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6885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3-08-31 |
华宁县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华宁县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华宁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华宁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华宁县审计局是华宁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负责起草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华宁县人民政府和玉溪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华宁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华宁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华宁县人民政府进行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属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5.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6.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市、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县级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华宁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华宁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7.按照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华宁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8.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9.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华宁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华宁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县委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2022年,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2项,审计查出问题金额201,630万元,已上交财政52.00万元,审计后挽回损失20.00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63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事项7件,移送金额共19.00万元。全年审计专报、要情等获主要领导批示5篇次,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16条,获全省优秀数据分析应用案例1项、全市优秀审计项目1项,各项工作成效较为明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华宁县审计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固定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财政审计股。所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华宁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审计局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华宁县审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审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华宁县审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相应收入支出,华宁县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相应收入支出。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审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816,973.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6,710.26元,占总收入的95.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0,262.74元,占总收入的4.7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1,559.89元,下降2.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1,151.99元,增长2.9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72,711.88元,下降54.22%。主要原因: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审计机关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在职人员正常薪级工资增加及职务职级的晋升,导致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2.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地方财政补助审计工作及投资审计经费,因地方政府安排审计任务变化而正常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审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831,597.32元。其中:基本支出3,605,964.11元,占总支出的74.63%;项目支出1,225,633.21元,占总支出的25.3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8,948.52元,下降5.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045.74元,增长0.64%;项目支出减少321,994.26元,下降20.8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审计机关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且在职人员正常薪级工资增加及职务职级的晋升,导致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2.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外出审计相关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05,964.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07,426.50元,占基本支出的91.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8,537.61元,占基本支出的8.28%,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4,927.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审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5,633.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审计业务经费项目支出862,059.89元,占项目支出70.34%,主要用于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审计业务相关经费支出;2022年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支出230,000.00元,占项目支出18.77%,主要用于科技强审,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软件和硬件方面审计硬实力;审计处理处罚成本性返还项目支出89,900.00元,占项目支出7%,主要用于持续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其他资金收入项目支出43,673.32元,占项目支出4%,主要用于地方财政补助审计工作及投资审计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华宁县审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6,526.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5%。与上年相比增加6,929.47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审计机关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且在职人员正常薪级工资增加及职务职级的晋升,导致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31,07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8%。其中:行政运行1,584,413.61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1,091,251.89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审计项目经费支出;信息化建设21,120.00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信息设备购置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事业运行1,021,838.80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12,453.32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8,64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5,900.00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741.50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2,327.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其中:行政单位医疗62,627.46元,事业单位医疗59,8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3,40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00.00元,均用于审计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4,4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84,480.00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100.00元,支出决算为49,1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3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84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8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审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100.00元,支出决算为49,1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8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263.00元,增长11.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21年、2022年均为0.00元,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65.00元,下降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128.00元,增长56.0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1.我县突发新冠疫情,根据华宁县防控疫情指挥的要求,对定点单位小区进行疫情防控值守,我单位将部分接待费用于定点伙食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就比上年增加7,12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审计机关、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学习交流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审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537.61元,比上年增加2,130.41元,增长0.7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下达的工作任务重,增加了办公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为保障各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宁县审计局资产总额2,884,521.21元,其中,流动资产317,619.56元,固定资产2,566,901.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4,506.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44,30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华宁县审计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2.华宁县审计局2022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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