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2349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18 |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履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承担政府集中采购,国有土地、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罚没物品等交易代理业务。负责“中介超市”、玉溪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运维管理工作。对进场项目全过程跟踪,对交易过程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备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提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咨询并指导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工作。完成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政府采购科、产权交易科、信息服务科、交易服务科、中介服务科、工程建设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1人(离休0人,退休81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引领,全面夯实理论基础素养
严格落实《中共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始终聚焦党纪学习教育这个主题,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集中学习与中心党支部集中学习会同发力,突出潜心自学这个基调,扭住专题学习这个关键,狠抓内化转外化这个核心,确保了党纪学习教育方向不偏、力度不减、节奏不乱。一年来,中心开展组织交易中心党支部集中学习12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2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有效引导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领会新思想、新精神,掌握新形势、新任务,明晰新部署、新要求。
2、立足主职,项目交易平稳有序
(1)交易数据:玉溪市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本级+县区)2024年1-12月共完成交易项目1,056.00个,成交金额208.17亿元,节约资金4.98亿元,溢出资金3,949.14万元。
(2)集采工作:2024年,政府采购科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11个,预算金额30,601.09万元,中标(成交)金额26,934.97万元,节约资金3,666.12万元,节约率11.98%。
(3)“政采云”电子卖场工作:2024年,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市本级及一市二区六县)共1,711.00家(不包含临时供应商和增加区块入驻的供应商)供应商入驻平台。商品上架总数3,976.00件,联动商品数量117万1361件,审核网上超市入驻协议77份,审核网上服务市场入驻协议44份,完成审核框架协议51份。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通过电子卖场完成采购订单6,263.00条。
(4)政采云交易系统:自2024年5月电子交易系统上线,市本级集采完成63个电子交易项目,预算资金5,624.69万元,成交总金额5,070.00万元,节约资金554.69万元,资金节约率9.90%。
(5)产权交易:2024年1至12月全市国有产权项目212个,成交金额34.75亿元,溢出资金2,866.08万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80个,成交金额22.98亿元,溢出资金1,083.06万元。
3、科技赋能,着力提高交易平台运行效能
(1)高质量完成标准化建设。中心坚持“因地制宜、统一标准、一体推进”原则,推进市县场所、设备一体化、标准化新格局。目前,已完成工程项目78个评标工位和政府采购项目11个集中评标室的建设,为严格执行全流程电子化率100%和“工程建设”“综合交易”项目采用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大循环率100%,提供硬件保障。截至12月31日,全市共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677个,开启“1+N”多点远程异地评标新模式。
(2)对标全省标准化建设。一是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2〕664号)要求,全市均已实现开标、评标、见证功能独立分区,并配置门禁、人脸识别、专家储物等设备,通过加强和优化门禁系统管理,能自动鉴别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和业主代表身份,有效建立评标区行动轨迹数据,能智能识别、预警评标区人员异常行为,并实现交易全过程“一项目一档案”。二是创新设置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场地标准化。根据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中心规划设计了独立的政府采购开评标场地,并在中心电子评标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创造性的使用信息化设备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进行了分段隔离,减少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线运行期间可能潜在的评标干扰。
(3)规范完善服务工作。按照《云南省远程异地评审全省工位“大循环”评标服务工作指引(试行)》相关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交易服务内容及工作规程,建立电子见证室值班制度,规范见证人员服务行为。截至12月31日,共为1617个交易项目开标评标提供见证服务。
(4)加强场内巡检。中心围绕重点巡检内容,对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实施“一项目一巡检”的常态化巡检。对于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上报,较为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及时函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积极配合纪检监察、行政监管部门进行案件查办工作。今年4月份,在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见证服务中,发现上报了一名综合评标库评标专家评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并函告违规专家所在地(昭通市)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进行处理,真正实现全省“交易监督一张网”。
(5)保障信息化系统平稳运行。中心主动与市网管中心、华为数据中心、技术服务商等相关单位对接协调,着力解决系统的网络安全、存储扩容、系统升级等问题,确保“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平稳运行。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2019年以来的12,076.00个标段尚未电子交易数据归档,其中工程建设5,290.00个标段、政府采购6,29.005个包件、综合交易372.00标段、产权119.00个项目。
(6)强化代理机构评价管理。一是按照省发改委工作要求,从项目前期、招标文件编制发布、开标评标、其他事项四方面,实施36项负面行为清单管理,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的引导、教育和约束,并从业务水平方面对招标代理机构实施“一项目一评议”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开展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价178家,评价结果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公开,并动态更新。二是助力强化中介代理机构业务提升。
(7)开拓创新,拓展产权交易业务创新。一是开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用水权、林权、农村集体产权类项目的进场交易。截至12月,全市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项目1个;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交易项目1个;用水权交易项目3个,成交金额98,032.00万元;林权交易项目6个,成交金额140,696.00万元。二是高效服务市政府化债专班工作,截至12月,市本级完成政府化债交易项目11个,成交标的物110个,成交金额82,809.94万元。
4、精准施策,切实优化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1)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全面推行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措施,2024年1-12月,全市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192,660.72万元,涉及项目数599.00个,减免比例75.00%。保函、保证保险替代资金64,184.78万元,替代率90.00% ,受益企业8,481.00家(次)个。同时,继续深化电子保函(保险)的推广应用,加强保证金收退的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存量、控制增量。截至12月,共计清退保证金90,350.105万元,未有应退未退沉淀保证金,有效释放招投标活动对企业流动资金的占用,解决企业“发展之困”。
(2)强化服务质效抓提升。中心采取提前介入、主动对接的服务方式,以“进企业、送服务,进部门、强协调”为抓手,积极协助玉溪市烟草公司、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七七四处等企业和单位,做好项目进场前期准备工作,通过主动上门联系招标人、行业监督部门,查找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领域“痛点、堵点”,为交易各方提供全程“管家式”服务,着力打造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助推项目顺利实施。
(3)推行异议受理处理机制。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和协同监管工作要求,落实交易目录、交易规则和交易流程的巩固提升工作,紧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日常异议投诉受理处置工作机制。
(4)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严格按照云南省和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对涉及招标投标的5项重点任务细化了具体措施,制定季度目标、季度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科室和责任科室,按月填报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调度表至市营商办。
