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9432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5-04-01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邀请函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邀请函
社会各界:
为推动基金监管综合体系建设,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根据《玉溪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试行)》规定,玉溪市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4月聘请了20名同志为玉溪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现聘期即将到期。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工作力度,形成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医疗保障监管格局,共筑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共同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发出参加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邀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勇于发声;
(二)热心医疗保障事业,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具有一定的政策法规知识储备水平;
(三)工作认真负责,民主作风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馈群众意见;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五)玉溪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职责
(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条款,对医疗保障部门及所属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进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若发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违法违规线索,及时通过有关渠道向市医疗保障局反馈,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玉溪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安排部署,参加相关稽核、审核、检查、宣传、培训及研讨等活动;
(三)主动宣传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医疗保障知识;
(四)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通过有关渠道向玉溪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馈。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社会监督员选聘由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在玉溪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yuxi.gov.cn/)发布公告,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
(二)资格审查与公示
报名结束后,由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并在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市医疗保障局正式聘用,发放聘书和工作证。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
(二)报名方式:可通过电话或到访的方式联系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报名。申请人自愿填写《玉溪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或提交至市医疗保障局监督管理科(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23号)。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为自愿、义务性工作,无劳动报酬,不与市医保局建立任何劳务关系。
(三)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的,按照国家医保局《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玉溪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办理。
(四)社会监督员聘期3年,期满后由市医保局根据情况续聘或解聘。
联系人:戴宇阳 联系电话:0877-2096008
附件:玉溪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玉溪市医疗保障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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