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8949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9-26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334201000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新闻宣传,着力完成质量提升、简政放权、严守“四大质量安全”底线(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四大职能转变”;并负责市政府食品安全办、质量强市办、打击走私传销办、打击假劣侵权办、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五办”牵头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验;接受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委托检验;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持从严。全面推进2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4个农村食品市场规范化试点建设工作。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率100%,食品安全员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100%、合格率97.6%。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进“管集市”“净餐馆”专项行动,开展公筷公勺、制止餐饮浪费专项工作,贯彻落实食安大检查。继续巩固明厨亮灶建设,全市12418户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完成率95.6%。完成重大活动食安保障任务12次,农残快检250批次,累计保障43.5天、227餐次、63570人次饮食安全。完成食品抽检任务4315批次,省、市抽不合格食品19批次。
2.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加强。修订完善《玉溪市特种设备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高空”、“有毒、有害、有腐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为重点对象进行100%监管,抽查220户,数据录入、公示162户;一般特种设备按照10%的比例进行监管,抽查175户,数据录入、公示171户。
3.企业信用信息监管推陈出新。树牢“公示即监管”意识,2020年全市应公示年度报告企业30290户,已公示27870户,公示率92.01%;截至12月10日,个体工商户应年报155384户,已年报104715户,年报率67.39%;农专社应年报1635户,已年报1538户,年报率为94.07%。
4.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开展企业质量技术服务,引导企业申报第四届省政府质量奖。摸排全市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检查17家销售门店,对118家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管,对47家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实施全覆盖例行检查,对21家危化品生产经营、8家危险货物包装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抽检8类15个品种84个样品,全部合格。
5.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全市专利申请量2442件、授权量1715件、发明专利有效量967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93件;全市商标申请数5418件,注册数2400件,有效注册量27298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7件,全市知识产权创造数量持续增长。达成专利权质押贷款2项融资5440.00万元。开展“铁拳”、“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等援助服务257件。玉溪市商标受理窗口受理商标申请485件、咨询业务3000余人次,按规定减免商标注册费用14560.00元。
6.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云秀花卉国家月季鲜切花高效无土栽培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正式启动;完成红塔区紫玉花卉和澄江森海蓝莓两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评估考核工作;指导第三批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峨山县大马士革玫瑰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开展标准化示范。玉溪映月潭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和玉溪百信(物流)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专家组的评估考核,红塔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开展专项试点,指导开展第一批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云茶山庄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
7.市场竞争进一步规范。围绕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假冒伪劣、价格违法、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全市已办结各类案件868件,涉案案值351.78万元、罚没金额783.60万元。
8.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继续推动“一会两站”、“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全市达677个。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做好舆情监控,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全年共接听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4503个,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8.21万元。
9.药品检验。收到检品331批次,发出报告325批次。其中:监督抽验279批次,全部合格;委托检验39批次;其他检验7批次。
10.食品检验。现收到检品1215批次,发出报告1065批次。(1)市级食品安全抽检。2020年市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数为679批次,现收到检品542批次,出具报告542批次。已出具报告中,涵盖17个食品大类,合格534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98.5%。不合格主要涉及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4大类,不合格原因为大肠菌群、酸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等超标。(2)省级食品安全抽检。2020年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数为725批次,现收到检品673批次,出具报告523批次。已出具报告的523批次样品中,涵盖14个食品大类,合格514批次,不合格9批次,合格率98.3%。不合格主要涉及粮食加工品、酒类等3大类,不合格原因为镉、甜蜜素、菌落总数等超标。
11.能力验证及实验室比对。2020年市药检所参加了7次能力验证,分别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的5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1次、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的1次。目前所有参加的能力验证项目还未收到验证结果报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4个事业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分别是:
1.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玉溪市药品评价中心
3.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
4.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1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9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0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2.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6.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3.玉溪市药品评价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人。无退休人员,无车辆编制。
4.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6人。无退休人员,无车辆编制。