(5)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一是清除隐形门槛限制。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监管〔2024〕292号)文件要求,2024年6月7日在玉溪市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招标投标领域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及隐性壁垒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持续开展隐形门槛清除工作。二是营造公平竞争政府采购环境。中心主动作为,与玉溪市财政局签订《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提升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严禁设置歧视性或排斥性条款、设置门槛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区别对待和服务,积极做好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提升工作。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按照《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导向,对资格条件、项目评审等方面从严把关,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所有项目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切实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
(6)强化专家业务提升和廉政风险管理。一是2024年初,加大征集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力度,2024年6月完成了对玉溪市行政辖区内777名评标专家的信息和资格复核,对不满足资格的361名专家进行清理出库处理,对18名未完成考试的专家进行暂停评标处理,目前共有404名专家信息完整、评标状态正常。二是严格专家执业培训。2024年4月9日下午,组织云南省综合评标库内玉溪市120余名在库专家和20余名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为期半天的工作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培训,持续提高在库专家的评标评审能力,强化评标评审纪律意识。三是2024年6月28日在玉溪市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发布《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切实强化对评标专家的规范管理。四是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要求,推进评标专家库专家评标费在线发放业务实施。
(7)落实协同监管工作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网格化监督管理。2024年5月11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管员动态管理的通知》,要求市级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动态更新全市网格化监管人员并及时办理监管员CA证书,做好后台账号信息更新,梳理汇总后及时报省发改委。二是按照《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动执法实施细则(试行)》,2024年6月3日至4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抽取项目25个,查出隐性壁垒问题9条,对相关问题进行公示并开展约谈整改工作。三是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局和玉溪市发改委联合发布了《玉溪市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认定与暂行办法(试行)》《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当事人行为负面清单(试行)》和《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招标投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助力规范招标投标各参与主体行为,并在省发改委的支持下,在全省范围内交流学习。
(8)聚焦数字化改革,政府采购工作整合提升。一是积极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作用,通过简化采购手续、一次性告知制、重点关注重大项目实施、修改完善评审因素、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督指导等举措,高质量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2024年8月,市财政对中心政府采购业务考核的各项指标均达标,取得了96 分的优秀成绩。二是加大对政府采购项目违法违规异常情况的上报力度。在三年专项行动整治期间,加大对项目中涉及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上报。2024年上报异常情况2次,财政下达行政处罚1次,追回保证金上缴国库2笔。三是全力推进“政采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积极完成从原来的全流程交易系统,提升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的转换,实现磋商、谈判、单一来源全部网上协商,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变,真正做到“最多跑一次”。四是推动政策落实,兼顾公平与效率。在采购文件编制过程中,严格把握政策导向,对资格条件、项目评审等方面从严把关,切实消除不合理的限制性门槛,大力促进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交易活动,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五是配合玉溪市财政局,做好定点会议采购工作。为加强我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保证会议服务质量,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受玉溪市财政局的委托,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方式,组织开展了全市定点会议采购工作。我市为全省第一家启动定点会议征集的州市,也是州市第一家完成开放式框架协议征集的征集人。
5、多措并举,全力营造公平公正交易环境。
(1)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全周期、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促使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拓展警示教育内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
(2)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结合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边界,分析研判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和产权拍卖活动中的风险点,制定工作风险防控措施,构建了以科室业务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交易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展“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实现阳光交易。
(3)增强保密意识和廉洁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保密工作各项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加强对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教育,严查失密泄密、不当得利、接受请吃及娱乐等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着力培养一支廉洁、高效、专业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队伍,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劳效能。
(4)严格执行中心内控制度管理。一是加强选人用人工作落实。2024年中心严格按照编报计划选拔任用科级干部2名,交流任职1名。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的管理,始终将工作纪律及“红线”放在首位。三是严格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规定。
(5)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持续加强。一是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干部职工学懂、弄通,2024年共召开党员集中学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各10次。二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三是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全过程;四是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以张洪涛违纪违法案件为典型案例,通过开展讨论和谈体会、谈收获,引导干部职工遵章守纪、敬业奉献、清正廉洁。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9,385,886.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85,886.8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7,622.37元,下降3.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7,622.37元,下降3.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开除1人,工资等刚性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9,385,886.80元。其中:基本支出8,905,886.60元,占总支出的94.89%;项目支出480,000.20元,占总支出的5.1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7,622.37元,下降3.0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12,037.57元,下降5.44%;项目支出增加214,415.20元,增长80.7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6,019,557.59元减少170,789.55元,下降2.84%,减少原因主要是2024年在职职工开除1人,工资等刚性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1,008,111.38元减少171,602.02元,下降17.02%,减少原因主要是2024年物业管理费256,000.00元由于财政资金困难没有支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2,390,255.20元减少169,646.00元,下降7.10%,减少原因主要是2024年退休职工死亡两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265,585.00元增加214,415.20元,增长80.73%。增加原因主要是2024年新增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场地标准化建设经费199,89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05,886.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69,377.24元,占基本支出的90.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6,509.36元,占基本支出的9.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0,000.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经费199,890.00元,主要用于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标准化建设运行维护费。
