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40580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12-15 |
澄江分局深化“非现场执法” 筑牢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管双防线
澄江分局深化“非现场执法”
筑牢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管双防线
2022年11月21日,澄江市突发新冠疫情,全市进入严峻而复杂的疫情防控期。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迅速行动,全面部署,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结合主责主业,依托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网络端检查、全市21户33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巡查及无人机高空巡航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建立健全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做到疫情防控和环境监管两手抓、两不误。
一是许可排污执行全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分局执法人员不断优化了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利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等对18家重点排污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情况进行非现场检查。通过规范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提高企业执行报告的提交率及自行监测数据的公开率,督促排污企业切实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的主体责任。
二是自动监控监管全天候。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可针对排污单位的环保设施运行、排放数据等进行监测监控,使生态环境部门能够实时掌握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污情况。目前澄江市已建成排污单位废水自动监测系统17套,废气自动监测系统14套,医疗废水流量自动监测系统2套,可24小时监测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排污单位监控面源覆盖率可达78%。疫情防控期间,分局巡查人员第一时间发现异常数据并甄别处理,一旦发现超标排放情形,执法人员立即固定违法证据,让环境违法行为无所遁形,确保排污企业达标排放污染物。
三是高空巡航巡查全覆盖。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结合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分局制定了“无人机”巡查方案,利用无人机“查得准、盯得住、传得快”的优点,对县域农田相对集中的北片区进行地毯式巡航,巡查秋冬季节农田秸秆禁烧的落实情况,不仅有效避免了人与人之间的密切接触,且高效、快速制止了多起焚烧秸秆的行为,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强大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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