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188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9-26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2401000)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2401000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新闻宣传,着力完成质量提升、简政放权、严守“四大质量安全”底线(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四大职能转变”;并负责市政府食品安全办、质量强市办、打击走私传销办、打击假劣侵权办、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五办”牵头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验;接受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委托检验;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重点工作,真心为群众办实事。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尺,精心组织策划为群众办实事,把好事真正办好,制定“民生实事计划”“为民办事清单”,继续巩固“放心肉菜超市”创建成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持续推进“诚信经营规范街区”“食品安全规范街区”建设,创建街区12条、商场25个、承诺企业91户、承诺店415个、授牌市场2个,真正让人民群众买得省心、吃得安心、用得放心。
2.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将支持服务企业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大力营造关心厚爱企业家的浓厚氛围,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成长、发展壮大、激发活力、释放潜力。截至2021年10月,全市实有市场主体24.56万户,其中:企业3.87万户,占实有市场主体数的15.77%;个体工商户20.69万户,占实有市场主体数的84.23%。与2020年同期相比,全市实有市场主体数同比增长19.78%,其中:企业数同比增长18.35%,个体工商户数同比增长20.08%,全市企业规模总量持续增长、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社会贡献日益凸显。
3.全面实施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内,市市场监管局制定抽查计划31项、部门联合计划27项,认领省局2021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2项、联合计划1项。依托平台建设推进协同监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归集信息21.33万条(其中: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8.27万条、行政处罚信息0.58万条,抽查检查信息2.47万条,联合惩戒信息18条),2021年,全市共归集各类市场主体涉企信息1.3209条。
4.运用“云智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截至10月,全市3个集中监管仓区共集中监管19批次423吨进口冷链食品。切实做好食物中毒防控,依托驻村工作队员在农村地区加强食品安全特别是食物(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
5.全面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管集市”“净餐馆”专项行动,建成区29个农贸市场实现有设施、明标价、常规范、严秩序、优环境“五个达标”,评定星级市场19个;按照中型以上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单位食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和小型餐馆和餐饮类食品摊贩实现场所干净、布局合理、餐具洁净、人员健康、食品安全“五个达标”目标,完成城区和重点区域餐饮服务单位达标7872户、达标率100%。严格落实“一退两抗”药品管控,实行监测数据日报告工作制,全市累计登记报告“一退两抗”购买人员71.16万人次,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发挥明显。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实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0%监管,1790部电梯纳入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监管。
6.突出技术优势,有力扩大质检技术服务供给。(1)检验检测任务圆满完成。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各类产品10,056批次;检定、测试各类计量器具119,140台件;检验、校验特种设备17,814台件。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完成药品检验306批次,其中:完成省级监督抽检206批次(含评价性抽验17批次)、市级监督抽检100批次;完成食品检验1380批次,其中:省抽食品750批次,涉及蔬菜制品、豆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食用油等20个大类;市抽食品630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20个大类;完成化妆品检验30批次,化妆品检验合格25批次。(2)积极发挥特种设备技术支撑作用,深入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发挥特种设备检验技术优势,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金属冶炼企业起重机械隐患排查,对8家企业50台在用冶金起重机金属结构进行检查,发现23台起重机45处隐患。为企业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培训360项,为38家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提供产品质量检验人员出厂检验培训141项。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完成免费考试人数458人,考试次数587次。
7.完成专利的申请和管理服务工作。2021年,援助中心为本市13家企业、28项新技术申请专利提供服务;帮助全市100多家企业和个人提供专利信息和维护专利电子账户服务,协助企业完成其专利授权后的后期管理;为7项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办理意见陈述;为120项专利提供专利交费、专利权恢复、专利著录项目变更等各种手续按照中国专利局的要求;处理本市非正常专利申请402件,督促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对尚未审结的专利申请进行自查,撤回低质量专利申请。
8.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提升投诉处理效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18日,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依托全国12315平台共接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4212件,其中:咨询10820件,已全部即时答复;接到投诉2514件,已办结2422件,当前办结率96.34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1.66万元。接到举报878件,已办结835件,办结率95.1%。
9.2021年玉溪市药品安全监测报告各项指标均远超省目标圆满完成:一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2354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1033.18份,超出省目标383.18份,其中新的严重报告比例达56.54%,超出省目标26.54%,严重报告比例达13.76%,超出省目标3.76%;二是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970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425.74份,超出省目标215.74份,严重报告比例达2%,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MDR报告覆盖率为100%,II类、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国家MDR监测系统注册率100%;三是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207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90.85份,超出省目标25.85份,辖区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国家ACR监测系统注册率达100%;四是药物滥用监测报告数718份,报告率100%,有效率100%;五是AEFI报告上报241份,其中一般反应162份、异常反应43份、偶合症32份,心因性反应2份、待定2份;六是全年共上报医疗器械重点品种不良事件:腹部超声诊断仪26份,超声胎儿心率仪1份、电动手术床/台3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包括: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玉溪市药品评价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
