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87126 | 文 号 | |
来 源 | 市湖泊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21 |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200000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三湖”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了市级湖泊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审查抚仙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等相关规划,审查、监督实施星云湖、杞麓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等相关规划;审查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生态保护核心区的建设项目;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范围和权限以及玉溪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查处重大或者跨县(市、区)违法行为;研究制定湖泊保护治理目标,协调、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履行“三湖”保护职责,对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湖泊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治理调查分析、科学研究,为市人民政府提供决策建议;制定抚仙湖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机构规格为副厅级。2024年7月,因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原4个派出机构(即综合行政执法一、二、三、四大队)已撤销。市湖泊管理局现有机关党委、综合处、抚仙湖管理处、星云湖管理处、杞麓湖管理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其中,综合处下设秘书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规划与生态建设科、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6个科室,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抚仙湖管理处、星云湖管理处、杞麓湖管理处分别下设综合科,机构规格为副科级。下设所属事业单位玉溪市三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与工程管理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市湖泊管理局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抚仙湖水质总体稳定保持Ⅰ类、星云湖水质Ⅴ类向好、杞麓湖水质脱劣目标,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出发点,以深化职能转型为突破点,以健全管理机制为关键点,以推动保护治理为落脚点,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全民治理,聚焦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坚持标本兼治、内外兼修、长效施治,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深入打好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努力推动湖泊保护治理取得新进展、实现新变化。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1.聚焦统筹协调抓推动。深化推动职能转型,制定部门职责、网格问题、项目调度、重点任务、问题整改“五个清单”,建立工作提醒、协调会商、信息报告、网格督导、三联一同、现场帮扶、督查通报、考核评价“八项机制”,统筹推动湖泊保护治理任务落地见效。一是统筹推动“十四五”规划收官。牵头落实调度管理、现场检查、技术指导等项目推进机制,每季度调度一次项目推进情况,集中开展项目梳理分析,督促加强项目施工组织,加快推进湖泊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95个项目、“三治一改善”62个项目建设,全力推动“十四五”规划收官。二是统筹谋划“十五五”规划编制。围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位一体目标,帮助指导推进湖泊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五五”规划编制,科学设置阶段目标,精准谋划治理项目,努力推动措施项目集成、精准、科学、稳定、有效。三是统筹推进重点措施落实。围绕三年行动七个专项工作,牵头制定湖泊保护治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配合完善杞麓湖水质脱劣攻坚重点措施清单,协调推进“三治一改善”,督促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乡“两污”治理、主要河道水质提升、绿色转型发展四个重点,协同推进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2.0版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城乡污水治理、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两个闭环。四是统筹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聚焦各级巡视、督察、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对照市级总体整改方案,研究制定牵头整改和配合整改清单,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清单化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2.聚焦条例贯彻抓管理。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围绕条例贯彻落实,健全法治保障体系,推动依法治湖不断深入。一是协调开展条例学习宣讲。坚持以学促干、以干促学,协调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好、宣讲好湖泊保护条例,认真做好深化内化转化文章,依法依规推进各项工作,不让法律成为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二是督促健全政策制度体系。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和沿湖三县(市、区),加快出台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性工程管理制度、入河排污口监管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一批条例配套措施,构建“1+N”湖泊保护政策体系。三是牵头制定部门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市级部门责任清单,督促落实县级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市级部门行业责任、县级政府属地责任和乡镇(街道)、村组管理责任,督促落实湖泊保护网格化管理方案,构建边界明晰、纵向发力、横向衔接、高效运转的责任体系。四是推动开展全域监管执法。督促制定相对集中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方案,指导开展湖泊核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牵头查处重大和跨县区违法案件,督促加快智慧化监管平台建设,协调将执法体制改革补助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形成多层级联动、多部门参与、全领域协同的执法协作新格局。五是督促加强空间管控。督促执行湖泊保护条例、“两线三区”管控规定,落实四个事项清单管控措施,严格审查核心区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加强空间管控。指导深入推进抚仙湖、星云湖核心区划定区域经营,推动流域绿色化低碳化发展。六是持续深化联动督导。按照“发现问题、查找根源、拉响警报、提出建议、跟踪落实”要求,指导完善督导网格、信息化监管、三联一同工作机制,着力构建问题发现整改闭环。
