云湖管理处、杞麓湖管理处分别下设综合科,机构规格为副科级。下设所属事业单位玉溪市三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与工程管理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玉溪市湖泊管理局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1.谋划抓实规划项目。一是完成“十四五”规划收官。督促加快规划项目收尾,推动“十四五”规划项目完工率达90%以上,组织评估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二是加快“十五五”规划编制。指导县级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一湖一策”方案,组织科研单位开展技术咨询,多轮次对前期谋划的110个项目进行优化完善。三是推动规划项目实施。压实各级责任,做实前期工作,强化施工组织,加快推进规划项目建设,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率达20%以上、开工率达10%以上。四是协调加强资金争取。对照国家和省级政策导向,完善资金争取手册,制定重点高原湖泊重大项目实施方案,优化前期储备的重点项目,谋划一批符合上级要求、契合湖泊保护治理实际的项目。
2.推动重点任务落实。一是协调督促推进截污治污。抚仙湖抓好前期排查抽查发现问题整改,星云湖推进36个临湖村落雨污管网改造,杞麓湖完成流域60个自然村污水治理工程,推动截污治污系统性提升。二是协调督促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湖泊流域新建或改造设施农业1万亩以上,完成生态保育型和环境友好型作物种植28万亩、临湖区烤烟种植1.64万亩、绿色防控50万亩次以上。三是协调督促推进河道水质提升。抚仙湖实施入湖河道水质提升二期、窑泥沟水质提升改造等工程,星云湖完成小街河、渔村河、周官河治理工程,杞麓湖推进者湾河、红旗河、白渔河、大新河等4条河道入湖口区域生态修复工程,推动河道水质不断提升。四是协调督促推进生态修复。抚仙湖抓好水位下降风险防控,推动生态补水可行性研究论证。星云湖推进湖滨带、湿地等清淤、收割、补种等工作。杞麓湖推动南岸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外流域生态补水2000万方以上。五是协调督促推进全民参与。深化湖泊保护系列宣传,发动多元力量参与湖泊保护治理。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推动完成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4个牵头问题、杞麓湖典型案例等问题整改。聚焦大科研平台建设,统筹现有研究机构力量,推进科研实体化、工作机制化、成果实用化、工作基础化、调研常态化,为精准治湖提供科技支撑。
3.优化提升重点措施。一是优化提升拦蓄带运行管控。坚持“工程+机制”相结合,工程方面因地制宜推进“扩容、连通、处置”,机制方面完善管控分区化、责任网格化、调度系统化、管理常态化等“四化”举措,加强“管控、调度、利用”。二是优化提升除藻控藻设施运行措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星云湖、杞麓湖除藻控藻设施优化提升,提高设施运行质效。三是探索推动内源治理措施。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建立决策咨询评估机制,推进科研交流、决策咨询、效果评估,推动星云湖、杞麓湖底泥清淤,尽力清除内源污染负荷。四是持续深化生态调控措施。聚焦“以渔控藻、以渔净水”,深入推进星云湖、杞麓湖生态调控,建立放流效果评估机制,规范生态调控放流程序,促进湖泊生态与产业发展协同并进。
4.健全常态防控机制。一是常态化推进“一进七清”。聚焦汛前、汛后两个节点,3—4月、10—11月分别集中开展一次“一进七清”工作,清除看得见的污染物。二是常态化加强汛雨防控。汛前推动腾空清淤晒塘、精准巡查等“六个一”工作,做好防控准备;汛中坚持逢雨必出,督促抓实初期雨水防控、中后期雨水调度;汛后复盘分析,补短板提能力。三是常态化抓好藻华防控。健全分析研判、巡查报告、提醒预警、工作调度、舆情防控等机制,整合人防、物防、技防手段,采取“观藻、捞藻、冲藻、控藻”等措施加强防控,减少规模性藻华发生频次。四是常态化加强空间管控。聚焦“两线三区”管控,落实4个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强化行业部门联合巡查监管,严格审查核心区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加强流域空间管控。
5.加大湖泊执法力度。一是推动领域执法。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督促落实执法事项清单,协调解决跨部门执法难题,合力推进湖泊领域执法。二是开展专项执法。聚焦重点关键领域,适时推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违规露营野炊烧烤、违规入湖、非法捕捞垂钓等行为,提升执法精准性。三是推进联动执法。依托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健全纵横协同执法工作方法,上下联动推动监管执法,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监督,提升执法联动性。四是深化规范执法。聚焦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年内组织开展1次全系统业务培训、2次业务骨干培训等,统筹抓好执法检查、信息填报、警示教育、普法宣传等工作,多维度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6.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湖管铁军。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健全“党组书记带头讲、班子成员轮流讲、科级干部和业务骨干交流讲”的授课机制,常态化开展“湖管讲坛”、党员基本培训、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二要深化纪律作风建设。统筹推进主题教育、半年警示教育、廉政谈心谈话、日常纪律监督检查、年度廉政风险摸排、重要节假日提醒等各项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要推动党建业务融合。聚焦湖泊保护治理工作,每月开展融入式、开放式、互答式的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互融共促。四要聚焦重点攻坚落实。健全拦蓄带运行管控、“一进七清”、汛雨防控、藻华防控、空间管控等攻坚小组,持续推动干部职工在一线攻坚示范。五要强化专业人才支撑。围绕湖泊保护治理专业能力提升,开展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引进工作,筑牢专业人才支撑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部门2026年收入预算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095,487.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452,551.38元,政府性基金50,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6,000.00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86936.17元。
与上年38,805,035.96元对比增加70,290,451.59元,增加181.18%。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市级财政安排2026年“三湖”保护治理市级资金项目37,000,000.00元(一般预算安排);二是市级财政安排2026年“三湖”保护治理市级资金项目50,000,000.00元(政府基金安排),两个项目相比2025年增加收入87,0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095,487.55元,其中:本年收入108,508,551.38元,上年结转收入586,936.1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452,551.3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单位资金其他收56,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0,290,451.59元,增加181.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市级财政安排2026年“三湖”保护治理市级资金项目37,000,000.00元(一般预算安排);二是市级财政安排2026年“三湖”保护治理市级资金项目50,000,000.00元(政府基金安排),两个项目相比2025年增加收入87,000,000.00元。
