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12016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2-14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0000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度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关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二)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三)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关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二)关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五、关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其他公开信息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批复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绩效目标表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规定;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标投标工作;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6.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特色城镇和旅游小镇建设。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9.指导拟订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10.指导管理全市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综合管理,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2.承担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负责受理、调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3.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正科级)、2个局(副县级)和机关党委,核定行政编制29名、工勤编制2名。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建筑市场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工程抗震和质量安全科、房屋征收管理科、市政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下属财政全供养事业单位10个,核定人员编制74名。分别为:市房改办(加挂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牌子,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1名;市招投标办(正科级),核定参公事业编制3名;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正科级),核定参公事业编制10名;市质监站(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4名;市定额站(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市城建档案馆(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市聂耳文化广场管理中心(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2名;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0名;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所(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3名;市房地产产权监理所(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
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还有4个,分别为: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市供排水有限公司、玉溪北控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和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5条市政道路(火车站片区的横一路、纵一路;大河以北包的横一路、纵一路;白龙路延长线)通车。二是国家海绵城市试点通过考核验收。三是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存量改造。四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重点抓好13座乡镇垃圾处理厂(站)、10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站)、20座乡镇公厕、150座村庄公厕、13000户户厕改造和60个“五型”示范村庄建设。年内实现全市村庄垃圾有效处理率达95%以上,村庄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达60%以上,村庄公厕覆盖率达100%。
五是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第二部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4人。在职实有12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6人。
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代管离休1人,退休57人。
遗属补助2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21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60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356.64万元,政府性基金42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606.64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2196.05万元,增(减)率-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安排情况较2018年减少73.99%。
其中:本年收入42606.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356.64万元(本级财力6062.1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42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关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5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8.66万元,项目支出34707.9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6062.14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17247.63万元,增(减)率-73.99%,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点亮玉溪”一期工程项目、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项目、农村危房改造(一、二)期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缺口资金等项目2019年预算未给予资金安排。
1.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6062.1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87万元。用于市住建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养老、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99.45万元。用于市住建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4702.21万元。
①基本支出2702.21万元。用于市住建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②项目支出2000万元。玉溪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政计划补助资金2,000万元,均转移县区支出,是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办发〔2016〕48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玉办发〔2016〕49号)安排的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和村庄“七改三清”市级补助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736.61万元。
①基本支出192.64。用于市住建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职工购房补贴发放及住房公积金缴纳。
②项目支出543.97万元。是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市级财政全供给单位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资金。
2.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606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8.17,项目支出2543.97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012.5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53.4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6.11万元;
(4)资本性支出20万元;
(5)其他支出2000万元,是玉溪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政计划补助资金。
3.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共安排本级项目1个,支出金额合计543.97万元,是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市级财政全供给单位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资金。
(二)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1.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为1项,金额2000万元,是各县区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和村庄“七改三清”市级补助资金。
2.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安排与中央、省配套事项共1项,转移县区支付资金2000万元,功能科目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是玉溪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安排的市级配套支出。
3.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共一项,转移县区支付资金2000万元,功能科目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是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办发〔2016〕48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玉办发〔2016〕49号)安排的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和村庄“七改三清”市级补助资金。
(三)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4250万元,较2018年增长51.79%。主要用于安排污水处理服务费2093万元;污水处理手续费79.5万元;厂外单位管网运行费、污水处理手续费577.5万元;2019年聂耳文化广场景区运营管理维护费1500万元。
(四)关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9.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接待17.0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2.69万元。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增长20.89%,原因是:按照《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玉溪市房地产产权监理所、玉溪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所经费形式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批复》(玉编办〔2017〕130号)文件安排,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及市房地产产权监理自2017年9月开始由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三公经费”预算管理范围。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关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支出金额合计3648.66万元,同比减少3.61%。主要是人员调动引起。
(二)关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支出金额合计38957.97万元,同比减少5.02%。主要原因是“点亮玉溪”(一期)项目、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项目、农村危房改造(一、二)期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缺口资金等项目在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中未给予安排。
五、关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玉财债[2016]25号)要求,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共2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617.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4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一级项目1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152.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4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二级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5万元。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11个,二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70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25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一级项目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70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75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00万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减少12个。增减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中本级财力安排项目只有住房补贴发放资金和玉溪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挑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市级补助资金。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建设项目按时完成还款;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解决住房困难达到92%;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租住公租房住户满意度达到96%。
(二)玉溪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项目。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大于85%、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大于75%、乡镇自来水设施覆盖率大于85%、2019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建设任务;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明显改善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及城乡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提升群众满意度80%以上。
(三)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项目。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污水处理率≥95%、出水水质≥100%;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全市减排任务总量的占比≥50%;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媒体负面报道率≤0。
六、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2021年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体绩效目标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二是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综合功能;三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进程;四是推进建筑业发展,建立完善的机制;五是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带动市场投资;六是持续推进村镇建设工作,建设美丽宜居村镇体系;七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生产安全常态化;八是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工程造价管理力度;九是开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城建档案工作可持续发展;十是加大人才培养,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安排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3648.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68.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6.11万元;资本性支出20.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资产总额27490.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039.97万元,固定资产1798.9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长期投资340.11万元,无形资产311.46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72.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采购22.46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资金75.46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17.3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为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需聘请社会中介提供服务,所以社会中介服务采购预算较2018年增加10万元;二是为满足机关事务管理需要,需对达到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及家具进行更换。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第四部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批复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绩效目标表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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