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60308 | 文     号 | 〔2026〕-29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6-04-28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筑工程、建材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筑工程、建材工程
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6〕-29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6年度建筑工程和建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在线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人〔2026〕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重要事项强调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申报对象与评审权限
(一)申报评审对象
玉溪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从事建筑工程、建材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具备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岗工作人员(“双肩挑”人员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审权限
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6年度建筑工程和建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在线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人〔2026〕29号)要求,各州市企事业单位初级、中级职称由州市负责组织评审,全市申报初级、中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此次申报推荐范围。玉溪市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评审工作全程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简称“省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进行。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账号注册、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相关操作说明请到网站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下载。
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申报材料严禁涉密,不得填报、上传涉密材料。
三、审核推荐起止时间
(一)建筑工程
1.副高级申报审核时间
(1)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6月1日08:30至2026年7月10日18:00。
(2)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8:00。
(3)主管部门(含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市(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 年7月31日18:00。
2.正高级申报审核时间
(1)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6月1日08:30至2026年6月26日18:00。
(2)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18:00。
(3)主管部门(含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市(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8:00。
(二)建材工程(副高级、正高级申报审核时间一致)
1.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6月1日08:30至2026年6月26日18:00。
2.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18:00。
3.主管部门(含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市(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8:00。
四、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材料审核要求
1.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审核推荐的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填写的全部材料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对已发表的论文、著作应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正规平台进行核验,若出现套刊、假刊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进行严肃处理。申报材料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方可推荐。
未经审核、推荐、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参评。用人(用工)单位如存在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被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2.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规范性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全不全”。按照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需对本辖区内申报人提交的现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真伪进行二次核验,核验情况书面反馈市住建住建局法规科技科(于8月3日前完成)。如申报人为非公经济组织人员的,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还需对申报人所在非公经济组织的真实性、运营情况及申报人专业实绩进行审核。
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人资格合规性负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申报条件“符不符”。严格核查申报人资格条件、履职年限(重点核实申报人社保与合同的真实性和一致性)等核心要件。对自由职业申报人,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兜底审核责任,会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职责。
(二)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计算时间截
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对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的履职年限计算是指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对应层级职称的任职年限。
2.申报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审核、各级主管部门复核时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更正补充的,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3.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申报。
4.职称申报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1),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并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
5.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须在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完成,申报系统关闭后无法重新开通。
(三)职称证书办理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 号)规定,2026 年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自 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职称评审通过确认单》由评委会统一印制盖章后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辖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并及时与本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对接,确保高级职称评审的申报、审核、推荐等有关工作按上述程序开展。
(二)各审核推荐单位务必严格按照上述申报程序进行操作,根据申报人员的不同身份,在系统中正确选择下一阶段审核推荐单位。不按程序操作导致无法申报的,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后果。
(三)各审核推荐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若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违规行为,将按《职称评审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及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技术支持电话: 0871—65836836、0871—65353824、
0871—65862043、0871—63526467。
政策文件咨询电话:钱 轶 0877—2664197、1898773436,
杨丽梅 0877—2664197、13887777672。
附件:2026年度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报送材料附件包
附件6.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6年度建筑工程和建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在线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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