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6883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3-08-31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县审计局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3.向中共新平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新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新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市、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全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新平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新平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加强与上级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新平县审计局按照县审计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完成审计项目19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7,911.88万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金额46,990.92万元,违规金额920.95万元,应上交财政890.44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770.26万元,应调账处理399.08万元,为财政增收节支475.55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26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6件2人8,887.00万元;移送相关部门案件9件1,175.00万元。出具审计报告21篇,对被审计单位提出建议50条,被采纳50条。提交审计信息78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1篇。
2022年,新平县人民医院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获全市审计机关2022年优秀审计项目二等奖,新平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赖朝东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获三等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财政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所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884,079.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4,801.12元,占总收入的87.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49,278.02元,占总收入的12.3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3,157.42元,增长3.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3,117.51元,增长14.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19,960.09元,下降37.97%。2022年度总收入较上年度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进人员工资标准增加,故2022年度人员经费全年数增加,年底决算较上年增加。2022年度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县级补助的审计业务经费未全额拨付至本单位,故较上年度比较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7,137,195.95元。其中:基本支出4,874,284.12元,占总支出的68.29%;项目支出2,262,911.83元,占总支出的31.7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8,109.72元,增长4.9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1,049.51元,增长8.24%;项目支出减少32,939.79元,下降1.4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总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是2022年度新进人员工资标准增加,故2022年度人员经费全年数增加,年底决算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74,284.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89,051.12元,占基本支出的90.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5,233.00元,占基本支出的9.95%。2022年度年底人数23人,公用经费实际人均标准21,097.09元每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62,911.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审计业务经费项目支出845,840.00元,用于审计业务开展所支出的各类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占比37.38%;审计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13,400.00元,用于金审三期通讯服务等费用,占比5.01%;国有资产收益成本性支出经费项目支出64,000.00元,用于支出审计业务开展各类办公费及国有资产房屋修缮维护等费用,占比2.83%;2022年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支出340,000.00元,用于购置金审三期电脑费用,占比15.02%;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99,671.83元,用于政府购买人员工资、党建经费及审计业务开展支出各类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占比39.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4,801.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55%。与上年相比增加743,117.51元,增长14.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对应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8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4%。其中:行政运行2,391,940.00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1,185,840.00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审计项目经费支出;事业运行1,226,020.00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77,400.00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9,50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9,501.12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2,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8,2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65,1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1,10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00.00元,均用于全省审计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1,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381,800.00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2.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7.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765.26元,增长3.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21年、2022年均为0.00元,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765.26元,增长16.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00.00元,下降13.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限增长,较上年度修理费增加。故整体“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审计业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2,350.00元,比上年减少164,867.56元,下降27.15%,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中退休人员1人,较上年度比较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资产总额3,525,036.77元,其中,流动资产929,949.33元,固定资产2,595,087.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7,656.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7,65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3项,账面原值159,09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6,74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6,74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县审计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2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pdf
3.新平桑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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