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35953 | 文     号 | 玉医保发〔2022〕5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2-03-09 |
关于做好“玉溪惠民保”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玉医保发〔2022〕5号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国资监管机构、医保局,各县(市、区)工会、团县(市、区)委、妇联、残联: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玉溪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关于印发玉溪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发〔2021〕18号)要求,玉溪市医疗保障局、银保监局、玉溪保险行业协会结合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参保情况,借鉴目前全国有关城市定制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简称“惠民保”)先进做法,对玉溪“惠民保”项目筹备工作开展指导,目前首款玉溪“城市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玉溪惠民保”)已具备启动上线实施条件,为扎实做好产品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参保率,扩大群众受益面,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玉溪惠民保”是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对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满足市民多样化医疗保障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参保工作是“玉溪惠民保”有效发挥作用的基础,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观念,统一思想共识,将宣传推广工作作为民生改善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二、把握宣传重点
“玉溪惠民保”是一款符合玉溪参保群众需求、惠及更多群众的城市定制型产品,该产品以填补我市社商互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空白为目标、紧密结合我市医疗保障政策,参保职工和居民不限年龄、不限投保人健康状况,均可享受80元超低价格投保、120万保额、25种特定重疾用药等权益。产品赔付起付线为1.5万,120万的保额能极大满足医保报销后的赔付金额。各相关部门通过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聚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社区居民和农村居民等重点群体,围绕一般商业保险所不具备的“政府指导可信赖、范围内外全覆盖、无需体检零门槛、个账支持全家买、特定药品有保障”等普惠性特色开展宣传,着力增强吸引力,提高知晓度,扩大覆盖面,让更多市民了解政策、积极投保。
三、加大宣传力度
在2月22日至4月15日集中投保期内,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门头led显示屏等显著位置进行广泛宣传推广。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带头投保,广泛发动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投保,为本人和家庭增加一重医疗保障。要立足部门职能,充分调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积极性,全力推动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积极投保。民政部门要发动社会组织动员会员投保;国资部门要号召国有骨干企业为职工团体投保;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慈善机构要鼓励支持会员、职工投保,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为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残疾人、困难职工、老年群体、慢性病患者、特殊疾病家庭等群体捐购,形成全社会踊跃投保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保障措施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将“玉溪惠民保”宣传推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强化组织领导、把握宣传重点、提高知晓度、扩大覆盖面,让更多市民了解政策、积极投保。对热点难点问题要密切关注,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确保不出现重大與情。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玉溪监管分局
玉溪市保险行业协会
玉溪市民政局
玉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玉溪市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玉溪市委员会
玉溪市妇女联合会
玉溪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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