3.聚焦重点业务抓指导。探索建立湖管部门业务监督管理工作规程,指导规范开展业务工作,全力推动湖泊保护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指导加强水资源管理。牵头组织编制2025年抚仙湖水量调度计划,督促落实水资源管理二十条措施、水华分级预警及应急预案,着力防范水环境风险。督促指导编制2025年星云湖、杞麓湖水量调度计划,依法依规推动年度水量调度。二是指导推进渔业资源保护。积极争取2025年度湖泊渔业资源保护项目资金,督促落实珠江禁渔工作,指导推进开湖捕捞工作,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指导推进星云湖、杞麓湖生态调控,按规定程序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三是指导开展行政许可审批。规范开展抚仙湖范围内相关活动行政许可审批,督促指导县级湖泊管理局进一步规范入湖许可办理流程,常态化做好入湖船只许可办理、牌证更换、年度检验等各项工作。四是指导推进项目谋划包装。学好用好国家和省级一揽子增量政策,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帮助指导沿湖三县(市、区)精准谋划包装项目,加强储备管理,推动动态调整,努力争取上级政策、项目、资金、技术支持。
4.聚焦常规工作抓防控。持续抓好各项常规工作,尽量清除源头污染,着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一是协调推进“七清”工作。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帮助指导沿湖三县(市、区),2025年4月30日前、10月31日前分别开展一次清河道、清库塘、清沟渠、清田园、清管网、清化粪池、清湖滨带等“七清”工作,清除看得见的污染。二是督促加强拦蓄带管理。协调推动拦蓄带闸门提级管理,健全闸门管理员监督考核制度,压实闸门网格管理责任,防止汛期拦蓄带存水直排入湖。督促指导4月30日前完成拦蓄带“腾空、清淤、晒塘”,确保旱季保持干干爽爽、雨季保持低水位运行。三是指导推进藻华防控。督促指导抓好杞麓湖、星云湖藻华防控,管好用好藻水分离设施,采取“观藻、捞藻、冲藻、控藻”等防控措施,防止大规模藻华发生。四是持续强化水上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牵头执行水生安全监管“三联一同”工作机制,每季度组织市级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着力加强水上安全监管。
5.聚焦科技支撑抓研究。围绕“一库三站多点”格局,搭建开放式研究平台,深入开展基础研究,努力提升精准治湖科技支撑能力。一是搭建研究平台。争取组建玉溪高原湖泊研究院,整合现有科研机构力量,联合建设玉溪高原湖泊大科研中心,定期开展科研交流,搭建湖泊基础研究平台体系。二是强化人才培养。积极引入省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和人才队伍,组织地方科研团队、科研人员融入式开展科研工作,合力推动技术攻关。三是深化基础研究。抚仙湖重点开展总磷、溶解氧变化趋势和水资源平衡研究,星云湖重点开展COD、总磷变化趋势和蓝藻水华研究,杞麓湖重点开展COD、pH变化趋势和蓝藻水华研究,强化数据分析应用,为精准治湖提供科技支撑。
6.聚焦队伍建设抓执行。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执行力。一是坚持全面从严守底线。把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反腐从严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季度派发管党治党提醒清单,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廉政警示教育,持续筑牢清正廉洁屏障。二是加强基层党建筑堡垒。进一步压实党组、党支部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不断健全“主题党日提醒”机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部过硬。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强素质。深入开展湖管讲坛、书记论坛、中层讲政策、干部队伍传帮带等活动,扎实开展案件办理、行政许可、资源管理等湖管系统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硬的湖管铁军。四是深化作风建设提质效。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开展作风效能测评,定期分析研判干部队伍,推动形成“严、真、细、实、快”的作风,让马上就干、干就干好成为湖管队伍的鲜明特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核定人员编制70名,其中:行政编制35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34名(含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4名)。在职实有7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805,035.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886,761.9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6,000.00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4,862,274.00元。
与上年48,041,100元对比减少9,236,064.04元,下降20.00%。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进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撤销四个执法大队编制,单位行政人员分流61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大幅下降。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8,048.16元,比2024年减少700,351.84元,下降18.60%;卫生健康支出1,314,202.07元,比2024年减少1,071,097.93元,下降44.9%;节能环保支出22,610,163.73元,比2024年减少13,880,136.27元,下降38%;住房保障支出1,402,248.00元,比2024年减少3,994,952.00元,下降74%。二是2025结转项目资金14,862,274.00元,比2024年增加项目资金14,834,074.00元,增长较大的原因是中央成品油价格补贴项目大部分未完成项目投标,项目滚动结转2025年,资金结转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805,035.96元,其中:本年收入23,942,761.96元,上年结转收入14,862,274.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886,761.9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单位资金其他收56,000.00元。
与上年48,041,100.00元对比减少9,236,064.0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大幅减少,本级财力安排基本支出收入减少,而项目结转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805,035.96元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805,035.96元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6,761.96元,比2024年48,041,100.00元减少26,544,338.04元,下降55.25%,减少主要原因:单位进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撤销四个执法大队编制,单位行政人员分流61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大幅下降。项目支出17,308,274.00元,比上年预算28,200.00元增加17,280,074.00元,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结转项目资金14,862,274.00元;二是2025年特定类项目财政批准同意执行6个项目,涉及金额2,39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8,048.16元、卫生健康支出1,314,202.07元、节能环保支出22,554,163.73元、 农林水支出10,410,374.00元、住房保障支出1,402,248.00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支出3,068,048.16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00,351.84元,下降18.5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经费及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922,2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54,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金及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12,848.16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06,751.84元,下降4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9,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6,400.00元,增长700.39%;抚恤支出70,000.00元,增长100.