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580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4-09-19 |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3501000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和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2.负责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发布,提供政务信息查询服务等工作。
3.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投诉规则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4.负责经市政府同意由政府部门设立的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业务指导;指导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
5.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等需报各级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核发的各项批准文件、证、照。
6.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人才劳动力需求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做好其他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相关的服务工作。
7.负责对“窗口”部门联办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办。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进乡镇(街道)赋权。统筹抓落实,选取28项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形成《玉溪市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充分评估乡镇(街道)承接能力,将办理频次高、使用简易执法程序、不需开展专业技术检验检测的事项优先赋权乡镇(街道)。二是推进开发区赋权。组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和园区按照“适用实用、能接尽接”的原则,结合各开发区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和承接能力选定赋权事项,制定出台《玉溪市开发区赋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赋予开发区41项省级、市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三是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部署安排,及时梳理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玉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369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
2.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一是优化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组织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人员开展省政务服务平台全覆盖培训,加快推进办件数据和、“好差评”数据向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汇聚,推动全面应用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审批服务,2023年全市运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各类办件39715件,网上可办率99.91%,全程网办率99.75%。二是建成智能化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全市依托玉溪市“一站式”惠民平台,通过大厅显示屏、短信和微信“无声叫号”,向办事群众推送叫号信息,实现“智能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同源发布,要素一致,标准统一,可通过大厅显示屏、微信公众号、云南政务服务网等不同渠道“智能查”;将审批结果集中到出件窗口智能文件柜,通过短信通知办件个人取件,提供现场取件、EMS邮寄等多种取件方式,办理结果“智能取”;政务服务大厅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实现10省、市161个部门的1662项事项“跨省办”,1379项高频事项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掌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自助办”。三是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集成办,设置企业开办“一窗通”和水电气一次性报装等7大区域综合窗口,集成20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事项,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异地代收代办,在实现国家、省级下达的新增22项“跨省通办”事项基础上,与昆明经开区行政审批局签署跨区通办合作协议,2023年市本级共受理“跨省通办”办件1727280件,“省内通办’办件1090975件。便利办,推行周三“夜市”周六“早市”延时服务,设置“帮办代办”服务专窗专席专栏、“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惠企政策咨询服务窗口,协调信用自助查询、公证、水电气等服务进驻政务大厅,为广大企业群众提供全链条服务。2023年全市共办理延时服务办件6483件。帮代办,全市75个乡镇(街道)711个村(社区)全面推行乡级政务服务事项村级代办改革,让“群众跑腿”变为“干部跑腿”,实现政务服务“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四是建立常态化一线发现问题工作机制。“六轮驱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堵点、痛点”,联系服务企业热线常态运行,及时回应企业的诉求和举报投诉,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办不成事监督热线”,受理业务47件,办结47件,办结率100%;通过政务服务“双评价”收集整改问题22条;进驻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的128个部门(单位)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整改问题495项;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官”活动21次,发现问题95个;深入园区、企业开展“放管服”调研督查,收集了解企业办理政务服务及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所收集发现的问题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五是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满意度。市、县、乡、村政务服务场所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全覆盖,全市政务服务满意率99.99%。所收到差评、投诉全部实现差评回访整改,差评回访整改率100%。
3.不断创新审批服务模式。一是精准实施帮办代办。以“提升审批服务水平、为项目建设减负提速”为目标,开启项目审批“驻企办、上门办”,构建“企业诉求一键直达、驻企服务闭环管理”的工作格局,按照“报批方案+现场代办+协同帮办”的方式,为企业提供项目审批免费帮办代办服务,2023年全市跟踪帮办代办服务项目545个。在产业链专班设立服务窗口,形成“招商前段服务+项目审批专业帮办”打包的套餐式服务模式,为各专班重大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报批指导、协办帮办、接办代办等精准、高效的审批服务153次,服务项目18个。二是提升审查服务效能。为重大产业项目开启绿色服务通道,“集中制”开展投资项目技术审查,切实为企业缩减审批时间,最快从部门申请、到邀请评审专家、再到项目评审通过仅需1个工作日。2023年共组织召开104场次评审会,累计为企业节省相关评审费用22.67万元。三是探索创新工业项目审批新模式。聚焦工业项目落地难、开工慢问题,组织带队相关部门赴上海江苏学习考察“交地即开工”先进经验,牵头探索实施玉溪市“交地即开工”审批新模式。深化流程再造,将审批项目进行环节控制、串并衔接,靠前服务、及时跟进工期,以审批服务改革促企业项目快速落地。2023年全市共8个工业投资项目实现“交地即开工”“四证联发”,玉溪市正式步入“交地即开工”新时代。
4.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一是全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聚焦决策程序、行政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履行等关键环节,重点针对26个隐性壁垒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共抽查检查项目700余个,发现问题项目120个,对发现问题进行分类整改,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效。二是强化协同监管。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关于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等问题”质询发现6个项目问题的整改,按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督促22家成员单位严格按照5个方面22项措施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建立台账。修订完善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7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主体责任,完善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实时动态更新市县两级行政监督部门和网格监管人员,配齐配强监督力量。三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效。全面推行“三随机”工位制远程异地评标,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对评标工位进行标准化改造,积极对接门禁人脸识别和“一项一档”电子化档案系统建设工作。深化电子保函(保险)推广应用,加强保证金收退管理,对政府投资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共收退保证金13,014.64万元。严格评标室人员进出管理,加强场内巡检,规范交易行为。着力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清除隐形门槛限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提升专家库服务能力,加大评标专家征集力度,严格培训管理,提高在库专家评标评审能力。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大力推进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运行,开展电子卖场商品巡检,配合市财政局做好“政采贷”服务工作,积极稳步推进公务用车“三定点”(加油、保险、维修)框架协议采购,创新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2023年,全市共完成交易项目1103个,成交金额353.05亿元,节约资金13.35亿元,溢出资金7,846.2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管理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2.事业单位--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事业单位--玉溪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2.事业单位--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玉溪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核算并入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核算。