5.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7,50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3.68万元,占总收入的97.7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7.60万元,占总收入的2.23%。与2019年度收入合计7372.26万元相比,增加129.02万元,增幅1.75%。其中: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7190.62万元相比,增加143.06万元,增幅1.98%,与上年其他收入181.64万元相比减少14.04万元,降幅7.73%。主要是上年结转的项目经费和本年追加的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7,47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3.38万元,占总支出的86.33%;项目支出1,022.26万元,占总支出的13.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9年度支出合计7494.32万元相比,减少18.68万元,降幅0.25%,其中:与上年的基本支出6833.87万元相比,减少380.49万元,降幅5.56%,与项目支出660.44万元相比,增加361.82万元,增幅54.78%,主要是2020年预算追加市纪委监察委过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经费及中央、省下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市药检所的食品安全检监测项目完成验收,支付该项目所有工程款影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53.38万元。与2019年支出6628.63万元相比,减少175.25万元,降幅2.6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12.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77%,与上年的5295.37万元相比,减少82.85万元,降幅1.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0.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23%,与上年的1333.26万元相比减少92.40万元,降幅6.93%,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2.26万元。与2019年项目支出660.44万元相比,增加361.82万元,增幅54.78%,主要是市本级追加市纪委监察委过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经费147.93万元,市药检所支出的专项经费中,省抽食品检验项目支出142.86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安排的食品抽检任务,共完成了725个批次的检验;市本级食品检验项目支出87.6万元,主要保障市本级食品检验任务,共完成食品检验679批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7.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1%。与上年支出6985.11相比,增加222.17万元,增幅3.18%,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本级对我单位安排项目资金及对专户的存量资金盘活后重新安排了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09.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2%。主要用于我单位的日常工作开展、人员经费支出及省级安排的食品药品监管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6.科学技术(类)支出1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编写本部门十四五规划。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8%。主要用于我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及养老保险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补助费用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及住房补贴的发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09万元,支出决算为15.12万元,完成预算的17.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3.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部门机构改革,“三公”经费预算数还是取2019年七家单位合并后的预算数,2020年的经费预算在2019年度上报,故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大。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19万元,下降3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1万元,下降3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万元,下降27.3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万元,占79.36%;公务接待费支出3.12万元,占20.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局领导到本单位进行工作调研及县区局人员到玉溪进行工作汇报用餐费。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7.00万元,与2019年支出1230.25万元相比,减少263.25万元,减少21.39%。主要是退休人员较多,减少了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支出,还包含工会经费和福利费,以及局机关办公用房租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7157.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3.69万元,固定资产5012.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63.63万元,无形资产507.6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3.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46.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14.67平方米,账面原值5.89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账面原值25.29万元, 为设备报废,未实现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房屋89平方米,账面价值1.97万元,2020 年度,市药检所出租出借资产收益2.78万元。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文件要求,市药检所今年退还了承租房屋的个体工商户的租金,导致本年出租出借资产收益为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157.53 | 273.69 | 5012.58 | 3991.8 | 1020.78 | 1363.63 | 507.63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84.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3.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9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5.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9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财政安排项目经费12个,我部门制定并印发了《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管理制度》,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效果评价和应用融入监管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的管理活动,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和内容,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预算绩效评价按照实施评价主体分为室(单位)自评和绩效办再评价。进行绩效考核。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合并,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部门在深化改革中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应对改革中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市场监管局的组建工作,实现工商、食药、质监、知识产权部门“四合一”,职能“七归一”。各项工作推进落实良好有序,圆满实现年初既定任务目标,较好地完成了部门总体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圆满完成了省对市的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各项目目标。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药品安全综合监管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是上年结转项目,支出经费81.35万元。为完成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到期换证523户。双随机检查零售药店411家、飞行检查45家。实施中药饮片、药品、疫苗、化妆品、医疗器械专项行动。完成药品抽检280批次、化妆品47批次、国省医疗器械抽检30批次和应急审批抽检5批。通过监督抽检、专项整治、飞行检查等监督管理手段,规范药械生产经营行为,对不合格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罚教育,促使药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此项目已完成。
