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030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9-22 |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0301000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2.负责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3.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提出玉溪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5.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市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6.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7.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8.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9.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贫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10.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1.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2.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3.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4.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市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7.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8.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19.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全市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组织协调石油的供应调度。
20.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21.承担全市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2.管理全市粮食、棉花、食糖、石油等储备,提出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
23.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4.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省和市投资项目。
25.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6.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会议精神。一是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积极领会学习会议精神,开展调查研究、项目谋划、任务分解等工作2021年我委预计争取国家、省预算内资金40个批次,共争取上级资金112,505万元;二是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修编工作,围绕“一极两区”定位依法开展《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修编准备工作;三是细化工作措施。代为起草了省级部门任务清单(初稿),协助做好省级分解的40项督查任务清单,全面落实市级分解的124项总体任务、2021年257项具体任务和12项重点工作;四是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积极汇报对接成立省级层面工作专班。争取2021年市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中央投资3,600万元,与市委政研室一起、共同草拟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玉溪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代拟稿)》,初步提出了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五是推进滇中崛起增长极建设。起草《“滇中崛起增长极”实施方案》初稿,重点从“7+6”玉溪现代产业体系来谋划未来滇中崛起增长极。
2.全力以赴稳增长。深入贯彻落实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坚持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召集研究专项规划,以规划统领项目建设,前三季度,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741.9亿元、增长10.8%,增速位列全省第四,滇中第三,高于全国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9个百分点,为冲刺四季度,完成2022年“开门红”打下坚实基础。健全完善经济调度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编制7期经济运行分析月报,严格落实省级常态化经济运行分析调度机制,上报经济形势有关情况分析9期。编制《玉溪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对照人代会明确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市政府对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经济指标目标责任,全力确保各项基础指标对生产总值增长形成有力支撑。
3.高位推动抓项目。以市政府领导包保、月预报研判、月例会、月通报、入库项目前置预审、重点项目现场观摩等“六项制度”为抓手,抓实项目入库,强化投资调度和要素保障,充分发挥重大项目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稳定器”“压舱石”作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形成,全年预计完成874.8亿元、增长12%。围绕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明确的“滇中崛起增长极、乡村振兴示范区、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发展目标,谋划“一极两区”项目2,802个,总投资7,237.2亿元。加快推进综合交通领域、工业投资领域、房地产领域、水利领域以及三个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不断强化,实现专项债券发行资金和项目储备双提升,2021年全市共发行三批次专项债券项目30个,发行债券资金55.94亿元,形成了2022年专项债券储备清单,共储备项目120个、总投资2,248亿元、拟申报资金607.7亿元。
4.不遗余力控能耗。积极履行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报请印发《玉溪市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实施方案》、《玉溪市“两高”重点用能企业轮开轮停工作方案》和《玉溪市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管理责任书》,深化节能审查制度改革,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节能管理服务,实行闭环管理。根据三季度网报数据显示,我市9月当月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上半年月平均能耗减少54.70万吨标准煤,预计可以实现9月底能耗强度指标“由红转绿”,能耗总量预计比去年同期增60万吨标准煤。
5.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加强与省发改委汇报对接,认真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与社会领域专债项目申报28个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2021年争取到中央投资8千万元,发行社会领域专债约8亿元。上报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20项,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亿元。指导推进市人民医院扩容提质、市中医院西院改扩建、市传染病医院、市科技馆、市精神卫生中心、科教创新城体育公园等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的决策部署,梳理提出82个健康生活目的地储备项目,总投资146亿元。按照省清高办(省发展改革委)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高尔夫球场核查。推进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工作,补齐疫情防控短板。组织专家及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了市级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项目选址、实施方案及投资概算编制,并组织完成专家评审,制定了《玉溪市大型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设计指导意见》,指导县级开展工作。
6.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取得新成绩。围绕围绕“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目标要求,印发《玉溪市2021年“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峨山县、易门县、华宁县3个创建重点县(市)“云南省美丽县城”创建工作。加强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汇报,按要求认真梳理上报8个特色小镇拟纳入省级清单,统筹指导小镇建设,做好清单管理工作,并继续做好特色小镇建设信息报送工作。2021年1—9月6个特色小镇完成投资1.9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76.04亿元。
