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7041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6-01-30 |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湖泊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为主线,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大力推进市湖泊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专题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3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次,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局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2025年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积极落实《玉溪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带头开展年度述法,实现班子成员述法全覆盖。局主要领导带头出庭应诉1次,履行法定诉讼义务,践行依法行政、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职责。
(二)努力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一是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全覆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充分利用党支部“三会一课”、部门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学习12场次,采取网上观看和现场旁听等形式,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2次;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培训2期,参加市司法局组织专题培训2批次,积极推动本部门干部职工学法实现全覆盖。
二是深入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推动开展条例“六进”活动和“美丽玉溪守护有我”生态环保暨湖泊保护等宣传活动,示范性宣讲条例20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制作普法短视频7部,曝光违反条例典型案例31期,引导企业和群众转变思想认识、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营造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理顺机构职责体系。根据《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结合《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编制并公布《玉溪市湖泊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共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3类,7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检查5项)。指导三县(市、区)湖泊管理局梳理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53项(抚仙湖87项、星云湖80项、杞麓湖86项),实现执法事项“底数清、责任明、权限准”;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9家市直单位,收集汇总梳理市县两级28家湖泊流域主要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4808项,形成《玉溪市湖泊流域主要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
二是推进条例配套措施制定。对照新修订的“三湖”保护条例,统筹调度配套措施的制定工作,截至2025年底,玉溪市完成54项条例配套措施的制定印发,市湖泊管理局指导制定的35项“三湖”条例配套措施,已全部完成制定印发,“1+N”湖泊保护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四)强化行政决策制度建设
一是科学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协调和联席会议等制度,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2025年市湖泊管理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21次,研究事项143项,传达学习类议题41项(其中第一议题21项)。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规定,构建了内部公职律师与外聘法律顾问相结合的完整制度体系,切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配备公职律师1名,聘请政府法律顾问1名,参与到重大项目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2025年法律顾问共出具合同、协议书面法律意见80份、专项法律意见5份,参加各类会议15次,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三是严格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的要求,对涉及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文件和重要合同,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共出具4份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按要求报送行政执法参评案卷。推广应用“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按要求开展“两违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全年共计录入行政执法案件21件,其中行政许可案件11件,行政检查10件,录入率100%。
二是聚焦执法质效提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经验交流、案例研讨等活动,切实规范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组织开展执法经验交流、案例研讨等活动3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云南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专题学习,分享执法办案技巧,规范执法行为;组织10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4件,2件被市司法局抽查评查结果为优秀;受理审批抚仙湖活动许可11件;办理行政检查案件10件,其中涉企行政检查6件。
三是开展专项集中整治。2025年8月以来,牵头组织沿湖县区开展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执法专项行动,抚仙湖针对露营烧烤、违规摆摊等行为,累计劝导制止轻微违法违规行为805起,封堵车辆易进入湖滩路口250余个,立案查处63起;星云湖针对非法捕捞行为,清理违规渔网1384张、地笼247个,立案查处42起;杞麓湖针对非法捕捞及廊道违规行为,清理渔网189张、地笼1473个,封闭廊道出入口162个,立案查处48起;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整治,成功办理“6·19”“8·05”专案及电鱼案件12件,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5年,市湖管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3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主办件1件,协办件3件),市政协提案9件(主办件3件,会办件6件),均按要求时限完成办理。
二是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玉溪市湖泊管理局站点、政务新媒体“玉溪三湖发布”共发布信息805条、政策解读材料3件,按时发布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和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聚焦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的保护,全年处置的3件信访事项均达到满意结果。
(七)全面推进依法治湖
一是推进“三湖”流域生态治理。推动湖泊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落地见效,指导沿湖三县(市、区)启动编制湖泊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五五”规划;牵头制定并协调落实湖泊保护治理22项年度重点工作,推动2021年以来巡视、督察等22个牵头问题整改;牵头构建拦蓄带运行管控“四化”机制,指导抓好杞麓湖拦蓄带运行管控;提请市政府办印发《抚仙湖流域截污治污系统优化提升工作责任清单》,统筹推进抚仙湖流域截污治污系统的优化提升;推动建立玉溪高原湖泊大科研中心工作机制,统筹科研力量,联合推动基础研究,为依法治湖提供科学技术支撑;建立底泥清淤决策咨询评估机制,健全分析预警机制,常态化分析预警湖泊水质、藻情等变化情况。
