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8364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12-19 |
玉溪市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玉溪永立咨询有限公司处理的通知
玉溪市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玉溪永立咨询有限公司处理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
玉溪永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文祥,单位地址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兴江路中段。
经查实:该公司2017年12月11日组织《玉溪市江川区大街市场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开标,在评标过程中由于玉溪永立咨询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工作不认真、粗心大意,对评标指标价计算结果出现重大错误,使中标候选人的得分排名在相关网站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福达钢构工程门业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云南康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云南万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现错误后要求组织进行复审纠正,经复审纠正后的中标候选人结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泰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云南巨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云南宇城杭萧钢结构有限公司。
玉溪永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玉溪市江川区大街市场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因业务人员工作不认真、粗心大意所造成的后果,引起了投标人的强烈不满和投诉。根据《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第1号)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经2017年12月18日玉溪市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玉溪永立咨询有限公司上网通报批评(上网时间为一周)和日常考核扣5分并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
要求玉溪永立咨询有限公司一要对承担《玉溪市江川区大街市场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指标价计算错误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二要深刻吸取此次教训,加强在职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对公司承担的职责和招标代理程序进行认真疏理和整顿。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7天内,将书面检查和整顿工作报告报玉溪市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要以此为戒,加强管理,完善措施,避免在今后的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类似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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