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710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2-02 |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3500000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2.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3.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规范全市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及行政权力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4.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责,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5.负责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运行维护和考核,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电子政务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化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管理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属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2.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设置内设机构7个(正科级):综合科、政府采购科、工程建设科、产权交易科、信息服务科、交易服务科、中介服务科。核定事业编制31名,设主任1名(副县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核定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3.玉溪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无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人,费用核算并入局机关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和全省实施“3815”战略,切实扛牢深化“放管服’改革主体责任,持续优化机构职能,加强统筹协调联动,在深化“两个革命”中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强化督促督办和跟踪问效,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制定出台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对年度改革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落实;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依法推进园区赋权工作。
2.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后半篇文章
承接上级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完善本地化要素,按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完善本地化要素和办事指南,严格按照实施规范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统一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管理。
3.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进一步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更多要素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进一步夯实“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基础。严格按照云南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和功能布局,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规范窗口服务行为,事项进驻一律不得在政务服务中心以外收件、受理和出件,在市场主体登记、社会保险等部分领域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率先推行“收件即受理”,推动综合授权的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全面提升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推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
4.切实抓好“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落实
克期完成省级确定的16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改革,事项以申请人视角的“一件事”目标为导向,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扩展“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事项。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聚焦多部门联办主题事项,构建“一件事”主题和服务场景,按照“一次告知、一号申请、一表提交、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统一出件”的要求,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
5.持续推进政务服“微改革”、“微创新”工作
持续深入实施政务服“微改革”、“微创新”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一窗办”服务新模式改革,设立政务服务“光荣榜”“曝光台”,在政务大厅窗口设立进驻部门“局长电子邮箱”,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公布“办不成事反映热线”,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推行延时、错时服务,推进乡村两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在全市试行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能力规范,健全服务窗口市场主体、群众对政务服务“双评价”制度。
6.持续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认真做好建立完善“跨省通办”窗口互信协作等机制有关工作,确保县级以上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跨省通办”窗口协作联动机制顺畅运行。总结巩固第一批、第二批清单及有关工作成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不断拓展“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范围。认真做好办事指南规范、政务服务平台深化应用、工作机制完善、业务能力提升、数据安全保障等工作,着力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总结和宣传工作成效,争取形成玉溪模式工作亮点和经验。
7.加快推进投资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
推进全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提档升级。推动各县(市、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队伍建设工作,围绕各工业园区开展服务工作,构建“政务+园区+部门”服务体系,分层、分块开展服务,进一步夯实我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基础。推动各县(市、区)设立投资项目综合服务窗口,“一站式”受理企业投资、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问题,通过帮办代办、协调推动、督促办理等方式,全方位为企业排忧解难,让企业办事由“多头跑”变“跑一处”且“全程有服务”。
8.推行工业投资项目“交地即开工”审批新模式
探索建立“交地即开工”审批新模式,推动职能部门工作前移,快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建设。做好“交地即开工”实施的统筹推进、综合协调和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各审批部门根据审批流程和原则做好本单位模拟审批工作,主动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交地即开工”审批模式顺利实施,快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建设。
9.发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全覆盖、全链条、全流程监管
全面排查梳理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照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措施,组织专班全面检视和剖析工作中的不足和根源,补齐短板。对标对表省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质询问题整改方案32个问题建立整改落实台账,逐一销号;开展“应进必进”专项检查,与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建立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动执法检查,紧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按省、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大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及时记录和报告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代理行为,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支持和服务;按省、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加强专家培训、考核管理,严格评标专家现场行为管理,及时报告发现的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
10.提升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
加快电子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信息共享,完善技术标准、数据规范和电子交易服务功能,修订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完善电子交易规则。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一项一档”电子化档案系统建设;加快电子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信息共享,积极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电子合同在招投标领域的应用,实现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业绩信息、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CA数字证书跨平台、跨区域、跨行业共享互认,实现“一证在手,全省通用”;深化电子保函(保险)的推广应用,加强保证金收退的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并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11.优化服务提升,降低企业投标成本,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招投标制度规则的立改废释,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力度清除隐性门槛和壁垒。加大力度清除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取消企业差别化待遇,清理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招投标制度规则的立改废释;加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改造建设;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管理常态化巡检机制要求,进一步规范交易场所评审秩序,加大巡检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12.履行好政务环境工作组暨文明窗口行动牵头抓总职责,全力以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作为政务环境工作和文明窗口行动牵头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督促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创文测评标准,进一步查缺补漏、优化提升窗口行业测评的“硬指标”。督促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以强化人员培训、开展劳动竞赛、技能比武、专项行动等措施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创建热潮,用好典型引路法,在各行业打造“示范点”的基础上,以点带线,在行业系统内进行全面复制,确保所有创建点位都对标达标,提升行业整体创建工作水平。加大实地督查督导频次,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的方式,暗查、暗访,确保督导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通报,并督促相关窗口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抓好督查督导“后半篇”文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超编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原有暂定编制16人,2019年机构改革,核定行政编制12人,编制减少造成原有人员超编4人,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职能划转1人,接收军转安置2人;2020年副处级领导调入1人,造成了行政编制超编5人;2021年增加了军转安置人员编制1人。
