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58801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2-18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4000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4.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管理。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12.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生态环境科技工作。13.配合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5.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执法监督科)、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核安全与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生态环境监测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
3.玉溪市污染源在线数据信息中心
派出机构9个,分别是:
1.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2.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5.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6.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7.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8.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9.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重点工作:1.开启绿色发展新征程。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022年台账任务。三是推进践行“两山”理论示范区工作,编制《玉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协助澄江市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指导江川区、通海县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打基础。四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贯彻落实省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生物安全、生态安全等工作;根据省级的安排,积极配合做好COP15第二阶段会议筹备工作。2.打造污染防治新亮点。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管控,深入开展春夏季和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力以赴应对污染天气,着力确保全年优良率不低于99.2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0微克/立方米。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紧盯水质目标,密切关注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状况,水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原因排查、污染源溯源、函告预警及督促整改工作。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督促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推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划、土地收回收购等环节,完成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年度任务目标和成效评估。四是全力抓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全面梳理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主要污染物工程项目,推动实施重点减排工程,深度挖掘减排潜力,形成有效减排能力。3.构筑执法监管新格局。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执法和优化服务并重。一是探索优化县(市、区)分局和执法大队“局队合一”运行机制,统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二是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为己任,树立“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工作理念,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玉溪精神。三是围绕生态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环境隐患,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加强“两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努力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和涉环社会稳定,构建平安玉溪。四是强化督查帮扶和联合执法检查,对重点区域和县区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涉气、涉水、涉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等专项行动,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五是完成有色金属冶炼、焦化、化工、原料药、农药、电镀、农副产品加工(仅涉及制糖)、屠宰、淀粉制造、陶瓷砖瓦等15个行业全面达标排放116家企业的现场复核评估工作,确保全面达标排放,营造企业形成良好的环境守法意识。六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方针,多措并举,严格管理,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有效,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环境人为损害事件。4.推进美丽玉溪新发展。坚持环保优先、绿色发展。一是严格落实“三线一单”,构建我市系统性分区生态环境管控体系。二是推动全面绿色转型。三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乡村振兴、特色小镇、美丽县城、美丽玉溪、促进共同富裕提供相适应的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四是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建设。5.打造环保铁军新面貌。一是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思践悟,切实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二是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提升士气、涵养正气,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变成“最畅一公里”。三是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是坚持好干部标准,营造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实现从尽力而为到全力以赴再到不遗余力的华丽蜕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5人,其中:行政编制144人,事业编制271人。在职实有37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2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7辆。其中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实有车辆数大于车辆编制数主要由于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县(市、区)分局部分公务用车编制未上划至市级。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05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59.1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按单位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总收入2,637.92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总收入1,066.69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总收入844.80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总收入717.28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总收入890.65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总收入593.09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总收入820.98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总收入681.96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总收入921.29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总收入884.49万元。
按类型分:基本支出收入8,421.60万元,项目支出收入1,637.55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1.53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22年工作安排不同,项目储备情况不同,2022年比2021年增加项目支出收入83.46万元;二是由于2022年在职实有人数增加,相应人员经费收入和公用经费收入增加,2022年比2021年增加基本支出收入78.0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59.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059.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59.15万元(本级财力9,100.2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958.95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1.53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22年工作安排不同,项目储备情况不同,2022年比2021年增加项目支出收入83.46万元;二是由于2022年在职实有人数增加,相应人员经费收入和公用经费收入增加,2022年比2021年增加基本支出收入78.0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59.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1.53万元,增长1.6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5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1.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8.07万元,增加0.94%,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在职实有人数增加,相应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022年比2021年增加基本支出78.07万元。
