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31489528 | 文     号 |   |
| 来   源 | 工信微报 | 公开日期 | 2023-11-01 |
(以案释法)浙江省湖州市某建筑施工企业擅自设置、使用信号放大器案
(以案释法)浙江省湖州市某建筑施工企业擅自设置、使用信号放大器案
【违法事实】2022年6月30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监测执法人员对湖州市吴兴区某酒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一台违规使用的信号放大器,正处于工作状态,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调查询问,确定该设备为某建筑施工企业于2022年1月安装使用,主要为了增强公众移动通信信号。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14条、第27条规定。
【处罚决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0条规定,对该施工企业作出“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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