四、部门2026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095,487.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9,095,487.55元,其中:基本支出20,837,551.38元,与上年21,496,761.96元对比减少659,210.58元,下降3%,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6年房屋租赁费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核算支付,我单位不再预算,减少590,576.52元。二是2026年工作业务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减10%,2025年工作业务费预算765,000.00元,今年预算安排688,500.00元,减少76500元。项目支出38,201,936.17元(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586,936.17元),本年安排项目8个,分别是:“三湖”市级湖泊保护治理项目(第一批)经费37,000,000.00元;“三湖”保护宣传项目专项资金130,000.00元;玉溪市抚仙湖水量调度计划编制项目经费115,000.00元;“三湖”执法船艇车辆燃油保障经费100,000.00元;“三湖”综合行政执法船艇、车辆维护维修保障项目资金100,000.00元;遗属补助经费60,000.00元;执法监管项目经费55,000.00元;星云湖管理处大河咀办公点化粪池污水纳入市政排污管道项目55,000.0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2,390,000.00元对比增加35,225,000.00元,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6年市级财政安排2026年“三湖”保护治理市级资金项目1个37,000,000.00元(一般预算)。二是财政压减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77.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225,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项目1个50,000,000.00元。单位自有资金账户银行的存款利息收入上缴专项资金项目1个,预算资金56,000.00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19.6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3,044.96元,卫生健康支出1,467,221.9元,节能环保支出52,440,444.88元, 城乡社区支出50,000,000.00元,农林水支出651,436.17元,住房保障支出1,340,220.00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19.64元,主要用于2025—2026年玉溪市湖泊管理局人才公寓物业管理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支出3,163,044.96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4996.80元,增加3.0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985,8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600.00元,增长6.89%;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81,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000.00元,增长50.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金及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76,244.96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3,396.8元,增加16.3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0,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9,000.00元,减少24.47%;抚恤支出60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00.00元,减少14.29%。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1,467,221.9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14,202.07元,增加11.64%,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468,230.47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894.74元,增加2.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349,446.6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3,867.34元,增加26.7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72,088.55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125.70元,增加12.42%,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77,456.28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32.05元,增加7.1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医疗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52,440,444.88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886281.15元,增加132.50%,主要用于人员正常经费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抚仙湖保护管理活动的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和水体4个项级支出科目。其中:行政运行(项)7,430,252.88元,比上年减少505,894.90元,下降6.37%,主要用于玉溪市湖泊管理局行政人员经费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下降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2026年预算人数比2025年预算人数减3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245,000.00元,比上年减少876,000.00元,下降28.07%;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5,395,192.00元,比上年减少29,923.95元,下降1%,主要用于三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与工程管理中心机构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水体支出37,370,000.00元,主要用于2026年市级湖泊保护治理项目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50,0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6年市级湖泊保护治理资金方面的支出,基金预算支持项目。