项目支出1,637.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46万元,增长5.3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2年部门工作安排不同,项目储备情况不同,2022年比2021年增加项目资金86.4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59.1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8,421.60万元,项目支出1,637.55万元。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下属事业单位、9个县(市、区)分局等机构正常运转。主要为: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0万元,用于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的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6.28万元,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0.20万元,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0.83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5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03万元,用于对城市生活困难的遗属补助;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3.17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32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7.43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4,160.02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等方面的支出;2110103机关服务96.96万元,用于商品服务和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88.14万元,用于单位工作业务运行经费方面的支出;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988.63万元,用于事业监测人员商品服务和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875.21万元,用于事业监测人员商品服务和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23.70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39.09万元,用于部分未参加房改人员的购房补贴支出。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下属事业单位、9个县(市、区)分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主要为: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25.00万元,用于环境监测运行经费支出;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18.60万元,用于玉溪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维与监管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支出和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支出;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235.00万元,用于环境监测运行经费支出;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958.95万元,用于执法办案补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6.31万元,比上年增加379.14万元,增长86.73%。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1.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5.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4.81万元,较上年增加2.11万元,增长2.9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一致,2021年和2022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81万元,较上年减少8.19万元,减少23.40%,2022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0次,共计接待270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文件〉的通知》(玉财行〔2020〕2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2022年工作安排不同,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8.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30万元,增长27.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30万元,增长27.3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中未包含县(市、区)分局的9辆公务用车的财政定额部分资金11.79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此部分资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预算重点项目6个,项目金额568.60万元,其中:
(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项目4个,支出468.60万元,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 玉溪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维与监管服务项目专项资金143.30万元。其项目绩效目标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对玉溪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控中心平台定期开展系统维护,及时解决故障,确保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监控数据真实、有效上传各级环保部门监控中心平台,确保重点排污单位传输有效率不低于90.00%,其数据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计征环境税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
2. 云南省玉溪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专项资金60.00万元。其项目绩效目标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为目标,提升臭氧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任务。保障自动监测系统年度高效运转,发挥应有的效用。确保监测系统正常工作,监测天数365天;确保监测指标的数量和质量,数据客观及时有效反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及时率达90.00%以上;完善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监管能力;确保年度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和数据传输、上报工作;严格按照计划经费执行,不超支。为上级管理部门及时掌握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状况,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取得社会效益。
3.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190.00万元。其项目绩效目标为保持高压态势,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持续推进联合执法检查,达到9个县(市、区)全覆盖,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监管率达到100.00%;聚焦各类专项行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群众投诉、信访、市长热线交办件等办结率达到100.00%;持续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作,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达到97.70%以上;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家次大于等于170家,开展1期50人次左右的生态文明建设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培训合格率达100.00%;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实现“一证式”管理,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4. 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服务项目补助资金78.30万元。其项目绩效目标为组建一支专业的技术服务队伍,到2022年底前对全市196个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综合评价并梳理企业土壤、水体、大气法定责任履职情况;对全市14户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进行技术帮扶,做好土壤隐患排查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技术审查工作;结合中央疫情防控要求,对全市医疗废物管理提出技术意见,确保2022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0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100.00%。
(二)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项目1个,支出60.00万元,为环境空气自动站专项经费。其项目绩效目标为:为红塔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切实落实大气监测质量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与监管工作,全面、客观、准确掌握研和、大营街、北城PM2.5、PM10、SO2、NO2、CO、O3、风向、风速、气温、气压、相对湿度全天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并将监测数据上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玉溪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为全区环境保护及时提供技术支撑,发挥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基础作用。
(三)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项目1个,支出40.00万元,为生态环境监测运行经费。其项目绩效目标为:根据云环通〔2020〕34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澄室字〔2019〕51号中共澄江县委办公室、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局负责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另外,我局每年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及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分环境监测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年度环境监测工作。完成每月对抚仙湖44条主要入湖河道、南盘江流域、北岸生态调蓄带、县城污水处理厂、禄充污水处理厂的监测;完成每季度对华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天辰磷肥厂、磷化工华业有限责任公司、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盘虎化工等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此外,完成每季度对县城集中饮用水及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及农村环境质量试点村开展监测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服务】
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服务指针对玉溪市重点污染源提出技术性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污染减排、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管理和环境统计等技术服务。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是执收执法部门收取的其他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安排30.00%用于补助业务支出或执法办案业务支出的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31.7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348.51万元,比上年增加29.64万元;工作业务经费183.23万元,比上年减少20.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28万元,增长0.7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2022年在职实有人数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二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压减工作业务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19,362.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46.82万元,固定资产5,285.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720.68万元,无形资产3,141.63万元,其他资产968.7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78.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0.4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400111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20220228095805432.xlsx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doc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空气自动站).doc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生态环境监测运行经费).doc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玉溪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维与监管服务项目专项资金).doc.doc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云南省玉溪市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专项资金).doc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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