4.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
5.玉溪市药品评价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1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0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2.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3.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4.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5.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6.玉溪市药品评价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09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98.66万元,占总收入的91.2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747.86万元,占总收入的8.22%;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7.85万元,占总收入的0.53%。与上年收入合计7,501.28万元相比,增加1,593.09万元,增长21.24%。其中: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7,333.68万元相比,增加964.98万元,增长13.16%;与上年经营收入0.00万元相比,增加747.86万元,增长100.00%;与上年其他收入167.60万元相比,减少119.75万元,下降71.45%。主要原因是2021年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下划地方管理,经费纳入市级财政保障,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9,30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8.95万元,占总支出的82.70%;项目支出907.41万元,占总支出的9.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703.05万元,占总支出的7.55%。与上年支出合计7,475.64万元相比,增加1,833.78万元,增长24.53%,其中:与上年的基本支出6,453.38万元相比,增加1,245.57万元,增长19.30%;与上年项目支出1,022.26万元相比,减少114.85万元,下降11.23%;与上年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相比,增加703.0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下划地方管理,经费纳入市级财政保障,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98.95万元。与上年日常支出6,453.38万元相比,增加1,245.57万元,增长19.3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26.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58%,与上年5,212.52万元相比,增加914.09万元,增长17.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72.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42%,与上年1,240.86万元相比,增加331.49万元,增长26.71%。主要原因是2021年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下划地方管理,经费纳入市级财政保障,导致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7.41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022.26相比,减少114.85万元,下降11.23%,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项目经费减少,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下划地方管理后,非税收入成本补助资金由项目资金调为基本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一是爱国卫生运动市场监管专项经费项目,此项目为上年结转,金额44.8万元,本年支出20.84万元,结余23.96万元年末被财政收回,不再结转。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中的“管集市”、“净餐馆”行动开支。二是市场监管中央专项经费20万元,此项目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项目已在2021年完成。三是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此项目为上年结转,金额19.14万元,已全部支出,项目已完成。该项目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宣传费、差旅费支出。四是中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此项目为上年结转,金额30.16万元,已全部支出,项目已完成。该项目主要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抽检购样费支出,监督检查产生的差旅费及培训费。五是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及市场主体培育经费,项目金额142.76万元,支出126.59万元,属于上年结转项目,本年无结余。该项目主要用于创建全市规范经营街区。六是市本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为上年结转项目,金额10.15万元,支出0.48万元,本年无结余。七是高新区财政局拨入项目经费123.4万元,支出103.15万元,结余的20.25万元结转到2022年支出。该项目用于支付高新分局外聘人员劳务费、办公用房租金、开展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等工作。八是药品安全监管项目,项目金额10万元,已支出9.59万元,主要用于药、械、化的抽检购样费,结余的0.41万元结转在2022年使用。九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项目,项目金额58万元,支出11.21万元,结余的46.79万元结转至2022年支出,主要用于电梯应急平台的开发与维护。十是计量和认证认可专项经费,项目金额10万元,已全部支出,主要用于检测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有机认证产品的监督抽检。十一是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经费,项目金额28.77万元,支出1.12万元,结余的27.65万元结转至2022年使用。十二是文明城市创建项目经费,金额12万元,支出9.24万元,结余的2.76万元结转在2022年使用。十三是高新区农贸市场星级评价和标准化建设改造项目,项目金额7万元,由于资金到位较晚,项目在2022年1月开展。
2.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项目支出用于完成市场监督事务专项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具体为市场秩序执法支出10.01万元,质量安全监管(工业产品监督抽检)支出11.49万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27.93万元。
3.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支出的专项经费中,省抽食品检验项目支出135.6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安排的食品抽检任务,共完成了750个批次的检验;省级下达药品检验经费17.3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药品检验任务,共完成了210批次;市本级药品检验经费15.5万元,完成了药品检验任务100批次,化妆品检验任务30批次;中药传承人项目支出2.93万元,用于对中药传承人进行培训;市本级食品检验项目支出121.14万元,主要保障市本级食品检验任务,共完成食品检验630批次。
4.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5.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用于特定项目经费支出1.31万元,为就业社会保障局小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阶段性工作业务专项经费奖补,主要用于印刷小额贷款创业政策宣传册,专项工作业务等其他经费支出。
