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2535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9-25 |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733301000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玉溪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主要职责是:
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稽核审计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公积金管理科、贷款管理科、信息技术科、法规科。9个分支机构,包括:中心城区管理部和江川、澄江、通海、华宁、峨山、易门、新平、元江管理部。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纳入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末其他人员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推动业务发展提质增效
1.提质扩面,增强保障能力。健全缴存政策,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能够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享受住房公积金各项服务和政策优惠,6月11日印发实施《玉溪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试行)》,有效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入城”成本,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在玉溪安居乐业。持续推动县区财政欠配补缴工作,采取主动上门协调、发送书面催缴函、加强汇报等方式,动态跟踪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欠缴和补缴情况,督促单位履行缴存义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精准施策,提振住房消费。6月27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从“新增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上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开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3个方面优化制度,进一步支持玉溪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科学运作,保障资金收益。加强市场分析研判,根据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动态配置存储资金,保持流动性合理适度,支撑各项业务有序运转。加强保值增值管理,优化业务承办银行考核指标,强化利率协商议价,提升资金运作效益。加强业务风险防范,规范楼盘准入,从了解房地产企业楼盘开发、建设、销售、贷款需求,到实地勘查、准入审核、贷款审批发放等全流程跟踪指导,切实从楼盘源头防范和降低贷款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严格贷后管理,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分级分类”工作机制。
4.规范管理,提升运营效能。推进数据治理及提升工作,用好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数据质检工具、电子化稽查工具和数据自检自查4个工具,规范新增数据采集和录入标准,定期检核完善存量数据,筑牢数字化发展根基。强化制度约束,制定印发《玉溪市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健全审计问题整改、成果运用、监督跟踪机制,增强审计实效。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实行多级审批,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约,有效防范违规审批行为发生。全面体检评估,按照《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年度体检评估工作方案》,综合评判公积金管理运行效果,量身制定改进措施,促进发展绩效提升。
(二)加快民生服务提速扩容
1.聚焦大局,保障重点任务。印发实施《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持“兴玉英才卡”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调整优化政策,给予高层次人才更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扎根玉溪。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按照《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5项具体工作,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回应企业困难和群众期盼,在政策制定上更加突出企业需要、群众需求的工作导向,确保各项政策的制定出台更加符合玉溪实际。
2.惠企便民,打造优质服务。持续简化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方式、强化数字赋能,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贴心、更为暖心的服务体验。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抓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严格按照《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深入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服务提升活动成绩斐然,中心城区管理部被住建部评为“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表现突出集体”。
3.多措并举,强化政策宣传。持续强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以管理部为单元建立住房公积金宣讲服务队,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六进”宣传活动。做优服务品质,接听“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缴存职工提供7×24小时政策咨询。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21780141.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80141.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44893.69元,下降15.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44893.69元,下降15.6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2021年和2022年部分项目结转至2023年支出,而2024年仅包含本年度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21780141.64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5031.64元,占总支出的86.02%;项目支出3045110.00元,占总支出的13.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44893.69元,下降15.6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70014.69元,下降5.88%;项目支出减少2874879.00元,下降48.5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2021年和2022年部分项目结转至2023年支出,而2024年仅包含本年度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35031.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662612.58元,占基本支出的88.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72419.06元,占基本支出的11.06%。人员经费支出人均264485.91元,日常公用经费人均32895.5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4511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互联网信息系统扩建及运维保障项目经费3045110.00元,主要用于设备和服务器托管服务、数字电路业务租赁、电子回单系统建设、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80141.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044893.69元,下降15.66%,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6425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235468.72元,其中:基本工资2818295.00元,津贴补贴114750.00元,奖金19500.00元,绩效工资6070261.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7325.7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337.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828791.06元,其中:办公费137258.00元,印刷费6558.00元,水费3110.45元,电费23162.65元,邮电费22185.50元,差旅费149501.24元,公务接待费3046.00元,劳务费14546.00元,委托业务费13400.00元,工会经费154323.52元,福利费63070.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289.38元,其他交通费用150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32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元江管理部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支出1198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4023.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1%,完成年初预算的145.51%。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874399.6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9511.04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0112.9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四名职工,追加经费额度发放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702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中: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92719.6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485094.5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206.2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四名职工。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8483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6%,完成年初预算的86.1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6936751.85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1008618.00元,发放购房补贴支出3946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2900.00元,决算为226335.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9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0550.66元,增长95.4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2.9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900.00元,决算为103489.3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72%,完成年初预算的6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04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5%,完成年初预算的30.4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801.34元,下降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52.00元,增长103.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552.00元,增长103.8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2900.00元,支出决算为226335.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9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0550.66元,增长95.4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900.00元,决算为103489.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0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杜绝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801.34元,下降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52.00元,增长103.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552.00元,增长103.8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元江管理部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元江管理部原公务用车使用时间长,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性能显著下降,频繁维修成本高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各管理部到市本级参会、参加活动和到各科室办事,市本级考核、调研各管理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发布公积金新政策,昆明、苏州、西双版纳、临沧和德宏公积金中心到本单位学习交流经验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6161174.15元,其中,流动资产389498.57元,固定资产3773988.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83781.99元(净值),其他资产13905.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32405.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64210.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70.23平方米,账面原值585252.0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48996.6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395.00元;出租房屋762.97平方米,账面原值563219.2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02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5506.8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59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3914.8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5706.8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5706.8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制度建设: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结合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实际,已制定《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实行。
2.制定目标:一是持续做好增点扩面和催缴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是贯彻落实“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三是优化购房提取和购房贷款还贷提取条件;四是积极开展异地贷款和组合贷款;五是防范化解逾期贷款风险;六是加快“数字公积金”建设,提升公积金政务服务效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上报量大于等于140万条,建立完善“一网通办”和“好差评”系统,做好12329短信发送和12329热线接听工作,按照住建部要求,完成13个跨省通办事项,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2024年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32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50亿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20亿元。
3.运行监控:通过对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互联网信息系统扩建及运维保障项目经费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分析绩效目标偏差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保证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4.绩效自评: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内设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保证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收集整理完成绩效目标情况的相关数据,确保绩效自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为优。一是2024全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6.19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4.95亿元,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58亿元,各项绩效目标均超额完成。二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性作用,不断扩大公积金的缴存面,发挥公积金制度优势,新增缴存职工1.06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0.08万人,切实解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根据政策导向和资金运行情况,及时优化调整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能够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享受住房公积金各项服务和政策优惠。三是各部门均按各项政策规定履行部门职责,质量达标。四是厉行节约,控制成本,经费实际支出既保证了履行职能需要,又未超出预算。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互联网信息系统扩建及运维保障项目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自评等级为优,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全部完成。截至2024年12月底,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推送消息251.28万条、通过运营商短信平台推送10.72万条,12329热线接听数量3582个,按照住建部要求,实现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完成住建部要求的13个跨省通办事项,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保障好核心业务系统安全运行(等保三级测评、密改密建),做好信息系统物理层、数据链路层、网络层(异地灾备、设备托管、电路租赁)的保障工作及网络安全工作,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间达到8784小时,全年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量31.85万条,单位网厅的使用数量3282个,服务渠道维护数量10个,微信公众号年信息发布量208条。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24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五)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2024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涉及财政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733301111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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