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574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9-19 |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0300101000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玉溪市范围内各级政策性储备粮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职能,确保各级储备粮质量安全、轮换科学;对政策性供应粮(军供粮、救灾救济粮)进行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确保供应粮食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食用安全;负责新收获粮的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粮食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保障;负责全市粮油标准化实施工作,推广和宣传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开展粮油科学技术研究,对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进行培训和推广;负责救灾物资储备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管理、应急调运等相关工作;承担本辖区自然灾害应急物资的调运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粮食监测中心主要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第一,检验检测工作:2023年1至12月,完成各类粮油样品检验468批次,其中:储备粮定检140批次,储备粮出入库样品114批次,放心粮油24批次,学生粮13批次,新收获粮质量调查59批次,品质测报9批次,风险监测12批次,其他样品97批次。第二,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玉溪市政策性粮油库存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玉发改检查〔2023〕44号)要求,配合做好市县级库存粮油质量检查和积极参与省内交叉重点检查工作,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提供质量检验技术支持和人员保障。第三,积极参与各级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任务,发挥好“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作用,对县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点检验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组织县区监测点进行检验技术比对。第四,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玉溪市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玉溪市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主题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的宣传活动。第五,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围绕主题“水是生命之源,水是粮食之本,不让任何人掉队”,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第六,积极提升检验检测综合能力,公开发表三篇科技论文。第七,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云南省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和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现场检查的通知》要求,认真准备资料,积极应对检验机构专项检查。第八,做好实验室玻璃器皿的自校和分析仪器计量检定及更新标准的报备工作。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通用要求》(RB \T 214-2017)的规定做好实验室的质量监督、期间核查等内部质量管理工作。
2.物资储备中心主要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第一,完成市级采购物资的入库验收,包括:120平方米和72平方米指挥帐篷各1顶,12平方米帐篷1,670顶,彩条布1,000件、折叠床3,800张、床垫3,800床、床上用品5,000套,共15,272件(套)应急救灾物资。第二,接收省级物资入库承储。根据《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救灾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工作的通知》(云救储调〔2023〕1号要求,共接收省级救灾物资35,500件(套),价值6,408,000.00元。第三,完成省级冬春救助物资的调运任务。2003年共发放省级物资棉被4,000床、棉大衣2,500件到各县(市、区),帮助困难群众过冬。第四,调拨市级救灾物资支持新增乡镇储备点建设,向江川、新平、峨山调出帐篷150顶、棉被300床、棉大衣300件支持江川区安化乡、峨山县大龙潭乡、新平县建兴乡3个新增储备点的建设工作;从通海县回收帐篷100顶安排到澄江市的县级库代储,提高了各储备点就近就便、快速反应、快速救援的能力。第五,做好物资储备日常管理和应急值守工作。一是定期清点物资,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做好安全检查,强化值班值守,定期检查消防和各种应急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三是规范堆码、定期整理翻晒保洁,确保物资存储安全;四是组织开展并参加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五是定期同物流联运企业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物资装卸和运输能力,保持通讯畅通。第六,确定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确保库区安保、绿化等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2.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1,026,621.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26,621.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532,771.74元,增长342.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532,771.74元,增长342.15%。收入同比增加变动的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结转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30,000.00元、2022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费297,571.33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3,648,433.78元、市级缺口救灾物资采购经费4,56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1,026,621.37元。其中:基本支出2,160,113.78元,占总支出的19.59%;项目支出8,866,507.59元,占总支出的80.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306,643.31元,增长305.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4,001.17元,增长15.14%;项目支出增加8,022,642.14元,增长950.70%。
支出同比增加变动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7,677.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10,323.49元,资本性支出增加6,000.00元;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结转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30,000.00元、2022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费支出297,571.33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支出3,648,433.78元、市级缺口救灾物资采购经费支出4,560,000.00元,新增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60,200.00元、2023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费支出70,432.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0,113.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3,514.37元,占基本支出的83.49%,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80,351.44元;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356,599.41元,占基本支出的16.51%,人均公用经费35,659.9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66,507.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支出30,000.00元,是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结转到2023年使用。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行〔2022〕7号)要求,我部门严格按照制定的《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实际完成粮油样品70批次的检测任务:1.完成新收获粮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0批次;2.完成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43批次;3.完成新收获粮食品质测报6批次;4.完成省级储备粮质量抽检11批次。所检样品均未发现质量超标和不宜存的情况,合格率均为100.00%。通过样品的检验,掌握了本地区收获粮食的质量情况,为粮食收购和粮食的种植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农民增收和优质粮食的生产,了解了省级储备粮储存期间的粮食质量变化情况,指导粮食储存企业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储粮安全。
2.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经费支出60,200.00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行〔2023〕66号)要求,我部门严格按照制定的《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实际完成粮油样品80批次的检测任务:省级储备粮定检11批次,新收获粮质量调查54批次、品质测报7批次、风险监测8批次。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情况为0次,城乡居民粮食安全满意度达到80.00%以上。一是确保各级储备粮质量安全,储存良好;二是通过检测新收获粮食,掌握我市新收获粮食的质量安全情况,指导农户及企业进行粮食收购和种植结构调整;三是通过掌握收获粮食质量、品质情况和优质稻谷品质分布情况,更好地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
3.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专项资金支出129,869.68元。根据云粮发〔2018〕2号《云南省粮食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我中心严格按照制定的《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每年度开展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的实施方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粮食质量监督检验277批次的检验监测任务:1.完成政策性储备粮定检129批次;2.完成储备粮出入库(原粮)卫生监测114批次;3.完成放心粮油食品安全监管24批次;4.完成军粮质量安全检查10批次;5.完成设备维护65台套。通过以上检验任务的完成,检测结果准确率达95.00%以上,从而达到一是准确掌握各级储备粮质量情况,确保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完好储存安全;二是把好粮食出入库质量安全关,防止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粮食当作政府储备粮储存和流入口粮市场及食品加工企业;三是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粮食行政执法检查对放心粮油门市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提供技术支持;四是确保供应部队的粮食质量符合质量标准。