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1,314,202.07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71,097.93元,下降44.90%,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行政单位医疗(项)457,335.73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44,164.27元,下降58.4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275,579.26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3,620.74元,下降10.8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08,962.85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1,937.15元,下降40.19%,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72,324.23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1,275.77元,下降41.4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医疗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22,554,163.73元,主要用于人员正常经费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抚仙湖保护管理活动的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和水体4个项级支出科目。行政运行(项)7,936,147.78元,比上年预算19,460,500.00元减少11,524,352.22元,下降59.22%,主要用于玉溪市湖泊管理局行政人员经费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主要下降原因是2025在职职工人员减少,2025年预算人数比2024年预算人数减61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121,000.00元,比上年预算11,002,000.00元减少7,881,000.00元,下降71.63%;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5,425,115.95元,主要用于三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与工程管理中心机构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比上年预算6,027,800.00元减少602,684.05元,下降9.99%,主要增长原因是2025年湖泊研究中心办公用房不再租赁。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402,248.00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2个项级支出科目。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是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今年预算编制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1,402,248.0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310,760.00元,比上年预算5,207,800.00元减少3,897,040.00元,下降74.83%;购房补贴91,488.00元,比上年预算189,300.00元减少97,812.00元,下降51.67%。以上两减少原因是单位职工人数大幅减少导致。
5.农林水支出10,410,374.00元,原因是中央成品油价格补贴项目大部分未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滚动结转2025年,资金结转较大。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21,496,761.96元,项目支出17,308,274.00元。
基本支出预算21,496,761.9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03,537.64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344,762.36元,下降57.43%;商品和服务支出3,145,624.32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227,375.68元,下降50.64%;对个人家庭的补助957,600.00元,对比上年无发生变化;资本性支出50,000.00 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000.00元,增长47.06%;其他支出40,000.00元,增长100.00%,本年新增主要用于执法协管员服装采购。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租金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项目支出17,308,274.00元,比上年预算28,200.00元增加17,280,074.00元,增长99.84%。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5结转中央成品油价格补贴项目资金14,862,274.00元,大部分项目未完成招投标工作,项目滚动结转2025年进行实施,资金结转较大。二是2025年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批准同意六个特定类项目实施,涉及资金2,390,000.00元。具体项目如下:1.“三湖”执法船艇车辆燃油保障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三湖”一线执法船艇车辆日常燃油供给支出。2.“三湖”综合行政执法船艇、车辆维护维修保障项目资金500,000.00元。用于“三湖”综合行政执法49艘船艇维修维护、17辆执法车日常维护维修支出。3.抚仙湖2025年水量调度计划编制项目经费120,000.00元。通过实施抚仙湖流域水量统一调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规范调度行为,满足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和控制断面下泄流量要求,最大限度控制抚仙湖水位下降趋势,最大程度维持抚仙湖合理水位,维护河湖健康和良好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4.遗属补助经费70,000.00元。2025年预算应发放遗属补助共30,000.00元,其中:黄凯同志配偶何桂英遗属生活困难补助693.00元/月,2025年度预计共发放8316.00元;李治平同志配偶胡凤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956.00元/月,2025年度预计共发放11,472.00元;王庭会同志配偶张寿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693.00元/月,2025年度预计共发放8,316.00元;剩余1,896.00元为2025年调标预算。相关费用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每年核定标准据实列支。2025年预算发放甸自金伤残津贴、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40,000.00元5.“三湖”行政执法监督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一是印制条例、法规、环保袋等各种宣传资料若干份,并发放沿2000份以上,同时开展条例宣讲活动10次以上,提升沿湖群众、企业、单位的守法和自觉参与湖泊保护意识;二是根据三湖《条例》及部门职权,建立完善“三湖”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并办理查处流域重大或跨县(市区)违法行为1起以上;三是每年对三县湖管部门指导检查不少于3次,提高依法治湖和规范执法水平;四是聘用律师事务所1所,对规范性文件、合同、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参与单位诉讼、复议、仲裁等法律事务等,确保部门依法行政管理能力不断提升。