专家评审费补助项目经费219,915.00元,主要用于评审专家劳务费报酬及商品巡检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95.20元,主要用于死亡补助费53,979.20元、职工遗嘱生活补助6,21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85,886.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97,622.37元,下降3.07%,完成年初预算的96.35%。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6,019,557.59元减少170,789.55元,下降2.84%,减少原因主要是2024年在职职工开除1人,工资等刚性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1,008,111.38元减少171,602.02元,下降17.02%,减少原因主要是2024年物业管理费256,000.00元由于财政资金困难没有支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2,390,255.20元减少169,646.00元,下降7.10%,减少原因主要是2024年退休职工死亡两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265,585.00元增加214,415.20元,增长80.73%。增加原因主要是2024年新增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场地标准化建设经费199,89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39,68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3%,完成年初预算的89.5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033,030.92元,其中:基本工资1,331,906.50元、津贴补贴2,895.00元、奖金9,000.00元、绩效工资2,611,75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479.4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6,766.36元,其中:办公费70,332.80元、水费20,751.06元、电费74,375.16元、邮电费38.00元、物业管理费311,116.00元、差旅费42,444.00元、维修(护)费14,037.28元、租赁费36,391.50元、培训费7,245.00元、公务接待费1,758.00元、专用材料费75,940.00元、劳务费221,654.84元、工会经费75,663.12元、福利费28,808.9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11.6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9.00元;资本性支出199,89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99,890.00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5,852,136.14元,年终决算支出5,239,687.28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612,448.8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2023年应支付的物业管理费因为受财力困难影响2023年没有支付,2024年用当年预算资金支付2023年未支付的欠款,导致2024年物业管理费256,000.00元没有资金支付、2、2024年在职职工开除1人,工资等刚性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2,309.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4%,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91,847.21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4,607.04元、职业年金缴费67,240.1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658.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65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0,804.40元,其中:生活补助2,155,616.00元、抚恤金125,188.4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2,680,764.48元,年终决算支出2,922,309.61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241,545.1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2024年退休人员死亡2人,死亡抚恤金增加、2、2024年在职职工开除1人,职业年金增加、3、每年社会保险缴费调标。
9. 卫生健康(类)支出738,532.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38,532.91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4,060.9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9,962.0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509.94元。
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712,574.18元,年终决算支出738,532.91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25,958.7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调标。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5,3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完成年初预算的97.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85,357.00元,其中:津贴补贴19,875.00元、住房公积金465,482.00元。
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496,476.00元,年未决算支出485,357.00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1,11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开除1人,住房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7,469.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87.23元,增长21.1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决算为25,711.6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60%,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1,75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0%,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331.23元,增长10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544.00元,下降82.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469.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87.23元,增长21.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决算为25,711.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1,7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331.23元,增长10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44.00元,下降82.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由每年每辆13,100.00元增加为每年每辆26,0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县区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到中心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总额4,125,140.68元,其中,流动资产4,041,499.92元(单位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固定资产83,640.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2,981.2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327.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427.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327.6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327.6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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