7.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数据归集共享能力全面提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正常运营,报送信息覆盖数据目录125个,归集数据3,183.17万条,入库2,931.12万条。归集企业信用记录数621.25万条,自然人信用记录数2,561.92万条,基本实现信源单位、地区、主要信用主体的全覆盖。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成效明显。深入推进信用承诺。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的工作机制,目前全市累计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45,909件次。大力度开展重点领域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全市无外来玉国内投资企业投诉情况,根据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情况,我市无重大失信事件,严重失信事件的发生率0.0186%。
8.能源工作稳推进。电源电网建设推进顺利。完成玉磨电铁220kV研和牵、罗里牵、立新牵、南溪河牵外部供电工程。110千伏李棋、尖山输变电输变电工程,计划年内竣工。500千伏玉溪变改扩建工程已完成施工、监理合同签订,目前正在开展三通一平,计划年内开工建设。玉溪市2021年中低压配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新建10千伏线路250千米,新增变电容量84兆伏安,年度计划投资63,820万元,目前已开工552项,投产41项。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土建完成率约82.00%,设备安装总完成率约50.00%,总体完成率约85.00%。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完成核准批复和项目业主选定,目前正在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积极申报数据中心+风光储一体化试点,编制了《玉溪市绿色数据中心+风光储一体化试点方案》,方案规划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装机约112兆瓦,目前我市上报的“玉溪市绿色数据中心+风光储一体化试点方案”已作为云南试点方案上报国家。推荐上报省能源局易门县、红塔区、峨山县三县的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总装机规模370兆瓦。9月8日,国家能源局《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玉溪市红塔区列为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基本覆盖各县(市区)中心城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重点集镇。积极深化与上海电气合作,为拓展玉溪市高端风电装备制造和新能源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9.抓好粮食安全保障。牵头抓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统筹协调市级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省级考核的各项指标任务,组织开展市县联合检查,检查粮食库存数184,239.86吨、油脂库存数3,433.829吨,地方政策性粮油检查100.00%全覆盖。严格落实全市7,500万公斤的政府粮食储备、食用植物油储备160万公斤任务,完成市级政府储备粮增储2,290万公斤、食用植物油增储20万公斤任务,增加粮食风险基金1,905万元。承担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责,规范救灾物资管理,规范入库代储省级救灾物资104,800件,全市共设置救灾物资储备库点36个,储备救灾物资192570件套。以园区建设为重点,持续发展壮大粮食产业,认真修改完善玉溪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及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总投资55,332.00万元的玉溪粮油(冷链)应急保障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保税物流中心B型仓、滇雪智能化控制年加工15万吨食用油生产线项目和安佑生物科技集团年产20万吨饲料项目入园集中开工建设,积极组织成熟度高建设项目申报上级政策支持工作,玉溪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玉溪粮油(冷链)应急保障配送项目获得8,600.00万元的政府专项债支持。
10.做好价格工作。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省下达的2020年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13.28万亩分解到了1市6县2区,到9月底,全市共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1.84万亩。加强大工业用电价格监管,降低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共为企业节省电费开支7.26亿元。提出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用水付费方案(试行)有关供水价格核定的原则和权限。继续做好“菜篮子”商品价格监测、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易地扶贫搬迁建材价格专项监测以及重点工程砂石需求保障情况定期监测分析等各项工作。做好价格认定相关工作,2021年上半年,全市共办理价格认定案件649件,认定金额3,483.71万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及开展成本监审相关工作。
11.滇中引水工程推进顺利。玉溪市两县区主体一期设计征地3,801.48亩,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建设征地公示并签订协议3,612.75亩,根据工程进度,市滇中引水办及时拨付县区征地拆迁安置资金16,469.00万元。2021年省滇中引水工程建管局下达年度投资计划任务4.23亿元(含昆明晋宁标1.7亿元),今年三季度月完成投资2.36亿元(昆明晋宁标除外),完成下达的年度投资任务的93.60%。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0亿元,工程有序推进。
12.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的总要求,以“应进必进、集中办理、授权到位”为原则,全批审批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做到“三集中、三到位”。做好云南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营维护工作,确保所有项目都在平台上申报、赋码,杜绝“体外循环”,实现阳光审批。稳步推进招标投标工作,在全市开展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自查项目2,343个,排查出问题项目50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玉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玉溪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玉溪市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4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3人。
离退休人员84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8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4,03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3.44万元,占总收入的98.6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78万元,占总收入的1.31%。与上年对比,2020年本年收入23,935.73万元,减少19,899.50万元,下降83.14%,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收到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1亿元财政实拨债券资金,2021年未收到财政实拨债券资金;二是2021年减少了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2,161.0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1,148.00万元;三是2021年为加强预算管理,建立“以支定收”的经费保障模式,以实际发生的支出事项金额来作为财政拨款收入,未支出事项不计入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6,67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4.06万元,占总支出的47.67%;项目支出3,494.86万元,占总支出的52.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合计21,725.17万元,支出减少15,046.25万元,下降69.26%,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为加强预算管理,建立“以支定收”的经费保障模式,二是部分预算资金项目由于财力无法保障,未形成支出,三是2020年支出玉溪物流投公司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1.00亿元财政实拨债券资金,2021年无此方面支出,四是2021年减少了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支出1,074.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84.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49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2021年由于人事变动,我委增加新招录事业人员,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63.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0.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94.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107.74万元,下降81.2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无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二是本年无新增预算调整项目、三是2021年减少了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支出1,074.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1.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第三方综合运营服务补助资金41.72万元;2.