离退休人员9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7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3,676.6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754.04万元,增长25.8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54.04万元,增长25.80%。主要原因是年度工作安排计划调整,一是增加了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购买服务、政务服务大厅创建文明城市项目经费;二是市直各部门社会投资项目技术性审查服务经费、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运行保障经费比上年略增加;三是政务大厅综合窗口临聘人员工资2022年由市财政局统一预算安排,2023年纳入本单位预算安排。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76.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76.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76.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4.04万元,增长25.8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54.04万元,增长25.80%。主要原因是年度工作安排计划调整,一是增加了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购买服务、政务服务大厅创建文明城市项目经费;二是市直各部门社会投资项目技术性审查服务经费、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运行保障经费比上年略增加;三是政务大厅综合窗口临聘人员工资2022年由市财政局统一预算安排,2023年纳入本单位预算安排。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76.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7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0.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0.10万元,增长13.87%,主要原因是工资等刚性支出增加及政务大厅综合窗口临聘人员工资2022年由市财政局统一预算安排,2023年纳入本单位预算安排;项目支出556.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4.24万元,增长205.6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购买服务、政务服务大厅创建文明城市项目经费及市直各部门社会投资项目技术性审查服务经费、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运行保障经费比上年略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2.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42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3,132.97万元,主要包括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51.20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38.00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15.46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58.31万元,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0万元,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项)支出是指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1,851.2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是指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局机关为完成政务服务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538.00万元,主要是政务大厅正常运转保障支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购买服务支出、政务服务大厅创建文明城市保障支出、市直各部门社会投资项目技术性审查服务支出。
3.事业运行(项)支出是指并入局机关核算的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615.46万元,主要是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4.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工作及项目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58.31万元,主要是交易中心业务工作开展、专家评审费等方面的支出。
5.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是玉溪市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要素保障工作组运行保障经费方面的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2.00万元。
6.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是玉溪市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要素保障工作组运行保障经费方面的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68.00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38.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9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性开支的离退休公用经费及生活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29.50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性开支的离退休公用经费及生活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01万元,主要用于政务
局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6.6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9.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11.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9.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4.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7.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4.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10万元,较上年增加0.32万元,增长4.7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0万元,较上年增加0.32万元,增长10.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360人次。
我部门认真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公务接待,对不符合接待或不是公务往来的接待一律不予接待,杜绝超标、超人数接待的现象发生,增长的原因是下属单位预算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我部门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相关规定,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玉溪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制定了绩效目标体系,提高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所有项目支出均编制了绩效目标,详细情况参看附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5.00万元,2023年市政务局重点项目分别为:
(一)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人大厅运行保障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相关要求,以持续做优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为目标,真抓实干、创优争先、团结奋进,落细落实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高。1.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的覆盖范围和工作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制定出台2023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2.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对标北上广和福建等先进地区,梳理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主要政务服务指标全省领先。3.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贯彻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强化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全面公开,确保“好评率”在98%以上。
(二)市直各部门社会投资项目技术性审查服务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按照“依法开展,合规高效”、“部门申请,应进必进”、“量身定制,免费服务”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技术性审查服务业务软硬件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各审批部门服务申请及服务需求,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投资项目高效审批为目的,积极组织技术性审查事项,免费提供全程审查服务及部分环节审查服务。项目绩效目标:1.项目产出目标:项目技术审查项目完成数58场次;年度邀请专家完成率达100%(年度邀请专家完成率=年度实际邀请到会专家数/依部门要求应邀请到会专家数);为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率达100%(为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率=实际开展技术性审查会议获得的专家组意见为审批部门提供专业性决策依据的次数/依部门申请应提供决策依据次数)。2.项目效益目标:玉溪市市级技术性审查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逐步推进技术性审查与行政性审批相分离,实现政府审批标准化和规范化。开展技术性审查工作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为各部门的审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确保技术评估服务满足部门行政审批要求。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支付项目评审所产生的评审费、会务费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3.项目满意度目标:建设单位背靠背问卷调查满意度在90%以上。
(三)玉溪市政务服务大厅创建文明城市项目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在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营造良好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氛围,规范公益广告布设,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入口、出口显著位置、服务台、大厅、过道、电梯间等)展示不少于5处公益广告(必须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城市创建、关爱未成年人、诚实守信主题公益广告、“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应避免多个内容的公益广告通过一块广告牌进行拼接展示,相邻公益广告内容应避免重复;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有明显禁烟标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发布、管理、维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公益广告发布,按照“谁发布、谁落款、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强化公益广告管理维护工作。
(四)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搬迁建设购买服务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的搬迁升级改造,确保我市“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改革目标完成,确保我市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落实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任务,加快实施玉溪市“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两个行动方案,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将分散的政府部门服务大厅进行整合,实现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玉溪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加快推进“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综合出件”的集成服务运行模式,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努力创建全省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相关要求,以持续做优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为目标,真抓实干、创优争先、团结奋进,落细落实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高。
(五)专家评审费补助资金,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和采购程序公开,强化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树立政府采购阳光、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应有的功能。1.加强对新出台的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政府采购效率;2.严格执行《玉溪市集中采购项目标前公示暂行办法》;3.认真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4.持续推进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征集和“全省一张网”工作。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作为市级集中采购机构,根据近三年政府采购科完成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统计,每年接受近230家采购人委托,组织完成近70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抽取专家评审近400人次;每季度巡检450件商品价格+450件商品信息。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经过充分调查研。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21.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64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玉溪市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要素保障工作组运行保障经费70.00万元,压缩了一般公用经费及业务工作经费。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政务服务工作的日常运转,其中:办公费1,197.48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培训费10.00万元、委托业务费96.97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万元、维修(护)7.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资产总额1,397.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2.70万元,固定资产124.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5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2.2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3500111
附件:
1.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01055424707.xlsx
2.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3.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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