6.玉溪市药品评价中心: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万元,用于召开2020年下半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评估培训会及参加国家、省举办的相关培训班培训费及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4.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0%。与上年7,207.28万元相比,增加1,357.26万元,增长18.83%,主要原因是2021年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下划地方管理,经费纳入市级财政保障,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8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1%。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人员经费支出及省级安排的食品药品监管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支付专家评审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8.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2%。主要用于退休费、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社会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发动工作业务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及住房补贴的发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54万元,支出决算为41.57万元,完成预算的6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52万元,完成预算的7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预算的59.4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上疫情影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6.45万元,增长174.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52万元,增长20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3万元,增长61.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下划地方管理,经费纳入市级财政保障;二是上年按财政要求压缩30%以上的“三公”经费支出,本年无此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52万元,占87.85%;公务接待费支出5.05万元,占12.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局领导到本单位进行工作调研及县区局人员到玉溪进行工作汇报用餐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其余下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成本)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8.44万元,与上年967.00万元相比,减少58.56万元,下降6.06%,主要原因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较多。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5.94万元、印刷费7.15万元、咨询费11.91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92万元、电费9.71万元、物业管理费49.16万元、差旅费31.69万元、维修(护)费6.57万元、租赁费254.52万元、会议费6.7万元、培训费8.55万元、公务接待费3.96万元、劳务费84.25万元、委托业务费34.98万元、工会经费41.84万元、福利费42.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7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6,175.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2.54万元,固定资产23,665.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27.63万元,无形资产1,610.6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018.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652.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41.58平方米,账面原值86.12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1.3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29项,账面原值247.1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2万元;出租资产89.37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0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6,175.95 | 272.54 | 23,665.11 | 15,217.32 | 543.38 | 297 | 7,607.41 | 0 | 627.63 | 1,610.67 | 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2.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6.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2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财政安排项目经费22个,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管理制度》,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效果评价和应用融入监管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的管理活动,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和内容,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预算绩效评价按照实施评价主体分为室(单位)自评和绩效办再评价。进行绩效考核。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深化改革中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应对改革中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推进落实良好有序,圆满实现年初既定任务目标,较好地完成了部门总体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圆满完成了省对市的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各项目目标。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计量和认证认可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2021年完成食品行业定量包装监督抽检批次50批次;有机认证产品3户;检查企业20户;有机产品监督抽检5批次;抽检合格率96%以上,企业产品合格率80%以上。
项目二:药品安全监管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2021年完成药品监督抽检500批次,实施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超过120户,组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2项,开展年度药品监管人员执法培训1次,开展“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1次。
项目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2021年完成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1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五进活动,印制宣传材料10000份,建成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1个。因财政库款不足,2021年未支付电梯平台建设费,进而未开展电梯试点,钢瓶动态追溯系统未纳入财政预算,其余绩效指标均按照计划完成,未支付电梯平台建设费结转2022年支付。
项目四:行政执法服装配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2021年因财政库款不足,资金未拨付到位。该项目纳入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
项目五: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2021年用上年结转资金完成,用于药品安全科普视频或公益广告制作,印制药品宣传资料,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企业监管,药品安全群众宣传普及率80%以上,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及服务满意度80%以上。
项目六: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2021年用上年结转资金完成,用于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支出,案件查办数量87件,设立1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全年未发生食品、质量、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案件办结率达90%上。
