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10004 | 文     号 |   |
来   源 |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1-25 |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玉溪市税务局”)按照云南省税务局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加强组织领导、平台建设和学习培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3年,在“玉溪税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内容910条,其中被国家税务总局新媒体素材采用3条;被中国税务报新媒体采用4条;被“云南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43条。在省局外网发布内容201条,在玉溪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内容28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玉溪市税务局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已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领导,玉溪市税务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责任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严格审核把关所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网站方面,玉溪市税务局按要求开设“通知公告”“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联系方式”“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策解读”“政府文件”“减税降费”“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结果”等栏目,各栏目均按要求进行内容更新和管理维护。新媒体方面,全市税务系统新媒体目前仅保留“玉溪税务”1个微信公众号,并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更新维护公众号内容。
(五)监督保障。玉溪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地方考核范围,同时纳入税务系统内部绩效考核,对上承接云南省税务局考核指标,对下形成考核县、市(区)税务局的考核指标,做到层层落实,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玉溪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
结合以上不足,玉溪市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做好网站、新媒体等渠道的公开工作,不断拓宽传统媒体传播渠道,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深入高效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化、规范性审核把关,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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