纳入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0人(离休0人,退休90人)。
年末其他人员4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1,184,412.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84,412.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58,926.05元,增长12.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58,926.05元,增长12.4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因受财政收支矛盾影响未能支付,2023年支付了上年的相关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1,184,412.78元。其中:基本支出29,443,555.77元,占总支出的94.42%;项目支出1,740,857.01元,占总支出的5.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60,447.13元,增长12.4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30,639.16元,增长13.19%;项目支出增加29,807.97元,增长1.7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金、物业管理费因受财政收支矛盾影响未能支付,2023年支付了上年的相关费用。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玉溪市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要素保障工作组经费划入市重点产为服务中心核算,费用减少;同时增加了政务服务宣传片拍摄项目经费、专家识别签到验证系统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443,555.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95,691.84元,占基本支出的55.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247,863.93元,占基本支出的44.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0,857.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政务大厅运行保障支出1,199,974.51元,用于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工作。主要用于自然人大厅日常运转支出,包括水电费、数字电路租用费、统一着装费、系统运维费、人员培训费等支出。
2.市直各部门社会投资项目技术性审查服务支出225,297.50元,主要用于企业投资项目涉及的专家论证、咨询事项和审批部门评估、评审等技术性审查服务费用。
3.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宣传片拍摄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宣传片的拍摄制作,做好玉溪政务营商环境宣传工作。
4.专家评审费补助资金167,585.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作为市级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的支出。
5.专家识别签到验证系统研发经费98,000.00元,主要用于专家识别签到验证系统研发,实现人脸特征的采集及比对,保障系统安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84,412.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460,447.13元,增长12.48%,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金、物业管理费因受财政收支矛盾影响未能支付,2023年支付了上年的相关费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244,49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5%。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10,309,320.96元,公用经费支出13,194,319.93元,项目支出1,740,857.01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27,426.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7%。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经费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1,059.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3,783.79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7,832.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259,512.00元;死亡抚恤支出175,239.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6,711.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保险等经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3,758.3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5,957.8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76,669.8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0,325.7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57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经费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919,698.00元;购房补贴46,07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008.00元,决算为65,560.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8.00元,决算为35,284.4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82%,完成年初预算的9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0,27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18%,完成年初预算的86.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2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008.00元,支出决算为65,560.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8.00元,决算为35,284.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0,2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精神,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23.67元,增长1.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23.67元,增长2.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0.00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接待州、市政务服务调研工作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政务服务、交易服务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州市及各市(区)县政务服务系统人员到我部门考察交流学习、联系政务业务工作及交易中心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39,752.55元,比上年增加56,887.99元,增长0.47%,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因受财政收支矛盾影响未能支付,2023年支付了上年的相关费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2,531.22元、水费5,124.20元、电费17,311.83元、邮电费20,151.14元、物业管理费1,026,614.83元、差旅费64,938.00元、维修(护)费17,140.00元、租赁费9,860,481.32元、会议费4,600.00元、培训费55,570.00元、公务接待费19,974.00元、委托业务费641,002.03元、工会经费58,644.48元、福利费56,38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04.00元、其他交通费用225,184.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5,454,443.64元,其中,流动资产4,441,572.56元,固定资产990,098.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45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9,322.8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24,167.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6,263.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0,117.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9,265.3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1,519.3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29.6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收入。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3501111
附件: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91905491493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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