二是加强流域空间管控。落实建设项目审查提前介入、季度收集、例行巡查机制,开展建设项目审查10个,开展专项巡查13次,累计发送工作提醒函3次;严格执行湖泊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落实事项清单管控动态管控、会商调度、退出确认工作机制,指导三县(市、区)开展了事项清单调整工作,推动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23个退出事项已全部退出、缓冲区退出事项退出6个;指导澄江市、江川区在抚仙湖星云湖生态保护核心区经营区域划定工作,对沿湖农文旅、文体旅产业布局和相关项目选址研提指导意见,优化沿湖产业结构和布局。
三是严格“三湖”资源管理。组织编制《玉溪市抚仙湖2025年水量调度计划》,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审批,调度管理落实流域水资源管理二十条措施;督促、指导江川区、通海县编制星云湖杞麓湖水资源调度计划和总量控制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严格实施封湖禁渔制度,指导做好抚仙湖开湖捕捞许可办理、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和星云湖、杞麓湖渔业资源生态调控工作;完成了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结转资金增殖放流,实施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共向“三湖”投放土著鱼苗737.46万尾;按程序调整《抚仙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开展科研、考古、影视拍摄和大型水上体育等活动许可审批办事指南》;制定水上安全生产隐患全流程管控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水上安全生产监管十条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八)统筹加大湖泊流域执法力度
一是强化湖泊领域行政执法。指导县级湖泊管理机构依法办理行政许可1550件、行政征收1487件、行政检查125件,累计查处涉湖违法案件564件,收缴罚款65.185万元;推动开展湖泊领域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违规露营野炊烧烤、违规入湖、非法捕捞垂钓等行为,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3件;制定印发湖泊保护领域联合执法协作机制,采取联席会商、定期调度、信息共享、执法协作、督促检查等方式,推动构建权责清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协同高效的联合执法体系。
二是创新深化流域监管。完善网格督导机制,指导划定湖泊责任大网格17个、小网格117个,每月推动落实“三联一同”工作机制,构建问题发现整改闭环,2025年排查整改点位问题656个;紧紧围绕“最大限度清除入湖污染源”总目标,两次推动开展“一进七清”行动,累计清除看得见的污染物39.1万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市湖泊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省、市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够牢固,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方式破解湖泊保护治理难题、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工作改革的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队伍有待建强。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培训,对信息化平台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业务等能力有待提升。三是依法治湖不够全面。普法宣传的传播路径不够宽,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与湖泊保护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四是行政执法不够规范。对湖泊领域执法调度分析不到位,对湖泊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监督不够深入,行政执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执法体制机制尚未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市湖泊管理局“三定”方案、行政处罚权事项尚未明确,影响了跨区域和重大案件的查处。
三、2026年主要工作打算
2026年,市湖泊管理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新时代“依法治湖”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谋划“十五五”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明确市湖泊管理局“三定”规定及行政处罚权事项,打通跨区域和重大案件查处的制度堵点,进一步理顺“三湖”执法制度体系,不断夯实法治制度和法治队伍建设两个基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将依法治湖与湖泊保护体制改革、流域绿色转型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协同推进。
(二)加强协作联动,形成执法合力。一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落实落细《玉溪市湖泊保护领域联合执法协作机制(试行)》,健全湖泊流域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有效处置。二是强化联动执法效能。健全横向协作、纵向协同的执法机制,推动市级涉湖部门执法事项清单与联席会议明确事项同步落实,强化与三县(市、区)湖管部门联动协同,形成“清单+调度+通报”的闭环管理机制。三是整合执法监管力量。推动市、县执法部门、乡镇综合执法队及村组力量深度整合,确保县级联合执法机制有效运行,针对私搭乱建、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推动整治落地。
(三)聚焦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聚焦重点领域执法攻坚,健全专项执法机制,着力提升执法精准性和实效性。一是梳理专项执法重点。聚焦抚仙湖非法捕捞、地下水取用、无证经营,星云湖非法捕捞、核心区复耕,杞麓湖禁钓、破坏廊道设施等重点问题与区域突出重点问题谋划专项执法行动。依托会商机制,研究制定专项执法任务清单,明确执法重点与责任分工。二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解决突出重点问题为靶向,主动对接基层执法需求,明确执法重点和时间。协同市级部门,联动三县(市、区)湖管局及相关部门,每年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不少于1次。三是完善工作动态发布。以专项行动进展为基础,结合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任务落实以及实地督导的情况,优化动态内容及结构形式,定期发布工作动态。
(四)强化队伍建设,建强执法力量。一是合理补充执法力量。协调督促县级合理补充执法队伍编制,完善执法人员晋升渠道和激励措施,增强行政执法使命感和荣誉感,打造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硬的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铁军。二是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制定年度执法业务培训计划,持续开展“区块链+行政执法监督”、云执法APP等信息化平台使用培训,提升执法检查精准度,督促规范履职;通过专题培训、旁听庭审、案件交叉评查、跨县区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三是完善监督机制。每年定期开展案件评查、述职评议等活动,重点对县级湖管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四是健全业务规程。推动落实湖管系统业务监督管理十项工作规程,指导县级湖管部门规范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工作,推动各项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五)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质效。一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每年至少召开1次部门联席会议,统筹研究部署涉湖执法重要事项,协调解决跨部门执法难点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组织沟通交流会,分析研判风险隐患,依法依规处置。二是深化网格监管机制。督促三县(市、区)全面压实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管理责任,按照“发现问题、查找根源、拉响警报、提出建议、跟踪落实”五步工作法,推动网格问题在基层发现、在一线解决。
(六)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落实好《玉溪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市湖泊管理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依托短视频平台、社区宣传栏、学校科普课堂等多元载体,拓展普法传播路径,进一步拓展普法宣传方式,坚持以新修订的“三湖”保护条例及其配套措施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六进”宣讲。继续推进普法短视频的制作,拓宽传播路径,扩大宣传覆盖面。以“8·15”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为契机,开展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依法治湖全民参与新常态。
特此报告。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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