6.“三湖”保护宣传项目专项资金400,000.00元。一是通过协议的签订,依托玉溪广播电视、台玉溪日报社、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融合媒体力量,宣传报道好“三湖”保护治理工作及取得的突出成效,形成立体宣传态势,扩大传播面与影响力,引导社会各界对抚仙湖、星云湖和杞麓湖的关注及正确的舆论导向。二是2024-2025年度达到电视台播出新闻数量不少于60条,电视台播公益广告次数每周不少于1500期,玉溪网发布新闻数量不少于60条,玉溪日报发布稿件不少于5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期数每周不少于5条,达到三湖知晓率不低于80.00%,社会公众满意不低于80.00%。三是推动“三湖”保护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与党的建设相互促进、形成合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并较好融入区域经济发展、政治建设、文化弘扬、社会治理各方面和全过程,为全市跨越发展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我部门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为0.00元。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5年项目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5年预算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5年预算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3,600.00元,较上年177,900.00元减少943,00.00元,下降)5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元,增长5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0次,较上年预算预计减少10次,共计预计接待100人次,较上年预算预计减少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市湖泊管理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提高接待标准,降低接待次数,预计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长5,000.00元,增长50.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8,600.00元,较上年减少99,300.00元,下降56.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600.00元,较上年减少99,300.00元,下降56.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根据执法体制改革需要,我单位撤销“三湖”一线四个综合执法大队,执法车辆使用减少,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支出相应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玉溪市湖泊管理局特定类项目实施六个,具体预算绩效目标是:
1. “三湖”执法船艇车辆燃油保障经费1,000,000.00元。预算绩效目标是执法船艇车辆燃油保障数量大于等于8艘(辆),执法车辆运行燃油保障数量、执法船艇用油保障及时率和执法车辆用油保障率得到有效保障,保障湖泊环境100.00%,三湖各处工作人员满意度达80.00%以上。
2. “三湖”综合行政执法船艇、车辆维护维修保障项目资金500,000.00元。购置计划完成率“三湖”综合行政执法船艇维修维护大于等于49艘、车辆维护维修日常支付等于17车辆,执法船艇、车辆维护维修经费保障得到有效保障,执法船艇车辆维修保障及时率达100.00%,总体保持抚仙湖水质有效保持,改善星云湖、杞麓湖水质有效改善,三县区湖泊管理机构满意度大于等于80.00%以上。
3. 抚仙湖2025年水量调度计划编制项目经费120,000.00元。水量调度计划编制数大于等于1个,专家评审验收通过率100.00%,控制费用小于等于120,000.00元,抚仙湖水质优良生态环境有所改善,用水户满意度满意度大于等于80%以上。
4.遗属补助经费70,000.00元。预算绩效目标是获得对象4人,政策宣传4次,获得对象准确率100%,兑现准确率100.00%,发放及时率100.00%,带动人均增收大于等于654.00元,政策知晓率达80.00%以上,有效改善4人生活状况,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使受益对象满意率达到90.00%。
5.“三湖”行政执法监督项目经费300,000.00元。反映“三湖”保护宣传资料发放的数量大于等于2000份以上,聘用法律顾问的服务时限1年,对三县(市、区)湖管部门执法指导检查3次,查处“三湖”重大违法行为1次以上,法律服务的质量考核合格,条例宣传、执法活动对三湖水环境改善的帮助,沿湖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80%以上。
6.“三湖”保护宣传项目专项资金400,000.00元。电视台播出新闻数量大于等于60条以上,电视台播公益广告次数大于等于1500条以上,玉溪网发布新闻数量大于等于60条以上,玉溪日报发布稿件大于等于50条以上,微信公众号发布期数大于等于5期,播出完成率大于等于90.00%,计划完成率达100.00%,宣传任务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95天,三湖保护宣传、相关受众群体对三湖保护的满意度大于等于80.0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是指玉溪市湖泊管理局用于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退休人员提供服务的支出、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是指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是指玉溪市湖泊管理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三湖保护管理活动的支出。从2023年起玉溪市湖泊管理局的基本支出从原来使用的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调到该类款项反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3个项级支出科目。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是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35,624.32元,与上年6,407,000.00元对比减少3,171,375.68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进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撤销四个执法大队编制,单位行政人员分流61名,公用经费总体大幅下降。全年公用经费预算中:行政公用经费1,977,517.04元,比上年预算4,651,200.00元减少2,673,682.96元,减少58.00%,主要原因是单位行政人员61人分流到市交通运输局和生态环境局工作,导致行政公用经费大幅下降;事业公用经费474,507.28元,比上年预算887,200元减少412,692.72元,减少47.00%,主要湖泊联合研究中心搬迁不再进行房屋租赁,每年减少租赁费开支400,000元;工作业务经费预算765,000元,比上年850,000元减少85,000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费根据相关要求,每年压缩递减,2025年我单位在2024年基础上压减工作业务费1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玉溪市湖泊管理局资产总额26,875,005.73元,其中,流动资产1,089,972.70元,固定资产24,186,642.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98390.4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97,082.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 3,633,893.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
2025年2月21日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200111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年)2025022103470238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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