创建文明城市市直单位创文工作——2021年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经费4万元;3.创建文明城市市直单位创文工作——诚信行业、诚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经费2.02万元;4.玉溪市2020年“兴玉产业领军人才”和“支持总部经济企业培育经营管理人才”两个项目奖励专项资金35.00万元;5.2019年及2020年国家级价格监测工作补助经费0.82万元;6.2020年市本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81.39万元;7.“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经费0.12万元;8.玉溪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经费3.80万元;9.玉溪市物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经费8.16万元;10.全市投资项目协同管理平台驻点服务维护费专项资金11.40万元;11.2021年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评估费专项资金14.95万元;12.玉溪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专项经费8.96万元;13.“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经费10.00万元;14.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提升改造补助资金29.70万元;15.特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4.00万元;16.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万元;17.玉溪市2021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应急维稳专项经费3.80万元;18.2021年聘请中介机构对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进行审查服务工作经费21.60万元;19.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80.45万元;20.2020应急储气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1,500.00万元;21.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后期管理服务补助经费19.70万元;22.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11.13万元;23.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专项资金13.00万元;24.玉溪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市级补助310.00万元,省级资金80.00万元,合计390.00万元;25.中国好粮油项目检测费2.48万元;26.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中央补助资金74.0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936.99万元,合计1,010.99万元;27.市级救灾物资保管工作专项经费15.88万元;28.代省储救灾物资管理经费19.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9%。与上年对比减少3,915.92万元,下降37.12%,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为加强预算管理,建立“以支定收”的经费保障模式,二是部分预算资金项目由于财力无法保障,未形成支出,三是2021年减少了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支出1,074.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16.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和相关工作开展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2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主要用于安排市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的开支。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社保缴纳等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18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支付云南玉溪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80.45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09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4%。主要用于2020年应急储气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1,500.00万元,以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玉溪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等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7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7%。主要用于救灾物资保管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叉车燃料费、物资搬运装卸费、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等支出952.87万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后期管理服务补助经费19.7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70万元,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预算的113.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无年初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预算的13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接待省、市有关调研次数增多,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接待68批次、共698人次,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接待46批次、共397人次。二是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承办大型会议协调,如2021年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滇中城市群一体化、重点项目、中老铁路沿线产业、移民搬迁安置等,涉及有关调研的公务接待活动增加。三是2020年受疫情因素影响,接待支出仅3.05万元,2021年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相关工作接待活动,产生的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大。四是为保障车辆行驶安全,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32万元,增长35.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1万元,增长11.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1万元,增长62.7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接待省、市有关调研次数增多,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接待68批次、共698人次,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接待46批次、共397人次。二是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承办大型会议协调,如2021年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滇中城市群一体化、重点项目、中老铁路沿线产业、移民搬迁安置等,涉及有关调研的公务接待活动增加。三是2020年受疫情因素影响,接待支出仅3.05万元,2021年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相关工作接待活动,产生的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大。四是为保障车辆行驶安全,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2万元,占43.52%;公务接待费支出4.95万元,占56.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委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等公务活动以及下属单位开展粮食检验监测工作到各县区抽样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餐费等费用,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市发展改革系统到我市调研、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来我委汇报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2.84万元,与上年的546.45万元,增加56.39万元,增长10.32%,主要原因是2021年由于人事变动,我委增加新招录事业人员,人员数量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办公费43.46万元,印刷费4.57万元,咨询费0.18万元,电费5.14万元,邮电费4.56万元,物业管理费25.79万元,差旅费32.23万元,维修维护费10.07万元,租赁费156.00万元,会议费15.87万元,培训费0.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0.91万元,劳务费71.35万元,工会费24.24万元,福利费24.22万元,其他费用支出81.7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总额4,750.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12万元,固定资产3,272.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13.97万元,无形资产1,036.85万元,其他资产264.8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82.