项目七: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2021年完成药品抽检216批次,化妆品抽样71批次,医疗器械抽检33批次,抽检结果已全部公示,通过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专项整治、飞行检查等监督管理手段,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促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从事经营使用活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项目八: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及市场主体培育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2021年用于创建食品安全规范街区、诚信经营规范街区(可分开创建、也可合并创建),以点带面,动员社会各方参与市场监督,创造安全放心、诚信友善的消费环境。
项目九:文明城市创建项目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2021年用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全力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因疫情原因,共开展执法活动5次、印制宣传材料34500份、报社宣传版报到5次、宣传背景墙制作5次、宣传场地、设备租赁5次、消费教育引导宣传微视频制作、媒体发布5次、宣传展板制作5套,其余绩效指标均按照计划完成。
项目十:流通领域商品抽检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资金总量10.01万元,绩效评价得分95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根据每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流通领域工业产品抽验工作计划,按预算完成对流通领域商品366批次的监督检查抽检任务,完成率100%%。该项目已顺利完成。
项目十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资金总量165.30万元,绩效评价得分94.00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根据每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食用农产品抽验工作计划,按预算完成对市级食用农产品及食盐2400批次的监督抽检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项目已顺利完成。
项目十二:检验检测保障及能力提升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为自有资金预算项目,资金总量551.37万元,绩效评价得分98.80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按预算完成检验检测设备43696台,出具检测报告46941份,完成率100%。该项目已顺利完成。
项目十三:工业产品监督抽检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资金总量11.49万元,绩效评价得分94.00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根据每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生产领域工业产品抽验工作计划,按按预算完成对120个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检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项目已顺利完成。
项目十四: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为省级财政安排项目,资金总量81.81万元,绩效评价得分94.46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按预算完成2021年度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任务2400批次,并及时将抽检结果录入系统,支付执行率94.61%。存在问题:支付执行率低,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措施:提高资金支付进度,加强精细化管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增强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十五: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第二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为省级财政安排项目,资金总量21.64万元,绩效评价得分93.76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按预算完成2021年度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任务2400批次,并及时将抽检结果录入系统,支付执行率4.46%。由于资金到位较晚,部分资金未能完成支付,将结转下年完成。
项目十六:药品及化妆品检验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为市本级财政安排项目,项目资金15.5万元。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作为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根据每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抽验工作计划,承担依法实施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2021年完成玉溪市辖区内药品监督检验100批次,完成化妆品检验30批次并完成玉溪市辖区内生产经营流通涉药企业的委托检验。该项目已顺利完成。
项目十七:食品(含保健食品)检验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为市本级财政安排项目,项目预算资金18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19.7万元。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作为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置的食品检验机构,根据每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抽验工作计划,承担依法实施食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2021年完成玉溪市辖区内食品监督检验630批次。该项目顺利完成了食品检验630批,及时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执法依据,保障全市人民的饮食安全。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但由于疫情影响相关设备未到位,部分资金未能完成支付,故项目未能完成,将结转下年支付。
项目十八:省抽药品检验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为中央财政安排项目,项目预算资金17.6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7.33万元。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作为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2021年完成省级安排玉溪市辖区内药品监督检验210批次。由于省级下达调整通知,减少了批次,该项目完成药品检验批次206批次。
项目十九: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该笔资金属中央补助地方药品监管经费,用于开展省抽药品检验(与省抽药品检验属同一项目),属第二批追加资金,项目预算资25.4万元。由于资金到位较晚,该项目采购设备未能完成,将结转下年完成。
项目二十:省级食品抽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为省级财政安排项目,项目资金187.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省级安排食品抽检任务750批次。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但由于疫情影响相关设备未到位,部分资金未能完成支付,故项目未能完成,将结转下年支付。
项目二十一:小额贷款贴息奖补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经费1.31万元主要用于印刷小额贷款创业政策宣传册,专项工作业务等其他经费支出。
项目二十二: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2021年经费支出1.57万元,用于召开2020年下半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评估培训支出0.33万元,参加国家、省举办的相关培训班,培训费及差旅费支出1.2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2401111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决算公开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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