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4686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4-20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协议医药机构违规情况的通报
2020年,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的安排,我市将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加大曝光已查实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力度,维护基金安全。现将2020年一季度查处的部分协议医药机构违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云南满济堂药业有限公司新平便民店违反服务协议案例
经查,云南满济堂药业有限公司新平便民店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慢性病处方未经执业药师审核签字;营业时间药师不在岗的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依据《玉溪市医疗保险慢性病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追回不应由医保支付的费用2956.02元,并按2倍追回违约金5912.04元,两项合计8868.06元,同时暂停医保支付系统3个月(2020年2月2日至2020年4月1日)。
二、新平县冯琼芬口腔诊所违反服务协议案例
经查,新平县冯琼芬口腔诊所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处方非执业医师开具,医师签名均为他人代签;处方填写不完整;无定点标志或标识的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依据《玉溪市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暂停医保支付系统2个月(2020年2月10日-2020年4月9日)。
三、新平县杨琼艳口腔诊所违反服务协议案例
经查,新平县杨琼艳口腔诊所在诊疗过程中存在门诊日志登记不及时;无证人员开具处方;处方医师本人未签字,而用印章代替;未为患者提供费用明细清单;部分处方无临床诊断等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依据《玉溪市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暂停医保支付系统2个月(2020年2月2日-2020年4月1日)。
四、新平县王迎春口腔诊所违反服务协议案例
经查,新平县王迎春口腔诊所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未设置“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及“医保服务意见箱”;未开具纸质处方,医师未签字确认;购销存台账不健全;医保刷卡票据保存不完整的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依据《玉溪市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暂停医保支付系统2个月(2020年2月10日-2020年4月9日)。
五、红塔区大营街万寿药店违反服务协议案例
经查,红塔区大营街万寿药店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实时上传消费明细、药品账面库存和实物库存不符的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依据《玉溪市医疗保险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追回不应由医保支付的费用100元,暂停医保支付系统2个月(2020年3月27日-2020年5月26日)。
六、元江县曼来镇南溪村卫生室违反服务协议案例
经查,元江县曼来镇南溪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李某某通过电话与本村外出务工人员张某某的父母联系并取得张某某的照片,为其办理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生了24元的医疗费用,其中12元为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2元为卫健部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统筹支付。类似家庭医生签约情况南溪村卫生室共有186人,造成医保基金流失2232元。依据《玉溪市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不应由医保支付的费用2232元。
上述违规情况的发生,暴露出在现今国家医疗保障局重拳出击,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高压态势下,我市部分医药机构依然心存侥幸,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内部管理松散,违反服务协议,各协议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服务协议约定,认真学习《云南省医疗保险反欺诈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及相关法律,从思想上警醒、责任上强化、制度上落实,规范医保诊疗服务行为,切勿跨越红线。一旦发现违反服务协议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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