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780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2-02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4012000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制度。2.负责发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3.负责监督管理玉溪市高新区减排目标的落实。4.负责生态环境管理领域固定资产的管理。5.负责高新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6.指导协调和监督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7.负责高新区企业生产对周边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9.负责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对周边环境影响的工作。11.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12.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13.配合做好中央、省市级环境保护监督工作。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5.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部机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3月以来,按照高新区管委会的安排,分局开始履行高新区(南片区及九龙片区)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
1.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第一议题,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开幕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论》(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和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内容开展学习9次,确保在思想上对标对表,工作上坚决落实,行动上紧跟紧随,确保全局政治建设全面推进,不断加强。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召开玉溪高新区2022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平安建设、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对2021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企业进行了通报并颁奖,与36家企业签订了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3.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方式。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督促辖区内16户重点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设备,督促207家餐饮单位安装了油烟治理设施,督促高新空气质量防控责任单位加强工作推进,加大雾炮车、洒水车作业频次,加强卫生保洁,严控建筑工地扬尘。2022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100.00%。高新区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园区,正在积极推进绿美园区建设。
4.切实抓好督察迎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涉及高新区的4个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措施11条,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并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落实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和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为双组长的高规格迎接工作领导小组,起草《玉溪高新区迎接第二轮第一批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玉高开党通〔2022〕17号),先后组织召开各类督察会议7次,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转办生态环境问题3批次共4个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做到了每个问题现场整改到位、档案详实完备。配合完成中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调阅档案资料上报工作,汇总、整理、上报中央、省环保督察调阅档案资料共3批次。
5.认真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共审批1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正在按照专家意见修改文本中。回应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咨询工作。
6.积极做好信息公开。
7.全面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现场排查。对辖区内部分生物制药、印刷包装、表面处理企业、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工作开展现场检查。有效推动水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及治理;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日常监管;开展对辖区内企业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现场核查督导。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本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我单位财务总收入2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9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9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由于2022年初正式成立,无上年数据。人员职务职级正常晋升工资薪金也随之调增各项福利有所调整,所以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 23.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96万元,(本级财力23.9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上级补助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9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由于2022年初正式成立,无上年数据。人员职务职级正常晋升工资薪金也随之调增各项福利有所调整,所以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预算总支出23.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9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由于2022年初正式成立,人员职务职级正常晋升工资薪金也随之调增各项福利有所调整,所以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2023年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无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二级)正常运转。主要为: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50万元,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0.96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0.58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8万元,用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支出;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17.85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78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一致,2022年和2023年均未安排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与2023年均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一致无变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一致无变动。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和2023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是3.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3.35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00.00%。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单位由于2022年初正式成立,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作业务经费、行政运行中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资产总额76.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76.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40120011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202302020557357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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