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761928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09-19 |
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2016年度,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布置,我所高度重视,对2016年的财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认真负责的态度编制了2016年部门决算,并对2016年的部门决算进行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及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一个专门从事药品及食品检验工作的事业单位,同时加挂玉溪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对玉溪市的药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情况进行监测。主要工作职责:
(1)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为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抽验结果。
(2)接受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委托检验。
(3)接受医疗单位自配制剂的复核检验,提出技术审查意见。
(4)接受食品、保健品等检验。
(5)对本市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质检机构和人员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
(6)改进提高药品检验技术。
(7)完成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二)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1、检验工作。(1)药品检验。药品检验698批次,其中监督抽验:440批次,合格400批次,合格率90.9%;基本药物:150批次,合格148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8.7%;委托检验108批次。(2)食品检验。2016年玉溪市食药检所首次承担食品检验任务,2016年共检验省抽食品550批次,合格540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98.2%。2017年食品检验任务为750批次。(3)化妆品检验。化妆品检验35批次,合格35批次,合格率为100%。(4)保健食品检验。保健食品检验37批次,合格37批次,合格率为100%。
2、四项监测工作。(1)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共上报ADR/E报告表2257份, 百万人口报表数为990.60,超省中心2016年工作目标任务数490.60。(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监测。共上报MDR报告923份,百万人口报告数405.11,超省中心2016年工作目标任务数285.11。其中死亡报告0份,严重报告193份,严重报告所占比例20.91%。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达100.00%。(3)化妆品不良反应(ACR)监测。建立了玉溪市药械安全性监测咨询专家库。消除省级化妆品哨点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化妆品不良反应零报告现象。共上报ACR报告表83份,均为一般病例,报告人职业为医生,县级上报覆盖率100.00%。(4)药物滥用监测。上报到10家单位上报的药物滥用调查表1964份,其中戒毒机构1471份、美沙酮门诊493份。有效报告覆盖率达100%,网络直报率100%,上报单位覆盖率达100%。
3、应急检验。2016年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首次参加了云南省药品应急检验演练。全所人员各司其责、冷静应对,各相关科室紧密配合,克服困难,加班加点,仅耗时15小时便完成了:要求在72小时内完成的中药品种藿香正气水的4个定量检验项目。获全省综合评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充分凸显我所在药品应急检验完成速度、项目完成程度、数据准确性、规范性四方面的优势。
4、人员培训。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践行全员全方位培训,培训力度大,为在岗职工量身定做培训计划并落实。2016年,多次组织及参加省市两级级培训等多样化培训共49人次,共46天。参培率达到140%。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16年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一户,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全部为事业编制,2016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事业人员38人。单位共有退休职工16人,年末退休人员占总人数比重为42%。以上54人全部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核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其中有公务轿车2辆,金杯小客车1辆,待报废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度收入合计805.11万元,比上年减少了485.77万元,减少37.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22.22万元,占总收入的77.28%。比上年减少了656.58万元,减少了51.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上年度财政拨入了市食品安全检监测项目土地款635万元;其他收入182.89万元,占总收入的22.72%。比上年增加了170.89万元,增加了1424.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所首次承担了省抽食品检验任务,收到省收食品检验经费71.5万元及市级配套检监测项目经费111.39万元。(具体情况见表)
收入与上年对比 单位: 万元 | ||||
2015年 | 2016年 | 增减数 | 比上年增减% | |
收入 | 1290.81 | 805.11 | -485.7 | -37.63% |
财政拨款收入 | 1278.8 | 622.22 | -656.58 | -51.34% |
事业收入 | 0 | |||
其他 | 12 | 182.89 | 170.89 | 1424.11% |
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度支出合计1,274.61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12.73万元,减少了8.13%。其中:基本支出 531.03万元,占总支出的41.66%;项目支出743.58万元,占总支出的 58.34%。二、支出决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1.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8.86万元,增长了22.88%,主要原因由于规范津补后人员工资增长及新招聘4名人员造成的。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6.3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7%;商品服务支出34.67万元(包括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3%。具体分析见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为完成玉溪市辖区内药品检验工作、四项监测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为743.5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11.6万元,下降了22.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15年食品安全检监测项目市级投入并支付的土地款635万元,而2016年没有此类的大额支出。项目支出中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的支出为164万元;用于药品事务的支出为239.58万元; 用于化妆品事务的支出为4.29万元; 用于食品安全事务的支出为312.23万元; 用于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的支出为19.48万元,用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支出4万元。具体分析见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7.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17%。与上年相比减少了542.05万元,减少了39.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市财政拨入并支出了食品安全检监测建设项目土地资金635万元,而本年度无此项大额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主要用于开支本所职工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缴纳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0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6%。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经费、全市的药品、保健品、化妆品检验经费、四项监测经费。
3、住房保障(类)支出4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及住房补贴的发放。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分析。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2万元,支出决算为 5.53万元,完成预算的81.0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3.67万元,完成预算的14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44.2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所平日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接待审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59万元,增长了88.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1.43万元,增长63.84%,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所的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开始频繁出现故障,为了行车安全必须进行必要的维修,所以2016年公车费用增长较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6万元,增长165.71%,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16年我所开始接省抽食品送检,因为食品保质期短的原因必须及时完成收检过程,故须接待县区送检工作人员,同时由于先后有其他地州的四项监测中心人员到我所进行交流学习导致我所2016年公务接待费有所增长。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年执行数 | 2016年执行数 | 与上年差异 | |
金额 | 比例 | |||
因公出国出境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 2.24 | 3.67 | 1.43 | 63.84% |
公务接待费 | 0.7 | 1.86 | 1.16 | 165.71% |
合计 | 2.94 | 5.53 | 2.59 | 88.10% |
人均支出 | 0.08 | 0.15 | 0.07 | 87.5%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67万元,占66.40%;公务接待费支出 1.86万元,占33.6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食品、药品、保健品及化妆品检验,及四项监测工作的开展,所需支付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86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86万元(共安排国 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3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保健品及化妆品检验,及四项监测工作顺利完成而发生的接待支出。
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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