项目二:工业产品监督抽检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支出经费14.00万元。完成2020年84个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任务,保证我市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产品质量合格率85%;生产企业抽检信息公开率100%;抽查产品覆盖率80%。此项目已完成。
项目三:流通领域商品抽检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支出经费14.00万元。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2020年机构职能合并完成后,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需要继续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年度内完成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儿童用(玩)具、车用商品、农资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开展质量抽查检验128批次。项目年初预计完成128批次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因消防器材中的灭火器、消防水带检验机构没有检测能力,实际完成计划118批次,调整了16批次的华宁陶进行抽检。此项目已完成。
项目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支出79.60万元。2020年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围绕年初制定的市级抽计划,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市县联动、统筹推进,全面完成食品抽检监测743批次任务,保健食品抽检20批次、食盐80批次;抽检信息做到全公示;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7%。实现了“4批次/千人”的总体目标,进一步促进全市食品规范,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此项目已完成。
项目五:市纪委监察委过渡办公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支出经费147.93万元。项目最终实际总投资1167.29万元,新建食堂、谈话室、信访室、连廊、屋顶层大会议室、智能信息化配置系统、电梯;办公楼1—6层内墙涂料翻新、围墙及部分室外附属工程改造。其中:修缮改造屋顶层大会议室,建筑面积:360.6m2,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4.3m,结构类型:钢架结构;屋顶层改造主要内容:改造扩建钢架结构大会议室,屋面防水隔热保温翻新,增加六层至屋顶的室外疏散钢楼梯等。修缮改造智能信息化配置系统、电梯(消防电梯);办公楼1-6层内墙涂料翻新等。造成资金缺口94.29万元,加上2018年底市财政预留该项目质量保修金53.65万元,共造成资金缺口147.93万元。2020年通过追加预算给予安排,支付工程款。此项目已完成。
项目六: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经费160.00万元。2020年玉溪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专项抽检监测任务分解下达后,全市各县局全面完成了任务目标。完成4042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食用农产品产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同时也达到了发现风险、控制风险、排除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和生命安全,让人民吃得放心的目的。由于项目资金于2020年12月到账,时间较晚,只使用17.23万元,其余资金结转至下年使用。
项目七:中央食品药品监管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经费42.07万元,通过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专项整治、飞行检查等监督管理手段,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促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从事经营使用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市局直接监管对象全覆盖,2020年计划化妆品抽检1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2批次;药品监督抽检培训人数139人;制播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视频或公益广告20分钟;对7家医疗机构进行飞行检查。各项目标任务均已完成,但是财政资金到账时间较晚,只使用11.91万元,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已用其他工作经费支出,其余资金结转至下年支出。
项目八:中药传承人培训项目绩效情况
由于新冠疫情影响,该项目培训基地未能如期举行培训。导致该年度中药传承人仅参加了一次培训,并写培训心得一份,在培训期间出勤率达到了100%。攒写论文一篇,但由于杂志社排期原因,2020年未能发表。其余资金结转至下年支出。
项目九:玉溪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缺口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国家和政府的形象,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为玉溪市市场监督局技术监督机构,随着国家对食品药品监督力度的加大,玉溪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承接的检验任务不断增加,现有实验室不能满足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的需求,严重制约食品监管的执行力度,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技术支撑体系,切实增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实施玉溪市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的必要的。经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该项目土地、规划、环评、稳评等手续完备,已达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工求。同意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食品检验实验室2500平方米。2.购置食品检验检测设备。3.建设信息网络系统 。项目目标已完成。
项目十:省抽食品检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2020年省抽食品检验项目已按项目要求完成了725批的检验任务,并完成了仪器设备的采购,但由于资金文件下达及资金到位较晚,导致该项目设备采购未能按时完成采购、安装及资金的支付,导致项目推进速度较慢。其余资金结转至下年支出。
项目十一:食品(含保健食品)检验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2020年市本级食品抽检项目于12月完成检验任务670批次,检验准确率为100%,保障了全市人民的饮食安全。由于市局调整了工作任务,该项目未完成年初既定的1720批的检验任务,同时该项目调减了项目资金160.00万元。由于新冠疫情影响,该项目采购的设备未能按时到货,导致该项目资金44.80万元未能完成支付。
项目十二:中央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补助“四项监测”经费
药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50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每百万人口报告数≥140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50份,药品不良反应新的严重的报告比例≥40%,药品不良反应严重的报告比例≥15%,药物滥用调查表报表有效率达到100%,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审核评价报告超时率≤5%,较大药品不良反应安全事件发生数0起,上级主管部门对监管任务完成情况的满意度≥90%,均已按照目标完成。监管企业满意度≥90%,公众对药品监管满意度≥80%,在预算经费内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达到100%,由于疫情影响,未达标。该项目剩余资金将转至2021年实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334201111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0年决算公开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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