6.农林水支出651,436.17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758,937.83元,减少93.74%,原因中央结转项目资金大幅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340,220.00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1,264,860元,比上年减少45,900.00元,下降3.50%;购房补贴75,360.00元,比上年减少16,128.00元,下降17.59%。以上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退休,购房补贴人数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我部门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金额为87,000,000.00元。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6年项目预算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6年预算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6年预算对下专项转移支付8,700000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不含政府购买服务)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000.00元,较上年93,600.00元增加46,400.00元,增长49.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15,000.00元减少5,000.00元,减少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7次,较上年预算预计减少3次,共预计接待70人次,较上年预算预计减少3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市湖泊管理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预计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5,000.00元,减少33.3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0,000.00元,较上年78,600.00元增加51,400.00元,增加65.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1,400.00元,增加65.3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保障按26,000.00元/车.年编制预算,与去年相比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1,400.00元预算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玉溪市湖泊管理局重点项目8个,具体预算绩效目标是:
1.“三湖”市级湖泊保护治理项目(第一批)经费37,000,000.00元。项目资金保障3个湖泊保护治理需要3个;项目达验收标准=100%;资金拨付程度≥95%;开工项目竣工验收率达95%以上;项目按时间要求开工建设收到资金指标60天内;项目按计划时间完成按项目工期计划完成;抚仙湖水质稳定保持优良,星云湖水质持续向好,杞麓湖水质巩固提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主要入湖河流的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60%;抚仙湖水质富营养化状态=贫营养,星云湖、杞麓湖水质富营养化状态=中度富营养;沿湖群众对湖泊保护治理满意程度≥85%。
2.“三湖”市级湖泊保护治理项目(第二批)经费50,000,000.00元。项目资金保障3个湖泊保护治理需要3个;项目达验收标准等于100%;资金拨付程度≥95%;开工项目竣工验收率达95%以上;项目按时间要求开工建设收到资金指标60天内;项目按计划时间完成按项目工期计划完成;抚仙湖水质稳定保持优良,星云湖水质持续向好,杞麓湖水质巩固提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主要入湖河流的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60%;抚仙湖水质富营养化状态等于贫营养,星云湖、杞麓湖水质富营养化状态等于中度富营养;沿湖群众对湖泊保护治理满意程度≥85%。
3.“三湖”保护宣传项目专项资金130,000.00元。三湖保护宣传中发布各类稿件的数量≥2,450条;三湖保护宣传中发布稿件完成效率≥90%;三湖保护宣传年度计划完成100%;三湖保护宣传的及时性≥95%;三湖保护宣传、相关受众群体对三湖保护的满意度≥85%。
4.抚仙湖2026年水量调度计划编制项目经费115,000.00元。提交文本≥3个;评审通过率100%;完成时间≤12月;保障取水户用水得到改善;用水户满意度≥85%以上。
5.“三湖”执法船艇车辆燃油保障经费100,000.00元。执法船艇车辆燃油保障数量≥16艘(辆);2026年执法船艇燃油得到有效保障;保障日常执法和水上工作正常开展≥80%;保持抚仙湖水质,持续改善星云湖、杞麓湖水质;三湖各处工作人员满意度达85%以上。
6.“三湖”综合行政执法船艇、车辆维护维修保障项目资金100,000.00元。“三湖”综合行政执法船艇维护维修日常支付≤30次;执法船艇日常维护维修,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90%;执法车辆日常维护维修,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90%;执法车辆日常保养维护,保障日常执法工作需要≥90%;《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水质保护目标有效保持,星云湖水质持续向好,杞麓湖水质巩固提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三湖”湖泊管理局处满意度≥85%。
7.星云湖管理处大河咀办公点化粪池污水纳入市政排污管道项目经费55,000.00元。安装钢丝网骨架PE管长度≥650米;项目的验收情况≥90%;项目的完成时限资金下达后60天内;保障污水不流入星云湖;通过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反映可持续的效果≥10年;大河咀小组以及周边居民满意度≥85%。
8.执法监管项目经费55,000.00元。发放宣传册、保护条例、诚信宣传资料≥3,000份;“玉溪三湖发布”公众号≥40篇;在相关宣传日宣传≥10次;“玉溪三湖发布”和其他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发布≥30个;发生错漏的宣传信息条数/发布信息总条数*100%≤2%;2026年执法监管项目≤12个月;实际参与人次≥600人次;相关受众群体对宣传内容的知晓程度≥8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是指玉溪市湖泊管理局用于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退休人员提供服务的支出、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是指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是指玉溪市湖泊管理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三湖保护管理活动的支出。从2023年起玉溪市湖泊管理局的基本支出从原来使用的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调到该类款项反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3个项级支出科目。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是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02,406.32元,与上年3,235,624.32元对比减少663,218.00元,下降22.59%,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6年办公用房屋租赁费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核算支付,我单位不再纳入预算,减少租赁费590,576.52元支出;二是2026年退休人员增加2人,职工辞职1人,在职人数减少3人,公用经费相对减少支出;三是2026年工作业务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减10%,2025年工作业务费预算765,000.00元,2026年预算安排688,500.00元,减少76,500.00万元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数下降1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玉溪市湖泊管理局资产总额22,731,495.60元,其中,流动资产2,556,843.10元,固定资产12,557,305.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045,069.87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838,059.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629,336.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无偿划拨车辆4辆,原值 486,385.40元;无偿划拨资产1730项,原值19,412,220.94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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