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40.73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840.73万元,流动资产减少3,237.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8项,账面原值29.8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1,255.46平方米,账面原值76.0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6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750.92 | 63.12 | 3272.00 | 2269.31 | 1002.79 | 113.97 | 1036.85 | 264.87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4.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制定《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绩效评价工作细则》和《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规程》,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则,规范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和内容,管理职责,绩效目标管理、评价、跟踪和评价结果运用。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委2021年主要指标均按要求完成,江川区、澄江市、通海县、易门县4县市区未完成2021年年初任务目标。红塔区、华宁县、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完成年初目标任务,影响到我委绩效自评得分,其他方面均达标,质量质量、数量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较好。绩效自评结果运用情况: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将加强绩效管理、内部控制及完善项目管理等领域作为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确保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后勤管理服务补助经费:物业公司安排安保人员3名,做到24小时值守,确保库区安全;安排卫生保洁工作人员1名,对业务用房及库区进行卫生清洁,保障库区干净整洁;安排水电维修人员1名,对水电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库区用电安全和消防设施运行正常。
2.2021年玉溪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批示,下达2020年剩余前期工作经费2,429.00万元,2021年前期工作经费13,060.00万元,涉及重大规划及课题研究186个,完成重点行业固投全年目标任务,助推全市GDP目标任务完成。
3.玉溪市2021年小型水库移民安置区扶助基金项目专项资金:根据年内征收入库的小型水库库区基金扶持资金,市本级已分别于2021年8月1日以玉财建〔2021〕153号下达250.20万元、2021年12月22日玉财建〔2021〕289号下达269.80万元,市级已全部将资金下达至各县区,已完成预期目标。
4.(市本级)玉溪市2021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应急维稳专项经费:2021年8月1日,以玉财建〔2021〕153号将3.80万元下达至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0万元由财政直接划供电局支付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代征手续费。我办持续做好小型水库移民应急维稳工作,2021年1-12月市级未发生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且无重大移民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率100.00%,于2021年11月16日在玉溪全市开展移民维稳宣传工作,完成3.80万元预算资金的使用,在2021年12月8日完成支付,全市移民安置区应急维稳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5.(市对下)玉溪市2021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应急维稳专项经费:根据年内征收入库的小型水库库区基金扶持资金,市本级已分别于2021年8月1日以玉财建〔2021〕153号将应急维稳工作经费65.00万元下达,市级已全部将资金下达至各县区,已完成预期目标。
6.玉溪市2020年“兴玉产业领军人才”和“支持总部经济企业培养经营管理人才”两个项目奖励专项资金:2021年4月已完成入选5人(叶长兵、邹荣、张钟、张文军、袁明凤)每人5.00万元以及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资金兑付。
7.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多渠道合理筹措资金和储备粮源,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粮油供应投放,确保地方粮食保供稳价,确保粮食安全,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企业安排粮油门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正常营业,向各大超市及市场粮油经营门市进行大量的补货,在门市实行了粮油降价限量供应,向市民作热情解释问答,及时消除了市民对粮油物资消费和价格紧张的恐慌心理,复工后在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指导下,组织员工开展了粮食应急加工演练,提升了应急保障供应能力;严格遵照玉溪市农发行疫情粮油应急贷款规定、专款专用,贷款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和有效。
8.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专项资金:该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0%,自评分91.76分,我部门严格按照制定的《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每年度开展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的实施方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粮食质量监督检验498批次的检验监测任务,并将监测情况汇总上报给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9.玉溪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该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0%,自评分98.00分,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各子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19〕183号)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指南》以及《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云粮发〔2018〕275号)的要求,玉溪市完善了《玉溪市“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方案》,明确了建设目标,结合市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现有实验室检验设备和辅助基础设施等实际情况,2021年购置6台(套)设备。项目建成后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成为区域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将提升质量与营养品质指标检测能力、储存品质指标检测能力和食品安全指标检测能力。
10.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该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0%,自评分98.00分,完成放心粮油监督抽检7批次,新收获粮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3批次,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61批次,新收获粮食品质测报9批次,省级储备粮质量抽检12批次,共102批次检测任务。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为预防粮食应急事态的发生或者快速处置发生的粮食应急事态提供粮食信息服务,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11.2021年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该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0%,自评分98.00分,完成放心粮油监督抽检7批次,新收获粮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3批次,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61批次,新收获粮食品质测报9批次,省级储备粮质量抽检12批次,共102批次检测任务。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为预防粮食应急事态的发生或者快速处置发生的粮食应急事态提供粮食信息服务,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12.市级救灾物资保管工作专项经费:该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0%,自评分98.00分,完成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救灾物资管理制度,强化工作职能,对救灾物资储备库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抗震救灾知识培训,要求能够熟练使用救灾物资,悉知物资调用流程,确保一声令下,救灾物资能及时顺利出库。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简表”中“在建工程”113.97万元,是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待项目结算后转为固定资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0301111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