4.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支出3,648,433.78元,是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资金结转到2023年使用。一是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挡土墙建设,实现场地安全稳固;二是完成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物资储备安全管理信息化,物资调运指挥可视化,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三是建成简易库房和安全防护网,消除了库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提高了物资储备应急调运保障水平。
5.2022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费支出297,571.33元,是2022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费结转到2023年使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的重要指标精神,切实增强灾害救助快速反应能力,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代省储备救灾物资管理、调运工作,保证了物资储存安全。 一是完成冬春物资救助的调运工作。二是接收省级救灾物资入库承储,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应急救灾能力。
6.2023年市级缺口救灾物资采购经费支出4,560,000.00元,是2022年市级缺口救灾物资采购经费结转到2023年使用。为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对7种急需缺口救灾物资进行采购,共采购15,272件,其中:120㎡指挥帐篷1顶、72㎡指挥帐篷1顶、12㎡单帐篷1,670顶、彩条布1,000件、折叠床3,800张、床垫3,800床、床上用品5,000套。采购物资于2023年5月验收入库,采购物资合格率和物资及时发放率达100.00%,不仅提高了救灾资金的社会使用效益,还提高了全市应急救灾物资保障能力。
7.2023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救灾物资调运经费704,32.80元支出。一是完成冬春物资救助的调运工作。根据省级救灾储备物资调运出库的通知,2023年1月,发放省级物资棉被4,000床、棉大衣2,500件到各县(市、区),帮助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把党和政府的光怀送到困难群众家中,确保玉溪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二是接收省级救灾物资入库承储,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应急救灾能力。2023年4月共接收省级救灾物资35,500件(套),价值6,408,000.00元。具体品种、数量、价值为:衣服(男、女款)4,000套,价值412,000.00元;木板折叠床10,000张,价值2,360,000.00元;床垫10000床,价值770,000.00元;12平方米铝杆单帐篷1,500顶,价值2,166,000.00元;床上用品10000套,价值700,000.00元。在实现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应急厅要求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辐射滇东南、滇南、滇中的昆明、红河、楚雄、西双版纳和普洱五州市的应急物资调运救援工作任务的同时,全面提高我市的应急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8.市级救灾物资保管工作专项经费支出70,000.00元。一是完成储备物资倒垛、清洁、整理、晾晒、通风等工作;二是制作宣传展板10个,制作合格率达100.00%;三是完成7台消防设备维护与检修,达到设备完好率90.00%以上,消防安全控制能力98.00%以上。四是根据玉应急联发〔2023〕4号文件要求,中心于2023年4月向江川、新平、峨山调出帐篷150顶、棉被300床、棉大衣300件支持江川区安化乡、峨山县大龙潭乡、新平县建兴乡3个新增储备点的建设工作。另外,应澄江市的请求,应急局同意从通海县回收的帐篷100顶安排到澄江市的县级库代储,提升县级物资储备点的应急救灾能力。在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同时,确保了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规范、物资调运顺畅,在灾情发生时做到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26,621.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数2,493,849.63元相比增加8,532,771.74元,增长342.15%,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结转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30,000.00元、2022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费支出297,571.33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支出3,648,433.78元、2023年市级缺口救灾物资采购经费支出4,560,000.00元,新增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60,200.00元,2023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费支出70,432.8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化验室专用材料费、设备检定费、设备维修(护)费等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0,800.00元,资本性支出19,4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14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保缴费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生活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273.2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2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164.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均为工资福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2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均为工资福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816,81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2023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救灾物资调运经费项目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1,580.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9,229.89元,资本性支出6,00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576,00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8%。主要用于救灾物资保管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委托业务费、物资搬运装卸劳务费、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市级救灾物资保管工作专项经费、2022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费、 2023年市级缺口救灾物资采购经费等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67,571.33元,资本性支出8,208,433.78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4.00元,决算为14,067.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4.00元,决算为12,749.1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63%,完成年初预算的8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1,31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7%,完成年初预算的26.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4.00元,支出决算为14,067.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4.00元,决算为12,749.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1,3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各项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精减和压缩“三公”方面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80.20元,下降1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38.20元,下降1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2.00元,下降20.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各项要求,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38.2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42.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粮食检验监测工作到各县区抽样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县区送样人员产生的接待批次3次,人次18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支出0.00元对比无增减变动。因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所以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资产总额39,676,051.84元,其中,流动资产79,021.43元,固定资产27,467,503.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36,786.04元(净值),其他资产7,092,740.8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1,003.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519,780.13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448,476.00元,政府储备物资增加4,496,010.00元,长期待摊费用减少146,750.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33,833.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5,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48,433.7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简表”中“其他应付款”79,021.43元,是应付云南省玉溪市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易库房尾款。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03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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