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9110742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11-21 |
政策解读:《玉溪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问题1:《玉溪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玉溪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是依据《云南省物业服务导则(试行)》《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和结合我市关于加快“红色物业”建设提升小区治理水平的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的。
问题2:由谁负责“红色物业”标准建设工作?
答:由市委组织部、市住建行业党委负责全市“红色物业”标准建设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指导工作。
问题3:由谁负责“红色物业”建设工作的落实?
答: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住建行业党组织负责辖区“红色物业”建设督促落实和日常工作。
问题4: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考评以谁作为信用评价单位,由谁申报信用评价信息?
答: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考评以企业为评价单位,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平台”主动向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接收确认、动态管理。
问题5:由哪个部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信用评价和分值考核工作?
答: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玉溪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平台”先填写自评,并打印纸质文档,提交街道社区党组织。由街道、社区党组织按照党建工作标准及要求,负责组织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信用评价和分值考核工作。
问题6:由哪个部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和等级评定管理初核工作?
答:由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和等级评定管理初核工作。
问题7:由哪个部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和等级评定管理的接收、确认,市级复核工作?
答:由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法规、行业信用体系、评价标准、信息平台建设和等级评定管理的接收、确认市级复核工作
问题8:物业服务企业党建考评采取什么方式进行,周期多长?
答:物业服务企业党建考评,采取计分制的方式进行。与全省信用评价工作同步开展同时申报复核进行等级评定。每年12月31日前补录更新一次,企业应如实申报。
问题9: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评价涉及几个方面的内容?分值为多少?
答: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评价涉及六个方面的内容(24.1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程序组建成立党组织。24.2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按照“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并实现达标。24.3物业服务企业职工中党员比例超过8%。24.4开展物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亮身份”上岗、开展争创“新时代共产党员先锋岗”、“我是新时代共产党员服务标兵”活动。24.5积极将“红色物业”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参与小区治理。24.6被评选为“红色物业”示范企业。);考评分值为12分,其他记分项目、内容、分值、评价标准及程序仍按照《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问题10:物业服务企业什么时候开展党组织建设信息采集、录入、报审?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几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答:物业服务企业在基础信息采集时,同步做好企业党组织建设信息采集、录入、报审工作。企业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30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问题11:《玉溪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什么时候施行?
答:《玉溪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玉市建通〔2019〕113号关于印发《玉溪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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