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2457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1-21 |
扎实办理信访举报投诉案件 切实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2021年1月以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环境保护部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规定要求,办理各类信访举报投诉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妥善化解企群矛盾。
一是扎实抓好信访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按要求做好来信来访来电、上级交办、同级部门转送信访交办投诉案件登记及信息录入,按程序开展案件交、转、督办工作。2021年1—12月,我市共接到各类生态环境污染信访举报投诉883件,其中“12369”环保举报热线527件,微信举报38件,网络举报52件,上级交办185件,群众来信39件,群众来访42件。按污染类别划分:水污染124件,大气污染358件,噪声污染269件,固体废物污染46件,核放射污染0件,其他污染类型86件,上述投诉件均已在第一时间受理并办理。
二是依法分类化解环境污染纠纷。5月以来,严格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环境污染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玉溪市环〔2021〕68号)开展环境污染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每月调度一次各县(市、区)排查化解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县(市、区)依法分类化解排查出的环境污染纠纷。全年共排查出生态环境污染纠纷5件,均已按照依法分类途径就地就近妥善化解,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属地。
三是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775人次,检查各类企业4519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14件,罚款5342.1万元,办理配套办法案件35件,其中查封扣押7件,停产限产20件,移送拘留7件,犯罪移送1件,有效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环境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17号),健全应急值守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件系统、市应急办对讲机调度四个平台的应急值守工作,坚决杜绝脱岗、离岗现象发生,尤其强化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重要及敏感时期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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